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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0日在云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許前飛
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全省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全面穩步發展。
一、過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依法打擊犯罪,著力維護穩定。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始終把打擊的鋒芒對準危害公共安全、黑惡勢力、故意殺人等嚴重刑事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性犯罪;認真開展“禁毒”和打擊涉及金融、財稅、證券、期貨、煙草等犯罪的專項斗爭;深入貫徹黨中央開展反腐敗斗爭的重大部署,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專項行動。五年來,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172975件,判處罪犯183680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3302人。省高院受理刑事案件16307件,審結15217件。在全省法院判處的罪犯中,黑惡勢力犯罪33人、犯罪37173人、百萬元以上經濟犯罪和處以上公務員犯罪375人;堅持正確適用刑法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有罪則判,無罪放人;對38956名罪行較輕、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告緩刑,對不構成犯罪或者犯罪證據不足的1720名刑事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對170087名認罪服法、認真接受改造的罪犯依法予以減刑、假釋;共為21360名具有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做到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
——妥善調處糾紛,促進社會和諧。民事審判工作始終堅持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的指導思想,平等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權利。妥善審理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案件;慎重審理涉及結構調整和企業破產、改制案件,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高度重視涉農案件的審判工作,有效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依法妥善審理涉軍案件,切實維護軍人及軍屬的合法權益;加大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力度,促進自主創新;充分行使司法管轄權,妥善審理各類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積極開展金融債權糾紛的專項審判活動,有效維護了我省的金融安全;認真審理了一大批破產案件,涉及債務151.9億元。五年來,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483388件,標的金額達729.4億元,其中,省高院審結2998件,標的金額118.7億元。全省法院一審民商事案件的調解和撤訴率達到49.2%,調解工作經驗在全國法院系統交流和推廣。
——化解行政爭議,促進依法行政。認真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全省行政審判工作的決議》,妥善化解行政爭議,增進群眾對行政機關的理解與信任。五年來,全省法院共審結涉及三十多個領域的行政訴訟案件8538件;審結國家賠償案件308件,決定賠償519.5萬元并予以執行,確保受到公權侵害且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得到國家賠償。
——增強執行效力,維護裁判公信。改革和完善執行制度,建立了財產報告、執行異議等制度和執行聯動機制;實行執行實施權和裁判權分離,采取提級執行、指定執行、交叉執行、公布被執行人名單、懸賞舉報、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多種方式,有效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執行財產監管制度,加強重大復雜執行案件的統一管理和協調,集中力量攻堅;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建立執行威懾機制,會同公安、工商、銀行等部門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執行人加大制約力度,促使其自動履行生效裁判。全省法院五年共執結案件221651件,執行標的總額354.2億元,年均執結率達到85.3%,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穩步推進改革,提高司法能力。按照黨的十六大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一五”和“二五”改革綱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法院改革。一是健全審判工作機制。二是探索法院人員分類管理。三是規范法院內部管理。四是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死刑復核制度改革。五是改革和完善審判監督制度。省高院不斷完善審判監督制約機制,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積極開展業務研討,加大對下級法院的指導監督力度;推行申訴、申請再審、減刑假釋工作中的聽證制度,以公開促公正;認真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各級法院五年共審結各級檢察機關提起抗訴的各類案件1009件,抗訴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267件。六是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全省共選任人民陪審員1529人,并從制度上保證了人民陪審員依法參與審理案件的司法權。七是探索未成年人審判制度改革,保護未成年人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曲靖中院被確定為全國少年案件綜合審判庭試點單位,工作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八是完善接受外部監督機制,實行重點事項督辦和案件跟蹤督查制度,及時辦理黨委、人大、政協的監督事項和議案、提案,省高院五年共辦理督辦件800多件、議案12件、提案31件,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347條,為促進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發揮了積極作用。
——切實關注民生,踐行司法為民。堅持“以人為本”,使司法更加接近群眾、方便群眾。各級法院建立了立案大廳,公開立案規定和收費標準,加強訴訟指導和風險提示,解決人民群眾“告狀難”問題;通過網上立案、巡回審判、預約開庭、假日法庭等方式,方便群眾訴訟;推行“判后答疑制度”,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建立執行救助基金,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全省法院五年共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0793人次,緩、減、免交訴訟費8042萬元;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大力開展社區矯正試點,積極參與“平安云南”建設;切實加強涉訴信訪工作,暢通信訪申訴渠道,使信訪量逐年上升的勢頭得到有效控制。
——加強隊伍建設,促進和諧興院。全省法院始終以法官職業化為隊伍建設的目標,以和諧興院為人民司法的載體,一手抓審判,一手抓隊伍,確保公正司法。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確保審判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三是實施人才強院措施,加大法官學歷教育和培訓力度,五年共培訓法官17209人次。四是改善和加強人民法院的新聞宣傳工作,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大力宣傳法制建設和法律知識,增強了宣傳效果。五是積極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樹立典型,弘揚正氣,五年共有555個集體、890名個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六是切實抓好預防和懲治腐敗工作,五年共查處嚴重違法違紀人員41人,其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8人。七是加大干部協管力度,加強各級法院班子建設。總體上看,全省三級法院的領導班子政治可靠、團結有力、開拓創新、作風務實,是靠得住、能干事、會干事的班子。
