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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正如荷馬在《伊利亞特》(Iliad)中所吟唱的那樣:人類會厭倦睡覺、厭倦愛情、厭倦唱歌、厭倦跳舞,但對戰爭卻樂此不疲。戰爭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必然產物,幾乎伴隨著人類文明的整個進程。為了保障國家安全,避免在推行叢林法則的世界中成為獵物,各國都不遺余力地進行國防建設,然而在資源一定的背景下,大炮與黃油不可避免地會產生矛盾,資源如何在國防與民用部門之間分配成為以研究資源稀缺性為己任的經濟學家無法回避的重要問題。同時經濟學與國防具有統一性,經濟學家麥圭爾(McGuire,1995)曾通過列舉經濟(學)與國防四個層次的相互作用來說明兩者的依賴關系[1]。因此,國防與經濟學產生緊密的聯系是歷史的必然。文藝復興時期佛羅倫薩的著名政治家尼科羅•馬基雅弗利(NiccolòMachiavelli,1520)在《論戰爭藝術》(Dell''''arteDellaGuerra)中曾說:誰的荷包里錢越富裕,誰就能打勝仗。國防經濟學的源頭是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AdamSmith,1776),他是最早考慮國防開支對社會的影響的經濟學家之一,在其《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專辟一節“論國防費”。1914年,英國《經濟學家》雜志編輯赫斯特(Hirst)出版了《戰爭的政治經濟學》(ThePoliticalEconomyofWar),全面總結了自己對戰爭與經濟、戰爭與財政、戰爭與工業的關系的理解[2]。1921年,福利經濟學創始人、經濟學大師庇古(Pigou)出版了《戰時經濟學》(ThePoliticalEconomyofWar,也譯為《戰爭的政治經濟學》)一書,以一戰英國經濟為基礎,研究戰爭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嚴重沖擊,揭示戰時經濟的一般規律,以及戰爭資源籌集的問題[3]。這兩本著作促成了國防經濟學進一步發展的可能。對于現代國防經濟學的產生,以英國約克大學哈特利和美國依阿華州州立大學教授桑德勒(1995)在《國防經濟學手冊》(HandbookofDefenseEconomics)中的說法認同度最高。希奇和麥基因(Hitch,1960)的《核時代的國防經濟學》(TheDefenseandEconomicsinNuclearAge)、理查德森(Richardson,1960)的《軍備與不安全:戰爭起源的數學研究》(ArmsandInsecurity:amathematicalstudyofthecausesandoriginsofwar)和謝林(Schelling,1960)的《沖突的戰略》(TheStrategyofConflict)三部專著的出版標志著現代國防經濟學的創立[4],并成為經濟學中相對比較新的一個分支。1990年《國防與和平的經濟學》(DefenceandPeaceEconomics)雜志創刊,經過歷代經濟學家如佩克(Peck)、謝勒(Scher-er)、奧爾森(Olson)、澤克豪澤(Zeckhause)、史密斯(Smith)、默多克(Murdoch)、布里托(Brito)、英特里蓋特(Intriligator)、恩德斯(Enders)、桑德勒(Sandler)、拉姆(Ram)、德格(Deger)和森(Sen)、羅杰森(Rogerson)、沃納(Warner)、阿什(Asch)、利希騰貝格(Lichtenberg)、哈特利(Hartley)、安德頓(Anderton)、麥圭爾(McGuire)、布若斯卡(Brzoska)、赫什利弗(Hirshleifer)、格羅斯曼(Grossman)、鄧恩(Dunne)、布拉登(Braddon)、豐塔內爾(Fontanel)、弗里德曼(Friedman)、斯蒂格利茨(Stiglitz)等人的不斷努力,國防經濟學逐漸成為西方影響深遠的成熟學科。哈特利和桑德勒(1996)認為其研究成果對于采辦理論、2博弈論和人力計量經濟學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主要內容涵蓋國防開支需求理論、國防供給理論、軍事人力理論、低烈度的軍事活動理論、國防開支的外在影響理論、戰爭成本與損失理論六大部分。其中軍事人力的理論研究主要包括軍事人力的需求與供給、軍事人力的勞動生產率、軍人的新酬結構與補償、女軍人、少數民族的數量構成,預備役的使用,軍事經驗對民事生活的利益回報、對國防人力資源管理的動態過程進行經濟學闡釋等。