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暨南大學
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暨南學報》由劉穎擔任主編,由暨南大學主辦的一本教育類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該刊創刊于1936年。主要刊登教育學科方面有創見的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本刊為月刊,A4開本,全年定價¥340.00元。郵發代號:46-75,歡迎廣大讀者訂閱或投稿。
《暨南學報》是一本由廣東省教育廳主管,暨南大學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教育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教育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影響因子為0.471 《暨南學報》主要內容欄目有經濟理論與實踐、區域經濟、華人華僑研究、文藝學、語言文字學研究、港澳研究、海外華人文學、辭書研究。
《暨南學報》主要發文機構有:暨南大學(發文量1866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文學;文化;企業;教育;教學”;中山大學(發文量127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社會;司法;文學;清代”;武漢大學(發文量94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爭端;訴訟;公約;合同”。
《暨南學報》主要發文主題有文學、文化、法律、主義、企業、社會、教育、小說、漢語、教學。其中又以”文學(330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文化”(236篇),發文量第三的是“法律”(214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教學”,僅發文122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教育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教育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教育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2、作者簡介:
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暨南大學 | 1866 | 文學;文化;企業;教育;教學 |
中山大學 | 127 | 法律;社會;司法;文學;清代 |
武漢大學 | 94 | 法律;爭端;訴訟;公約;合同 |
中國人民大學 | 88 | 法律;司法;文化;民法;合同 |
中國政法大學 | 80 | 法律;司法;民法;刑事;法典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78 | 文學;華人;法律;文化;侵權 |
西南政法大學 | 69 | 法律;訴訟;刑事;憲法;司法 |
華南師范大學 | 60 | 文化;文學;政治;社會;行政 |
南京大學 | 59 | 文學;小說;社會管理;資本;家族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59 | 文學;新聞;行政;法律;政府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768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266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 145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85 |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 84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項目 | 60 |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 48 |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 | 40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33 |
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