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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內部審計的目標、職能的要求越來越高,由于經濟管理和審計發展水平的局限,內部審計外包在我國尚處于探討階段。本文介紹了內部審計外包的發展現狀及外包形式,分析了內部審計外包的優勢和弊端,探討內部審計外包在我國發展的可行性,以及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外包;優缺點;可行性
現代意義上的內部審計是20世紀經濟快速發展的產物,它作為一個職業被人們所認識也是近半個多世紀以來的事情。今天,內部審計在全面開放的國際市場中,已經成為了最激動人心的、最具活力和挑戰性的職業之一。
1內部審計外包的基本狀況
內部審計外包(InternalAuditOutsourcing),是指企業從外部聘請專業人員來執行企業內部部分或全部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外包最先是由曾經全球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安達信、安永、畢馬威等提出的。他們將內部審計解釋為企業的一個成本中心,隨著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和企業之間競爭的日益激烈,內部審計的傳統職能已不能滿足企業增加價值的需求。為適應企業經營管理的需求,內部審計職能應逐漸向風險管理和戰略管理方面拓展,此時,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他們極力說服企業關注自身的競爭優勢,而將內部審計業務交給外部咨詢機構來完成。
2內部審計外包的利與弊
2.1內部審計外包的優勢
(1)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同外部審計一樣,內部審計也要求其審計師客觀、獨立地完成工作。內部審計師的目標是由企業管理層、董事會以及專業準則所決定的。通常他們的目標是審查整個企業經營的效率和效果,遵循性以及內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師主要是對管理層負責。內部審計部門作為企業的一個職能部門,其實際工作與管理層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管理層可以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干預內部審計師,而外部審計師獨立于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與他們沒有利益沖突或聯系,有一套公認審計準則需要遵循,還有職業道德的約束,其工作只對社會公眾和合伙人負責,因此能夠更為客觀的報告審計結果,相比之下,獨立性更高。
(2)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現代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有廣博的知識,外部審計組織具有先進的審計技術,豐富的審計經驗,一流的審計人員,與已經習慣特定程序審計的內部審計人員相比,更能適應日益發展的現代內部審計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競爭機制的存在,外部審計機構因為生存與發展的需要,一直處在不斷的學習、進取之中,綜合素質相對內部審計人員更為優良。
(3)節約內部審計成本:現代內部審計人員除需要及時、準確的向企業管理當局報告有關查錯防弊、資產保護的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務是協助管理人員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業的各項活動,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為此,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企業建立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需要為內審部門的運轉,內審人員的薪金,培訓支出,市場調查支出,管理費用等等支付一大筆費用,并為了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需要不斷培訓人才,招攬新的專業人員。而通過內部審計外包,企業只需支出一筆固定的費用,就可以完成上述一系列工作。此外,電子商務的發展是內部審計部門要面對的一個新問題,為了適應網絡環境下的內審工作,企業需要研發新的審計軟件,處理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將內部審計外包,外部審計機構可以將這筆費用分攤到多個客戶,節約了開發成本。
(4)可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為了適應不斷發展的市場要求,需要大批專業技術人員(例如,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稅務、營銷策劃等等)參與到企業的內部審計活動中。通過內部審計外包,企業可以不用自己額外招攬人才,而通過外部審計機構享受到這些服務。而且,由于外部審計機構的活動廣泛,企業還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市場信息,及時做出反應。
2.2內部審計外包的弊端:內部審計外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
(1)外部審計人員缺乏對企業足夠的了解:對企業而言,配備專業審計人員是一種從長遠出發的理性選擇。外部審計師非固定員工,所以對企業的忠誠度可能不及企業專業內部審計人員來得高,外部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情況的了解程度也很難與專業內審人員相比,由于要處理的事務較多,在處理企業內部審計業務時難免存在一些問題。
(2)可能導致企業競爭優勢的降低:如果長期只依賴外部審計人員而不發展自己的內部審計人才,企業將疏于知識的積累,而且如果沒有自己的內審機構,如果想要獲得有價值的咨詢服務,就需要將自己的核心機密透露給外審機構,這就給企業的生存發展帶來了潛在的威脅,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
