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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全國糧食生產中一直居于極為重要的地位,近些年來,一直保持全國稻谷產量第一的地位。1湖南糧食大省地位的確立,經歷了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而兩宋時期是極為重要的發展階段。宋史專家漆俠在《關于宋代人口的幾個問題》中指出:“值得注意的是荊湖南路戶量大幅度地增長,其中湖濱一帶諸州府如潭州在兩宋三百年中增長最多,因而這里的農業生產也發展起來。在明代,有‘湖廣熟,天下足’的諺語,湖廣之所是當時的又一米倉,應當說,是從兩宋奠定了基礎的?!?這一論斷完全符合事實。近年來,朱瑞熙3、黃啟昌4等學者對宋代湖南的糧食生產有所論及。但上述學者對湖南糧食種植結構,如占城稻何時傳入湖南,推廣面積如何、稻麥復種等問題無明確見解,因而存在著一定的討論空間。本文在吸收上述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試圖對宋代湖南的糧食種植結構略陳管見。
一、占優勢地位的水稻生產
湖南是傳統的水稻產區,占優勢地位的糧食作物是水稻,這是由湖南的氣候、土壤、水利等自然條件與歷史傳統所決定。湖南屬于亞熱帶,氣候溫暖,四季分明;熱量充足,雨水集中;嚴寒期短,暑熱期長,十分適宜水稻的生長。正如《宋史•地理志》所云“:荊湖南北路……其土宜谷稻。”1宋代湖南境內的水稻主要有粳、糯兩類,而以粳稻為主;有早、晚之別,而以早稻為主。大約在12世紀30年代之前占城稻傳入湖南并在多處推廣,優化了水稻的種植結構。就水稻米質的粘性分類,宋代湖南種植的水稻主要有粳、糯二種類型。宋人以“粘者為糯,不粘者為秔(即粳)”,2糯稻雖口感好,但產量較低,因而當時主要以粳稻為主。如《宋史》記載:“江南、兩浙、荊湖、廣南、福建土多粳稻?!?糯稻是釀酒的主要原料,因而亦有一定的種植。北宋時,武陵(湖南常德)一柳姓地主所種植的水稻就有粳、糯二種類型。4在南宋末年,武陵縣丞林岳在縣東門外、報恩寺左設置了專門貯存糯米的倉庫“,凡秫米皆儲焉,遇官釀,則以入城。”5可見糯稻的種植規模亦不小。宋代湖南所種植的水稻,既有早稻又有晚稻。如真德秀(1178—1235)所言“永道兩州(今永州)去歲早禾方熟,忽傷螟蟲;晚禾垂成,水潦暴至。”6又說“:潭之風土多種早稻,其視晚禾居什之七?!?可見,永、道、潭三州均種植早稻與晚稻,潭州主要種植早稻。當然,宋代的“早稻”和“晚稻”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早稻和晚稻,而主要指的是收獲期上的早晚,由于各地的水稻成熟期并不一致,各地早、中、晚稻的劃分也不盡相同。8宋代水稻種植史上值得大書特書的,就是占城稻的傳入和推廣。占城稻原產于占城國(今越南中南部),最早在什么時候傳入我國以及如何傳入我國的,存在多種說法。中國種稻有著極為悠久的歷史,但是中國的水稻品種耐旱性較差,真宗大中祥符年間,江、淮、兩浙一帶經常發生旱災,稍遇旱災水稻就失收。此前福建已大面積引種了“耐水旱而成實早”,且“不擇地而生”的占城稻。有鑒于此,真宗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為種,仰者蒔之”。9并將占城稻的推廣以榜文的形式,何時浸種,如何掌握發芽標準,如何整治秧田,何時插秧等予以明白地公布。10由此可知,至遲到北宋初年,占城稻已經傳入我國,至于大規模的推廣,則在真宗大中祥符年間。那么占城稻又是何時傳入湖南的?學界主要有如下三種意見:
(1)黃啟昌認為自大中祥符五年開始已傳入,1但只是推測,無文獻可稽。史籍明白記載,大中祥符五年,宋政府主要在江淮兩浙地區推廣。
