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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爭先進位、爭當排頭兵為目標,以為民辦實事為主線,以科學合理使用省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為保障,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制定明確工作目標和措施,努力實現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五項提升,三個規范”目標,更好地為社會經濟事業發展服務。
一、加強縣鎮大調解中心建設,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縣大調解中心實體運作能力。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內設糾紛受理室、糾紛調處室、綜合督察室。設1名專職副主任(司法局副局長)和5名兼職副主任(縣綜治辦、公安、法院、檢察、信訪等部門分管領導)。使專職調解員人數達4名以上,辦公室6間,200平方米以上。中心專職副主任和司法局基層科人員常駐調處中心工作。二是推進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在進一步完善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邊界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的基礎上,建立駐外省、市企業人民調解委員會。重點幫助相關建筑企業、水運建造企業、服裝企業等建立企業內部人民調解委員會,使縣大調解體系更趨完善。三是加大對大調解工作的指導、督促和考核。完善訴調、檢調、公調對接制度。建立和完善大調解信息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信息網絡體系。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調處,把矛盾糾紛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單位。堅持每月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制度。
二、全面加快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進度,提升優秀司法所創建面。
一是加強6個優秀司法所創建。在現有兩個省優秀司法所(固城所、陽江所)的基礎上,加快淳溪、東壩、古柏、漆橋、椏溪、磚墻6個優秀司法所的創建,做到人員滿編、內部管理規范、經費保障有力、硬件建設提升、業務能力提高,體現司法行政實戰能力強的特點。二是培育特色和典型。在創建工作的同時,根據各所的特點,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培育特色和典型:淳溪所在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上有所突破;東壩所在幫教安置上有所突破;古柏所在人民調解工作上有所突破;漆橋所在社區矯正工作上有所突破;椏溪所重點在法制宣傳上有所突破;磚墻所在建筑企業農民工法制宣傳和法律援助上有所突破。三是堅持司法所年中、年度考核制度,實行通報制,確保工作不松懈。加強對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協調處理各類問題的能力。
三、積極爭創“五五”普法先進縣,提升普法實效性。
一是建好一個學法網校。學習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本縣實際,開發一套領導干部、公務員網上學法考試應用系統,啟動網上學法平臺、推動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提高學法、考試的獨立性、自主性、科學性、靈活性。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宣傳陣地、平臺和亮點。進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武家嘴“法治文化公園”配套設施建設,定期更新法治文化長廊內容,充分發揮普法平臺功能作用,不斷擴大法制宣傳的影響力、覆蓋面。三是籌建一個功能設施相對齊全,有一定規模的縣級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縣委宣傳部、法宣辦牽頭協調公、檢、法、司、教育、關工委、團縣委、婦聯等相關部門和社會愛心組織、學校共同參與,整合社會教育資源力量,聯手共建。四是籌建一支群眾性法治文藝宣傳隊伍。整合全縣文化(文藝)人才資源,依托現有文藝骨干,加強法治文藝創作,自編自演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寓教于樂。五是加大對普法器材裝備的投入。購置裝備一套便攜、實用、靈活、面向基層一線的普法宣傳裝備,實現靜態教育與動態教育相結合、理論教育與形象教育相結合,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科學性、靈活性、實效性。
四、深入推進民主法治創建進度,提升全縣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扎實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圍繞“四民主、兩公開”,繼續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區、單位)”的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創建工作實效。二是提高創建質量和創建達標率。按照創建標準,加強檢查指導,健全組織,完善制度,規范臺帳資料。保證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率分別達到13℅、70℅以上。三是做好武家嘴村“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迎查驗收準備工作。確保武家嘴村2010年上半年順利通過“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部級驗收。
五、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提升社會弱勢群體的滿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影響力和知曉率。充分發揮“148”法律服務專線的主渠道宣傳作用,積極開展法律咨詢活動,創新形式、突出亮點,建立長效宣傳機制。二是積極開展便民服務活動,提高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的能力和形象。強化“148”服務窗口形象,逐步推行“點援制”服務,滿足受援人對法律事件專業的需求。三是強化農民工維權,推動特色法律援助向前發展。在以法律擁軍為龍頭的特色法律援助中,進一步加強軍人軍屬的維權工作。簡化放寬農民工工資、工傷等問題的法律援助條件,免于經濟狀況審查,有效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基層工作站建設,把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基層延伸,在縣城棲鳳花園和全縣建筑行業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機構。積極爭取條件,加快縣法援中心建設,達到省級新一輪規范化建設要求。五是加強法律援助監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和效率。加強對案件承辦過程中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和服務效果的全程監督檢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承辦力度,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做到應援盡援。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確保法律援助案件快速進入訴訟程序,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和效率。六是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提高法律援助規范化整體水平。對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和服務人員進行業務知識更新培訓,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整體水平。不斷發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定期召開法律援助例會,及時總結和解決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有效的法律援助規范化管理新機制。
六、加強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規范矯正和幫教管理辦法。
一是完善社區矯正警示教育基地、幫教安置人員勞動技能培養基地。進一步建設好社區矯正縣、鎮公益勞動基地和縣社區矯正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幫教安置人員勞動技能培養基地。二是修訂出臺《縣刑釋解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意見》。拓展安置途徑,鼓勵自謀職業為主,政府及有關組織引導、扶持其就業為輔,多渠道安置刑釋解教人員,探索就業和社會保障新途經。三是開展延伸幫教,親情幫教,組織有關單位及服刑人員家屬定期不定期到監所幫教。同時認真組織年度排查工作,嚴控重新犯罪行為發生。
七、抓好法律服務工作,規范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縣律師行業黨支部,健全完善律師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律師的執業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實現監督檢查工作的制度化和經常化。二是推進行政村的法律顧問工作。為農村各類經營承包合同做好法律宣傳工作,對經營過程中引發的各種矛盾和糾紛案件,依法做好調解和疏導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協助政府部門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和涉法工作。認真做好敏感性案件、群體性案件的法律服務工作,并及時向管理部門報告,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是進一步加強公證工作。深入開展公證規范化建設活動,按照“穩定發展、有形象發展、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堅持公證業務數量和質量同步發展,全面落實市局公證規范化考核指標和綜合目標考評體系。制定合理的公證處目標考核辦法,提高公證員工作積極性。
八、全面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規范內部管理制度。
根據市局要求,解決司法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和縣大調解中心人員服裝。更新和添置辦公設備,提高辦公自動化水平。強化廉政勤政和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積極參與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各項活動,主動貼近和服務全縣各項中心工作,努力建設一支思想作風正、工作作風實、組織信任、領導放心、群眾滿意的司法行政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