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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村、社區,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街道消防安全監管力度,有效整治和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建國64周年大慶期間我街道社會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上級和市防火委關于“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街道當前開展的消防安全“三項行動”工作,現就街道“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平安國慶”的思想觀念和安全發展理念,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按照火災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和“責任明確到位、措施堅決有力”的工作要求,不斷完善消防監管長效管理機制,為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平安”、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平安國慶”創造良好的社會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在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堅持全面排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集中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強化社會消防安全管控和重點監管,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找準制約隱患整改的突出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全面抓好消防安全“三項行動”工作措施的落實,扎實治理火災隱患,嚴厲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切實改善全社會安全環境,全力保障建國64周年大慶期間,全街道不發生等級以上火災事故和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實現“平安國慶”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街道辦事處成立“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街道防火委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負責街道“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領導、協調、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監站站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具體協調、指導“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開展,負責組織對各個階段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導。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加強對本轄區、本系統相關工作的領導;要成立負責抓落實的工作組,全面落實“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各項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全力維護國慶期間我街道消防安全。
四、工作重點及任務
(一)重點對象:“三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二)重點內容:
1.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單位(場所)消防合法性情況;建筑使用功能的變更、調整有無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情況;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設置和好用情況;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置和維護好用情況;電氣線路敷設和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重點組織開展“平安國慶”消防安全主題宣傳活動,通過發放消防安全宣傳掛圖、宣傳冊和櫥窗宣傳、展板展覽等進行消防常識宣傳,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組織對本轄區、本系統內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消防培訓,對參加各類慶祝活動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達到能整改本崗位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引導人員安全疏散“三個能力”要求。街道將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嚴格按照《關于組織開展2013年度社會消防培訓工作的通知》,切實抓好2013年度社會消防培訓工作,確保本轄區范圍內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崗位操作人員等對象“持證上崗”。
3.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義務消防隊要切實制定滅火救援預案,并開展實戰演練。同時,全面開展消防裝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對現有車輛、裝備的技術性能和操作使用熟悉掌握。要提前落實滅火救援所需裝備、物資和社會聯勤保障,充分發揮社會聯動機制的作用。
五、工作分工
全街道“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按照“屬地管理”、“條線結合”的辦法進行。各村(社區)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三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進行消防安全自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嚴重消防違法行為或重大火災隱患,在責令落實整改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同時,及時上報街道防火委并移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六、有關要求
(一)加大自查力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各村(社區)要按照任務分工要求,自查工作分片包干到人,責任到人,務必摸清火災隱患底數清、情況明。
(二)加大督改力度。對自查出來的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要按照各自職責,區分輕重緩急,指導企業和有關單位制定整改措施,依法督促整改,堅決消除隱患。對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時間表,限期整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切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落實專人“跟蹤督辦”,保證監管監控措施到位;對火災危險性大的隱患,要在9月30日前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暫時關停,形成隱患必除的高壓態勢。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把社區、學校、企業、農村等作為消防宣傳的重點,廣泛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發揮居委會、村委會、安監站、義務消防隊等單位作用,增強消防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形成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氛圍,切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要突出抓好老、幼、殘等弱勢群體和“新居民”的消防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弱勢群體和新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大信息報送力度。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信息報送制度的落實,高度重視信息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切實抓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要落實專人負責信息傳送、資料積累和總結工作,保證信息渠道暢通。“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期間,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每周一上午10時前要準時向街道專項行動辦公室報送《街道“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周報表》(詳見附件);上報表格中的工作數據,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務必以圖片資料形式存檔,將作為此項工作檢查、督查、驗收工作的重要依據。工作總結請于9月20日前報送街道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篇
根據市防火委關于印發“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實施意見提出的要求,結合景區當前開展的消防安全“三項行動”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力度,有效整治和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建國64周年大慶期間景區社會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就景區“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平安國慶”的思想觀念和安全發展理念,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按照火災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和“責任明確到位、措施堅決有力”的工作要求,不斷完善消防監管長效管理機制,為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平安景區”、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平安國慶”創造良好的社會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在市政府的領導和市防火委的指導下,堅持全面排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集中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強化社會消防安全管控和重點監管,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找準制約隱患整改的突出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全面抓好消防安全“三項行動”工作措施的落實,扎實治理火災隱患,嚴厲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切實改善全社會安全環境,全力保障建國64周年大慶期間,景區不發生等級以上火災事故和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實現“平安國慶”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管委會成立由常務副主任汪維任組長,副主任王金明、張冰瑜、張鎮西、沈振彪任副組長,組宣人事部、管委會規劃建設部、旅游市場部、綜合管理部、社會事業部、綜治辦、安監站、工商所、觀潮派出所、供電營業所、專職消防隊及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的景區“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景區“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領導、協調、檢查、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管委會副主任王金明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管委會,具體協調、指導“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開展,負責組織對各個階段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導。