(2)王颋在《食恃占婆———宋代占城稻種的引入和推廣》中認為,宋代湖南甚至屬于“偏僻”的州、縣,也有所稱“占城稻”的收獲。2其主要以曾幾(1085—1166)《茶山集》卷2《溆浦楠木洞,蓋神龍所居。今年夏,大旱,縣官乞取其水以禱,立應。民猶以為未足,因作是詩,以遺諸公,致再請之意焉》一詩為證。按照王颋的意見,占城稻傳入湖南應不晚于1166年。但王颋對曾幾的詩作顯然誤讀。曾幾詩歌云:“……雨不到人間,風伯乃為梗。……以斯占稻粱,生意魚在鼎。……君其潔齋俟,百谷正延頸”。誤認為“以斯占稻粱”,就是占城稻,其實該句中的“占”應通“沾”,浸濕、滋潤之意。整篇詩是講,大旱季節,雖然縣官求雨應驗,但“民猶以為未足”,希望天再次降雨澆灌莊稼之意。
(3)朱瑞熙、常建華認為到到南宋嘉定年間(1206—1210),潭州、道州、永州普遍種植了占城稻。3其依據,為前文所引《申朝省借撥和糴米狀》所云之“早稻”,與卷9《申尚書省乞撥米賑恤道州饑民》所云之“早禾”。在宋代“,早稻”與“早禾”就是占城稻?二者之間不能劃等號。日本學者加藤繁、美籍華裔學者何炳棣等研究指出,在11世紀初占城稻傳入之前就有中國本土的早熟品種。4南宋中期學者羅愿(1136—1184)在《爾雅翼》卷1中云:“又有一種曰秈,比于粳小而尤不黏,其種甚早,今人號秈為早稻,粳為晚稻。蘇氏云,粳一曰秈,亦未盡也。又今江浙間有稻,粒稍細,耐水旱而成實早,作飯差硬,土人謂之占城稻云,始自占城國有此種。”可以肯定地說,早稻就是秈稻。當然,“早稻”與“早禾”也包括占城稻。占城稻的特點之一是“耐水旱而成實早”,屬早稻。南宋初期,李綱在任江南西路制置大使任內曾上奏談到洪州(今南昌)的情況是“民田多種早占,少種大禾……本司管下鄉民所種稻田,十分內七分,并是占米,只有二三分種大禾?!?這種與潭州的情況相似,潭州的“早稻”道州的“早禾”應為“早占”,即占城稻。6當時為何大量種植占城稻?除了耐水旱、早熟之外,還具有另一個優勢,對土壤肥力要求較低,產量高。南宋理學家舒璘(1136—1198)指出:“有大禾谷,有小禾谷,大禾谷今謂之粳稻,粒大而有芒,非膏腴之田不可種;小禾谷今謂之占城,亦曰山禾稻,粒小而谷無芒,不問肥瘠皆可種。所謂粳谷者,得米少,其價高,輸官之外,非上戶不得食,所謂小谷,得米多,價廉,自中產以下皆食?!?占城稻何時傳入湖南,我們認為應不遲于12世紀30年代。《宋會要輯稿》食貨9之20載,紹興二年(1132)四月十五日,戶部侍郎黃叔敖言:“欲將浙江、荊湖今年上供米取人戶情愿,于稅限前以早占白米抵斗送納者聽?!痹缯及酌祝丛缡斓恼汲堑久?。宋政府規定荊湖之百姓交納早占白米作為二稅,從一個側面可看出,荊湖地區占城稻種植較廣,產米較多,否則不可能作出如此的專門規定。在古代交通通訊落后的情況下,占城稻在兩湖地區的推廣應經歷了相對長的過程。因此,占城稻傳入湖南應早于12世紀30年代。乾道年間(1165—1173),湖廣總領所在鄂州(今武漢市)所收購的“中等占米每碩二貫六百省,系鼎、澧州米”,1說明常德地區種植占城稻較為廣泛。綜上可知,至南宋前期,鼎、澧、潭、道、永等州普遍種植了占城稻。
二、稻麥復種的推廣與粟面積的擴大
宋代以前,湖南糧食作物以水稻為主。隨著北方人口的南遷,麥作技術亦傳入湖南,并得以漸進式地推廣。在唐朝中后期,小麥也有一定的種植,如元稹(779-831)描寫元和時代(806—820)的岳州農村是“:年年四五月,繭實麥小秋。積水堰堤壞,拔秧蒲稗稠?!?有學者認為,包括湖南在內長江流域稻麥復種制已經形成或推廣。4我們認為,唐代湖南的二麥的種植十分有限,不宜估計過高。宋代是湖南小麥種植的重要推廣與發展時期。太宗端拱初(988),為防水旱災害,保證朝廷糧食供應,曾下詔給江南、兩浙、荊湖、嶺南、福建等地方的州官,要他們勸說老百姓種植粟、麥、黍、豆等作物,由淮北調去種子,并在長江以北推廣種植水稻。5這一措施,促進了南北農作物的交流,擴大和優化了南北糧食生產的格局。湖南的小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廣,如陳了翁(陳瓘)(1057—1124)在《自廉到郴》詩中也有“瘴嶺只將梅作雪,湘山今見麥為春”6的詩句,可見當時郴州一帶山地上已有小麥的種植。自太宗朝開始在南方推廣種麥,但終北宋一朝,二麥的種植在南方并不普遍。如在農業技術最為發達的兩浙地區,咸平三年(1000),知泰州田錫在奏疏中說,江南、兩浙種麥稀少。7元祐年間,蘇軾在杭州為官,在奏疏中也說“兩浙水鄉,種麥絕少”。