(3)不利于內部控制環境的優化:從某種意義上說,內部審計是對其他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內部審計在幫助企業管理層改善企業內部控制方面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將其外包不利于將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優化,也不利于其手段和方法的改進。
3內部審計外包對我國的啟示
3.1我國內部審計外包的可行性
(1)從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
企業需要設置相應的內部審計部門,配備專業的內部審計人員來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這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來說并不困難,但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很可能就承擔不起這筆費用,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小規模企業一般不設置內審機構,而直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內部審計服務。而在我國,由于種種原因,中小規模企業較多,在我國實行內部審計外包是完全有市場的。
(2)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來看: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服務結構非常單一,非審計服務的發展則明顯不足。如果事務所積極開展外包業務,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種淡旺季不均的狀況,不僅降低了運行成本,增加了事務所的市場份額,也有利于其穩定發展。
(3)從提高審計獨立性的角度來看:我國現代內部審計的起步較晚,主要是在國家審計推動下作為國家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狀況進行監督的工具而產生的,作為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自覺性不夠高,內部審計力度不夠大,受企業影響較多。聘用外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審計,由于其完全獨立于企業,有職業行規的約束,能夠為企業提供更為獨立、客觀的服務。
(4)從改善審計工作質量的角度來看:隨著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舞臺的步伐進一步加大,市場競爭將愈來愈激烈。企業管理層必須更加關注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性、風險管理水平的高低,資源使用的合理性,對內審人員的知識結構和綜合素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我國目前顯然還沒有足夠數量的合格內審人員。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應對了激烈的市場競爭,形成了較強的專業素質,熟練的業務水平,加之在管理咨詢服務領域的實踐,其業務素質和專業能力遠勝于內部審計人員。
3.2內部審計外包應注意的問題
(1)加強我國內部審計職業的監管,規范行業準則:在內部審計外包問題上,國外已經出現了許多嚴重的問題。2001年以來,美國爆發一系列財務虛假案,使得安然、世通等巨型公司破產,也導致安達信這樣一個有著90多年歷史的世界級會計師事務所飽含屈辱地退出審計市場。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內部審計外包,安然公司將內部審計職能外包,由外部審計事務所——安達信負責該公司的內部審計職能。
為此,美國于2002年7月25日通過了《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簡稱為《薩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這部法案對美國乃至對世界各國會計、公司治理、證券市場,都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薩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對審計獨立性作了新的規定,包括對注冊會計師提供非審計服務的限制,其中有一項就是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既承擔企業的外部審計又承擔企業的內部審計。
(2)選擇合適的內部審計外包形式:在選擇內部審計外包時,企業應該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外包形式。對于大中型企業而言,按國家規定要設置內部審計部門,可以選擇補充,部分外包,合作審計幾種形式。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外部審計咨詢機構進行適當地補充,部分外包內審業務,或聘請外部審計機構與其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合作審計。而對于一般小型企業而言,內部審計任務不多,設置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負擔較重,可以選擇將其內部審計職能全部外包,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逐步設立其內部審計職能和內部審計人員。
(3)加強我國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的培養:雖然內部審計外包的實施在我國完全是有可行性的,從優化資源、節約成本的角度來考慮,可以選擇補充、部分非關鍵領域外包、合作審計,但對于內部審計完全外包,只能是企業在過渡時期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一種選擇。