各村、社區、各有關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加強對本區域、本單位相關工作的領導;要指定負責抓落實的具體人員,全面落實“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各項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全力維護國慶期間景區消防安全。
四、工作重點及任務
(一)重點對象:公共娛樂、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寄宿制學校、醫院、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儲存、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場所;“三合一”場所;古建筑。
(二)重點行業:重點對娛樂、皮革、家紡、、印刷包裝、電珠燈泡等行業進行排查整治。
(三)重點內容:
1.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單位(場所)消防合法性情況;建筑使用功能的變更、調整有無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情況;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設置和好用情況;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置和維護好用情況;電氣線路敷設和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內部使用可燃易燃裝修材料及焰火煙花、明火作業或存放危險化學品等情況“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在建建設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質量情況。
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重點組織開展“平安國慶”消防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制作國慶消防安全宣傳掛圖、宣傳冊、廣告牌、櫥窗、展板、公告欄等進行消防常識宣傳,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組織對本轄區、本單位,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消防培訓,對參加各類慶祝活動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達到能整改本崗位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引導人員安全疏散“三個能力”要求。
3.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專職消防隊員要全面熟悉景區內消防重點保護單位、重大危險源,特別是國慶及“觀潮節”活動場所,公眾聚集場所等重點單位,切實掌握建筑結構、建筑材料、消防設施、進攻路線、火災特點等情況,并對單位、場所內部固定消防設施,內部和周邊消防水源、交通道路,移動消防裝備的供水能力逐一進行檢查測試,制定滅火救援預案,并集中開展實戰演練。要加強對消防重點單位滅火救援的戰法研究和預案制定,做到科學合理,簡單實用。同時,督促義務消防隊全面開展器材檢查和維護保養,對現有裝備的技術性能和操作使用熟悉掌握。要提前落實滅火救援所需裝備、物資和社會聯勤保障,充分發揮社會聯動機制的作用。
五、工作分工
景區“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按照“屬地管理”、“條線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分工如下:
(一)各村、社區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三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二)社會事業部文化、教育線負責對公共娛樂場所、網吧、營業性演出場所、公共圖書館、印刷單位、文化新聞出版單位、公共文化設施、體育健身場所、海寧三中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三)旅游市場部負責對賓館、飯店和旅游景點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四)社會事業部衛生線負責對醫院、藥店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五)社會事業部民政線負責對養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六)工商所負責對商場、市場、超市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七)綜合管理部負責工業(其他部門負責的除外)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八)供電營業所負責對變配電站和系統內部相關產權設施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九)安監站負責對危險化學品單位(燃氣行業除外)進行消防安全自查;同時,加強對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
(十)規劃建設部負責對燃氣供氣單位,在建工程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十一)綜治辦負責交通運輸業、汽車維修業、搬運裝卸單位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十二)綜合管理部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十三)觀潮派出所、專職消防隊負責對中小旅館、出租房和個體私營企業、小作坊、小店面、小旅館等進行消防安全自查。
(十四)組宣人事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管委會防火工作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依照自身職能抓好本系統、本行業內部的消防安全自查檢查專項行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嚴重消防違法行為或重大火災隱患,在責令落實整改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同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國慶64周年消防安全保衛是當前一項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我們一定要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做好國慶消防安保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成立“節保”工作領導班子,切實加強“節保”工作的領導和檢查、督查,制定本系統、本單位國慶消防保衛方案,落實節日值班的保衛力量,確保本鎮國慶活動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二)注重協調,形成合力。各單位一方面要充分結合前期已經開展和當前正在推進的各項專項治理、專項行動,搞好融會貫通,形成“時間軸”上的縱向合力;另一方面既要發揮職能作用,又要抓好與其他行政監管部門和公安派出所的聯動,形成“空間軸”上的橫向合力,確保國慶64周年消防安全工作保衛任務圓滿完成。
(三)明晰權責,以求實效。各單位要根據條塊分工,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結合責任狀簽訂工作,將任務分解到每個崗位、細化到每個環節、具體到每個步驟、落實到每名人員,明確職責分工和責任歸屬,各級主要領導為本次“節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開展督查,暢通信息。鎮防火委將組織人員深入重點單位認真督查各單位國慶安全保衛工作貫徹落實情況;深入各單位檢查工作動態情況,并幫助各單位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切實將防范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在階段工作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應將本單位的工作動態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將國慶保衛方案、消防檢查情況于9月25如前報安監所備案。
第三篇
各村村委會、鄉直各部門:
根據市、區防火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為切實做好建國64周年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鄉火災形勢待續穩定,鄉黨委、政府決定從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鄉開展“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區委、區政府、鄉黨委、政府關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圍繞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高、火災總量尤其是亡人火災數量保持在較低水平的“一高一低”目標,動員和發動社會一切力量,切實加大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救援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災隱患和火災危害,確保不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和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確保全鄉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建國64周年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鄉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小組,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周道秋同志為組長,企業辦主任丁金亭、派出所所長方建超、工商所所長王朋遠為副組長,消防專干徐博、安全專干葛尚龍、王曉及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徐博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鄉公安派出所。
三、攻堅目標
