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地經營權信托情況調研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農村經營管理雜志》2014年第六期
一、具體做法
信托計劃采用結構化混合型設計方式,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一個財產權信托,由當地農戶將5400畝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一種財產權歸集到區政府,區政府把歸集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一種財產權交給中信信托管理,中信公司設計成信托產品,進行逐步化運作,委托帝元現代農業公司經營管理。帝元公司在土地流轉后擬建設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園。第二部分是一個資金信托,中信信托根據資金需求情況發行信托產品,募集的資金用于流轉土地整理、基礎農業設施建設等,同時還用于解決地租支付及第一部分運作中流動資金支付等。宿州的土地信托試點,是在不改變農村土地農業用途及權屬的前提下,土地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委托給受托人進行資本化運作,土地收益則歸受益人所有,其土地增值收益的70%將分配給農民。該計劃的參與方共有四個主體:農戶、政府、中信信托公司和帝元公司,解決了誰來種地、怎樣經營、如何增效的問題。
二、受益情況
宿州農地經營權流轉信托計劃是各方在自愿的基礎上建立的,是完全的市場行為。從目前情況看,參與各方均有受益。第一,農民受益。首先,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是土地,農民取得的承包土地本身具備著三種權益,一是所有權,歸農村集體所有。二是使用權,歸農民個人所有。三是經營權,現在進行了在一定期限內的有償轉讓。所以,該計劃中轉讓的土地性質并沒有發生質的變化,農民并沒有失去根本。其二,農民每年得到的租金收入比自己耕種更有保障。為了解農民在土地流轉中的真實想法,流轉是否為其本意,我們走訪了宿州市埇橋區朱仙莊鎮塔橋村小陳組參與流轉的陳丙輝、陳新關兩戶,陳丙輝的文化水平較高,給我們詳細算了一下經濟賬。他家共有12畝地,這次流轉了8畝,剩下4畝作為口糧田。家里5口人,兒子、兒媳常年在外打工,以前農忙時還要回來幫忙,現在自己一人就全能應付。在種自家地的同時,陳丙輝還在帝元公司上班,每月工資1500元。宿州地處皖北,一年種植兩季。按氣候條件較好,種植一茬麥、一茬豆計算,每畝地可以收獲小麥450公斤、大豆150公斤。2013年小麥國家保護收購價2.24元/公斤、大豆市場價4.1元/公斤,合計收入1623元。每畝平均投入肥料260元、種子120元、耕地50元、收割120元、澆水及農藥80元,成本約需630元。這樣,在不計算人工成本的情況下,每畝地純收入約為993元。而流轉后帝元公司按每畝地支付500公斤小麥,大約價值1120元。也就是說,農民什么也不干,沒有任何成本,每畝地即可多收入325元,這還不包括在帝元公司打工的工資收入。由此可見,土地流轉對農民是有明顯益處的。第二,帝元公司受益。安徽帝元現代農業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冊資本2000萬元。規劃中的“帝元現代農業循環經濟園”,計劃總投資10.5億元。按最初設計,帝元公司先打造一個現代農業區示范園平臺,再“以商招商”,引入資本,建設后續項目。帝元公司前期平臺搭建得很順利,投入了7000萬元,建了13個大棚和智能溫室。但由于農業項目投資金額大、生產周期長、收益見效慢,后期的招商工作很不順利,后續要搞規模化養殖場、生物能源等,資金缺口高達幾個億。而企業的農業用地沒有產權證,不能抵押擔保,雖然項目很好,但從銀行根本貸不出款。中信信托的介入,對于帝元公司而言最大的益處是解決了企業發展的融資問題。中信信托以較低的利率給公司注入資金,為項目建設提供了必要條件;同時,與信托合作,帝元公司的身份也有所轉變,既是投資商,又是項目運營服務商,運營管理服務可以獲得一定的管理服務費用,以投資者身份,還可以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第三,中信信托投資公司受益。中信信托的介入,抓住了商機,拓寬了信托業務領域,土地經營權集合信托計劃實現了信托業務在現代農業經營方面的創新和大膽嘗試。而且金融信托業務由原來的虛擬市場轉為實體運作,既可通過包裝對外推出信托產品,在產品銷售中獲得穩定的利差收入,又可分享實體經營成果,取得信托產品超額利益分成。第四,政府受益。一是保障了農民的權益,為企業提供了更好的服務。二是實現了土地的增產增效,創造了更大的財富。三是推動了新技術的示范推廣,實現了農業的高效、可持續發展。四是探索了新穎、現代的農業管理理念,在目前《土地管理法》允許的范疇內,使農村土地流轉上升了一個層次。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土地性質難以變更,土地使用不夠規范。信托流轉的土地絕大多數為基本農田,而現行法規規定,基本農田只能從事種植業。帝元公司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園內的辦公用房、培訓區、道路等用地,嚴格地講都屬于違規用地。在現有政策下,只能通過層層報批,采用耕地→一般農用地→有條件建設區→允許建設用地→建設用地的路徑使其合法化。據公司負責人介紹,此項工作正由政府相關部門運作。二是存在違約的可能,增值收益具有不確定性。雖然這次簽約方中信信托實力較強,此單業務量較小,不存在違約的可能。但如果此模式大范圍推廣,簽約方實力較弱的話,一旦出現經營不善,就可能存在農民拿不到租金的情況。增值收益的不確定性存在于兩個方面,一是信托業務屬于市場行為,5400萬份信托單位在信托市場上的經營收益不確定,將導致信托項目的增值收益也具有不確定性。二是我國農業生產在相當程度上靠天吃飯,老天爺是否幫忙也將導致信托項目的增值收益具有不確定性。三是項目合同期受土地聯產承包期的限制。由于流轉的土地大部分都是農民1998年第二輪承包簽訂的承包協議,30年承包期所剩時間不長,承包到期后的政策具有不確定性,給企業的投入和生產帶來較大風險。四是農業生產商業化運作,有可能影響大宗糧食作物的生產。要發展規模化農業生產,提高收益,必然要延長產業鏈條,占用耕地來發展設施農業、養殖業和農產品加工業,以提高農產品附加值。而土地經營權流轉信托計劃屬于商業行為,自然要追求利潤最大化。糧食生產利潤偏低,再加上融資的高成本,農業企業勢必減少糧食作物的種植比例,擴大經濟作物面積,大力發展其他行業,導致“非糧化”的發生。如果這種模式大面積推廣,必將影響到大宗糧食作物的生產,進而影響到國家的糧食安全。
作者:范小玉許成寶馮潤達單位: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公共基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