美國內部審計師協會(IIA)曾了一份題為“關于將內部審計技術外包的觀點”的報告,在這份報告中,IIA的主要觀點認為:
一個由訓練有素的員工恰當組成的、勝任的內部審計部門,能夠比合約規定的審計服務更有效率和效果的執行內部審計職能。只要內部審計員工精通業務、工作有效率,并且對企業管理當局負責,企業就應該自己保留內部審計職能,并使之更好地服務于企業。
實行內部審計外包,不是為了取代內部審計部門,而是為了讓內部審計職能得到更好地發揮,我們不能長期依賴外包來執行企業內部審計職能,還是要著力于發展自己的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加強我國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的培養,縮小和國外內部審計機構在職能定位等方面的差距,努力培養自己的內部審計人才。
內審外包主要采用以下四種形式:
1.補充式外包,即將部分的內部審計職能賦予第三方。例如,在一些關鍵性的內部審計項目中聘請外界專業人士提供幫助。又如,在審計外地的分公司時,聘請懂當地語言或熟悉當地習俗的審計人員提供幫助。另外,在審計特殊領域(如電子數據處理系統)時,企業也可聘請這方面的專家參與審計。
2.審計管理咨詢,主要是指請咨詢機構幫助企業確定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數量及配備情況,并有可能促進內部審計計劃的形成和改進。審計管理咨詢服務還包括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工作,幫助管理層定義主要的審計風險領域等等。
3.內審職能全部外包。在這種外包形式下,企業不設內部審計部門,但是為了進行合理的經營性審計,就將內部審計職能全部外包給會計師事務所或咨詢機構。
4.內外成員結合審計,亦可稱合作內審。這種外包形式下,內部審計工作由一個統一的項目和審計工作組來完成,成員包括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但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對這種結合審計分別承擔不同的責任。
以上各種內審外包形式各具特色,因企業規模及行業不同,在是否實行內部審計外包及實現的方式上可能都有所不同。
一、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優劣分析
內部審計究竟能否外部化?以何種方式實現?筆者認為,關鍵是要實現內部審計功能和社會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并使企業能夠與急劇變化的外部環境相適應;這需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進行分析、權衡和選擇。
(一)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優勢
1.提高審計的獨立性。經濟學認為,當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時,內部審計是必須的。作為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內部審計能監督經營者如何更好地行使受托經營權,而內部審計的成本也構成了企業一項重要的管理成本。雖然內部審計部門代表所有者履行監督職能,具有權威性和獨立性,但是,實際工作和管理層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一方面,管理層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干預內部審計;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為了能順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須主動同管理層協調好關系。在這種利益牽制下,內部審計可能會失去獨立性,甚至與管理者共謀來欺騙所有者。而外部審計師獨立于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站在一個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企業委托事項進行審計,其工作只對委托人負責,因此能夠客觀地報告審計結果。
2.節約企業成本。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企業間競爭的日益激烈,內部審計的傳統職能已不能滿足企業增加價值的需求,因此,內部審計為適應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而不斷擴充其職能,逐漸向風險管理和管理咨詢拓展。風險管理和管理咨詢業務的開展需要金融、會計、人事、市場、工程、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人士來共同完成。此時,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將內審職能部分或全部外包后,部分或全部的審計成本就變成了可變成本,從而降低成本。通常表現為:(1)節約招募、培訓費用和維持成本。內部審計外部化可以避免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費用,為更新和擴充知識而發生的培訓費用以及支付專業人員的高額薪金。(2)節約開發軟件和新方法的成本。為適應網絡環境下的審計,企業必須不斷開發新的審計軟件以及對新出現的問題尋找解決方案,這會給企業帶來高額的開發費用。如果內部審計外部化,咨詢機構的這些開發費用就可以分攤給多個客戶。(3)降低雇傭成本。外部咨詢機構之間的競爭可能導致在相同的價格下,企業可以選擇更為優質的服務。
