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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說:“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在涉外交往中,稱呼的問題因為國情、民族、宗教、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顯得千差萬別,十分復雜,因此值得認真進行研究。
在對外交往中,對待稱呼問題,有兩點必須切記:其一,是要掌握一般性規律,即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其二,是要留心國別差異,加以區分對待。
1、一般性規律
在對外交往中,稱呼方面的普遍性規律有:
(1)對任何成年人,均可以將男子稱為先生,將女子稱為小姐、夫人或女士。
對于女子,已婚者應稱“夫人”,戴結婚戒指者也可稱為夫人。對未婚者及不了解其婚否者,可稱之為“小姐”。對不了解其婚否者,亦可稱為“女士”。
上述稱呼,均可冠以姓名、職務、職稱、學銜或軍銜。例如:“享特先生”、“艾麗絲小姐”、“市長先生”、“少校先生”,等等。
(2)在商務交往中,一般應以“先生”、“小姐”、“女士”稱呼交往對象。
在國際商務交往中,一般不稱呼交往對象的行政職務,這一點與我國極為不同。
“夫人”這一稱呼,也較少采用于商務活動之中。
(3)在政務交往中,常見的稱呼除“先生”、“小姐”、“女士”外,還有兩種方法,一是稱其職務,二是對地位較高者稱“閣下”。
在稱呼職務或“閣下”時,還可加上“先生”這一稱呼。其組成順序為:先職務,次“先生”,最后“閣下”;或為職務在先,“先生在后”。例如“總理先生閣下”、“大使閣下”或“市長先生”,等等。
在美國、德國、墨西哥等國,沒有稱“閣下”之習。
(4)對軍界人士,可以其軍銜相稱。
稱軍銜不稱職務,是國外對軍界人士稱呼最通用的做法。在進行稱呼時,具體有四種方法:一是只稱軍銜,如“將軍”、“上?!薄ⅰ跋率俊?。二是軍銜之后加上“先生”,例如“上尉先生”、“少校先生”。三是先姓名后軍銜,如“朱可夫元帥”、“巴頓將軍”。四是先姓名、次軍銜、后“先生”,例如“布萊爾上校先生”、“卡爾松下士先生”。
(5)對宗教界人士,一般可稱呼其神職。
稱呼神職時,具體做法有三類:一是僅稱神職,如“牧師”。二是稱姓名加神職。如“亞當神父”。三是神職加“先生”,如“傳教士先生”。
(6)對君主制國家的王公貴族,稱呼上應尊重對方習慣。
對國王、皇后,通常應稱“陛下”。對王子、公主、親王等等,應稱之為“殿下”。對有封號、爵位者,則應以其封號、爵位相稱,例如“爵士”、“勛爵”、“公爵”、“大公”等等。
有時,可在國王、皇后、王子、公主、親王等頭銜之前加上姓名相稱。例如:“西哈努克國王”、“莫尼列公主”、“拉那烈王子”等等。
對有爵位者,可稱“閣下”,也可稱為“先生”。
(7)教授、法官、律師、醫生、博士,因其社會地位較高,頗受尊重,故可直接以此作為稱呼。
稱呼的具體做法,一是直接稱“教授”、“法官”、“律師”、“醫生”、“博士”。二是在其前加上姓名,如“福特教授”。三是在其后加上“先生”,如“法官先生”。四是在其前加姓名,在其后加“先生”,如“高斯博士先生”。
(8)對社會主義國家或兄弟黨的人士,可稱之為“同志”。
除此之外,對方若稱我方為“同志”,我方即可對對方以“同志”相稱。不過,對“同志”這種稱呼,在對外交往中切勿亂用。
2、國別性差異
以下介紹一些主要國家姓名稱呼方面的特點。
(1)英、美等國
在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講英語的國家里,人們的姓名一般由兩個部分構成:通常名字在前,姓氏在后。例如,在“理查德·尼克松”這一姓名之中,“理查德”是名字,“尼克松”才是姓氏。
在英美諸國,女子結婚前一般都有自己的姓名。但在結婚之后,通常姓名由本名與夫姓所組成。例如“瑪格麗特·撒切爾”這一姓名中,“瑪格麗特”為其本名,“撒切爾”則為其夫姓。
有些英美人士的姓名前會冠以“小”字,例如:“小喬治·威廉斯”。這個“小”字,與其年齡無關,而是表明他沿用了父名或父輩之名。
跟英美人士交往,一般應稱其姓氏,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華盛頓先生”,“富蘭克林夫人”。在十分正式的場合,則應稱呼其姓名全稱,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約翰·威爾遜先生”、“瑪麗·懷特小姐”。
對于關系密切的人士,往往可直接稱呼其名,不稱其姓,而且可以不論輩份,如“喬治”、“約翰”、“瑪麗”等等。在家人與親友之間,還可稱呼愛稱。例如:“維利”、“比爾”等等。但與人初次交往時,卻不可這樣稱呼。
(2)俄羅斯
俄羅斯人的姓名由三個部分構成。首為本名,次為父名,末為姓氏。例如,在列寧的原名“弗拉基米爾·伊里奇·烏里揚諾夫”這一姓名中,“弗拉基米爾”為本名,“伊里奇”為父名,“烏里揚諾夫”方為姓氏。
俄羅斯婦女的姓名同樣也由三個部分組成。本名與父名通常一成不變,但其姓氏結婚前后卻有所變化:婚前使用父姓,婚后則使用夫姓。對于姓名為“尼娜·伊萬諾夫娜·烏里揚諾娃”的女士而言,其姓氏“烏里揚諾娃”與其婚后便關系甚大。
在俄羅斯,人們口頭稱呼中一般只采用姓氏或本名。比如:對“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可以只稱“戈爾巴喬夫”或“米哈伊爾”。在特意表示客氣與尊敬時,可同時稱其本名與父名,如稱前者為“米哈伊爾·謝爾蓋耶維奇”,這是一種尊稱。對于長者表達敬意時,方可僅稱其父名,如稱前者為“謝爾蓋耶維奇”。
俄羅斯人在與親友、家人交往時,習慣使用由對方本名化來的愛稱。例如,可稱“伊萬”為“萬尼亞”。
在俄羅斯,“先生”、“小姐”、“女士”、“夫人”亦可與姓名或姓氏連在一起使用。
(3)日本
日本人的姓名均用漢字書寫,而且姓名的排列與中國人的做法也一樣,即姓氏在前,名字居后。所不同的是,日本人的姓名往往字數較多,且多為四字組成。其讀音,與漢字也大相徑庭。
為了避免差錯,與日本人交往時,一定要了解在其姓名之中,哪一部分為姓,哪一部分為名。在進行書寫時,最好將其姓與名隔開一格來書寫,例如“竹下登”、“小澤一郎”、“二階堂進”、“橋本龍太郎”,等等。
日本婦女婚前使用父姓,婚后使用夫姓,本名則一直不變。在日本,人們進行日常交往時,往往只稱其姓。只有在正式場合,才使用全稱。
稱呼日本人,“先生”、“小姐”、“女士”、“夫人”皆可采用。
一般可與其姓氏,或全稱合并使用。例如“田中先生”、“宮澤理惠小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