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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依法維護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源增長和農民增收,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原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增量、增收、增效”原則。保證各項改革措施有利于森林資源增量、農民增收和林業增效。
2.尊重群眾意愿,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則。奉行陽光政務,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3.平均分配產權,堅持權益平等、還利于民原則。做到均山、均股、均利。
4.尊重歷史,堅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原則。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
5.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試點先行,先易后難,穩步推進。
三、工作機制
市政府直接領導、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村組織具體操作、各部門搞好服務。各鄉鎮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林業部門主動做好參謀和具體技術服務。
四、改革范圍
1.全市集體經營的所有商品林、公益林和宜林地。
2.納入本次改革范圍。改革過程中,集體林中的委托牧業用地。要妥善處理好林木所有權和委托牧業用地經營權的關系。依法維護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委托牧業用地的監管,不得改變用途。對擅自改變用途的委托牧業用地一律收回,由村集體重新發包。
3.由鄉鎮政府使用管理的結合實際情況。由鄉鎮政府落實經營主體。
4.對存在短期承包林木采伐合同(低于15年)村集體林。視為合作經營。今后合作經營原則上不得低于30年,大多數村民對此類合同持有異議的由村集體收回納入改革范圍。
5.暫不納入本次改革范圍。要強化對權屬有爭議山林的監管,對權屬有爭議且暫時難以解決的山林。積極做好調處工作,林權糾紛解決后,再落實經營主體。
五、主要內容
將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保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
(一)對目前由集體統一經營的林地林木。采取以下經營方式:
1.家庭承包經營。林木歸戶或聯戶所有。對于資源條件和經營條件允許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平均分配林地林木。可采取劃片承包經營或自由組合聯戶承包經營。林地承包期50年。
2.可采取“分股不分山,股份合作經營。對集體統一經營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比較滿意的山林和農民要求繼續實行集體經營的山林。分利不分林”形式,將現有林地、林木折股均等分配,制定章程,落實經營主體,實行股份合作經營,財務單獨核算,收益按股分配。
3.可評估作價,有償轉讓經營。對于不便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山林。通過公開招標,競價拍賣等方式,按照先組內、后村內、再村外的順序,轉讓給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或其它社會經營主體。為發展集體公益事業,允許留出本村林地面積的10%作為集體所有,留用部分也要落實承包責任。
(二)對已流轉的集體林及自留山責任山。根據實際情況妥善區別對待:
1.條款不全或程序不規范,尊重歷史、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凡程序合法、合同規范的要予以維護;對實際已流轉但沒有到林業局登記造冊。大多數村民對部分條款有異議的應完善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嚴重損害大多數村民利益的應通過法律程序予以糾正或終止合同。
2.發生多次流轉的以最后一次流轉合同約定事項確權登記。核發(換)林權證。
3.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1馬川子鄉本次林改具有特殊性。
農民持有山林證,已劃給農民的自留山或責任山?,F地四至清楚,合法經營的穩定其林權,收回舊證換發新證;
現地沒有劃界或界線不清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到現地實測,農民只持有山林證。重新確權發證;
一直沒有經營造林的由村集體研究決定是否收回重新發包;已劃給農民的自留山或責任山。
按現林主發證;承包期內又轉包給他人且經營造林的此次林改中對已成為事實的流轉。
維持原合同不變。對于人工林落實“誰造誰有”和退耕還林政策不變,年分山林地承包期為50年的本次林改中。對于天然林,則承包期滿后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均由村里收回。
2已收回自留山、責任山的其他鄉鎮。此次林改中由村集體重新發包。
(三)對集體統一經營的公益林劃分時。劃分單元盡量不要太小。原則上采取聯戶經營的方式。保持公益林性質不變的前提下,確權到戶,補償到戶。
六、總體目標和工作步驟
(一)總體目標。
全市基本完成明晰產權,年上半年。確立經營主體的基礎改革任務,不斷深化配套改革,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
(二)工作步驟。
年月基本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進行: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從年月啟動。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1.成立領導機構:按照“市政府直接領導、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村組織具體操作、各部門搞好服務”工作機制。
2.制定林改實施方案。并報省林改辦公室備案。
3.宣傳培訓。組織參與林改工作人員。吃透文件精神,領會改革原則,掌握具體操作方法,召開全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進行全面部署。組織鄉、村兩級林改政策輔導和業務培訓,統一方法步驟,統一標準要求,提升科技含量,確保參加林改工作人員和基層干部都能指導好、落實好各項改革政策。切實加大林改宣傳力度,廣泛深入宣傳改革的目的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消除疑慮,讓廣大村民真正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
第二階段:摸清底數。
并抽調技術人員配合各村組核實林地權屬、面積和四至界線,林業部門為各村組提供資源檔案和人工林確權等實測資料。對林地面積、林木蓄積、立地條件等資源狀況和森林經營狀況、林木林地流轉情況進行詳細調查,調查結果在村組內張榜公布。
第三階段:明確主體、確權發證。
依據村情林情制定具體林改實施方案。方案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同意。各村組根據集體林調查摸底情況。
通過抽簽等形式分林到戶?,F地劃分地塊,根據林改方案。明確四至界線,設立明顯標樁,及時公布確權結果。公示無異議后依法簽訂新的合同,填寫林權登記申請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組織進行林權登記發(換)證。
第四階段:整理歸檔。
按照《省集體林林權制度改革檔案管理辦法(試行)林改[]17號)對林改資料進行整理,基本工作完成后。建立市、鄉、村三級林改檔案并長期保存。各鄉鎮對林改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全面自檢自查,并接受上級林改領導小組檢查驗收。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關系到廣大林農的切身利益。各鄉鎮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林改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制定措施,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廣泛宣傳林改的目的意義、政策、方法和要求,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消除干部群眾疑慮,使林改工作做到家喩戶曉,人人皆知,充分調動農民參與林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調處糾紛。特殊的歷史原因,給我市的林改工作帶來了特殊的困難,此次我市林改的難點,主要是由歷史遺留下來的鄉村與森工企業局插花地糾紛以及林地承包人與委托牧業用地承包人之間的糾紛。各級政府應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尊重歷史,面對現實,顧全大局,注重原始憑據,就地化解,妥善調處糾紛,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四)加強督導。制定嚴格的質量考核辦法,由市督查部門跟蹤檢查,對各部門、各鄉鎮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同時,市財政部門應做到專款專用,將林改資金全額、及時撥付到位,確保林改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