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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與信息論壇雜志》2014年第六期
(一)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是塔河流域源流和干流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實際主體及其授權的執行主體,擁有綠洲生態系統中天然植被生態用水的所有權、使用權與其他相關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二)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內涵界定和基本特征1.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內涵界定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國家是水資源所有者,天然植被生態用水和生態水權是公共物品,國家是天然植被生態系統生態水權的實際主體。國家可以授權塔河流域管理局、葉爾羌河流域管理局、和田河流域管理局與阿克蘇河流域管理局及其南疆各地州與兵團各級政府,作為執行主體,負責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其中,塔河流域各級相關政府包括葉爾羌河流域內喀什地區各縣及農三師各團場,阿克蘇河流域內相關政府包括阿克蘇地區各縣及農一師各團場,和田河流域內相關政府包括和田地區各縣及農十四師各團場,干流上游內相關政府包括阿克蘇地區各縣及農一師各團場,干流中游內相關政府包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和輪臺縣部分鄉鎮,干流下游內相關政府包括農二師各團場。實際主體和執行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具體如下:具有天然植被生態用水的所有權、使用權與其水權保障和分配的立法權、分配權和監督權;需要承擔天然植被生態系統的環境監測、評價、調查、規劃及其維護、恢復等義務;負責生態水權立法、分配及其監督的組織實施等義務;提供天然植被生態用水的義務;接受行政、民間機構等檢查、考核和評價的義務。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客體是天然植被生態用水,表明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的是生態用水需求即天然植被生態需水,只有綜合計量重復與供給后不能滿足的生態水權需求,才需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為此,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的是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需求,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的是不能滿足的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需求。2.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基本特征首先,與當前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實際主體缺位不同,從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名義主體,即天然植被生態系統,到實際主體國家,再到落實生態水權責權利的執行主體,形成了保障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的組織體制;其次,與目前生態水權只有用水權或取水權不同,天然植被生態水權不僅明確了水權主體的所有權等權利,而且提出了水權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避免了水權主體所有權缺失與有權無責;其三,從客體角度明確了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的是天然植被生態需水,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的是天然植被生態用水,尤其強調了天然植被生態水權不等于天然植被生態需水,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是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的基礎;而且生態水權主體權責保證與客體計量和分配的統一是保障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實施的關鍵,這與當前生態水權研究只側重其中某個方面不同。
二、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及其實證分析
(一)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的依據、分類和內容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計量依據是天然植被生態需水。基于不同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計量內容包括維護綠洲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恢復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的天然植被生態水權,本文主要研究維持綠洲生態環境目標下的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基于不同時段劃分,計量內容包括每年6~9月、3~5月、10~11月的植被生態水權。基于不同天然植被類型,計量內容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和草地植被生態水權及其進一步細分的各類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基于天然植被生長狀況,計量內容包括正常生長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與退化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再者,綠洲灌溉用水擠占天然植被生態用水決定了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需求計量和分配主要在干旱平原綠洲區。
(二)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計量方法和模型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計量適宜采用潛水蒸發法,即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等于天然植被面積乘以其潛水蒸發定額,具體計算公式如式中REWWp為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單位m3;Ap為天然植被面積,單位hm2;WQp為天然植被潛水蒸發定額,單位m3/hm2。具體計算公式如下:式中Kp為天然植被在不同潛水埋深下的植被系數,是有植被潛水蒸發定額和無植被裸地潛水蒸散定額之比;WQL為裸地潛水蒸發定額,單位m3/hm2。采用式(3)計算:式中Tp是轉換為用公頃表示面積的折算系數,單位為107;a和b為經驗系數,通常與當地的氣象因素、土壤質地和水分儲量等密切相關,一般a=0.62,b=3.2;hg為地下水埋深,單位m;hmax為潛水蒸發地下水極限埋深,基于新疆地礦局試驗和相關研究,一般取5m;E20為20cm蒸發皿的測量值。