3.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提高內審工作質量。內部審計外部化能夠使社會人力資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外部咨詢機構由各方面的專家組成,他們通過了專業技術資格認證,并且在對不同類型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熟悉不同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能夠根據自身經驗及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過程、風險控制和管理等活動進行客觀的評價并提出切合管理者需要的建議,這一點是僅僅服務于單個企業的內部審計師所不能及的。內部審計外部化能充分利用信息資源,將一些企業的先進經驗介紹給其他的企業;內部審計外部化還可以充分利用地理資源優勢,對于跨國公司而言,聘請當地的咨詢機構或是熟悉該地區業務的外部審計人員可以幫助企業很快融人該地區文化,避免過長的適應期所帶來的額外開支。
此外,企業還能夠集中精力搞好主業。按照經濟學的觀點,企業的存在就是因為其專業性,衡量企業規模的最佳方式就是其管理成本小于產品的交易成本。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就是專業化分工的發展,因此管理層關注的焦點應該是組織的關鍵性業務,企業應該將其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核心業務上,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公司的服務水平也越來越高,企業完全可以將其次要業務(如內部審計等)交給相應的專業服務結構去做,從而提高組織的競爭能力。
(二)內部審計外包的劣勢
這個問題,首先應認識內部審計的發展和外部咨詢機構的性質。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從近年來的發展趨勢看,其職能已由傳統的監督、評價,拓展為監督、評價與咨詢,逐漸由“監督導向型”向“服務導向型”轉變;內部審計的重點由單純的財務審計轉向經營效益審計和風險審計;內部審計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監督和參謀作用。這使得內部審計作為一個專業職能已越來越多地和經營管理相融合,內部審計的經濟性在不斷增強。同時,外部咨詢機構作為市場中的一員,他們的服務也是有成本的,他們的選擇也是理性的,即在一定條件下會出現尋租現象。而且,由于內部審計要求的多樣性,外包服務的價格發現機制主要靠談判來確定。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卻往往會增加企業的成本。
1.破壞內部審計職能的整體性。內部審計的評價、監督、咨詢的職能是相互支持、互為基礎的一個整體,能為企業增加價值的咨詢活動是建立在對內部控制的監督和評價的基礎之上的,而咨詢意見的采納和順利實施需要對審計過程進行監督,并且對績效和風險進行評價,保證其按預期的方向發展。因此,將任何一項職能外部化都不利于內部審計發揮其整體功能。
2.導致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缺乏責任感。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內部審計本身就是企業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獨立于具體操作和管理之外的控制層。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對獨立的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最高決策層負責,對具體的操作和管理部門內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潛在的風險進行評價,并提出審計建議,以降低內部控制無效而產生的風險。與此同時,內部審計還幫助企業進行“軟控制”環境的營造,是內部控制過程設計的顧問。可見,內部審計在幫助管理當局改善內部控制中發揮著積極的主觀和客觀作用,將其外部化不利于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優化,同樣也不利于內部控制方法的改進。
3.可能降低企業的競爭優勢。一方面,因為內部審計和相應的管理咨詢工作由外部機構來做,企業缺乏積累知識和創造價值的動力,無法充分發展內部審計所需的知識和人才;另一方面,要想獲得真正有價值的咨詢服務,勢必會泄露企業部分的核心機密,這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
4.放棄了內部審計自身的資源優勢。首先,內部審計人員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業務程序、經營活動和人事狀況,了解企業的組織文化、業務過程和風險控制方面的特點,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層長期戰略的咨詢服務。而外部咨詢機構只能通過一些公開的資料以及通過詢問和觀察來確定服務的重點。往往由于保密的需要,企業不可能向他們提供完整的資料,這勢必影響到外部咨詢機構對企業深入的了解和正確的判斷,從而影響咨詢服務的質量。其次,內部審計人員作為企業的內部人,其工作成果和個人的經濟目標聯系更密切,在主觀上會更投入。再次,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的戰略管理、組織操作程序和企業文化的了解程度是外部審計人員所不能及的。最后,如果內部審計部門的消失將會使企業越來越受制于外部審計人員,他們可能索要越來越高的傭金,因此企業必須權衡成本、效益問題。
5.內部審計外包的工作質量不一定令人滿意。內部審計外包后,由于契約的不完備性,外部審計人員一般只在約定的范圍內消極地進行審計,盡量削減審計計劃,減少工作量,而不愿意積極主動地去幫助管理層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審計可能會變成一種程序性的工作,外部審計人員不會像內部審計人員那樣全心全意為企業考慮。外部審計人員只與企業有短期的合約關系,企業最終的經營成果與他們沒有直接聯系。而且,外部審計人員畢竟不熟悉企業的實際情況,而內部審計人員,特別是那些在企業里工作了很長時間的內部審計師,更了解企業的發展戰略、經營管理手段、企業文化、部門間的利益關系等因素。這種背景知識的差異可能影響到審計計劃的深度和審計程序的執行,并可能會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產生重大的影響。
二、我國內部審計外包的可行性
