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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變觀念,確立都市農業新定位。雖然寧波市區農業在市區GDP中所占比重不到2%,更有逐年下降趨勢,但衡量都市農業的價值,不能僅憑產值等直接指標,更要看其對城市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產生的間接效益。美國、日本、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均將都市農業定位為城市經濟、社會和生態的有機組成部分,并將都市農業的發展狀況作為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評價指標。但根據《寧波市“十二五”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規劃》,我市都市農業目前仍然被定位為“在現有產業基礎上,進一步發展精品蔬菜瓜果、高檔觀賞園藝和生態稻米種植”,在某種程度上只是作為我市城區蔬果花卉等初級消費農產品的提供者,在整個城市經濟中扮演著次要角色。因此,在后續我市推進新型都市化與發展城市經濟的進程中,要切實轉變觀念,重新調整都市農業定位,將其視為我市城市產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將都市農業發展水平作為重要指標納入我市城市經濟發展評價體系中。
(2)優化布局,構筑都市農業新框架。根據《寧波市“十二五”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規劃》,我市都市農業布局仍主要局限于沿繞城高速的市郊環形區域內,城市內部布局基本缺失,因此需要對我市都市農業生產布局和生產分工框架進行優化調整,做到充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資源,充分發揮好中心城市的高端要素集聚優勢。一是融合我市新型都市化規劃,按照“一圈多點”的思路,更加靈活機動地籌謀規劃都市農業生產布局,針對不同情況制定更加適合的用地政策,引入或實施不同的都市農業項目。首先,對于沿繞城高速分布的都市農業圈范圍內的較為集中的農地,宜引入資源要素集中、生產經營相對集約化的經濟功能較強的都市農業項目。對于此類土地,可探索建立農村耕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和跨社置換機制,在符合規劃和不改變用地性質的前提下,對農村耕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允許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方式參加都市農業項目開發。其次,對于我市“兩帶三片雙心”等城市組團間分片零散的農地,以及城市組團內部的點狀分布土地,如道路沿線空地,河川空地,待開發用地,宜引入小微型、孵化型和生態社會功能較強的都市農業項目。對于此類土地,不論其所有權,不論其土地性質,只要適宜于開發利用的土地,均可考慮放寬政策,引入更加市場化的運作方式來進行都市農業項目開發。二是按照“研發銷售在城區、轉化生產在周邊”的分工思路,統籌謀劃都市農業產業分工框架。首先,推進都市農業生產功能區的轉型。著力把甬江南岸現代農業綜合區、鎮海九龍湖、駱駝、澥浦、江北慈城、東錢湖等重點農業生產功能區建設成為以精品型、服務型農業為核心的都市農業產業的重要集聚平臺。其次,進一步強化農產品深加工能力,提升農產品加工附加值。將孔浦水產品加工園區、北侖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鎮海農業開發區及鄞州區、北侖區、江北的藺草、茶葉和水果加工基地建設成為以創新型、科技型農產品加工為核心的都市農業與工商業融合的重要平臺。再次,提升都市農業創意創新水平。借助我市國家高新區研發園、南、北高教園區、南部商務區等功能區,培育引進涉農創新型、營銷型企業和團隊,培育打造出我市都市農業創新項目孵化平臺和品牌建設平臺。
(3)聚集要素,延伸都市農業產業鏈。針對我市都市農業產業鏈短,產品附加值低,大力引導農業產業鏈的延伸,推進都市農業與二、三產業的深度融合,打造資源要素集中、高效配置功能、區域互相聯動的都市農業產業鏈,將以農產品生產加工為主的產業形態轉型為以提供服務附加值為主的產業形態,提升都市農業產業層級,打造都市農業品牌,提振都市農業的經濟效益。一是要建立都市農業經營性服務平臺。建議由政府主導,直接引入社會信譽較高、經營情況較好、資本較為雄厚、技術較為過硬的平臺企業。形成集農業信息服務、管理咨詢、產品流通、營銷推介為一體的現代信息支撐體系,為都市農業產業鏈的發展打下良好基礎。在平臺建立后,可將整個我市都市農業圈產業鏈上的農業生產、農業生產配套服務、農產品加工、流通等產業主體吸納到平臺內集聚發展,同時平臺企業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共同肩負整個農業生產與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管,保障最終農產品從田間到餐桌整個過程中的質量安全。二是要培育梯次合理、分工精細、合作有序的都市農業經營主體。首先,鼓勵積極探索農村股份合作“莊園農業”發展模式。按照“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民主管理”的原則,依托村黨組織和村委會等農村基層組織,選取產業特色鮮明、集體資產所有權清晰、農民參與積極性高的村集體開展試點工作,引導農戶以土地入股開展合作,轉變生產方式,將農村股份合作“莊園”做強做大為都市農業的重要市場主體。其次是大力發展農業龍頭企業。鼓勵和支持工商企業從事農業生產資料供應服務、農產品加工等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探索建立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的準入和監管制度,集中扶持建設和引入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創新能力強、資源優勢明顯、產業增值效益大、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并緊密帶動農戶的都市農業龍頭企業,在貸款貼息、技術改造、購置設備、擴大規模等方面加大對都市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和培育力度,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和市場化程度。三是要培育區域都市農業品牌。首先要大力鼓勵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農業行業組織積極申請、注冊和使用農產品證明商標、集體商標和原產地標識。其次要加強有一定知名度的都市農業品牌的二次創意開發。鼓勵相關市場主體圍繞已有知名都市農業品牌進行多方位的創意挖掘,使品牌以多種形式與不同的產業相融合,最終建立起以品牌為中心的都市農業產業鏈。最后是要提高都市農業品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會展、網站、媒體、戶外廣告等傳統宣傳平臺和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平臺,加強我市都市農業品牌宣傳推介。
