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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席卷全球的“道德革命”,將企業社會責任訴求轉化為一種新的國際貿易規則,國際競爭進入企業社會責任競爭時代。遵守國際社會責任標準,是提高企業持續競爭力的內在要求,也是作為“世界工廠”的中國企業無法規避的選擇。中國企業必須提高社會責任意識,轉換競爭手段,謀求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國際貿易新規則;合格企業公民
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悄然興起的一場發軔于西方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將企業社會責任訴求轉化為一種新的國際貿易規則,標志著國際競爭已進入企業社會責任競爭的新時代。遵守國際社會責任標準,是企業提高持續競爭力的內在要求,也是作為“世界工廠”的中國企業無法規避的選擇。中國企業必須認清這場席卷全球的“道德革命”的實質,轉換競爭手段,謀求可持續發展。
一、西方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國際貿易新規則
經濟全球化意味著資本、勞動力、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有效配置”并重新分工。以沃爾瑪為代表的跨國公司們以其“巨無霸”的實力,在生產成本低廉的第三世界國家和地區,構建起全球性的生產和采購網絡,成為經濟全球化進程的發動者和攜進者。世界范圍內的資源流動和全球化的生產使跨國公司有可能規避在其本國必須執行的國際(勞工)標準,同時又可以不受東道國法律的制約。這種勞工政策上的雙重標準,使得跨國公司在第三世界的生產和供應網絡中,發生了許多諸如超時加班、超低工資、惡性工傷、工人工作以及居住條件惡劣等非人性用工現象。西方消費者出于道德意識,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掀起了反血汗工廠運動。20世紀90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全球環境惡化、人權及貿易爭端、能源危機等系列挑戰,使可持續發展理念開始成為各國公認的基本價值觀,以美國服裝、鞋類、玩具為主的跨國公司開始以國際標準為基礎,用訂單的力量、以合同的形式,制定供應商工廠行為準則,在全球范圍內實施“人權查廠”,要求跨國公司改善工作環境、保護工人權利、發展社區伙伴關系。
發端于跨國公司行為的西方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后來上升到了聯合國以及歐盟等多邊國際組織和國際消費者組織、環保組織、人權組織、工會組織和宗教組織等眾多非政府組織、美國等國家政府的政策,以國際勞工標準為代表的國際社會責任標準逐漸演化為一種重要的國際貿易新規則,熟悉并自覺遵守這些規則的企業就能獲得越來越多的訂單而日益壯大,反之則被淘汰或無法進入國際市場。
為了適應來自國際組織和非政府機構、政府和社會公眾的巨大壓力,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聲明遵守UNGC(聯合國的“全球協議”)、GRI(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的非財務事務披露規范)以及AA1000(AccountAbility)、SA8000(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等國際社會責任規范和標準,同時著手制定本企業的行為規范,用來規范自身和供應商行為,并且定期反映企業社會責任表現的年度報告。越來越多的媒體,也開始致力于監督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財富》和《福布斯》等權威媒體,在企業評比排名上,開始加上了“社會責任”標準。“道德革命”勢不可擋。
二、遵守國際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是提高企業可持續競爭力的內在要求
今天,股東以外的消費者、媒體與金融、政府、公眾等其他利益相關者已經形成了一個與跨國公司命運生死攸關的巨大壓力集團,跨國公司必須按照他們形成的共同的價值觀來調整經營行為,否則就會被公眾所拋棄。跨國公司社會責任的本質是企業利益相關者對跨國公司利益實現機制的重構。
因此,一方面,我們看到跨國公司在中國并非完美的化身,從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碘含量超標到肯德基“蘇丹紅1號”事件,從寶潔SK-Ⅱ涉嫌含有腐蝕性物質——燒堿到卡夫被控銷售含轉基因食品,跨國公司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但另一方面,我們同時也看到了這些世界巨人敢于直面公眾詰問的磊落、有錯必糾的行事風格,以及更多地跳入我們眼簾的他們的高大身影:20年中,惠普為中國各類公益事業捐贈超過2.5億元人民幣,捐贈力度大大超過全球平均水平;10年來,安利在“兒童、環保、健康”三大公益主題下參與實施了中國1100余項公益活動,累計投入人民幣1.2億元;即便是在SK-II事件纏身的關頭,寶潔公司仍在按計劃對中國“希望工程”捐款400萬元,使得10年來捐款總額超過2000萬元。