1.從獨立性角度分析。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實質不在于是由內部審計人員還是由外部審計人員來執行內部審計工作,而在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中處于什么樣的地位,是由管理層領導還是由董事會來領導,內部審計機構與業務部門及其他各職能部門之間存在著怎樣的制衡關系等因素,將最終決定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程度。內部審計工作不獨立,很大原因在于內部審計人員在經濟上的不獨立,不在于是由誰來執行內部審計工作,而在于我們的內部制度還不夠科學、不盡完善。因此,可以通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來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可見,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根本不在于是否將內部審計外部化,而在于完善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及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獨立性不影響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的選擇。
2、從經濟效率角度分析。效率通常指消耗的勞動量與所獲得的勞動效果的比較,是個投入與產出的比率問題。在內部審計外部化問題上,較流行的觀點是它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其理由主要在于它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少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成本、維持成本、培訓成本等。也就是說,企業可以通過較小的成本來達到相似或者更好的審計效果。但是,該觀點至少沒有充分考慮下列影響因素:
(1)從投入來看,企業在將內部審計外部化時,已經隱性地支付了審計人員的選拔成本、培訓成本等,而外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是不盡相同的,甚至差別很大。如何選擇高素質的外部審計人員來執行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是企業在將內部審計外部化時所必須考慮的。實際工作中,企業往往根據外部審計人員及其所在單位的聲望、信譽等進行選擇。通常,聲望越高、信譽越好的外部審計人員,其在執行內部審計工作時所索取的服務費也越高而這就會造成經濟學上說的資源投入冗余。
(2)從產出的角度來看,內部審計由“檢查與評價組織活動和為本組織服務”轉變為“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經營,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實踐證明,通過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審計人員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企業的各項業務以及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增強協調和處理各種復雜關系及觀察與分析問題等能力。如IBM、GE等很多跨國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已經成為經營主管和財務主管的集訓地。也就是說,由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企業所獲得的遠不止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本身,而這是內部審計外部化所無法實現的。由此看來,認為內部審計外部化一定會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效率的觀點是片面的。
三、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
從經濟學的觀點看,企業采取內部審計外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至于外包的方式和范圍需要結合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來分析。但是,在審計外包的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兩點:
1.加強內部審計服務的監管和規范。制定內部審計指導性規范,使內審服務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同時,政府應該完善相應的法規,就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內審服務所導致的獨立性等相關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外包;優缺點;可行性
現代意義上的內部審計是20世紀經濟快速發展的產物,它作為一個職業被人們所認識也是近半個多世紀以來的事情。今天,內部審計在全面開放的國際市場中,已經成為了最激動人心的、最具活力和挑戰性的職業之一。
一、內部審計外包的基本狀況
內部審計外包(InternalAuditOutsourcing),是指企業從外部聘請專業人員來執行企業內部部分或全部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外包最先是由曾經全球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安達信、安永、畢馬威等提出的。他們將內部審計解釋為企業的一個成本中心,隨著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和企業之間競爭的日益激烈,內部審計的傳統職能已不能滿足企業增加價值的需求。為適應企業經營管理的需求,內部審計職能應逐漸向風險管理和戰略管理方面拓展,此時,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他們極力說服企業關注自身的競爭優勢,而將內部審計業務交給外部咨詢機構來完成。
