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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階段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歷史分析
國際金融中心萌芽階段,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有意大利的諸城邦(威尼斯和佛羅倫薩)、荷蘭的阿姆斯特丹等、該階段的后期,英國倫敦也開始初露端倪。首先興起的是意大利的威尼斯和弗洛倫薩,它們是伴隨早期歐洲商業革命最早形成的國際金融中心。在商業革命之前,歐洲經濟的日常交易往往通過交換實物才得以完成,貨幣的作用比較小。意大利是當時歐洲商業最發達的地區之一,是歐洲的中心。擁有最發達的城邦經濟,最大的商人資本、最早的專利法律以及16世紀前最發達的絲織工業、玻璃制造業等。依托于興旺的國際貿易和對君主的信貸,13世紀的威尼斯獲得當時世界上最著名國際金融中心的殊榮。世界的貿易中心隨著新航線的開辟從地中海轉移到了大西洋,意大利的商業地位開始衰落。17世紀,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霸權國家,執世界貿易之牛耳,得“海上馬車夫”的稱號,是17世紀歐洲商業、制造業和金融最發達的地方,阿姆斯特丹成為了國際金融中心,并在18世紀末達到頂峰。因其缺少自然資源和工業基礎作為其海外擴張的后盾,以及長期的戰爭,荷蘭隨著海上貿易霸權旁落英國而衰落,拿破侖大軍的入侵終結了阿姆斯特丹的光輝。
英國在該階段末期嶄露頭角,依靠本身港口和商業優勢及強大的軍事力量,英國開辟了全世 界最繁榮的港口貿易。到18世紀,英國擁有得天獨厚的港口和商業優勢,齊全的要素市場,充足的自由勞動力和強大的軍事力量。為其長達數百年的國際金融中心霸主地位奠定了基礎。國際金融中心發展和繁榮階段,比較有代表性的國際金融中心有英國倫敦、美國紐約、日本東京和新加坡等。英國是該階段最有研究價值的國際金融中心,其伴隨工業革命成為首屈一指的國際金融中心,形成了金融管理的國家職能和現代銀行體系。其后倫敦在同紐約的競爭中落敗。經歷了衰弱之后,通過轉型再次成為依托美元市場的國際金融中心。
英國早期通過殖民掠奪和工業發展,累積了大量資金,英國政府長期維持英鎊幣值穩定,推動其成為世界貿易的主要貨幣。這些條件推動了英國金融業迅速發展,銀行、證券、保險業都欣欣向榮,尤其是英格蘭銀行的成立,開啟了國家金融管理的新職能,形成了現代銀行體系。而其保險業,尤其是同海上貿易相關的保險業,至今仍然是世界的領先者。如同荷蘭同英國的霸權轉換一般,英國和美國也經歷了資本主義的霸權轉換,而倫敦被紐約所取代是國際政治體制中霸權轉換的必然結果。伴隨著兩次世界大戰,美國已成為全世界最主要的債權國,也是唯一能夠輸出大規模資本的國家。1944年7月,44國代表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布雷頓森林召開國際貨幣會議,會上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世界貨幣新體系,簡稱布雷頓森林體系,自此開始了美元的霸權時代。
日本東京相較于英美的案例,更加呈現出國家主導的范式。盡管日本是資本主義的國家,但其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是在國家經濟計劃下的建設發展。東京國際金融中心在經濟發展尚不發達,私人資本積累不足等前提條件下,通過國家干預、國家引導和國家托底等方式規?;陌l展產業和金融。政府不僅在金融體制上給予構架,也對實際業務形成了指導。這種經濟增長模式使日本成功地走出了兩次石油危機,日本東京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隨之提高。但同美國的貿易摩擦使得日本過快的開放了資本項目和金融市場,導致泡沫崩潰,從而進入了日本經濟和金融的衰弱期。國際金融中心全球化階段,國際金融中心成為各國建設和競爭的重點,目前主要的金融中心仍然是老牌的倫敦、紐約、東京等,但迪拜、孟買、上海等新的一批國際金融中心正在迅速崛起。
20世紀80年代以前,美國的金融業經歷管制、自由、再管制的過程。早期,出于風險防控和行業指導的目的,美國國會曾特許設立國家銀行并限制州銀行的業務權利,這種國家銀行制度于1836年結束,至此美國金融行業開始全面進入自由銀行制度時期。1929年經濟危機爆發后,美國在凱恩斯主義的影響下,完全放棄對金融行業的混業經營與自由競爭政策,轉而確立了分業經營與全面管制的金融管制政策。不僅通過《銀行緊急救助法令》、《黃金法令》和《格拉斯-斯第格令法》暫停銀行兌付現款、禁止私人銀行儲備黃金和建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以遏制危機的蔓延,避免公眾擠提事件再次發生。還通過《聯邦儲蓄制度Q條例》、《1934年證券交易法》、《投資公司法》、《1956年銀行持股公司法》、《1966年利率管制法》、《1968年威廉斯法》等法案嚴格分離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并對銀行持股公司、銀行合并活動和存款利率進行全面管制。20世紀70年代,發達國家陷入了經濟增長停滯、失業增加與通貨膨脹的“滯漲”困境,宣告了政府干預主義神話的破滅。從80年代開始,美國進入金融自由化和創新的年代,通過了《存款機構放松控制與貨幣控制法》、《加恩-圣-杰曼法》、《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法》等一系列法案,逐步取消了對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經營范圍、經營地域等方面的管制,并于1999年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實現了混業經營和監管。