另外,跨國公司們在跨國經營活動中不僅對所有產業鏈的員工負責任,也對自己的員工負責任。從2005年開始,全球各大跨國公司幾乎不約而同地向外界了社會責任報告,而且毫不隱晦地“自曝家丑”。在長達77頁的2005年責任報告中,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披露了自己在過去兩年中因為空氣與廢物排放被罰款100多萬美元的事實。耐克公司在其社會責任報告中,不僅公布了曾被公司視為商業機密的700個供貨商的具體情況,同時承認與其簽有合同的供貨公司中,的確存在著盤剝工人、強制工人超負荷勞動的情況。雖然,我們并不否認跨國公司的公益性投資可能帶有著造勢做秀或者政府公關的性質,但與那些躲在“黑幕”之后或者對公眾下套設局的企業相比,這些陽光下的跨國公司日漸趨濃的社會責任意識及其自覺披露自身“丑陋”行徑的負責任行為,顯然為他們贏得了未來更大的主動。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謝林提出的“謝林定理”所言:“主動約束自己的隨意性和自主性反而會增加自我主動性。”這已經超越了法律的范圍,成為一種道德的要求,并且已經轉化為市場力量,成為一種新的賺錢的法則。
三、中國企業面臨的困境和挑戰
西方社會掀起的這場“道德革命”,無疑給廣大的中國出口加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由于“中國制造”處于全球價值鏈的底端,中國企業根本無力同采購商進行“企業責任”價格談判,他們實際能分得的利潤份額少得可憐。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以及香港樂施會于2004年所作的報告顯示,在一件成本為100美元的T恤中工人工資只占1.75美元。
與此同時,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訴求,卻正在成為不可逆轉的國際貿易新規則。歐美已開始從社會責任方面來考慮關稅的優惠問題,歐盟就規定達到國際勞工標準的產品,關稅可以降到7%以下;2005年美國對中國彩電、紡織品的反傾銷,就有美國的勞工組織參與;在2002-2005年三年中,沃爾瑪在中國的采購以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不達標為由淘汰了40%左右的供應商,許多中國企業立即陷入破產邊緣。近幾年來,把以勞工權利為主要內容的企業“社會責任”與訂單掛鉤開展勞工查廠驗廠,也早已不是沃爾瑪一家的“苛求”,雅芳、迪斯尼、麥當勞、耐克等知名跨國公司幾乎100%紛紛采用社會責任標準對下游產業鏈進行勞工權益評估和監督,對于中國出口加工和外貿企業社會責任的監控已經成為各大跨國公司頻頻“發難”的重點。從1997年到2004年7月,已先后有8000多家中國企業接受過跨國公司關于社會責任的審核。
況且,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要求企業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業已變成不僅僅是出口加工企業而是廣大中國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一方面,中國百姓溫飽問題解決以后,食品安全、生活質量等問題日益成為公眾關注焦點。各種主流媒體上,“重大礦難”、“飲用水污染”、“毒奶粉”、“蘇丹紅”、“工資拖欠”等等這些頻頻出現、觸目驚心的字眼,使廣大社會公眾要求提高企業社會責任的呼聲日益高漲。因此,2007年央視第十七屆3·15晚會選擇“責任、和諧”為主題,聚焦虛假廣告、醫保等消費熱點,揭露行業黑幕,引起全民對企業責任的高度關注。
另一方面,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1000美元。國際經驗表明,這一時期是社會矛盾凸顯時期,經濟體制改革打破了原有利益格局,同時也催生了大量利益群體,多元利益主體之間矛盾大量出現,由此滋生的各種市場弊端諸如“權錢交易”、“弄虛作假”、“貧富懸殊”等社會失范大量顯現。因此,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長遠目標。倡導和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已成為發展和諧社會的必要舉措。
四、中國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胸懷與勇氣:理性應對
近10年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內在化進程在不斷加快,2006年堪稱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新紀年。
從法律政策層面看,首先,2006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案第五條鮮明提出公司要承擔社會責任,并提出遵守法規和社會公德的具體要求。其次,2006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著眼于增強公民、企業、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再次,2006年3月總理對國家電網公司首份央企CSR報告的批示指出:“這件事辦得好,企業要對社會負責,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至此,企業是否要承擔社會責任已從學術辯論,從國外的舶來品,通過法律政策走上了社會關注的前臺。