二、內部審計外包的利與弊
2.1內部審計外包的優勢
(1)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同外部審計一樣,內部審計也要求其審計師客觀、獨立地完成工作。內部審計師的目標是由企業管理層、董事會以及專業準則所決定的。通常他們的目標是審查整個企業經營的效率和效果,遵循性以及內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師主要是對管理層負責。內部審計部門作為企業的一個職能部門,其實際工作與管理層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管理層可以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干預內部審計師,而外部審計師獨立于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與他們沒有利益沖突或聯系,有一套公認審計準則需要遵循,還有職業道德的約束,其工作只對社會公眾和合伙人負責,因此能夠更為客觀的報告審計結果,相比之下,獨立性更高。
(2)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現代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有廣博的知識,外部審計組織具有先進的審計技術,豐富的審計經驗,一流的審計人員,與已經習慣特定程序審計的內部審計人員相比,更能適應日益發展的現代內部審計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競爭機制的存在,外部審計機構因為生存與發展的需要,一直處在不斷的學習、進取之中,綜合素質相對內部審計人員更為優良。
(3)節約內部審計成本:現代內部審計人員除需要及時、準確的向企業管理當局報告有關查錯防弊、資產保護的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務是協助管理人員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業的各項活動,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為此,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企業建立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需要為內審部門的運轉,內審人員的薪金,培訓支出,市場調查支出,管理費用等等支付一大筆費用,并為了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需要不斷培訓人才,招攬新的專業人員。而通過內部審計外包,企業只需支出一筆固定的費用,就可以完成上述一系列工作。此外,電子商務的發展是內部審計部門要面對的一個新問題,為了適應網絡環境下的內審工作,企業需要研發新的審計軟件,處理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將內部審計外包,外部審計機構可以將這筆費用分攤到多個客戶,節約了開發成本。
(4)可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為了適應不斷發展的市場要求,需要大批專業技術人員(例如,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稅務、營銷策劃等等)參與到企業的內部審計活動中。通過內部審計外包,企業可以不用自己額外招攬人才,而通過外部審計機構享受到這些服務。而且,由于外部審計機構的活動廣泛,企業還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市場信息,及時做出反應。
2.2內部審計外包的弊端:內部審計外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
(1)外部審計人員缺乏對企業足夠的了解:對企業而言,配備專業審計人員是一種從長遠出發的理性選擇。外部審計師非固定員工,所以對企業的忠誠度可能不及企業專業內部審計人員來得高,外部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情況的了解程度也很難與專業內審人員相比,由于要處理的事務較多,在處理企業內部審計業務時難免存在一些問題。
(2)可能導致企業競爭優勢的降低:如果長期只依賴外部審計人員而不發展自己的內部審計人才,企業將疏于知識的積累,而且如果沒有自己的內審機構,如果想要獲得有價值的咨詢服務,就需要將自己的核心機密透露給外審機構,這就給企業的生存發展帶來了潛在的威脅,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
(3)不利于內部控制環境的優化:從某種意義上說,內部審計是對其他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內部審計在幫助企業管理層改善企業內部控制方面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將其外包不利于將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優化,也不利于其手段和方法的改進。
三、內部審計外包對我國的啟示
3.1我國內部審計外包的可行性
(1)從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企業需要設置相應的內部審計部門,配備專業的內部審計人員來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這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來說并不困難,但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很可能就承擔不起這筆費用,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小規模企業一般不設置內審機構,而直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內部審計服務。而在我國,由于種種原因,中小規模企業較多,在我國實行內部審計外包是完全有市場的。