處于中等農業水平的湖南小麥種植與推廣的效果就可想而知。湖南小麥的全面推廣主要在南宋時期,這一時期促進稻麥兩熟制在南方全面推廣的直接因素,是北方人口的大量南下。史載:“建炎之后,江、浙、湖、湘、閩、廣,西北流寓之人遍滿”、9“淮民避兵,扶老攜幼渡江而南,無慮數十百萬人”。10這些以面食為主的中原人大量南渡,大大促進了小麥的種植與稻麥兩熟制的推廣。紹興初年,由于驟然增加大量面食為主的北方人,以致小麥供不應求,一斛麥竟達一萬二千錢。11中原人南下后,在小麥價錢增高的同時,宋人還記載說當時“佃戶輸租,只有秋課,種麥之利獨歸客戶”,因而“農獲其利,倍于種稻”。這一切都刺激了農民種麥的積極性,“于是競種春稼,極目不減淮北”。12北方人從好食出發,南方人從經濟利益出發,競相種麥。而官府則從防災備患的角度出發,南宋政府對種麥是前所未有的重視,頻下勸種麥的詔令,勸諭農民廣種春麥。如紹興五年(1135)湖南、江西旱災,糧食欠收,百姓缺糧,高宗下令監司、守臣勸課百姓種麥,以便來年接濟饑民。1尤其是在孝宗朝,幾乎每年詔令、御筆手詔,“督責守令,多方勸誘,廣種二麥”,并將種麥份數,作為考察“比較當職官勤惰”的標準之一。又令監司“多出文榜,勸諭人戶”,“趁時布種?!?如隆興七年(1169),孝宗詔令江東西、湖南北、淮東西路帥、漕臣勸民廣種小麥;3乾道七年(1171)十月十五日,詔“江東西、湖南北帥漕臣,日下措置,官為借種,責守令勸諭招誘大姓,假貸農民,與依賑糶賑濟賞格推恩,趁時廣行種麥”。4淳熙七年(1180)“,復詔兩浙、江、淮、湖南、京西路漕臣,督守令勸民種麥,務要增廣。自是每歲如之。……于是,詔諸路帥漕、常平司以常平麥貸之”。
淳熙九年(1182)五月十五日,又規定“江浙、兩淮、福建、湖南北、京西路帥、漕司,今后,逐年自四月一日為始至九月終每半月,四川、二廣帥、漕司每一月,各將所部州軍得雨分數,及麥禾次第,詳具以聞?!?孝宗頻頻下詔與詢問湖南等地區的小麥種植情況,說明當時湖南是推廣種麥的重點,而且是推廣稻麥復種。方健指出“:據‘麥禾次第’云云……可證,南宋實行的是二麥收割后復種晚稻的兩熟模式”,7可謂真知灼見。在政府的大力推廣下,湖南種麥的區域得以擴大,潭州、永州、衡州等地方是重點推廣的區域。南宋詩人范成大(1126-1193),紹興中從浙江赴廣西靜江(今桂林)知府任,道經今櫧洲縣(屬潭州,今株洲),作《櫧洲道中》8一詩,為我們留下了南宋初株洲、湘潭一帶小麥種植的珍貴史料:“煙凝山如影,云褰日射毫。桃間紅樹迥,麥里綠叢高。客子嘆游倦,田家甘作勞。乘除吾尚可,未擬賦離騷。”據《宋史》記載淳熙六年(1179)十一月,臣僚奏稱:“……湖南一路唯衡、永等數郡宜麥……”9著名理學家真德秀知潭州(1222-1225)時,在潭州推廣種麥,史載:“昔潭州亦不種麥,10自真相公做安撫,勸令種麥百姓遂享其利?!?1郴州地區到紹定年間(1228—1233)不僅是山上種麥,而且是“田間拾麥聲相呼”,12可見郴州地區小麥的種植面積進一步擴大,而且是稻麥二熟制。13
大小二麥的種植和占城稻的推廣,可以說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成功地解決了水旱欠收的問題,并促進了稻、麥兩熟制和早、晚稻連作制的形成和發展,使糧食生產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其他旱地作物如粟,在湖南也有所種植。在占城稻引進的同時,真宗詔令將北方粟、麥、黍、豆等旱糧作物推廣到南方,以防水旱災害。南宋以后朝廷仍多次詔令南方旱土種植旱糧。歷任地方官也勸民墾種?!端问贰肪?24《李允則傳》記載,真宗咸平間,李允則知潭州,時“湖湘多山田,可以藝粟,而民惰不耕。乃下令月所給馬當,皆輸本色,由是山田悉墾”。張溪《云谷雜記》卷四云:“沅湘間多山,農民惟植粟,且多在岡阜,每欲播種時,則先砍林木,縱火焚之,侯其成灰,即播種于其間,于是所收必倍”。北宋后期,水力不及的山田,所種“粟米妙天下”。1
由上面的論述可知,宋代湖南突破了傳統了的水稻種植模式,形成了以水稻為主,麥、粟等多種糧食作物并舉,較為合理的種植結構,為以后糧食生產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