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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從我區實際情況出發,通過多渠道籌措資金,逐步建立適合我區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切實幫助城市困難群眾解決就醫難問題。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二、救助對象
應優先考慮。救助對象患有國家規定的特種傳染病的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救助。城市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對城市低保對象中的孤兒、孤老、重點優撫對象。
三、資金籌集
城市醫療救助資金以區為單位進行統籌、核算管理。主要渠道:
(一)由區財政部門每年安排城市醫療救助資金并列入財政預算。
(二)從本級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集中捐贈款和經常性捐贈款中提取的資金;
(三)上級補助資金;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四、救助方法
(一)醫療費超過3000元的可根據救助對象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和貧困程度,救助對象患重病。對超出部分給予適當的醫療補助。最高補助額度每人每年不得超過6000元。救助對象一年內多次患重病,醫療費可以累加。具體救助標準可分以下幾種情況:
1救助對象患重病醫療費3000元—4000元的補助標準在1000元以內;
2救助對象患重病醫療費4000元—5000元的補助標準在2000元以內;
3救助對象患重病醫療費5000元—6000元的補助標準在3000元以內;
4救助對象患重病醫療費6000元—7000元的補助標準在4000元以內;
5救助對象患重病醫療費7000元—8000元的補助標準在5000元以內;
6救助對象患重病醫療費8000元以上的補助標準在6000元以內。
(二)救助對象患下列大病之一。方可享受醫療救助:定點醫療單位治療且醫療費達到起付線以上者,
1癌癥(各系統惡性腫瘤)
2慢性腎功能衰竭;
3再生障礙性貧血;
4重癥肝炎;
5精神病;
6其它重癥疾病。
(三)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補助:打架斗毆、交通事故、服毒自殺、酗酒傷害、器官移植、鑲牙、配鏡、自請醫生、自購藥品、救護車費、婚前檢查、整容、矯形、康復醫療費用。
五、定點醫療
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城市定點醫療單位為:區醫院。定點醫院對救助對象就診免收掛號費,城市醫療救助實行定點醫療制度。根據要求。門診常規檢查項目優惠20%定點醫療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救助對象就醫等相關費用的減免政策,以方便救助對象就醫。低保對象患大病原則上要在區級定點醫院住院治療。需要轉院的要由定點醫院出具轉院證明。救助對象出院時,定點醫院要注明低保對象患大病種類、并附醫療費用支出明細,以便貧困對象申請醫療救助。
六、救助程序
(一)申請。救助對象本人向社區低保專干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居民戶口、身份證、低保證或低保審批表、定點醫院正式醫療費收據、醫生處方及有關保險單據。
(二)初審。社區低保專干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情況屬實的由社區協審小組評議后指導申請人如實填寫省里統一制定的城市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簽署意見后報街道(鄉鎮)民政助理。
(三)審核。街道(鄉鎮)民政助理要對社區上報的證明材料和《城市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進行認真審核。審核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經街道(鄉鎮)審核小組審核通過簽署意見后上報區民政部門;不符合條件的原渠道退回并簽明理由。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及申請救助情況要在申請人所在社區張榜公示3天。
(四)審批。并報區財政部門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救助,區民政局要對街道(鄉鎮)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核實、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原渠道退回并簽明理由。審批、復核各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通過的人員名單及具體救助額度要通過街道(鄉鎮)申請人所在社區張榜公示3天。
由民政部門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渠道,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共同核定的救助金。通過社會化發放形式發放給救助對象。
七、成立機構
民政、財政、衛生、勞動保障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區政府成立了由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為組長。統一協調城市醫療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局,負責日常工作。各街道(鄉鎮)也成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從而保證城市醫療救助工作的順立開展。
八、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切實保障城市困難群眾基本醫療、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相關部門、各街道(鄉鎮)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城市醫療救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健全監督體系,操作程序要公開、透明,該公示的必須公示。對在救助過程中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的人員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二)落實責任。要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城市醫療救助政策及救助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督,提高服務質量;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居民住院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醫療救助資金,研究制定城市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對城市醫療救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精心組織。掌握救助對象類別、困難程度、病種病情、所需資金數額等基本情況,做好救助金的年度預算。工作中各街道(鄉鎮)還要把握好城市醫療救助工作方向,不斷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