到了21世紀,美國的金融自由化又開始面臨收緊。在一系列金融丑聞之后,美國國會在2002年通過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這一法案被稱作專門針對在美上市公司的嚴厲法案,對公司治理有著極為嚴格和苛刻的要求,增加了資本成本。2007年次貸危機后,美國總統奧巴馬于2010年7月簽署了《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宣告美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終于塵埃落定。新法案的改革內容涉及宏觀審慎監管、自營交易及場外衍生品市場監管、消費者保護等領域,其改革幅度是自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以來前所未有的,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干預力度之大,已經違反了80年代以來的多項自由原則。相較于紐約,倫敦成為了更加自由化的市場,從而在英鎊霸權衰弱之后另辟蹊徑,實現了倫敦金融中心的華麗轉身,成為了依托美元的國際金融中心。80年代之后,英國先后實行了兩次“大爆炸”改革,創造了較為寬松的金融環境,較為完善的金融市場結構和高效統一的監管體系。通過建立金融城金融特區,英國將金融業的城市服務單獨從倫敦市內分離出來,交給有限并且專門性目的職權的特區政府[10]。倫敦金融城面積只有l平方英里(約合2.6平方公里),只是倫敦市33個行政區中最小的一個,但卻有自己的市政府、市長、法庭,是名副其實的“城中之城”。
英國開放競爭的環境和良好的監管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和公司來到英國。1999年和2000年,在美國首次公開發行的外國企業規模超過800億美元,10倍于倫敦。而到2005年,在倫敦首次公開發行的外國企業籌集了103億美元,美國僅有60億美元。今天,英國在各類金融產品交易領域都保持領先地位。與此同時,包括東京、迪拜、莫斯科等一大批城市也亟待成為新興的國際金融中心,而印度、韓國、中國等新興國家也開始提出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計劃,尤其是新加坡等國家主導模式成為離岸服務型金融中心典范,使得各國無論是否經濟綜合型強國,都可以建設不同類型的國際金融中心。
二、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國家角色的歷史比較
在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三個歷史階段中,隨著國際金融中心的出現、發展、成熟和全球化,國家角色呈現了一個演變的過程。從一開始的依附、到同金融市場關系的忽冷忽熱,到今天全球背景的競爭格局,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國家角色呈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征。第一,就國家意圖來看,從無明顯意圖、轉變為有意圖、到現在各國競爭性的建設,國家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意圖隨著歷史進步在持續增強。這同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成熟、和全球化,以及金融從依附、到獨立、到進一步影響經濟的趨勢是一致的。換言之,隨著金融在經濟生活越來越重要,以及金融行業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逐漸上升,各國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意圖都逐步上升。最明顯的就是在萌芽階段,市場開始形成,但國家還沒有形成金融管理的職能,在萌芽和發展階段,英國首先建立了國家央行,形成了國家金融管理的新職能。而到了全球化時代,各國都紛紛成立了專門的委員會或者部門來針對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推進工作,譬如英國有倫敦城委員會,日本同英國相仿,美國該辦公室落在紐約政府之中,而新加坡是國家層面的工作小組。