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一個組織的人力資源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它包括招聘、培訓、使用、開發、辭退或離崗、退休等幾個階段。如果把軍隊也看成是一個生產戰斗力的組織,其人力資源的管理過程也大致經歷了征募、訓練、維持、使用及退役安置等幾個階段。在軍事人力的理論研究中,征募制度的研究最為引人注目,正如學科的界定不在于研究對象而在于研究方法,征募制度可以從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和哲學等多個角度研究,從經濟學角度對征募制度進行研究一直以來是國防經濟學中軍事人力理論研究中的重點內容之一。所謂征募制度指的是一個國家運用何種方法吸納一定數量、質量和結構的軍人來滿足該國國防體系對于軍事人力需求的制度安排。基本上可以歸結為兩種基本模式:義務兵役制(后文稱征兵制,Draft或者Conscription),自愿兵役制(后文稱募兵制AVF,All-VolunteerForce)。圍繞著征募制度,經濟學家們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見,并逐漸延伸擴展到整個軍事人力理論的研究,有力地推動了國防經濟學的發展。
二、征募制度的經濟學研究肇始與發展
征募制度和人類歷史一樣久遠,但最早從經濟學的角度論述兵員征募制度的經濟學家是亞當•斯密(AdamSmith,1776)。在其《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專辟一節“論國防費”,他從經濟學的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來描述古代到近代征募制度變遷的歷史,他認為生產方式和技術進步是成本—收益結構改變的原因,而這種改變影響到兵員征募制度的選擇和變遷。他認為,常備軍與多元化的社會是一致的,維持并雇用一部分公民,不斷地施以軍事訓練,使兵士的職業脫離其他職業,而確然成為一種獨立的特殊職業,這種常備軍的費用來源于國家征收的兵役稅,可以看作是募兵制的起源。同時他認為民眾的尚武精神和組織民兵,是常備軍的支柱,而這個“民兵”具有現代征兵制及預備役的特點。同時他認為“兵士的人數不能超過全體居民1%,過此,即不免負擔太重,危及國家經濟”[5]。今天看來,亞當•斯密的研究無疑是粗糙的,但畢竟是征募的經濟學研究的濫觴。之后,從經濟學角度對征募制度進行研究出現了長時間的空白。
20世紀中期以來隨著世界范圍內兵役制度的改革與發展,西方國家在推行軍隊職業化的過程中紛紛嘗試實行征募制度的轉換,引起了西方經濟學界對軍事人力問題的高度重視和廣泛研究,他們對兵員征募過程中出現的形形色色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研究探討。經濟學家在美國從征兵制到募兵制的轉換過程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這一時期是征募制度經濟學分析的黃金時期。從二戰結束到1973年7月,美國一直實行的是征兵制。1964年,在美國國防部工作的經濟學家沃爾特•維(WalterY.Oi)提出了募兵制的可行性的內部報告,并在1967年連續公開發表了兩篇關于征兵制成本的論文。1966年,隨著越南戰爭的升級,美國國內關于廢除征兵制的呼聲開始逐漸高漲,一些著名的經濟學家也參與進來。芝家哥學派創始人弗里德曼(Friedman,1966)在1966年12月19日《新聞周刊》的專欄中寫到:目前管理(征兵制)部隊的真正耗費遠遠大于管理同樣規模的募兵制部隊,原因在于后者是由認為參軍是最好的選擇的人構成的。后來他進一步認為征兵制度的缺陷在于“不公平、奢侈、與自由社會不相一致”[6]。其余作出貢獻的經濟學家還有阿爾特曼和菲希特(1967)[7],漢森和薇絲柏德(1967)[8],米勒(Miller,1968)[9],費舍爾(Fisher,1969)[10]羅伯特•巴羅(RobertBarro,1971)[11]等。1968年,福吉尼亞大學畢業生(包括經濟學家DavidJohn-son,MattLindsay,JimMiller,MarkPauly,RobertTollison,TomWillett,andJoeScolnick等人)撰寫了擁護募兵制的很多著名的經濟學論文。