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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互聯網金融在傳統金融行業和互聯網精神的綜合作用下應運而生并顯現迅猛的發展勢頭,而我國的互聯網監管體系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該文首先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所遵循的基本準則進行了系統介紹。然后,以湖南省為具體對象,探討了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體和監管模式,對如何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
同傳統金融的發展軌跡一樣,互聯網金融一旦進入井噴式發展狀態,必要的監管一定會提上議事日程。于2013年由75家互聯網金融機構聯合審議并通過的《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章程》和《互聯網金融自律公約》,2015年先后出臺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等系列法律法規,2016年銀監會正式的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無一不是為互聯網金融活動的規范發展而量身定做。然而事實證明,這一系列的安排還缺乏全面性和有效性。接下來,該文將以湖南省為例對金融脫媒背景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進行詳細的介紹,以期為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完善提供夯實的理論基礎。
1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基本原則
傳統的金融監管理論認為,金融監管原則是政府金融監管機構以及金融體系的內部監管機構在金融監管活動中應當遵循的價值追求和最低行為準則。并且,金融監管應當遵循依法監管、公開公正監管、效率監管等原則。互聯網金融并未脫離金融的本質,其所蘊含風險的系統性、傳染性、相關性與傳統金融具有相同的特點,而其特有風險的隱蔽性使其對整個社會的危害更大,更難以監管。目前,在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時,國際上普遍的做法是在充分認識互聯網金融行業自身發展規律的前提下,在本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基礎上補充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避免監管“灰色地帶”的出現。
1.1依法監管
依法監管意味著國家金融管理當局依據法律必須將互聯網金融機構納入監督管理的范圍,不能讓其游離在監管范疇之外。金融管理當局實施監管必須依法而行,監管的主體、監管的職責權限、監管措施等都應有法律法規依據。2015年7月,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第一個法規性文件《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式,它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政策、原則、監管分工和各項要求作了規定,其貫徹實施將有利于引導和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因此,它被業界稱為互聯網金融“基本法”。自此以后,我國互聯網金融進入有監管規則的新時期。
1.2適度監管
基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技術的革新的互聯網金融雖然在目前看來,它的發展氣勢如虹,但由于其起步晚,在整個金融市場上的市場份額還很小,對金融市場影響不大。2016年9月,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等部門的《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報告(2016)》指出,互聯網金融監管應當容忍適度的風險。究其原因,是由于對互聯網金融進行過嚴的監管會扼殺創新,不利于金融市場的多元化發展。與此同時,有經濟學家提出,互聯網金融比傳統金融更具風險性的特征令監管不能缺位,互聯網金融監管應當在發展與監管之間找到平衡點,既要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充分發揮其便利性與靈活性;又要完善監管,切實防范和化解風險。
1.3分類監管
眾所周知,傳統金融監管以機構監管為主。不同類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其業務各有特點,因此,監管重點應該從機構監管逐步轉向功能監管,即更多地關注是互聯網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具體而言,對第三方支付業務要重點監管交易過程。對P2P監管要根據辦理的業務性質,分為實體企業金融服務平臺和證券投資服務平臺兩大類,分別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和參照私募基金的規則管理。要特別強化信息披露,實現借貸雙方信息的充分對稱,防止風險。另一方面,還可以根據業務量的大小進行差異化分類監管。在規模小、客戶少的情況下,采取適度寬松的監管,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留有創新空間。但在業務規模很大、涉及到數億人切身利益的時候,則必須從嚴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1.4協同監管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如同對于傳統金融機構的監管一樣,都面臨著“一行三會”的中央垂直監管和地方的區域監管之間如何協調統一的問題。系統監管的原則認為,監管主體之間應該職責分明、分工合理、相互配合。一方面,這有利于節約互聯網金融監管成本;另一方面,這有助于提高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效率。在“一行三會”的監管職責方面上,《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進行了明確的劃分:人民銀行負責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網絡借貸、互聯網信托以及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
2湖南省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的構成
2.1監管主體
湖南省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體系以“一行三會”體系為主體,以工信、科技、商務、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多部門為輔。按照2015年7月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職責劃分,人民銀行負責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網絡借貸、互聯網信托以及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除此之外,湖南省主要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正在不斷嘗試組建湖南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從而促進湖南省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并且,各地級市也相繼籌建互聯網金融商會,其中,長沙市互聯網金融商會是為全國省會城市第一個成立的互聯網金融商會。
2.2監管模式
湖南省主要通過打造互聯網金融監管大數據平臺來保障湖南省互聯網金融的平穩、健康發展。目前,湖南約有網貸平臺100家左右。為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芙蓉互聯網金融服務中心2016年在中國金融科技峰會上正式成立。該中心作為中關村互聯網金融服務中心的湖南分支機構,充分利用中關村前沿的發展理念和金融創新科技,成功搭建了芙蓉互聯網金融監督管理平臺,監督管理平臺下設登記備案系統、證據鏈備案系統、大數據風控系統,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閉環監督管理體系。
3湖南省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仍是按照機構性質進行分部門監管,依然屬于機構監管理念,而當前互聯網金融發展態勢與傳統金融機構的混業經營類似,各類機構業務互有交叉、沒有明確邊界,一些平臺的非主營業務得不到監管,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出現了“真空地帶”,其中,P2P網絡貸款是重災區。據不完全統計,僅2017年,湖南省至少有10家以上網貸平臺就出現了跑路、停業或提現困難等情況。為破解這一難題,建議湖南省互聯網金融監管部門重點對P2P網絡借貸進行專項整治,并將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或其他互聯網金融活動的情況列入排查范圍,從而保障湖南省互聯網金融的穩健經營。
3.1出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地方性法規和相關實施細則
我國中央政府確已出臺了諸多法律法規作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依據,但是這些文件多是從國家層面出發,并未兼顧地方互聯網金融的特有問題。基于此,建議湖南省相關部門出臺符合湖南省省情的地方性法規和相關實施細則。鑒于湖南省網絡借貸平臺問題諸多的現狀,建議相關文件重點關注網絡借貸中介機構的業務活動,力求保障出借人、借款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3.2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相關發起者的審核力度,對平臺后續項目的發展跟進監督
以網貸平臺為例,對于要開展網貸業務的平臺,必須提供書面的申請資料,在取得備案登記的情況下才能開展相關業務。對于未取得備案登記的平臺,根據違法違規實際情況和情節輕重,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同時,對于平臺后續項目的發展,要跟進監督,適時進行相關檢查,加強適當性管理。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項目要支持保護;不符合適當性要求的,則不予進行相關借貸活動,及時勒令改正。
3.3加強流動性監控,將流動性管理置于整個企業的風險管理框架
相較網上借貸,目前湖南省互聯網金融流動性風險并不十分突出,但基于金融活動的本性和互聯網內含的助推作用,其發生的可能性、后果的危害性不容小覷。因此,建議監管部門將流動性風險管理納入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風險管理之中,具體而言,可以通過有效管控資金流向、及時獲取市場信息、提升企業綜合素質鄧手段來降低流動性風險。
3.4完善互聯網金融企業內部治理結構
強化外部監管的同時,通過企業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約束來完善企業內部治理也是非常重要的。隨著互聯網金融迎來最強監管期,合規經營才是企業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湖南省金融監管部門應當監督和激勵企業全面升級其內控體制,以期通過強有力的內控部門來引導企業發展,把握政策導向,及時防范、發現、解決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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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時小儂 單位: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