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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8日在武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孫應征
各位代表:
現在,我向大會報告2007年全市檢察工作情況,請予審議,并請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的人員提出意見。
2007年,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和上級檢察機關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創新武漢、和諧武漢”建設的大局,按照市檢察院黨組提出的“創造新業績、展現新面貌,努力爭創全國先進檢察院”的要求,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依法履行刑事檢察職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9385人,提起公訴10175人。所批捕人員中,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2人,殺人、傷害、搶劫等暴力犯罪2465人,涉槍犯罪84人,犯罪1021人,盜竊犯罪3290人。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禁毒、整治建筑工地治安秩序和“打黑除惡”等專項行動,10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中的88名嫌疑人被依法從快批捕、起訴。對李建國等10人非法控制漢口地區的細米粉生產和銷售,致使細米粉零售價格上漲影響群眾生活案;倪飛等16人強攬建筑工程和沙石料供應業務,非法獲取經濟利益案;李軍等22人采用殺人、傷害和綁架等手段,控制我市地下賭場和部分布匹運輸線路,致使3人死亡案等一些重大有影響的案件,檢察機關適時介入偵查,加強引導取證,保持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
依法懲治破壞企業和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維護生產、經營環境的安全和穩定。積極參與全市企業周邊治安環境整治行動,批捕盜搶、侵占企業生產物資的犯罪嫌疑人587人,提起公訴667人。青山區院認真審核證據,準確起訴了蔡紅衛等4人盜竊武鋼稀有貴重金屬的團伙案。從嚴打擊經濟犯罪,共批捕非法經營、偷稅、金融詐騙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400人,起訴407人。重視對知識產權和環境資源的司法保護,批捕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嫌疑人18人,起訴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耕地犯罪嫌疑人10人。
堅持嚴格依法、寬嚴相濟,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市院及時召開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座談會,研究制定了《關于依法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導意見》,要求辦案人員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在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對不構成犯罪或社會危害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準逮捕593人,不起訴134人。對84起因婚姻家庭、民事糾紛引發的輕微犯罪,積極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普遍建立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工作機制,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犯罪嫌疑人認罪的案件,縮短辦案期限,提高訴訟效率。
更加注重做好群眾信訪工作,依法妥善處理涉檢信訪案件。切實將化解矛盾糾紛擺在重要位置,堅持檢察長接待日制度、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實行部門負責人聯合接訪,暢通信訪渠道;推行下訪、巡訪和分析預警制度,對可能出現的涉檢信訪,逐案排查,逐案化解;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公開聽證制度,細化釋法說理,有效地減少了重復訪、越級訪現象。一年來,經過兩級院共同努力,已受理的461件(次)群眾申訴,絕大多數得到依法妥善處理。同時,認真落實檢察環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積極參與平安建設,深入街道、社區開展法制講座、法律咨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吸毒人員、刑釋解教人員和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矯正和幫教工作,促進社會和諧。
二、依法履行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積極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偵查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268人,同比上升11.2%,其中貪污71人,賄賂161人,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36人;立案偵查涉嫌瀆職侵權職務犯罪嫌疑人29人,同比上升7.41%,其中,濫用職權10人,玩忽職守、徇私舞弊10人,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犯罪9人。針對職務犯罪隱蔽性增強、犯罪手段多樣的情況,建立情報分析評估系統,加大舉報宣傳力度,加強檢察技術在偵查工作中的應用,實行上下配合、整體聯動。兩級院偵查人員克難攻堅、智慧辦案,突破貪污賄賂大案要案228件;瀆職侵權重特大案件20件。所立案件,涉及副處級以上要案87人(包括廳局級干部4人),同比上升24.3%。如市建委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永平受賄44萬元案;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原副經理吳冰(副廳級)受賄130余萬元案;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國外僑務處原處長張三民受賄250余萬元(港幣)案;新洲陽邏棉花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周進軒等人挪用公款1200余萬元案;東西湖區建設局原總工程師戴明濫用職權為某公司免稅出具虛假證明材料,造成國家損失250余萬元案等。這些案件的查處,顯示了檢察機關堅決懲治職務犯罪、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決心。
堅決查處涉及民生方面的職務犯罪。堅持以促進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為著力點,查辦發生在教育、醫藥衛生系統職務犯罪39人,國有企業重組、改制、破產和經營活動中職務犯罪115人。組織開展查辦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領域職務犯罪專項行動,查處土地規劃、工程建設活動中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65人,農村征地拆遷、扶貧救災工作
中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32人。嚴肅查辦執法與司法人員濫用職權、枉法裁判犯罪40人,其中行政執法人員31人,司法人員9人。
