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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國家大力推進學分銀行建設與自學考試綜合改革實驗區背景下,自學考試如何探尋內源發展與改革需求,對新時期自考發展轉型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從分析學分銀行本質特征出發,分析自考在學分銀行建設中的優勢與困惑,提出解決難點,適合自考發展轉型的思路。
關鍵詞:自學考試;學分銀行
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已成為我國今后相當一段時間內教育領域重要戰略任務之一,我國大部分教育仍以自行體系運行為主。各種教育形式銜接性不強,要想建成終身教育體系,必須打通各類教育間的瓶頸,實現其有效銜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要求“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縱向銜接、橫向溝通,提供多次選擇機會,滿足個人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要。2010年,國務院將北上廣,蘇,滇等地區高校作為摸索探究建立學分銀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考,探索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的試點。探索學分銀行制度建設是我國新時期加快發展繼續教育的全新改革方向,研究人員普遍認為學分銀行是實現各類教育溝通的最佳途徑。自考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分,始終承載其繼續教育的使命。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人才,如今,在國家大力推進學分銀行建設背景下,借實施自考綜合改革實驗區改革的東風,積極推進與其它形式學習成果的認證與轉換,對自考轉型定位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學分銀行的基本理論
(一)學分銀行的概念學分銀行是通過學分的認定與轉換,評價學習者的學習成果。學分銀行的核心理念在歐美等國早已得到實行。如美國1892年探索從初級學院到高級學院間的學分轉移協議,澳大利亞1995年實施的資格框架等。其核心理念是將不同形式間的教育學習成果認定轉換,打通教育間縱橫向的溝通,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實現人的全面發展服務[1]。
(二)學分銀行的意義目前學術界對學分銀行的屬性界定主要有認為其為學習管理制度,學習管理模式及具有多面屬性。研究人員對學分銀行屬性界定側重于不同的研究角度,學分銀行具有開放性,終身性的特點。其原則是遵循教學規律,教育性是教育的本質屬性,學分銀行到底是具有教育性。學分銀行的核心功能是學習成果認證,學分的轉換。學分銀行通過核心功能促進各類教育縱向銜接,使學習者通過學分銀行駛向學習目標。學分銀行的學習成果認證根據學習成果等級認定學分。學習者的學習成果經鑒定認定為相應的學分。學分銀行認定應具有權威性,符合心理測量的科學性要求。
二、自考與學分銀行建設理念的契合
自考的教育性體現在課程中,學習者通過學習課程達到受教育目的。浙江自考將考試專用課程內科目分為公共課,核心課與選修課,除必選課外剩余課考生可結合興趣選擇選修課。考生選修自考課程學分符合畢業要求可申請畢業。充分尊重學生的個體發展需求。促進學習者的全面發展。是將自考融入學分銀行,建設學習型社會的靈魂。自考具有開放性,《高等教育自考暫行條例》規定,中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與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可按規定參加自考。開放入學條件,只要學習者有主觀學習意愿均可報考。自考創立于1981年,全國累計參加學歷教育部分考生5871萬人,非學歷教育考生參加人數7500萬人次。自考融入學分銀行建設,能有效擴大學分銀行的學習規模。自考是一項國家考試制度,自考實施寬進嚴出的政策,自考在各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學歷中具有良好的社會口碑。我國自隋朝建立的科舉制度使國人對考試產生一種敬畏感,自考具有國家的權威性,將自考融入學分銀行建設,有利于提升建設水平與含量金。自考的選擇性主要體現在可選擇學習類型,可選擇學習方式及次數。學習者可以選擇專科,高中起本科等學歷類教育,或通過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等非學歷教育類型學習,自考專業與課程體系涵蓋了12大學科門類供學習者學習。專、本科共52個專業,目前全國各省市對自考次數不設限制,考生可多次報考。可以讓學習者結合自身實際,積累最佳學習效果。對原先文化基礎較差的學習者提供了獲得提高的機會。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理念與學分銀行服務理念初衷高度契合[2]。