(4)創意創新,打造都市農業新亮點。我市部分都市農業項目既未充分發掘當地的農業生態、文化,也未開發創意或者創新技術,沒有鮮明主題,立意和層次都不高。以我市都市休閑農業產業為例,基本上都是以農事體驗、食宿為內容,不同項目之間只是體驗內容和食宿服務稍有區別而已,沒有專業化的市場差異定位,產品服務雷同,經營模式相同,可持續發展乏力。因此亟需根據區域農業條件,深入挖掘區域農業“三生(生態、生產、生活)資源,并通過創意創新對其加以整合和包裝,使其成為都市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資本。可考慮采用如下幾種創意方式:一是突出農產品本身特性。如我市現有的各個蔬果花卉精品園區,可考慮引進相關新型品種和新型培育技術,構建以各類蔬果花卉為本體的“新、奇、特”農產品種植、觀光等項目,有效增加蔬果花卉等農產品的附加值。二是突出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過程,可考慮對我市年糕制作、藺草編織等進行發掘和創意,構建特色農產品制作體驗等項目。三是發掘農業文化內涵的創意。可以考慮對我市“稻米文化”、“海洋漁業文化”相關的農業傳統、農事節日習俗等進行深入挖掘和二次創意,定期舉行相關商業慶典和文化藝術活動并發展相關衍生產業。
(5)融合社區,凸顯都市農業新功能。都市農業對于推進新型都市化的價值不僅體現在經濟效益上,還應體現在社會、生態效益上。社區支持農業(CSA)被世界公認為是一種可以兼顧經濟效益、社會生態效益的都市農業成功發展模式,我國上海、北京、杭州等發達城市的CSA發展已趨向成熟,涌現了“小毛驢市民有機農園”等一批成功案例。我市目前的CSA則基本處于空白狀態,僅有零星的“農產品配送”、“農產品直銷”等一些初級業態,發展空間較大。因此,建議我市大力發展CSA以及其衍生的各種創新都市農業發展模式,推進都市農業與城市社區融合,與市民生活融合,與城市生態融合,打造產品安全有機、產業與消費者互相支持的可持續發展都市農業,凸顯都市農業的社會生態效益。一是大力引導發展較大規模的生產型CSA項目,打造有影響力的CAS品牌。鼓勵都市農業圈原有的種養殖特色鮮明、基礎設施優良的特色農業精品園發展CSA項目。并從土地流轉、土地租金,產品營銷、設備購置、技術改造等方面進行適當傾斜和補貼。引導優質CSA項目與家庭、社區、食堂進行對接,建立CSA農場農產品進家庭、進社區、進食堂的“三進”的長效機制。提高優質CSA農產品市場占有率,打造CAS品牌知名度,解決CSA產品營銷這個最大的難題。二是引導發展貼近市民、貼近社區,小微化、體驗型的CSA項目。鼓勵公共事業機構、企業和農民個人利用城市組團、片區間隙和周邊空間的零散土地,以鑲嵌式的“農業綠島”、“農業花園”等形式發展小微化的CSA項目,提供農事體驗、種(養)植等服務。對于該類項目,建議在許可情況下應盡量放寬相關政策準入條件,為其水、電等基礎設施改善提供一定的便利,同時建立監督機制,對其在經營中對市容市貌、環境影響等方面進行引導和監管。
二、相關工作建議
(1)加強協同,完善機制。發展都市農業迫切需要建立一個能夠協調與都市農業發展相關各部門的機構,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共同制定相關政策,創新制度建設,完善機制,明確職責,形成合力,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在此機制下,農業主管部門認真履行規劃指導、政策落實、項目落地、協調服務職能;發展改革部門積極支持規劃內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財政部門落實各類農業補貼補助資金;其他相關各部門立足自身職責,加強協同,推進規劃實施;區縣政府結合實際,明確發展目標,保障工作經費,扎實推進本地區都市農業發展的落實。為推動都市農業整體水平的提升和向高端化發展提供強力支撐。
(2)科學謀劃,細化規劃。作為都市農業起步較早、發展程度較高的城市,寧波尚未出臺一個單獨的綜合性的都市農業規劃,只是在《寧波市農業“十二五”規劃》、《寧波市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等文件中散見對都市農業圈規劃的描述。建議加強專項規劃,從功能、產業、區域等方面對寧波都市農業進行系統規劃,充分發揮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功能,使農業的“藍天碧水”與城市的“宜業宜居”相映生輝。
(3)加大投入,健全保障。加大政府資金對都市農業的扶持力度。建議農業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向都市農業重點傾斜,確立都市農業的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的增長機制;農業綜合開發、國家現代農業發展資金、循環農業、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節水農業、地力提升、土地整理等項目資金要向都市農業重點傾斜;農機補助資金要向都市農業圈的服務組織和裝備建設傾斜;積極整合現有各部門農業扶持資金,各農口部門產業發展資金集中投入都市農業建設;加大對都市農業科技進步支持。在現有良種補貼、糧食直補、大型農機具購置補貼等政策的基礎上,考慮設立加速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在都市農業品牌創建、融資、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進一步研究加大扶持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保證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對都市農業龍頭企業技術革新、環保設施、發展精深加工及品牌建設等,給予重點扶持。
作者:顏晨陽張華單位: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