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辦案策略。始終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對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不輕易作犯罪處理;對經查確屬錯告誣告的,及時向有關單位澄清事實;對于8名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會同有關部門堅決追逃到案。在辦理涉及企業案件中,注意維護企業形象和產品聲譽,對企業負責人、技術骨干、關鍵崗位人員采取強制措施時,及時通報情況,做好銜接工作,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對生產經營及招商引資活動的影響。依法追繳贓款贓物,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7100余萬元。
提高預防職務犯罪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區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指導下,積極推進預防網絡化、社會化。立足檢察職能開展個案預防、專項預防和系統預防。通過查辦案件堵漏建制,向有關單位提出整改措施420條,幫助建章立制380項。在天興洲大橋、琴臺音樂廳等重大工程項目中開展專項預防,為打造“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工程提供檢察服務。建立與企業、單位、社區的經常性聯系,接受法律咨詢、答疑解惑;通過以案說法、法制宣傳與警示教育,增強公職人員廉政意識。武昌區院與武船重型工程有限公司開展檢企共建活動,針對該公司出現的一起職務犯罪,組織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廉政教育,建立嚴格制度,調動企業生產和創業積極性,使這個一度陷入困境的企業一躍成為國內領先的橋梁鋼結構專業化大型企業。積極探索在職務犯罪易發多發領域建立長效預防機制,市檢察院與有關部門聯合在建筑市場、政府采購、藥品、土地等領域實行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加快誠信體系建設;與華中科技大學聯合成立了武漢預防職務犯罪研究中心,并創辦了《預防職務犯罪研究》,開通了網站,為推動預防職務犯罪理論與實踐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依法履行對訴訟活動的監督職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方面:高度重視群眾對有案不立、以罰代刑問題的投訴,對認為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監督偵查機關立案159件,同比上升12.8%。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青山、江漢、漢陽三個區院在公安、工商、稅務、煙草、藥品監督、質量監督等部門的支持下,建立了信息共享平臺。開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刑事案件專項檢查,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5件,同比上升12.5%。蔡甸區院監督立案的楊太友在生產玉米粉條中添加含有致癌物質的工業石蠟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硚口、洪山區院會同衛生主管部門開展執法檢查,監督立案了一批非法行醫案件。在偵查活動監督中,注意防錯防漏、不枉不縱,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決定追捕47人;對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訴12人;對偵查活動中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7件次。還積極運用檢察技術鑒定糾正偵查部門錯誤鑒定結論8件,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刑事、民事審判監督和行政訴訟監督方面:堅持運用抗訴、檢察建議等手段加強對審判活動的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訴11件,已改判3件。付長春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案經抗訴,法院重審后將原判有期徒刑四年改為有期徒刑十年。對受理的415件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認真審查,提請省檢察院抗訴91件;向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42件,其中13件收到再審結果,改判9件,改判率為69.2%。針對近年來申訴較多的征地補償、房屋拆遷、勞動爭議等群體性案件,加強辦案力量,維護社會公平。市院抗訴的梅某某等8名下崗職工勞動爭議糾紛案,經再審改判后,8名下崗職工領取了補發的生活費,辦理了社會保險。積極探索運用檢察建議、民事申訴和解、支持起訴等監督方式,參與解決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對58件人民法院正確的裁判,認真做好息訴服判工作,維護司法權威。
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方面:大力推進與監管部門的信息聯網,強化對監管執法情況的全程動態監督。對4466件提請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案件嚴格審查,提出糾正意見15件。開展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犯罪脫管、漏管專項行動,對2250名監外執行人員逐案核查,糾正脫管47人、糾正漏管296人。加強對監管執法活動的監督,糾正濫用械具、計算刑期錯誤等違法行為32起,糾正超期羈押26人次。去年,全市26個派駐檢察室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的規范化建設等級達標中,全部達到三級標準。其中,6個被評定為一級,19個被評定為二級。
四、健全完善法律監督機制,積極穩妥深化檢察改革
探索推進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增強法律監督的整體效能。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領導體制優勢,在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下,探索實行上下統
一、橫向協作、內部整合、總體統籌的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①。市院制定了偵捕訴配合制約、訴訟監督銜接、職務犯罪線索統一管理等制度,設立偵查指揮中心和檢察技術鑒定中心,增強檢察機關上下之間、部門之間在履行職責中的協作與制約。大力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漢陽、江漢兩個區院開展試點,積極探索檢察業務、信息化、隊伍建設“三位一體”機制②,引入質量管理、績效管理等先進管理方法,加強過程控制,提高案件質量。去年全市檢察機關立辦的職務犯罪案件,有罪判決率為99.7%;提起公訴的其他刑事案件,有罪判決率為99.9%。
探索完善與其他司法機關的配合與制約機制,促進法律監督工作的健康開展。在健全對公安機關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制的同時,實行不批捕案件說理制度,凡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逮捕決定的案件,均詳細說明理由及法律依據,接受制約。與市中級法院會簽《關于建立民事行政審判與檢察工作銜接機制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對司法建議予以回復的規定》,促進執法辦案的相互監督、相互支持。還先后與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聯合會簽了《關于預防和糾正超期羈押的規定》、《監外罪犯監督管理工作規定》以及《武漢市刑事立案與偵查活動監督辦法》等,為檢察機關加強監督、規范執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辦案方式,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全市檢察機關批捕、公訴部門都成立了“青少年維權崗”,結合辦案開展犯罪挽救、法律保護等工作;69名檢察官兼任法制副校長,在中小學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同時,改革辦案機制,促進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感化和挽救。江漢區院實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訴合一,增強幫教效果;江岸區院對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試行分案起訴,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青山區院在看守所開辦“陽光課堂”,加強對在押未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心理溝通;漢南區院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多種形式的檢校共建受到各方好評。
