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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世界各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業發展的如火如荼。從接包方視角來看,印度、菲律賓、愛爾蘭、迪拜、韓國等國家自由貿易園區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最為成功。基于此,本文選取印度諾伊達經濟特區、菲律賓克拉克自由港區、愛爾蘭香農自由貿易園區、迪拜自由區、韓國馬山自由貿易區作為研究對象,并從其離岸服務外包發展概況、政策措施、發展成績等視角進行深入剖析,對比情況見表2。
(一)印度諾伊達經濟特區離岸服務外包印度諾伊達經濟特區主要發展的是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和業務流程外包。諾伊達經濟特區成立于1985年,占地面積125.45平方千米。近年來,諾伊達經濟特區憑借先天的語言(英語)優勢①,大力發展離岸服務外包并取得了卓越成就。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印度早在甘地執政時期就制訂了《計算機軟件出口、軟件發展培訓的政策》,此后陸續針對離岸服務外包產業又推出一系列的放寬措施。2005年5月,在考察了其他各國經濟特區的基礎上,印度國會又正式審議通過《經濟特區法案》。法案對經濟特區離岸服務外包業的審批制度、準入標準、機構設置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規定,為經濟特區內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基礎。二是諾伊達經濟特區積極建立軟件技術園,為新進企業提供成功離岸外包的經驗、提供高效和可靠的服務。這些舉措吸引了IBM、富士通、LG、三星等大量的外資企業和大量的IT外包商,主要開展業務包括信息技術服務離岸外包、呼叫中心、研發外包、商務流程離岸外包。三是設立風險投資資金,主要針對軟件及信息服務外包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軟件進口關稅從100%降至零,服務外包企業的所得稅實行5免5減半。憑借這一系列的扶持措施,目前,印度諾伊達經濟特區業務流程外包服務行業一片欣欣向榮②。據統計,包含諾伊達經濟特區在內,印度攫取了全球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市場總額的一半以上,以及業務流程離岸外包市場總額的46%;另外,據印度全國軟件和服務企業協會估計,到2020年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和業務流程離岸外包的產值將雙雙增長近2倍,達到1750億美元。
(二)菲律賓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菲律賓作為東南亞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通過自由貿易園區發展離岸服務外包,經濟得到迅猛發展,其中業務流程外包規模僅次于印度,成為全球第二大業務流程離岸外包承接國。克拉克自由港區作為菲律賓重要的一個自由貿易園區,其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發展十分成功。菲律賓克拉克自由港區成立于1992年,占地面積320平方公里,為促進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發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一是為提高離岸服務外包人才的競爭力,愛爾蘭政府專門對克拉克自由港區進行撥款,設立面向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的“應用型人才培訓基金”,對不符合離岸服務外包公司錄用標準的應聘者發放培訓券,免收各種技能培訓費用,還承諾將通過培訓后達到就業要求的人員就業后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再用來補充培訓基金③。二是克拉克自由港區對離岸服務外包業采取多項鼓勵政策,開展“國際服務業鼓勵計劃”,致力于信息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同時啟動“投資優先計劃”,將離岸服務外包業劃入優先發展產業范疇。其他鼓勵措施還包括:在克拉克自由港區開展服務外包業務的外資企業,前6年予以免稅,免稅期后可繼續享受只交5%的營業稅的特殊優惠待遇;自由港區內離岸服務外包企業還可免稅進口特殊設備及材料;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在當地購買貨物和服務免交12%的增值稅。三是菲律賓政府針對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業對數據安全性的需求特點,建立了較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及信息保密制度,用以增強離岸服務外包發包方的信心。比如菲律賓政府先是通過“共和國法令8293號”頒布《知識產權法》,緊接著又通過了《數據安全和隱私法》④,突出對知識產權、數據安全的重視。這無疑對增強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大有脾益。經過菲律賓政府及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行業協會的共同努力,菲律賓在全球服務外包領域的知名度蒸蒸日上。目前,菲律賓已占有全球離岸外包市場份額的20%以上,僅次于印度。在呼叫中心方面,菲律賓已超過印度成為行業的領頭羊。
(三)愛爾蘭香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愛爾蘭香農自由貿易園區軟件和信息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發展起步于上世紀70年代,崛起時間為80年代后期,并在90年代中期得到迅猛發展,逐漸成長為全球離岸服務外包強國,其主要發展的是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在發展信息技術離岸外包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在上世紀70年代初,在全球企業開始運用計算機系統開展業務,新興的離岸信息服務與需求市場開始在世界范圍內形成之際,香農自由貿易園區迅速抓住機遇,積極利用自身地理和語言優勢吸引全球軟件企業,并成功收獲大量美國軟件企業進駐,成為美國企業進入歐洲發展離岸服務外包的橋頭堡①;二是愛爾蘭政府通過向自由貿易園區內的香農開發公司投資,并與由香農開發公司簽訂100~130年的長期租賃合同,香農公司以較低租金取得建設用地,進而以低價轉租給自由貿易園區開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公司,使得自由貿易園區地價平穩又兼具競爭力;三是積極學習借鑒跨國公司入駐園區帶來的豐富培訓、管理等方面經驗,輔以政府多方面激勵機制,最終香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信息外包產業逐漸發展起來。目前,受香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利好的國際號召力影響,大量跨國軟件公司進入愛爾蘭香農自由貿易園區,國內從信息技術離岸外包的企業也由1996年的390多家,急劇增加到到2014年的1000多家。愛爾蘭已經成為歐洲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之一。