——加強基層建設,打牢工作基礎。五年來,省高院始終在審判業務指導、法官隊伍培訓、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為基層辦實事。幫助基層法院領導班子抓好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增強大局觀念和科學決策能力;加強業務培訓,共免費培訓基層法官20期3480人,基層法官綜合素質明顯增強;切實加強中基層法院的“兩庭”建設和物質裝備改善,145個中、基層法院有105個完成了審判大樓的新建和改造,有25個正在建設。345個人民法庭有77個完成了改造和新建;貫徹“平等、公正、競爭、擇優”原則,面向社會招錄法律專業人才1134人充實到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使基層法官的斷層問題有所緩解;省高院會同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了《云南省縣級法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從2007年起,實現三年達標,為基層法院的經費提供了政策保障。
過去的五年,是全省法院司法理念不斷更新、審判工作不斷進步、法院改革不斷深入、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執法水平不斷提高、物質裝備不斷改善的五年。
回顧五年來的工作,我們也看到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司法能力和水平參差不齊,與人民群眾對司法的需求還有很大差距;“執行難”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貧困地方法官短缺、物質裝備落后、經費保障不足等困難依然存在。
二、今后法院工作的意見
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以及全國法院工作會議的部署,聯系我省實際,今后全省法院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維護人民權益為根本,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核心,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全面加強審判工作,切實抓好隊伍建設,夯實基層基礎,提高司法公信力,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實際工作中,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
(一)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堅定不移地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在司法理念、司法實踐、司法作風等各個方面真正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正確方向。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引法院工作,自覺服從黨委領導,接受人大監督,正確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能,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貫徹執行,為建設富裕民主文明開放和諧云南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全力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切實維護黨的執政地位,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切實維護人民權益,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全局意識,把法院工作放在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使法院工作與黨的中心工作和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全局相銜接、相適應,找準人民法院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通過依法調節涉及“三農”問題的經濟關系,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依法公正高效地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服務創新型國家建設;妥善處理涉及資源、環境方面的糾紛案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審理好群體性行政訴訟案件,更好地解決社會建設中的突出問題;依法打擊經濟犯罪活動,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依法打擊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依法懲處“黃、賭、毒”和黑惡勢力等各種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懲處各種形式的分裂、滲透、顛覆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三)切實維護人民權益。必須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維護全社會的公平正義。民商事審判切實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要求,以定分止爭為目標,建立和發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刑事審判切實按照“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的要求,依法懲罰犯罪,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杜絕超期羈押和超審限,保證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行政審判切實按照“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優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要求,推進管轄制度改革,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諒解與和諧。執行工作既要通過加大工作力度解決“執行難”,又要通過社會各方面的支持,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生效裁判,從源頭上減少“執行難”;積極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充分運用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執行體制,規范執行行為,加強執行監督,努力營造公正、高效、和諧的執行環境。
(四)穩步推進法院改革。在改革的方向上,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法院工作的生命線,以滿足人民的司法需求為根本出發點,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制約監督機制、規范法官司法行為,解決好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在改革的標準上,全面體現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愿望,以人民是否滿意來檢驗。在改革的方式上,堅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相適應,準確把握和了解人民群眾對人民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切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性、權威性、嚴肅性。
(五)著力加強隊伍建設。按照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要求,全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能力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法官干警隊伍。全面系統地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不懈地對法官干警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教育,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使法官干警時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保證審判權和執行權的正確行使;切實加強法院領導班子建設,保證審判機關的領導權始終掌握在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繼續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注重經常性的學習和規范化的培訓,擴大司法交流,提高司法水平,增強司法能力;繼續抓好法院文化建設,營造文明和諧、健康向上的法院工作環境;圍繞廉潔司法加強法官品德教育,樹立人民法官良好的職業形象。
面對新機遇與新挑戰,全省法院將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本次省人代會精神為動力,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在省人大的有力監督和省政府及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以銳意進取的精神和求真務實的作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譜寫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