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就業再就業實施打算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
(一)市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照科學發展觀,今后幾年。實施就業優先發展戰略,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方針,努力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和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逐步提高城鄉統籌就業水平和勞動者素質,探索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
(二)今后幾年。基本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問題的同時,積極開發就業崗位,努力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含職業技術學院、技工學校,下同)退役士兵和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就業工作,不時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改善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環境,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加強失業調控,將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合理范圍內;逐步建立就業與社會保證工作的聯動機制。
(三)廣開就業門路。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始終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涉及全局的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確定建設項目時,把增加就業崗位作為重要因素考慮,努力實現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
1以招商引資為主抓手。不時發明就業崗位。同時,積極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中小企業,增加就業容量。
2鼓勵和引導工業園區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3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外商投資、股份合作等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
4鼓勵各級政府和社區組織開發公益性崗位和創業項目。
特別是開發適合社區居民生活服務和公共管理服務等方面需求的保潔、保綠、保安、頤養等公益性崗位。
5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失地農民、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組織興辦非正規勞動組織。
6鼓勵下崗失業人員通過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多種形式。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等途徑實現就業。
7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在結構調整、改制重組和主輔分離中。通過多種方式分流安排富余人員,對關閉破產企業要利用有效資產安排職工。
8繼續推進跨地區的勞務協作和對外勞務輸出。通過多種協作方式組織勞務人員到市外就業。積極推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引導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和到市內工業園區就業。
9拓寬青年就業渠道。實施青年職業見習和守業見習計劃。
力爭在今后幾年內實現年新增城鎮就業人員20000人和年勞務輸出180000人的目標。通過各種途徑。
二、認真落實再就業政策。
(四)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原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
免費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作為享受扶持政策的憑證,員、城鎮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零就業”家庭成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頓的人員、享受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證待遇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發放方法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1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
規定限額內依次減免營業稅、鄉村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免收府發[]19號文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性的行業除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對年底前核準減免稅費但未到期的人員,剩余期限內按此政策執行。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涉及的各種經營服務性收費,一律按最低規范收取。
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各類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留學回國人員以及進城守業且進行了就業登記的農村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缺乏、符合申請條件的各級勞動保證部門所屬的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應為其提供小額貸款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期確需延長的可展期1次。對符合條件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相關部門證明,可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擴大貸款規模。符合條件人員也可直接向商業銀行申請料理小額貸款及擔保手續。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屬于國家支持發展的服務業、餐飲業和商貿業項目(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上述行業中的暴利項目除外)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城鎮各類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貼息50%其中中央財政貼息25%地方財政貼息25%從事其它項目的利息由本人負擔。具體方法按省財政廳、省勞動保證廳文件規定執行。
把社會平安資金存款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業績掛鉤,勞動保證部門要會同財政等部門。對于小額貸款工作不積極、推動不力的金融機構,勞動保證部門商財政部門,可以減少社會平安資金的存款,逐步將社會平安資金存入小額貸款工作得力、業績優良的金融機構。
鄉村規劃和整頓市容時要合理安排下崗失業人員的經營場地。政府投資新辦貿易市場的經營攤位,進一步統籌解決好自謀職業和自主守業人員的經營場地問題。應安排一定比例租賃給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并可安排相對集中的生產經營場所建設孵化基地。對在守業孵化基地守業的自創辦之日起,一年內減半繳納房租費和水電費,三年內免繳物管費、衛生費、治安費;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通過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準入制度的指定工種)生活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所需資金可在當地政府布置的就業經費中開支。
2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新增加的崗位。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平安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相應期限內定額依次減免營業稅、鄉村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年前核準減免稅但未到期的企業,剩余期限內仍按原方式繼續享受減免稅政策。