(四)迪拜自由區離岸服務外包迪拜外包區(DubaiOutesourceZone,DOZ)于2004年宣布設立,是世界上第一個專注外包業的自由區,主要發展的是信息技術離岸服務外包。其成功經驗主要有:一是為促進離岸服務外包發展,迪拜通過皇室法令,從批準一家外資子公司的加入(48小時迅速完成審批)、簽發簽證(24小時)到確保新辦公室的冷水機是滿的(迪拜外包區大樓的管理者們負責裝修和布置辦公室)等各個方面,都給予了外包區廣泛授權。二是迪拜將低廉的勞動力和現代化基礎設施相結合,吸引到想把從呼叫中心到金融研發機構的信息技術密集型活動都外包出去的公司。外包區為外包提供商建立了覆蓋歐洲、亞洲、美洲及中東等的全球性外包業務網絡。同時啟動了一個為投資者而設的居住計劃,建設了各項活動、娛樂、休閑設施,為專家們提供各種居住及生活上的便利。三是迪拜外包區為吸引更多的外包企業,制訂了配套的設施服務和優惠政策。其中主要包括:100%的免稅,暫定50年,包括企業所得稅、收入稅、關稅;100%的外國獨資;貨幣自由兌換;收入、利潤自由匯出;低廉的房產成本及法律支持;啟動當地人才市場建設、加快人才培訓;快速簡單簽證、便捷通關基礎設施、一個窗口業務服務等。
(五)韓國馬山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韓國于1970年設立馬山出口自由區,開始以傳統勞動力密集的加工制造業為主,在2000年之后逐漸增加貿易、物流、流通、信息處理、服務業等功能,后更名為馬山自由貿易園區,積極發展信息技術離岸外包、業務流程離岸外包以及知識流程離岸外包,現已成為韓國服務離岸外包業的聚集地。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為促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發展,韓國廢除了財政經濟部的《關稅自由區法》,其內容被吸收、合并到產業資源部的《自由貿易園區法》之中,通過把性質相似的兩部法律合并,使復雜程序簡單化,通過將兩個區合并運行達到最佳效果;二是園區不進入韓國國內的商品不受海關監管,不涉及關稅,可以自由流通,投資自由;三是在政府管制放松背景下,馬山自由貿易園區由于受土地緊張等制約,積極推動園區產業結構升級,采取鼓勵離岸服務外包發展的措施,如對涉及國外商務的高技術服務業實行免征七年所得稅的政策,遠遠優于制造業。截至目前,具有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占園區企業總數80%以上。
二、對中國的啟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當前,印度、菲律賓、愛爾蘭、迪拜、韓國等國家自由貿易園區積極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所取得的成功經驗,為中國的自由貿易園區開展離岸服務外包提供了重要參考模版。
(一)建立健全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相關法律法規目前,中國的自由貿易園區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這不僅會造成外商擔憂,還會影響他們將業務外包轉移到自由貿易園區的決心。因此,中國應根據本國實際,借鑒國外自由貿易園區發展離岸服務外包在法律法規方面的成功經驗。首先,出臺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行業標準。受“重制造、輕服務”傳統觀念影響,中國一直存在服務價值不受重視現象,許多企業不得不把項目中的產品和服務合并報價、以產品收益彌補服務收益。因此,訂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行業標準,對于提高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標準化程度是一個契機。其次,構建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監管體系。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監管日益成為影響離岸服務外包發展的一個關鍵制約因素,加強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監管關鍵措施是逐步落實以下幾點:建立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評定體系、認證認可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等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體系建設,推動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安全的績效考核,開展服務外包信息安全認證評估,引導和支持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盡快建立健全內控機制等。再次,對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業信息安全方面進行專門立法,設立數據安全中心。目前,中國已有基本完整的信息安全法律框架體系,但在信息安全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不斷加強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行業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保護力度。例如,出臺配套的相關離岸服務外包產業信息安全法,用以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另外,還可以在自由貿易園區設立專門的“離岸服務外包數據中心”,確保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離岸服務數據安全等。
(二)提升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信息公共服務印度是第一個著手樹立品牌形象的離岸服務接包方,其獨特的品牌優勢為印度在國際離岸服務外包市場確立了地位。就中國而言,應大力提高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信息公共服務水平,打造“中國服務外包”國際品牌。首先,中國應借鑒印度成功經驗,在海外市場宣傳中樹立中國統一的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品牌,宣傳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質量,通過各種會議、會展等場合宣傳、展示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形象;其次,積極籌建和完善自由貿易園區內具有領導和影響地位的離岸服務外包產業協會、組織,針對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行業法律政策方面為政府提供有效建議,開展全球離岸服務外包市場營銷與品牌建設,協會應積極動員、組織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拓展國際離岸服務外包市場,積極展示中國離岸外包服務提供商適應國際市場的能力,重點發展在國際上代表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領軍企業①,統一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信息,踴躍參與國際離岸服務外包行業貿易展等;再次,自由貿易園區離岸外包服務行業協會應代表中國離岸服務外包行業,就國際離岸服務外包標準、預期、趨勢及最佳慣例等內容對自由貿易園區內各接包公司進行培訓,遵循國際規范針對整個行業,定義關鍵性術語與定義,促進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與國際市場平滑接軌。