三、自考在學分銀行建設中的困惑
國家對學分銀行建設目前處于探索階段,國外一些國家的相關經驗無法直接套用。以學分銀行核心理念指導自考開展工作,或將自考納入學分銀行體系建設,自考如何定位?自考是整體融入或局部融入?自考目前定位已經清晰,貿然融入改革風險是需要決策部門深思的。要在我國建設學分銀行制度,實現與自考的結合,首先必須經教育部政府部門授權,學分銀行必須有權進行學分的認定。教育機構要想獲得學分認證機會,必須經授權機構認可。其次,學分銀行必須是具有第三方身份的獨立機構,保證學分銀行的認證及轉化的過程不受干擾影響。以學分銀行建設搭建的終身教育體系龐大復雜,繼續教育類型可分為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等多種形式,如何將自考與其他教育類型成果互換,事關維護自考考試生命線的核心利益。自考關聯性說明國家,省市地區有自考運行機制,建設學分銀行重新搭建運行機制,或其他教育機制基礎上整合,如沒有核心決策機制難以推進各類教育相互銜接融合。
四、自考融入學分銀行建設的策略
頂層設計主要解決自考與學分銀行的定位問題,需充分考慮是否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是否滿足人們多元化的學習教育需求,是否符合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是否體現學分銀行與自考的本質屬性等問題。體制機制建設是推進自考學分銀行建設的主體框架,建議成立終身教育體系建設領導機構,從國家層面制定學分銀行法規,從法律層面給予學分銀行建設的合法性。制定國家學分銀行管理制度,學分銀行積累轉換制度等相關制度。從制度層面其各種學習類型、學習形式間進行銜接溝通,對學分的認定標準進行統一,由各類學習管理機構人員明確相關崗位職責執行。學分銀行建設非朝夕之功,亦不可盲目照搬他國經驗,必須選擇有試點基礎的地方機構開展試點工作,國家要允許試點單位解放思想,在銜接形式,內容及載體上的創新給予相關政策支持。已有較好銜接基礎的,予以擴大。逐步向全國推廣[3]。加強自考與其他教育性形式的合作,借鑒他國先進的學分銀行建設經驗,與成熟的理念。鼓勵行業具有頒發資質的機構加入學分銀行建設體現,提升學分銀行建設能力。我國學分銀行制能否推行關鍵取決于社會的認可度,社會認可度源于人們對學分制教學質量的新人。學分銀行推行應將質量保障落實,學分銀行質量保障重點是關注學分認證環節。首先學分銀行機構需建立對提供學分課程的各類教育結構評估機制,正式與非正式教育機構必須通過考試管理機構的教育管理中介機構嚴格認證。學分銀行的實施會帶來教學的系列變化,如課程結構多樣化,教學方式復雜化等。加大了教學管理難度,教育機構必須建立內部治理保障體系,可借鑒自考中的時間考試模式,如將高標準考試加到學分銀行制運行,作為準予畢業的要求,使學分銀行制學位更有公信力。
五、自學考試制度轉型
自考制度與學分銀行制度具有不同的功能屬性,要由教育部自考辦承擔建設學分銀行的任務,首先要延長自考學籍記錄時效,實現對各類學習者的各種學習結果的認證記錄。其次,改變以往對自考以學歷為主的認證方式,將學歷教育與其他教育學習納入認證與積累范圍。其三,改革自考制度既有課程標準,建立具有終身學習意義的學分銀行認證標準。其四,改變自考制度單一目的性的目標定位,學習者學分經認證轉化后,可根據個人需要進行多種形式的兌換,可以兌換為技能證書,或資質證明等。其五,積極借用信息技術手段,學分銀行要涵蓋不同類型的學習者,工作量急劇上升,管理將變得非常復雜,需要建立覆蓋全國的服務瓶,保證學習者可以隨時自由開放的學習。其六,加強誠信監督,監督機構要履行監督學分認證的職責。最后,改革目標的實現必須協調整合各種教育資源。離不開國家政府部門的頂層設計,政府應建立專門的部門,使其具有協調各種教育資源的能力。
六、結語
構建我國終身教育體系,對學分銀行建設及自考發展是發展轉型的良好契機。自考經幾十載的發展已實現學歷教育的跨越式發展,對各類教育銜接進行有效嘗試,將自考融入學分銀行建設,進一步擴大其銜接的深度。
【參考文獻】
[1]凌磊.韓國終身教育改革新動向——基于學分銀行制和學位自學考試制度改革分析[J].現代教育管理,2018(2):117-122.
[2]孫冬喆.中國學分銀行制度建設研究[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14.
作者:張艷華 米瑤 胡潔 單位:石家莊市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