對上述企業中的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在相應的期限內給予社會平安補貼,同時。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平安補貼規范按企業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平安費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平安費仍由本人負擔。對年底前核準社會平安補貼但未到期的企業,剩余期限內按此政策執行。
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職工總數30%以上,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新增加的就業崗位。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逾越人民幣100萬元。財政貼息、經辦銀行手續費補助、呆壞帳損失補助等按已明確的有關規定執行。
3增強靈活就業者的穩定性。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靈活就業、并進行就業登記和參與社會安全的給予社會平安補貼。補貼的繳費基數按當地
養老平安補貼12%醫療平安補貼3%失業平安補貼1%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允許個人按養老平安正常比例補足繳費。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計算。
(五)對持《再就業優惠證》就業困難對象。年底之前,符合“4050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年齡條件且仍未實現再就業的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下崗失業人員、享受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證且失業十二個月以上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困難對象”可提供下列政策扶持:
社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安排就業困難對象,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對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給予社會平安補貼。社會平安補貼規范按單位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平安費計算,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最長不超過3年;但上述“4050人員,工作超越3年的社會平安補貼期限可相應延長。對年前底核準社會平安補貼但未到期的企業,按此政策執行。
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給予崗位補貼,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機關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各類企業后勤服務崗位和街道社區組織開發的服務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對象。補貼規范為每人每月200元,期限與勞動合同一致,
最長不超過3年。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范。
(六)大力推進創建信用社區工作。凡符合條件的各類守業人員在信用社區內從事守業活動。可以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免除反擔保手續。對取得“守業培訓合格證書”守業項目經市開業指導中心組織專家論證通過的申請小額貸款可取消反擔保措施。
(七)鼓勵和引導在工業園區開辟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其它失業人員初次守業基地。以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提供守業場地,教育、科研、經濟等部門對小企業提供技術、信息、市場分析、政策咨詢等服務,對各類社區守業項目,各地要統籌規劃,經營場地布置、優惠政策落實、守業資金等方面,為守業人員提供便當服務。園區企業要與市各職業學校建立聯系,為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就業服務機構要面向職業學校開展就業服務。
(八)依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安排落實。對中央管理企業和省屬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要及時核發《再就業優惠證》落實再就業政策,所需資金由再就業資金解決。
(九)切實加強對《再就業優惠證》發放和使用的管理。組織開展對優惠政策落實和《再就業優惠證》使用的專項檢查。
依法嚴肅處置。勞動保證、工商、國稅、地稅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出租、轉讓和偽造《再就業優惠證》行為。建立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信息交換和協查制度,提供政策扶持后,審批相關優惠政策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在再就業優惠證》上進行標注。對距法定退休年齡缺乏3年的下崗失業人員,其《再就業優惠證》上要具體標注有效期限。對已料理退休手續的應及時收回《再就業優惠證》
三、大力開展職業培訓。
(十)積極為城鄉勞動者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培訓。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其他失業人員、進城登記求職農村勞動者提供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進一步優化教育、培訓資源的配置。充分發揮企業、行業和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的積極性。
(十一)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并提供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服務等“一條龍”服務。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其它失業人員提供一次性守業培訓補貼。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守業后,實施就業登記并參與社會安全的給予一年的社會平安補貼。
(十二)重視和加強技能培訓工作。
面向人均年純收入低于1000元的農村家庭子女,計劃。每年定向招收100名,其學費、實習實驗費由政府補貼50%,學生自身承當50%,并促進其實現就業。要統籌安排被征地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培訓經費由政府、用工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各級財政要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農民工職業培訓補貼。
(十三)加快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實施“萬名農村青年免費技術培訓和轉移就業計劃”完善青年職業見習制度,對使用見習生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補貼規范為見習單位所在地城鎮職工最低工資規范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所需經費從各地本級布置的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四、建立健全就業管理服務體系。
(十四)加快和完善就業服務載體建設。盡快形成市、縣(市、區)有勞動力市場、街道(鄉鎮)和社區有勞動保證工作平臺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建設勞動力市場,并逐步完善勞動力市場功能。已建立的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證工作平臺,要充分發揮其在促進就業再就業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方面的基礎作用,加強轄區內就業動態管理,不時完善服務功能,提高工作質量。尚未建立的要在2006年底以前建立起來。街
所需的人員和工作經費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安排。道(鄉鎮、社區)勞動保證服務所(站)人員編制按已明確的規定落實。