各國國家意圖上升的原因可以歸結為兩方面,從內部來看是源于金融對經濟的推動作用。在國際金融中心萌芽階段,金融主要被視作便利商業貿易的工具,到發展和繁榮階段,金融被視作資本積累和融資的工具,到今天,金融儼然已成為聚集社會資本,推動經濟迅速規?;彤a業化的渠道,本身也成為回報率極高的現代服務業。從外部來看是源于占據國際金融規則的話語權。來自于國際的競爭壓力也迫使某些國家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尤其是全球化以來,國際資本在全球流動的規模和速度激增,使得(或者迫使)各國加大開放市場。此時,如果沒有提前建設國際金融中心,東道國對于國際資本帶來的沖擊將會茫然無措。日本就是一個明顯的案例,如果沒有來自于歐洲和美國的競爭,日本會有更多的時間來消化和自發改革。第二,就國家能力而言,各國由于其經濟發展階段和國家結構的不同,呈現出不同的特征。相對而言,無論在哪個階段,英國在國內和國際層面的國家能力都比較出色。英國的民主化進程較早,并有議會式政策商討的傳統,因而較之更有革命精神的法國,英國的制度過渡比較平緩,這有利于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歷史的事實證明,任何的不穩定因素,無論是正面的革命還是負面的戰爭都對國際金融中心會造成比較大的影響。因而,維持國家穩定和平緩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最重要的能力。
而美國則展現出了無以倫比的國際能力,第二階段至今,從布雷頓森林體系到今天的TPP(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和PPIT(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伙伴協定),美國一直占據了全球金融的制高點,主導著世界資本規則的制定和推動。對于美國來說,其松散的、更加自由的機構使得其國內資本精英經常在某些利益上與國家并不能保持一致,與此同時,他們松散的利益也不能組成強有力的集團從而控制國家機器。因而在國內層面,美國很難達成非常強硬的金融管制政策,即使在最嚴苛的管制階段也只是部分限制了資本的國內外流通。這固然同其同企業多次的調控中得出的結果有關,同時也因為其國際層面產生的巨大利益可以抵充其國內風險帶來的損失。以2007年國際金融危機為例,美國通過幾輪量化寬松政策將大部分的損失轉嫁給了全球其他的美元持有國。
與美國相反,日本的國家能力則是內強外弱,尤其在第二階段,日本的國內國家能力達到一個高峰。由于戰后經濟發展的國內要求,以及戰時殘留的政府主導習慣,使得戰后的日本在國家指導下出現了一種社會主義范式的國家安排經濟,并實現了迅速發展。但隨著日本政府和企業主-仆關系的顛倒①,使得日本的經濟未能及時有效的轉型,加上其國際能力的疲弱,最終導致了日本東京金融中心的衰弱。第三,就國家干預而言,從歷史階段的比較來看,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國家干預隨著歷史的推進而愈發的頻繁,其干預的程度也愈發深入,這同各國對金融的重視程度是相一致的。這種國家干預不僅僅只是通常意義上的國內市場干預,還包含了國際市場的干預。例如美國盡管對國內市場的干預較少,但其對國際市場的干預則非常頻繁②,通過幾輪量化寬松掠奪了他國的流動性來注入其金融市場。
總體來說,不同歷史階段不同國家的國家干預呈現出三個特點:首先,國家干預程度是受金融的全球化和復雜化程度的影響的。越來越復雜的國際資本關系加劇了國際金融市場的波動,以及其對各國國內市場的影響。其次,經濟發展程度和國家干預的程度呈現一種反比的關系。即經濟發展程度越高,國家處理金融風險的能力越強,國家干預程度越低,反之則不然。即使是美國的金融業,也并非從初始便如今天般的自由,而是同樣經過了先開放利率,再開放匯率等的自由化的步伐。最后,資本全球化和國際金融中心的趨勢還在加劇,未來的國家干預還會進一步的深入和加強,但是形式會愈發多樣。一方面國家干預會愈發的常態會和市場化,另外一方面又會愈發的微觀和預先化。呈現出一種矛盾而復雜的國家角色。
三、結論
伴隨著生產力和金融業的發展,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經歷了萌芽、發展和繁榮以及全球化三個階段。隨著歷史的推進,金融業地位的不斷上升,各國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意圖都在不斷上升,并且已經作為國際金融競爭的重要內容。而能夠成功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國家,都具有較強的國家能力,這種能力可能是國內層面,也可能是國際層面的。經濟發展程度并非是能否成功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絕對因素,而更多決定了國家的干預程度。隨著未來全球資本的進一步流動,國際金融波動對國家影響的加劇,國家干預還會進一步的深入和加強,但是形式會愈發多樣。一方面國家干預會愈發的常態會和市場化,另外一方面又會愈發的微觀和預先化。呈現出一種矛盾而復雜的國家角色?!?/p>
作者:嚴晨單位:上海交通大學公共事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