征募制度改革的爭論在于回答反對募兵制的九條理由,包括:(1)募兵制費用過于昂貴;(2)募兵制在危機時期缺乏靈活性;(3)破壞愛國熱情,腐蝕了公民應該為國服務的道德信念;(4)威脅民主價值;(5)不具有種族代表性;(6)成為惟利是圖的部隊;(7)刺激敵對國家的軍事冒險;(8)戰斗力低下,因為只能吸引能力比較差的人服役;(9)擠占其他國防支出,侵蝕了國防的數量以及質量[12]。擁護募兵制的經濟學家認為,第一條理由是錯誤的,缺乏理論依據,其他八條理由缺乏實證基礎,因此斗爭的焦點主要是費用問題。為了專門研究這個問題,1969年尼克松成立了研究募兵制可行性的專門機構———蓋茨委員會,該委員會包括著名經濟學家弗里德曼(Friedman)羅切斯特大學校長艾倫•瓦里斯(W.AllenWallis)羅切斯特大學商學院院長威廉•麥克林(WilliamMecliling)、后來的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以及其他許多著名的經濟學家(如DavidKass-ing,WalterOi,HarryGilman,RobertBarro,JohnWhite等),他們的努力為美國最終廢除征兵制鋪平了道路,也極大地豐富了征募制度的經濟學研究[13]。
美國的募兵制經歷了多年的風雨,期間遇到很多困難,如何應用經濟學有效地對募兵制度進行管理成為該時期的主要任務。雖然支持重返征兵制的意見一直沒有停息,不少學者對于募兵制的成本要少于征兵制一直持懷疑態度。李和麥肯錫(Lee&McKenzie,1992),羅絲(Ross,1994)[14],沃納和阿什(Warner&Asch,1995),沃納(Warner,2005)的研究表明募兵制不一定總具有較低的社會成本,當部隊數量擴大的時候,部隊的工資總量就會增加,政府就必須通過增加稅收來支付。而稅收導致社會經濟的扭曲效應會造成較重的稅收成本,當這個數值達到一定范圍后,募兵制就不是最好的選擇。布朗寧(Browning,1987)運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測算了美國稅收的邊際超額負擔,大約等于國家稅收的31.8%~46.9%[15]。另外一些學者仍然對于募兵制能否保證兵員質量、人力成本的高預算對軍事研究與裝備資金的擠占問題以及募兵制兵員能否代表社會各階層充滿擔心。沃納和阿什(Warn-er&Asch,2001)研究發現目前軍事人力的成本在國民生產總值與軍事開支中的比例自1973年以來一直呈下降趨勢,目前占GDP的比例只有0.8%,而冷戰時期這個數字最多曾達到2%[16]。西蒙和沃納(2007)通過分析美國1998年到2000年兵員來源的數據結果顯示,40%的兵員來自中產階級以上家庭,少數民族比例也沒有明顯變化。他們同時通過假設增加100000名義務兵,計算其節約的成本,發現其節約的成本少于同等數量的募兵制兵員所節約的社會成本,戰斗力也不如后者,同時由于個體戰斗力的提高可以以較少的人數維持較高的戰斗力,而節約的成本可以用于軍事研究與裝備更新[17]。經過激烈辯論,美國主流經濟學家仍然認為募兵制仍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圍繞征募制度的經濟學研究的命題,很多并不是直接研究征募制度,但研究的每一個問題都與兵員征募制度密切相關,從此以后,經濟學家的視野也由征募制度的研究開始擴展到軍事人力經濟學的研究。綜合而言,對于征募制度的經濟學研究作出突出貢獻的主要有沃爾特•維(WalterY.Oi)、詹姆斯•米勒(JamesMiller)、貝絲•阿什(BethAsch)以及約翰•沃納(JohnWarner)。
三、征募制度經濟學研究的主題
征募制度經濟學研究的主題主要圍繞征募制度的成本以及選擇進行,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結合,征募制度的經濟學研究的核心是通過經濟學研究回答征兵制與募兵制哪個制度更具有優勢,如何進行選擇。
首先在于對成本內涵的界定上,政府官員更傾向于預算成本,而經濟學家則提出經濟成本的概念,該概念除了包括預算成本以外還包括其他隱性成本,如個人機會成本、兵役稅等。弗里德曼(Friedman,1967)堅持認為在做任何決定時必須考慮經濟成本而不是預算成本。[18]阿爾特曼和菲希特(1967)根據國防部的調查數據,通過選擇參軍選擇自由度比較高的群體作為樣本,克服了經典的“鑒別難題”(identifica-tionproblem),描繪出實行募兵制情況下的軍事人力供給模型。他們發現在征兵制條件下,四個變量起到了決定性的影響作用,分別是男性人口規模、失業率、征兵力度、季節因素。通過模型推導,他們發現募兵制的預算成本會高于征兵制,但經濟成本要低得多。他們進一步增加了變量,發現軍方的支付彈性為1.18,隨著應募者人數的增加而不斷下降[19]。