(十五)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實行職業中介和勞務派遣等就業社會化服務許可制度。定期開展勞動力市場清理整頓活動,加強對各類職業中介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勞動力市場中的違法亂紀行為,規范勞動者求職、用人單位招用和職業中介行為。空虛勞動保證執法監察隊伍,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嚴格禁止和堅決糾正超時工作、不簽訂勞動合同、故意壓低和拖欠工資、不按規定繳納社會平安費和隨意裁員等行為。
對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建設。依照“金保工程”建設總體要求。整體推進,力爭盡早實現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聯網。定期分析和職業供求和工資水平信息,不時完善網上職業介紹功能,逐步實現就業服務和社會平安業務的全程信息化,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提高勞動力市場供求匹配效率。
(十六)逐步完善就業服務制度。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以及進城登記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提供免費的職業介
補貼規范按省有關規定執行,紹服務。對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公共職業中介機構給予補貼。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從再就業資金中安排。通過社會招標和政府購買職業介紹服務的方法,鼓勵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廣泛收集崗位信息,積極開展職業介紹。
(十七)大力發展勞務輸出。市內培訓與市內外就業并重”方針,不時推動以勞務輸出為主要內容的勞務輸出經濟實體的發展,逐步形成覆蓋省、市外的勞務供求信息網絡。加強勞務輸出品牌的建設,積極實施“雙百工程”建設,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水平和質量,著力扶植、培育以“縣”為區域的勞務品牌”積極實施勞務輸出品牌戰略,增強在國內中心鄉村和經濟發達地區勞動力市場的競爭能力。各地要建立2-3個具有特色的勞務輸出品牌基地。
(十八)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工作。積極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與城鎮新生長勞動者的就業工作。加強相關的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一步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取消農村勞動力進城和跨地區就業的限制,完善農村勞動者進城務工和跨地區就業合法權益保證的政策措施。
五、開展失業調控。
(十九)建立失業預警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緩解失業引發的各種
努力減少失業,矛盾。堅持就業局勢穩定。
(二十)繼續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對于產權明晰。并與其變卦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審核,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年底前核準減免稅但未到期的企業,剩余期限內仍按原方式繼續享受減免稅政策。
(二十一)穩步推進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工作。職工安排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凡職工安排方案和社會保證方法不明確、資金不落實的企業,不得進入重組改制和破產程序。對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在一定時期內采取相對縮短工作時間、適當降低勞動報酬等措施穩定就業;對生產經營不正常的企業,要指導其嚴格遵守有關政策和程序,人員擴充方案要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彌補金并妥善解決與職工債務的不得擴充人員。企業一次性裁員超越200人的應事前向當地政府演講。
(二十二)完善失業登記制度。進行社區勞動保證平臺失業人員動態登記。各用工單位(企業)招收人員后30日之內在各級勞動力市場進行登記備案。
六、進一步完善社會保證制度。
(二十三)建立促進就業與失業保險、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證的聯動機制。完善促進就業的激勵約束機制和失業平安以及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證待遇的申領辦法。
(二十四)進一步發揮失業平安促進再就業的功能。保證失業平安金足夠支付。經市勞動和社會保證局、市財政局審核,報省勞動和社會保證廳、省財政廳批準,可將失業平安金用于符合領取失業平安金條件人員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社會平安和崗位補貼。對一定期限內不裁員或極少裁員的參保單位,由單位向失業平安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市勞動保證和財政部門認定后,可給予職工轉崗轉業培訓補貼,補貼規范另行制定。對符合領取失業平安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自主守業和組織起來合伙就業的憑其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可一次性領取失業平安金,用于協助其創業發展;正在領取失業平安金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其剩余期限的失業平安金。
(二十五)進一步完善社會平安制度。加強社會平安擴面征繳。切實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困難就業人員參保和接續社會平安關系工作,將更多的勞動者納入到社會平安制度的覆蓋范圍。對原已參與社會安全、持《再就業優惠證》國有企業“4050人員,非自己原因不能實現再
報省勞動保證廳、財政廳審核,就業的經市勞動和社會保證局認定。可按贛勞社就[]17號規定為其辦理“協議保管社會平安關系”要逐步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與養老安全的政策,改進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強化繳費與待遇掛鉤的約束機制,形成促進就業與完善社會保證制度的良性互動。積極發明條件為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社會保證。逐步完善社會平安基金征繳的獎勵方法,建立工作激勵機制,改善社會平安經辦機構工作條件。
七、繼續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鞏固和強化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要把就業再就業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對各地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評比。
(二十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依照省里要求。各地也要相應調整工作領導機構,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各級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督促檢查目標任務完成和政策落實情況。要重點加強對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解決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的人員、編制和經費問題。
(二十八)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促進就業再就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各級財政用于支持就業的資金規模不減,并根據就業形勢變化和就業工作需要適當增加。要切實加強對就業再就業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督檢查,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十九)充分發揮各派、工商聯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協助政府制定決策。以及宣傳動員、社會監督,協助群眾守業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