探索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保障檢察權的正確行使。來自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205名人民監督員通過聽取匯報、查閱案卷、獨立評議等工作程序,對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29件“三類案件”③實施監督。我們還邀請人民監督員全程參與“作風建設年”活動,參加執法檢查、走訪發案單位、聽取當事人意見和建議等。江岸區院組織人民監督員參與信訪接待;江漢區院將自偵案件犯罪嫌疑人羈押情況納入人民監督員監督。漢陽等區院試行由人大選任、培訓和管理人民監督員模式,增強外部監督的剛性。在廣泛接受人民監督員、執法監督員等社會監督的同時,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內部制約,制定《全市檢察機關對自偵案件回訪監督的工作辦法》,推行檢務督察④,建立執法檔案,完善質量檢查考評機制,保障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五、大力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提高法律監督整體能力
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不斷提高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在深入開展思想教育的同時,重點開展以案析理活動,端正執法思想,規范執法行為,增強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后,檢察機關迅速動員,結合檢察實際組織多種形式地學習、討論,加深對黨的十七大主題、科學發展觀內涵等重要內容的理解,進一步武裝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以領導班子建設為重點,扎實推進隊伍作風建設。全市檢察機關開展以全面加強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干部生活作風和執法作風為主題的“作風建設年”活動,通過開門評查、整改建制,大力改進作風。強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加強學習、搞好服務、開拓創新、精誠團結、廉潔自律”上的表率作用,市院領導深入基層調研,解決執法辦案中的疑難問題。實行院、處領導定期接待群眾制度,深入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工作,促進檢察人員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同時,積極構建檢察機關自身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嚴格執紀執法,促進廉政建設。
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培養高素質專業化檢察官。積極推動學習型組織建設,反貪、反瀆、公訴等各業務系統有針對性地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和多種形式學練賽。邀請專家學者來院授課,增強理論素養。加強對信息化技術、網絡技術等新知識的學習與培訓,提高運用能力。高度重視高層次人才培養,評選出全市檢察業務能手89名、檢察業務尖子42名,4人被評為全省檢察業務專家,1人被評為全國檢察業務專家。
廣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積極推進基層院建設。把發展和繁榮檢察文化作為基層院建設的重要抓手,促進思想建設、制度建設的全面提升。以爭創全國先進檢察院和爭創文明單位為載體,開展“向全國、全省十佳檢察院——漢陽區院學習”活動,掀起爭先創優的熱潮。全市檢察機關共有30個集體和65名個人受到市級以上表彰。市院獲得高檢院頒發的“基層建設組織獎”,市院反貪局、技術處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業務系統優秀單位。武昌區院等7個單位和部門被授予全省檢察機關先進集體,江夏區院李傳國等41人榮獲全省先進個人。還有11個區院被評為全省文明單位,其中3個區院為全省最佳文明單位。
六、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監督
認真落實市委《關于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實施意見》,堅決貫徹執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依靠市委、市人大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市院認真向市人大報告工作,聽取市人大主任會議對人民監督員試點工作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寄送《武漢檢察動態》,及時通報檢察工作。兩級檢察機關采取多種形式建立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工作聯系,走訪代表、委員1500余人次,邀請視察、檢查工作850人次。受理人大、政協交辦以及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74件,已辦結70件。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司法、執法機關應當完善群眾信訪書面回復制度的建議”,市院成立工作專班,調研涉檢信訪辦理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制定了《武漢市檢察機關涉檢信訪協作實施辦法》,規范了信訪登記、辦理與答復,加強與改進了信訪工作。
我市檢察工作取得的成績,離不開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關心、支持和幫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檢察機關表示衷心地感謝!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檢察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離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離構建和諧社會的新要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監督還有薄弱環節。如在查辦職務犯罪方面發現和突破案件的能力還不夠強;在訴訟監督方面,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監督以及民事、刑事審判監督的實效有待進一步提高;在打擊刑事犯罪方面,少數案件辦案質量不高,依法從寬與依法從嚴有機結合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部分檢察人員業務素質不夠高,檢察業務專家和拔尖的檢察人才還較為缺乏。在隊伍紀律作風建設上,更有針對性的措施還不夠多,有的單位干警中違紀違規問題仍有發生。三是檢務管理還不夠規范,機制創新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各位代表,黨的十七大報告描繪了在新的時代條件下繼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也為今后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指明了方向。