但是由于數據采集的先天缺陷以及假設不足,變量太少,他們的意見并未被重視。同年,沃爾特•維(WalterY.Oi)在阿爾特曼和菲希特研究的基礎上撰寫了《征兵制的經濟成本》(TheEconomicCostoftheDraft)一文,量化的估算出全部的經濟成本約為53.64億美元。他采用的方法如圖1所表示:首先運用已有的數據計算出軍事人力供給曲線S,當實行征兵制時,軍人工資水平為G,人數為A,當征集人數增加到B,C,相應的工資總額也增加到H,I。那么,矩形DB/BA是人數從A增加到B所增加的軍方預算成本,DEB′是應募個人的機會成本損失,而HEGD是社會承擔的兵役稅,社會總成本為HE0B[20]。費舍爾(Fisher,1969)在《美國經濟評論》(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上發表了《征兵制及結束征兵制的成本》(TheCostoftheDraftandtheCostofEndingtheDraft),提出了不考慮征兵制情況下的個體服役決策模型,他認為,個人是否服役決定于他在軍隊中以及民用部門之間凈收益的貼現值的比較,收益包括貨幣收益以及非貨幣收益。在短期收入變動都是單調遞增,可以不考慮貼現因素的情況下,問題就簡化為個體主要考慮不同部門收益(Wm為軍隊收益,Wc為民用部門收益)的比較。如果Wm>Wc,個人就選擇服役。然后以征募率為因變量,以軍民部門工資比率以及修正的失業率作為自變量,構建了真正意義上的理論模型而不僅僅是簡化的統計模型。在此基礎上,他推算出征兵制條件下美國軍方的人力供給函數,并在此基礎上估算了如果廢除征兵制,美國需要增加的55億~75億美元的成本[21]。這是經濟理論模型基礎上構造軍事人力供給函數的第一次嘗試[22(]Klotz,1970)。
1973年,尼克松政府廢除征兵制度實行募兵制度后,解決募兵制度出現的新問題成為經濟學家關心的問題,關于征募制度選擇的理論探討一直在持續。李和麥肯錫(1992)在《南方經濟雜志》(SouthernEconomicJournal)上發表了《重新審視征兵制與募兵制的相對效率》(ReexaminationoftheRelativeEfficiencyoftheDraftandtheAll-VolunteerArmy),第一次將稅收成本作為制度選擇考慮的因素,提出了李-麥模型。假設軍事人力邊際機會成本曲線為:MOCA=a+bn,a,b為常數,n為征募人數,N為社會適役總人數,那么在募兵制條件下征募n個人的機會成本為:an+1/2bn2,在征兵制條件下征募n個人的機會成本為:an+1/2bnN。如果國家需要所有的合法服役者都參軍時,社會總機會成本一樣,但是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的,所以an+1/2bn2<an+1/2bN,也就是募兵制優于征兵制。如果在這個模型中加入稅收成本因素,則在募兵制條件下,軍事人力價格由市場供求均衡決定,那么征募n個軍人,軍方需要支付的工資總額為an+bn2,工資是由稅收支付的,稅收會產生超額負擔。假設每元稅收產生的差額負擔為一個正的常數β,那么,為了支付軍人工資會產生的稅收差額負擔就是:anβ+bn2β。在募兵制條件下,社會總成本為:(an+2/2bn2)+anβ+bn2β。征兵制條件下,假設軍方支付工資為W,那么為了支付軍人工資會產生的稅收差額負擔就是:WβN。在征兵制條件下,社會總成本為(an+1/2bnN)+Wβn。求均衡解得到nE=4[(W-α)β+1/2bN]/b(1/2+β),也就是說當征募人數n=nE時,采用哪種征募制度成本都一樣。如果n<nE,采用募兵制成本比較低,如果n>nE采用征兵制成本比較低。同時,當軍事人力供給的機會成本曲線缺乏彈性時,軍人較高的工資增長引起的稅收成本就會抵消掉募兵制的優勢[23]。以上分析把兵員征募制度的社會成本界定服役的機會成本和軍人工資引起的稅收成本之和,這顯然是不夠的。因為其他成本(如訓練成本)沒有考慮進去,同時僅僅考慮了成本,沒有考慮社會收益。但是畢竟提供了一個理論的分析框架。
沃納和阿什(1995)在《軍事人力經濟學》(TheEconomicofMilitaryManpower)一文中對李-麥模型進行了進一步修正,考慮了訓練成本,將單期服役模型擴展為兩期服役模型,考慮了收益問題,提出了沃-阿模型。根據沃納和阿什的分析,征兵制和募兵制的成本差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軍人服役的機會成本(;2)征募和訓練成本(;3)稅收成本。對于募兵制來說,前兩項的成本要低于征兵制,但是第三項的成本要高于征兵制。當軍隊的規模超過某個點時,就可能使募兵制喪失成本上的優勢,此時政府就應該采用征兵制[24]。沃納和耐古魯薩(2005)在沃-阿模型的基礎上,在《逃避成本與征兵理論》(EvasionCostsandtheTheoryofCon-scription)一文又加進了征兵制下個人逃避服役以及政府為了打擊逃避兵役行為而付出的成本,在綜合權衡兩種兵員征募制度的征募成本、訓練成本、維持成本、稅收超額負擔和逃避成本的基礎上,構造了兩種征募制度選擇的理論模型[25]。以上分析是建立在兩種兵員征募制度下,相同規模軍隊的潛在生產率是相同的假設前提之下的。實際上募兵制軍隊的效率要遠遠高于征兵制軍隊的效率,如果考慮到效率因素,“當一個國家需要一支大規模軍隊時,是征兵制更優還是募兵制更優,依然是一個模棱兩可的問題”[26(]2001)。