(三)加大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業扶持力度政府應繼續完善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環境,提升對自由貿易園區離岸外包產業的扶持力度。根據其他國家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發展的成功經驗,國家應充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幫助自貿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提升國際競爭力。首先,充分發揮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政策的促進作用,擴大政策覆蓋面,在自由貿易園區積極制定并拓寬最新的優惠政策涵蓋面,填補現有離岸服務外包產業推動體系的空白,延長政策時效,充分體現政策的普惠性。例如采取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許可證的放寬政策、離岸服務外包服務軟(硬)件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如營業稅)的減免政策,對涉及國外商務的高技術離岸服務外包項目免征所得稅等。其次,加強重點領域的支持,服務外包產業重點發展領域指導目錄,拓展行業領域,推動從主要依靠低成本競爭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勝轉變,打造以可持續離岸外包服務交付優勢為內容的國際離岸服務外包核心競爭力②。再次,對自由貿易園區內符合條件的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單位開展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資質認證等給予補助。例如對獲得CMMI(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PCMM(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0000(IT服務管理)、SAS7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認證以及其他相關國際資質認證的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可按相關資金管理辦法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
(四)增強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國際競爭力提高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自身的綜合能力是獲取更多歐美日等發達國家離岸服務外包訂單的有效措施。首先,應提高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與客戶交流溝通能力。良好的溝通交流能力是開展離岸服務外包合作的首要前提,包括語言溝通技巧以及對離岸服務發包國文化背景的理解能力兩個方面,這些能力的提升對進一步加深服務外包雙方的信任與理解,幫助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爭取更多外包訂單十分重要。其次,提高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的管理能力。企業管理能力的提升主要是指自由貿易園區內離岸服務外包企業通過比如資格認證等方式證明自身的離岸服務外包能力與服務水平,使海外服務外包客戶直觀了解自貿區服務外包企業的能力,增加對企業的認可度。再次,提升離岸服務外包企業承擔項目的交付能力。承擔項目的交付能力包括離岸服務外包接包企業的一系列技術、業務、服務等專業能力,其中技術能力主要指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的獨立研發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業務能力指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對其所服務的外包業務的理解和掌握能力,服務能力指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具備的向客戶提供全方位、完善的外包方案能力。唯有如此全方位增強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綜合能力才能堅定國外客戶信心,為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發展打下內在的堅實基礎。
(五)培養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領域專業人才培養多層次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專業人才,加快提升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綜合競爭力。首先,建立健全離岸服務外包人才培養體系。在離岸服務外包人才培養方面,應做到高校與行業企業培訓的有機結合,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在積極培養自貿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開展多語種的各項服務,如英語、阿拉伯語、法語、印度語、德語、西班牙語、土耳其語、希臘語及意大利語等能力的同時安排專項員工培訓基金,用于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員工業務資質、國際認證、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培訓③。其次,通過結合中國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和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提供多種交流平臺,建立并完善包括高級人才培訓、中層開發骨干培訓和低層軟件技術工人培訓等在內的不同需求層次的專業培訓結構,積極落實商務部“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訓計劃,培養出一批專業的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人才。再次,為創建多層次、全方位的離岸服務外包人才結構,政府應專門開辟一條國外離岸外包服務人才回歸“綠色通道”,放寬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引入政策,針對海外歸國人才給予特殊照顧。另外,改善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人才流動機制方式也是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級離岸服務外包人才進入自由貿易園區工作,加速提升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業人才的國際化水平的一項重要舉措。
作者:胡劍波單位:貴州財經大學國際經濟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