2008年全市檢察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推進依法治國、維護公平正義,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法律監督,加強隊伍建設,繁榮檢察文化,深化檢察改革,促進創新發展,朝著爭創全國先進檢察院目標繼續邁進,為“創新武漢、和諧武漢”建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第一,自覺服務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把檢察機關自身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地聯系起來,聚焦武漢城市圈“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貼緊大局,融入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認真學習市場經濟新知識,加強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正確處理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懲治犯罪與預防犯罪、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支持改革者,保護創業者,平等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加強與“8+1城市圈”其他檢察機關的檢務協作,共同研究解決執法辦案中的問題,共享信息資源,統一執法標準,為武漢城市圈科學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便捷高效的服務環境。市檢察院將在深入開發區、企業、基層調研的基礎上,制定《武漢市檢察機關服務“兩型社會”建設的意見》。
第二,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切實增強政權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嚴密防范和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以關注民生、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為主旨,始終把法律監督的重點放在促進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犯罪和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侵財犯罪,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進一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加強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教育與挽救;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解決涉檢信訪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依法履行查辦職務犯罪職能,著力查辦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以及破壞環境資源的職務犯罪,不斷提高發現、突破職務犯罪的能力;加大預防犯罪的力度,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檢企共建,加強預防調查和對策研究,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全面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行政訴訟和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開展反瀆職侵權促依法行政專項行動,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
一、尊嚴、權威。
第三,積極深化檢察工作機制改革。堅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把改革創新的時代精神貫徹到檢察工作各個方面。以加強和完善檢察工作一體化、法律監督調查⑤、內部監督制約為重點,探索有利于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在改革創新中破解難題、增強能力、謀求發展。大力實施科技強檢戰略,促進機制創新和資源合理配置,逐步實現管理科學化和保障現代化。深入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積極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促進公正執法,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
第四,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堅持不懈地加強檢察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引導廣大檢察人員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加強兩級院領導班子建設、紀律作風建設、隊伍專業化建設,著力培養高素質檢察人才。大力開展檢察文化建設,構建具有法治特征、體現檢察特色、反映和諧要求的檢察文化,營造奮發向上的精神氛圍。加強上級院對下級院的領導與支持,促進基層檢察院協調發展。進一步增強接受黨的領導、人大監督的自覺性,加大檢務公開力度,加大檢察宣傳力度,確保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在市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積極工作,銳意進取,全面履行各項檢察職能,為武漢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附:有關用語說明
一、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即依據憲法、法律規定,在各級黨委領導和人大監督下,適應檢察工作整體性、統一性要求,強化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關系,加強檢察機關之間的工作協作,增強檢察機關各內設機構的職能銜接與制約配合,促進檢察機關“上下統
一、橫向協作、內部整合、總體統籌”的檢察工作機制。
二、“三位一體”機制:指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將檢察業務、信息化、隊伍建設相結合,實現辦公、辦案和隊伍管理信息化,促進辦案流程規范、質量標準科學、監督制約嚴密、考核客觀準確、工作高效便捷的檢察管理機制。
三、人民監督員制度:指由代表公眾的人民監督員按照一定的程序,對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進行民主監督的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規定,人民監督員對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的以下“三類案件”進行監督:(一)擬作撤銷案件決定的;(二)擬作不起訴處理的;(三)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人民監督員有權對檢察機關或檢察人員的下列“五種情形”提出監督意見:(一)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二)超期羈押的;(三)違法搜查、扣押、凍結的;(四)應當給予刑事賠償而不依法予以確認或者不執行刑事賠償決定的;(五)檢察人員在辦案中有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違法違紀情況的。
四、檢務督察:指檢察機關督察部門依照法律和規定,通過各種方式明察暗訪,對督察對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章守紀、檢風檢容等方面進行檢查和督促落實。
五、法律監督調查:指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檢察機關在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中,為發現、核實、糾正訴訟違法問題而進行必要的調查的工作機制。檢察機關對于受理公民投訴、上級交辦和有關單位移送及自行發現的關于訴訟違法問題的線索材料,進行審查時,給檢察長批準,可以通過許多詢問、查詢、查閱案卷、調查證據材料等形式,進行必要的調查,根據查明的事實判斷訴訟行為是否合法,有針對性地提出糾正違法的意見或檢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