四、征募制度經濟學研究在中國的發展以及前景
相對西方的研究,國內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現代西方國防經濟學走進中國的標志性事件是:陳炳福(1992)譯自Schmidt主編的《軍費問題研究》是較系統介紹西方國防開支理論的著作;姜魯鳴(2001)等翻譯的《國防經濟學手冊》是現代西方國防經濟學進入中國的標志;杜為公、盧周來、姜魯鳴(2002)等國防經濟學者分別出版了系列介紹現代國防經濟學的著作;杜為公(2004)負責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現代西方國防經濟學最新發展研究”獲準立項,使“國防經濟學”這一名詞第一次出現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名稱中;2004年12月第四屆“中國經濟學年會”開始設立“國防經濟學專場”。對于征募制度的研究,杜為公(1997)在《西方國防經濟學》一書中,通過明確的征兵制理論模型,描述了征兵制與志愿兵役制的成本差別。姚榮(2001)通過對自愿兵役制和義務兵役制在兵員吸納成本構成方面的比較,論證了自愿兵役制將成為軍事人力吸納的最佳方式。藺翠峰(2003)在《軍人職業化制度研究》一文中,對征兵制與募兵制的經濟成本進行了比較分析,最后結合了多項公式的計算結果,得出吸納成本與軍力規模的關系。楊罡、馬來宇(2006)以義務兵役制、志愿兵役制為對象,從兵役稅、軍隊預算成本等方面進行量化分析,比較兩者的征募成本,認為實行志愿兵役制成本顯然是要高于征兵制的成本,如果考慮兵役稅,那么征兵制的成本又高于志愿兵役制的成本。羅梅(2006)運用制度經濟學以及歷史分析、動態分析等研究方法,對我國歷次兵役制度變遷過程進行理論概括,揭示出兵役制度變遷的比較優勢規律。上海財經大學嚴劍峰所著的《兵員征募制度的經濟學分析》(2007)是國內目前關于征募制度經濟學分析的唯一一部專著,對不同兵員征募制度造成的成本和收益進行了一般的、規范的分析,然后在此基礎上對兵員征募制度的選擇和變遷做了深入的實證分析[27]。侯永平(2007)對征募大學畢業生服役的成本收益進行了比較深入的分析,并從大學畢業生的角度出發,構建了一個模糊綜合評判模型,來探討大學畢業生的服役決策問題。2009年,萬璽負責的“軍人征募及退役改革研究”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立項,成為目前國內第一個有關征募制度經濟學分析的國家級項目。稍后,“軍事人力資源管理”這一名詞第一次出現在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指南中。
應該說,國內關于征募制度的經濟學分析雖然取得了一些進展,但還不夠深入,尤其是缺乏通過經濟學為國家征募制度改革進行實質性的政策建議。西方的征募制度的經濟學分析不一定完全適合中國的國情,因此,未來的研究必須結合中國的國情進行深入的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要綜合考慮影響征募制度成本與收益的各種因素。當然,要準確估算兩種兵員征募制度對軍方成本的影響是一件相當復雜的事情,它需要大量的數據支撐和假設。不過從學術的角度來看,重要的不僅是估計的準確性,而且在于方法的科學性上。一旦采集到真實數據,把這些真實數據代入到計算方法之中就可以比較征募制度的真實成本了,在此基礎上,提出國家征募制度改革的具體政策建議以及時間表,真正體現出經濟學作為工具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的價值。可以毫不諱言地說,中國的經濟學家在中國征募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將同美國當年的經濟學家的作用一樣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