(2)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來看: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服務結構非常單一,非審計服務的發展則明顯不足。如果事務所積極開展外包業務,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種淡旺季不均的狀況,不僅降低了運行成本,增加了事務所的市場份額,也有利于其穩定發展。
(3)從提高審計獨立性的角度來看:我國現代內部審計的起步較晚,主要是在國家審計推動下作為國家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狀況進行監督的工具而產生的,作為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自覺性不夠高,內部審計力度不夠大,受企業影響較多。聘用外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審計,由于其完全獨立于企業,有職業行規的約束,能夠為企業提供更為獨立、客觀的服務。
(4)從改善審計工作質量的角度來看:隨著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舞臺的步伐進一步加大,市場競爭將愈來愈激烈。企業管理層必須更加關注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性、風險管理水平的高低,資源使用的合理性,對內審人員的知識結構和綜合素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我國目前顯然還沒有足夠數量的合格內審人員。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應對了激烈的市場競爭,形成了較強的專業素質,熟練的業務水平,加之在管理咨詢服務領域的實踐,其業務素質和專業能力遠勝于內部審計人員。
3.2內部審計外包應注意的問題
(1)加強我國內部審計職業的監管,規范行業準則:在內部審計外包問題上,國外已經出現了許多嚴重的問題。2001年以來,美國爆發一系列財務虛假案,使得安然、世通等巨型公司破產,也導致安達信這樣一個有著90多年歷史的世界級會計師事務所飽含屈辱地退出審計市場。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內部審計外包,安然公司將內部審計職能外包,由外部審計事務所——安達信負責該公司的內部審計職能。為此,美國于2002年7月25日通過了《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簡稱為《薩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這部法案對美國乃至對世界各國會計、公司治理、證券市場,都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薩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對審計獨立性作了新的規定,包括對注冊會計師提供非審計服務的限制,其中有一項就是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既承擔企業的外部審計又承擔企業的內部審計。
(2)選擇合適的內部審計外包形式:在選擇內部審計外包時,企業應該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外包形式。對于大中型企業而言,按國家規定要設置內部審計部門,可以選擇補充,部分外包,合作審計幾種形式。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外部審計咨詢機構進行適當地補充,部分外包內審業務,或聘請外部審計機構與其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合作審計。而對于一般小型企業而言,內部審計任務不多,設置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負擔較重,可以選擇將其內部審計職能全部外包,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逐步設立其內部審計職能和內部審計人員。
(3)加強我國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的培養:雖然內部審計外包的實施在我國完全是有可行性的,從優化資源、節約成本的角度來考慮,可以選擇補充、部分非關鍵領域外包、合作審計,但對于內部審計完全外包,只能是企業在過渡時期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一種選擇。:
美國內部審計師協會(IIA)曾了一份題為“關于將內部審計技術外包的觀點”的報告,在這份報告中,IIA的主要觀點認為:一個由訓練有素的員工恰當組成的、勝任的內部審計部門,能夠比合約規定的審計服務更有效率和效果的執行內部審計職能。只要內部審計員工精通業務、工作有效率,并且對企業管理當局負責,企業就應該自己保留內部審計職能,并使之更好地服務于企業。
實行內部審計外包,不是為了取代內部審計部門,而是為了讓內部審計職能得到更好地發揮,我們不能長期依賴外包來執行企業內部審計職能,還是要著力于發展自己的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加強我國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的培養,縮小和國外內部審計機構在職能定位等方面的差距,努力培養自己的內部審計人才。
盡管許多內部審計人員對內部審計外包提出異議,但內審外包事實上已經成為了近年來國外內部審計職業界的一種重要現象。這對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無疑是前所未有的挑戰,迫使企業內審人員想方設法通過改善內部審計績效、提高內部審計效率來增強自己對本企業的吸引力,從而維系自己在企業中的地位和職業生命。
在我國,相信不久的將來,也會有越來越多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咨詢機構開展這項業務,內部審計外包將會成為企業和事務所的雙贏戰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