以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為著手,強力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工作,努力實現五項攻堅目標:
1、火災形勢持續平穩,不發生亡人火災,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
2、公眾聚集場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鞏固,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8月底前全部消除;
3、重點防控工作強力推進,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單位消防安全達到標準要求,完成鄉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
4、基礎防控工作全面加強,達到網格精細化管理標準,消防宣傳櫥窗建設任務全部完成。
四、工作重點
(一)集中排查治理火災隱患。要以公共娛樂、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寄宿制學校、醫院、養老院、幼兒園、車站、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儲存、銷售、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住宿與生產、儲存或經營合用的“三合一”場所和“九小場所”為重點,深入開展排查整治,適時組織集中清查、夜查,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災隱患。
(二)著力鞏固公眾聚集場所專項整治成果。要立即對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工作,對專項整治期間遺留火災隱患逐一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對檢查驗收組驗收提出的問題實施重點督辦,確保8月底前全部消除。
(三)深入推進重點防控工作。督促指導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地下建筑,嚴格用火用電控制,嚴格疏散設施管理,嚴控場所留宿人員,嚴查可燃易燃裝修,嚴抓設備維護保養,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設立警示標牌,實行消防安全標牌管理。
(四)強力推進基礎防控工作。要大力推行網格精細化管理,以行政村為基本單元細分網格,明確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五)切實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要緊緊圍繞《消防法》的宣傳貫徹,利用各種宣傳手段,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三提示”活動,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鄉村有標語、單位有標識,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消防宣傳氛圍。要配合“平安中原”集中清查整治行動,開展代號為“中原旋風”的消防宣傳專項行動,追蹤整治動態,曝光火災隱患,公布典型案例查處結果,全面掀起消防宣傳教育高潮。要制定消防宣傳櫥窗建設標準,中心市場建立消防宣傳櫥窗。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工作,按照《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對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控制室值班人員以及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對參加各類慶祝活動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達到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三會”要求。
五、整治措施
要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違法行為,要切實做到“八個一律”:
1、對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驗收或審核驗收不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2、對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一律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3、對人員密集場所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清理或拆除。
4、對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5、對住宿與生產、儲存或經營合用的“三合一”場所,凡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6、對存在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臨時查封。
7、對逾期不執行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決定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8、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凡整改進度遲緩,火災防范措施不落實,隨時可能造成重大火災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
六、工作方法及步驟
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分三個時期進行:
(一)動員部署時期(7月1日至7月15日)
區政府組織召開會議,對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領導組織,建立工作機制,層層召開會議進行部署,逐級簽訂責任狀。
(二)臨戰攻堅時期(7月15日至9月10日)
按照專項行動確定的攻堅目標和任務,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強化社會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各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
1、單位自查階段(7月11日至7月20日)。要發動社會各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7月20日前,各社會單位要在自查自改的基礎上,按照消防分級管理的要求,分別向公安派出所及主管部門遞交自查整改報告和消防安全了承諾書。
2、全面排查階段(7月21日至8月15日)。要組織專門人員圍繞整治重點,開展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檢查。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進行火災隱患排查;鄉政府要組織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以及安監辦、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工作人員混合編組,開展網絡式排查。對于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隱患單位列出整改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管監控。
3、重點抽查階段(8月16日更充分9月10日)。消防安全清查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按照整治要求開展檢查。8月17日至26日鄉配合區公安機關組織“平安中原”3號行動,對住宿與生產、儲存或經營合用的“三合一”場所及小餐館、小旅店、小網吧、小洗浴、小維修、小美容美發、小歌舞娛樂、小集貿市場、小生產加工作坊等“九小”場所逐一進行摸底排查,徹底整改火災隱患,防止小火釀成大災。
(三)決戰決勝時期(9月11日至10月10日)
1、強制督改階段(9月11日-9月25日)
要對前期工作進行分析、梳理,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強力督促整改,確保全鄉火災形勢穩定。
2、全力防控階段(9月26日-10月7日)
要緊盯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關鍵環節、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加強監護,死看硬守。對于火災危險性大、不能及時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在國慶64周年期間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9月21日至30日,鄉配合區公安機關要組織“平安中原”3號行動,重點整治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采取白天查與夜間查相結合的方法,嚴懲堵塞通道、鎖閉出口、超員營業等習慣性違法行為,確保火災形勢穩定。
3、總結講評階段(10月8日-10月10日)
各村、各單位要對本村、本單位清查整治工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并將總結情況書面上報鄉清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各村、各單位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建國64周年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結合各自實際,迅速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周密部署,層層發動,強力督導,狠抓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協調,推動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二)強化督導,狠抓落實。鄉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各單位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每月進行督查,督促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各村、各單位要強化督導,嚴防工作棚架。
(三)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派出所要發揮主力軍作用,做好清查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要加大消防執法力度,尤其是對無視群眾生命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要充分運用行政拘留、臨時查封、強制執行等手段,重拳出擊,快查快辦,始終保持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充分發揮基層公安派出所布點多、情況熟的優勢,把火災防范工作延伸到廣大農村。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安監等部門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章行為,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進行處理,齊心協力整治火災隱患。
(四)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各村、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嚴格責任追究,百日清查整治行動期間,凡發生有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的,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凡發生亡3人以上火災事故或兩起以上亡人火災的,實行消防工作評先“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