(三)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的實證分析1.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模型的主要參數確定基于胡順軍在阿瓦提縣和中科院阿克蘇水均衡場的潛水蒸發試驗,塔河流域有林地、灌木林和草地的Kp計量模型分別為。最終,基于源流和干流潛水蒸發定額的計量模型、Kp計量模型與天然植被類型生長狀況、植被覆蓋度和適宜地下水位等資料,塔河流域天然植被類型生態水權需水定額計量如表1。根據本研究結果,有林地中的幼齡林和中齡林需水定額為3892~5198m3/hm2,近熟和成熟林為1837~2407m3/hm2。而周彬等人在塔河干流中游灌溉試驗的有林地(主要為胡楊林)正常生長需水定額為4695~6330m3/hm2,成熟林或接近退化林為2685~3060m3/hm2;樊自立等有林地需求定額試驗結果為3150m3/hm2,王讓會等測試的需水定額為2250~4500m3/hm2。本研究計量的灌木林需水定額為1928~2526m3/hm2,楊小柳等計算紅柳2~4m的耗水定額為3000m3/hm2,樊自立等采用的灌木林的需水定額為2250m3/hm2,王讓會為1800m3/hm2。總體上說,已有相關研究中灌木林需水定額從1800~3000m3/hm2。對于草地,除沼澤草地外,流域草地計量的需水定額從1779~2376m3/hm2,而雷特生在新疆阜康草地恢復試驗灌溉定額為2400服力m3/hm2,樊自立等在塔河干流生態需水計算的定額為2250m3/hm2。綜合考慮區域差別、植被類型及生長差異、小區灌溉試驗與天然植被實際需水的差別,以及退化林、退化灌木林與退化草地生態需水定額較低等情況,基于潛水蒸發法的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水定額是符合實際和可行的。2.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的實證分析基于天然植被面積及其潛水蒸發定額,利用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模型,計算得出塔河流域“三源一干”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的計量結果如表2。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為61.598億m3。分流域看,阿克蘇河流域占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的21.931%,和田河流域占11.077%,葉爾羌河流域占15.780%;干流上游占14.747%,干流中游占30.897%,干流下游占5.568%;三源流合計占48.787%,干流合計占51.213%。另外,塔河流域有林地和退化有林地生態水權需求占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的26.893%,灌木林和退化灌木林占10.215%,草地和退化草地占62.892%。其中退化有林地、灌木林和草地生態水權需求僅占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的17.845%,退化有林地占3.765%,退化灌木林占2.226%,退化草地占11.854%。作為與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計量結果的比較,在基于定額法的天然植被生態需水估算的相關研究中[11],塔河流域“三源一干”生態用水為92.60億方,較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計量結果高了33.050%,主要是其采用的流域天然植被面積與當前研究常用面積有一定出入,使估算結果較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偏高;其次,該生態需水定額采用經驗數值,同時,沒有考慮退化天然植被,這也使天然植被生態需水估算結果較高。此外,該估算結果是天然植被生態需水,并非天然植被生態用水,只是今后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的依據,不能直接納入流域水權初始分配方案,這也是當前相關研究和實際應用中存在的誤區。基于不同時期天然植被潛水蒸發定額與天然植被面積,利用天然植被生態水權計量模型,塔河流域不同時期的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的計量結果如表3。塔河流域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的年內分配為3~5月占31.275%,6~9月占54.651%,10~11月占8.806%。由此可見,流域植被生態水權的需求主要在6~9月,其次3~5月,兩個時期的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約占86%。
三、主要結論
本文從理論上明確界定了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實際主體及其授權的執行主體,確定了主體擁有的所有權等權利,尤其是提出了主體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強調落實水權主體權責對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的重要保障作用,但仍需國家和地方層面完善法律法規作為保證;在此基礎上,確定了天然植被生態水權的計量方法與模型,計算了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這成為未來塔河流域生態水權分配的依據與制度建設的基礎。塔河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為61.598億m3,主要在干流,年內需求主要集中在為6~9月和3~5月,反映了天然植被的基本需水規律,且6~9月生態水權需求基本能夠滿足,但是3~5月則比較困難,這成為流域生態水權進一步時空分配的依據。除阿克蘇河流域以草地生態水權需求為主外,其它源流和干流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基本以草地和林地生態水權需求為主,其中正常生長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又占主導地位,這歸因于退化植被的需水定額比較低,同時在恢復綠洲生態環境目標下,未來植被恢復也將需要分配更多生態水權。上述結論只是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需求的計量,并非是生態水權分配的實際需要,因此,今后需要綜合考量其他河道外生態水權需求,根據生態水權供求平衡原則,確定流域天然植被生態水權分配。
作者:韓桂蘭孫建光單位:新疆財經大學統計與信息學院;新疆社會經濟統計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