從實踐層面看,2006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具有兩個重要的特點:第一,政府、立法等部門開始高調加入到運動中來。從2006年2月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國際論壇”一直到11月的“2006建設和諧社會與企業社會責任(深圳)論壇”,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衛生部、勞動保障部、環保總局、國資委、國家工商總局等相關政府部門都有副部級以上的高官高調出席。第二,運動開始向縱深、系列化發展。從2006年3月在上海舉辦的企業社會責任優秀案例國際展,到開展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調查等重大舉措,表明業界開始切實促進企業經驗交流、提高公司履行責任能力。第三,深圳市政府開始將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融入治市的戰略和政策中,解開了地方政府開始推進企業責任運動的先河。
至此,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進入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開始學會把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看作是一種投資來平衡日益多元的企業利益訴求,以當前暫時的成本付出和利益損失換取未來(甚至是現在)的競爭優勢。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認識到僅從追求自身利益這一目的出發,也應該盡可能積極應對跨國公司考核供應商的國際責任新規則,積極投身于承擔企業責任的事務中,努力做負責任的“中國造”。企業社會責任已開始內化為中國先鋒領導企業自身發展的需求,標志性的里程碑事件就是2006年3月10日國家電網公司向社會了第一份中國本土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此后,2006年6月23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開了中國銀行業首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07年2月28日中石油了2006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07年浙江民營西子聯合控股有限公司企業公開民企首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改革開放20多年來形成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企業經濟格局中主要角色的代表都主動地加入到了履行社會責任的潮流中。
當然,我們也必須清晰地看到,對于廣大的發展中的、資源有限的中國企業,尤其中小企業而言,履行必要的企業社會責任任重而道遠。目前,這些企業一定要立足實際從如下幾方面著手:
更新觀念。務必清醒認識到新一輪國際競爭已進入包括質量、環境和社會責任的全面責任競爭時代,中國企業要謀求可持續發展,必須自覺構建現代企業社會責任治理結構。
澄清認識。避免把企業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片面地和“企業辦社會論”、“增加負擔論”、“SA8000論”、“貿易壁壘論”、“捐贈論”、“出口企業論”等模糊認識混為一談,要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是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共同可持續發展。
改變生產模式,轉換企業競爭手段。隨著“勞工標準”在國際貿易中的日益強化,低廉的勞動力作為我國傳統的“比較競爭優勢”明顯在減弱。中國企業應該在明確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奉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勞動生產率為中心,加強人力資本投資,改善教育體系,增加勞動力的知識、技能存量,遵循“高速增長”的勞動生產率與“適度增長”的勞動力成本相結合的發展模式,才能保持持續競爭力,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同步發展。
輿論引導。發達國家經驗表明,企業社會責任并不完全是靠企業家自身的覺醒形成的,有時是靠市民、社會和各種社會運動的推動發展起來的。目前在中國兩者都缺失的條件下,廣大媒體應該學習央視3·15欄目,積極投入到倡導企業社會責任的大潮中來,致力于監督企業特別是知名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引導企業社會責任公民輿論的形成,推進企業責任運動的良性健康發展。
政府支持。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設計與構造、規范與落實,還必須借助政府的強大力量。要求政府將自己的觀念轉變到社會責任上來,進行制度與機制的創新,包括:實現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監管;加快建立貿易壁壘預警機制,推動企業信息透明化,幫助企業建立財務、環境、社會責任相統一的信息公布渠道,諸如強求國內上市企業在出具年度報告的同時,必須出具企業社會責任年報;創建科學的評價機制,在關注創造財富英雄的同時,更多地張揚承擔社會責任的英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