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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全區企業博士后工作更好更快發展
企業博士后工作是開發創新型高層次人才、推進產學研結合、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有效抓手之一。做好企業博士后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部門、企業和博士后研究人員共同參與、協同推進。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人社部門作為企業博士后工作的主管部門,要發揮好牽頭作用,與人才、經信、科技、財政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推進企業博士后工作協調機構,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的指導、服務和協調作用;企業要樹立博士后工作的主體意識,成立企業博士后工作小組,加強與區推進博士后工作協調機構的聯系。
(二)制定發展規劃。期間,按照“完善制度、擴大規模、注重質量、造就人才、服務發展”的工作思路,科學制定全區企業博士后工作發展規劃;各鎮(街道、區)要開展企業發展能力的調研,以規模型企業和技術創新型企業為重點,建好擬設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含基地分站,以下簡稱創新基地)后備企業庫,把布局工作站(創新基地,以下同)與建立各類研發機構統籌規劃、有機結合。
(三)創新工作機制。對規模小而技術創新能力強,暫不符合條件建工作站的企業,可充分發揮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域性創新基地的綜合服務功能,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引進博士后研究人員先行開展科研項目攻關,成熟后再創建;對暫不符合國家工作站設站條件的企業,可先申報設立省創新基地。對區內企業現有博士人才,可借助開發區管委會區域性創新基地這一平臺,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流動站培養博士后,幫助企業集聚博士人才。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進全區博士后科研工作載體有序高效運轉
加大扶持資助力度,進一步發揮“擇優扶持、擇優資助”政策導向作用,建立獎優獎新的企業博士后政策體系。
(一)設站資助。經國家批準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下同)給予60萬元資助;經省批準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含基地分站,下同)給予20萬元資助。
設站資助主要用于工作站的設立支出、設備購置等,原則上在引進博士后研究人員(團隊),并完成開題報告后撥付。
(二)項目開題資助。工作站設立一年內引進博士后研究人員并舉辦博士后科研課題開題報告的,給予設站(基地,下同)單位4萬元項目資助;開題第二個項目的,第二個項目給予5萬元項目資助;開題三個及以上項目的,第三個及以上項目給予每個6萬元的項目資助。工作站設立一年后再引進博士后研究人員并舉辦博士后科研課題開題報告的,每個項目給予3萬元項目資助。
(三)博士后在站資助。根據博士后科研項目進程給予新進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生活補貼,完成項目開題報告補貼5萬元,完成項目中期考核后再補貼5萬元;博士后科研項目獲國家、省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的分別給予1萬元和0.5萬元科研獎勵補貼;博士后科研成果獲得發明專利的每項獎勵3萬元,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的每項獎勵0.2萬元;經省委組織部批準,列入省“企業博士集聚計劃”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每人不低于20萬元的資助(免交個人所得稅)。
(四)博士后落戶資助。完成博士后科研任務留在企業工作并落戶我區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10萬元安家補貼;被評為市姑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給予50-250萬元安家補貼。落戶資助分5年等額發放。
(五)落實企業博士后工作經費。每年安排企業博士后工作經費不少于30萬元,用于創建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團隊)以及組織企業博士后管理人員培訓、工作交流、現場觀摩等活動。
上述所需經費,已明確經費渠道的,按其規定執行;未明確經費渠道或不足部分,由區、鎮(街道、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其中,區級財政承擔部分在區人才開發資金中設立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專項經費列支。
三、深化工作內涵,完善全區企業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務措施
企業博士后工作堅持走“建管并重、量質并舉”的良性發展之路。要從管理制度、服務措施、保障體系著手,深化博士后工作服務內涵,不斷完善我區企業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務措施。
(一)開展科學合理的工作評估活動。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設站單位博士后招收、經費使用、研究項目進展、研究成果質量、工作制度建設及落實、研究設施配置、博士后研究人員生活保障等情況的指導、評估,促進全區企業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設站單位應成立以項目指導老師為主體的專家考核小組,加強博士后研究人員考核工作,抓好開題審查、中期考核、結題評估三個重要環節,指導、協調博士后科研工作,完善對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紀律約束、優勝劣汰等管理辦法,逐步形成以能力建設為核心的博士后質量保障體系。
區人社局對建站一年內未引進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工作站,應提出督促意見;兩年內未引進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工作站,應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對考核評估不合格的工作站,由區人社局向審批部門反映其工作情況,直至按有關規定取消設站資格。
(二)主動服務設站企業和博士后研究人員。區人社局要建立與設工作站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之間的長效溝通合作機制,積極搭建多功能的互動平臺,幫助設站企業引進合適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區推進企業博士后工作協調機構成員單位要加強配合,落實好各項扶持政策,切實解決在站及出站落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難,同時,積極對上爭取,大力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員申報專利和科技項目資助,鼓勵參與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技術創新項目。
(三)優化企業博士后工作保障體系。設站單位應成立科研項目小組,加強科研項目建設,高標準提供有利于博士后研究人員開展科研的工作、生活條件,解決博士后研究必備的儀器設備,提供必要的科研經費,配備專業人員參與項目研究。積極探索技術入股、產品利潤提取、住房補貼、家屬安置等有效激勵措施,充分發揮博士后研究人員開展創造性研究的主觀能動性,卓有成效地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同時,應根據自身戰略發展目標,就博士后科研項目轉化等與高校(科研院所)流動站簽訂長期合作協議,建立合作研究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長效機制;博士后研究人員應具有高尚的職業操守,自覺保守企業的技術及商業秘密,如有違反,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應責任。
本實施意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執行時間自市政府府規字〔〕11號文件公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企業博士后工作日常管理按省人社廳印發的《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實施辦法》(人社規〔〕3號)執行。原委發〔〕27號文件中,涉及有關對新建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資助及新進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資助的條款同時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