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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村小型水利是工程農業的命脈,是改善農民生活和保障農業生產的基本條件。幾十年來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和保障,但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正面臨一些新的挑戰。在分析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現狀的基礎上,借鑒其他地區的發展特點,提出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發展構想。關鍵詞:農村水利工程;存在問題;解決措施。
一、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發展、作用及存在問題
(一)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基本情況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是農村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型水利工程資產量占包括村級文教、衛生、電力和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的比例也近一半,防洪、排澇、灌溉為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村的小型水庫、小水池、小山塘等小型水源工程用于發展農村飲水,切實解決農村的飲水安全方面有重要意義。
農村小型水利設施大都分布在偏遠山區,半山區等,通過發展農村渠系改造、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水庫加固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設,有力地改善了農村的村容村貌,有效保護了農村生態環境,提高了人居環境質量,為人水和諧、水與環境和諧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二)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農村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以來,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依然沿用過去的集體組織建設、集體負責管理的模式,在農民沒能把水利設施視為與自身利益相關而積極地參與工程的管理。現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己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農民是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主體,沒有發揮農民的農村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
2.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工程產權不清晰、工程維修費用難以落實與水費收繳困難,管理人員能力薄弱、部門職責不明和管理職能不到位等問題。農田水利設施偷竊現象增多,打擊不力。基層管理機構不完善,管理服務人員素質不高,文化層次和專業技術水平較低,管理和服務職能不到位。
二、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發展構想
1.工程規模不斷擴大,成為農村重要基礎設施
全省農村小型水利工程設施不論其數量、規模、投資,還是其所增加的作用,已形成為農村極為重要的基礎設施。
2.供水能力穩步提高,但用水結構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全省水利工程的供水總量持續增長,大大緩解了農村居民的安全飲水問題。隨著全省工業化與城市化的發展,工業和城鎮生活用水的進一步增加,如何協調工農之間、城鄉之間用水結構性矛盾,將成為未來政府水利部門工作重心之一。
3.有效灌溉面積控制
隨著農村工業化與城市化快速推進,建設用地的大量增加,是否能夠有效控制好灌溉面積是至關重要的。
三、針對現狀、發展規劃,并結合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貴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發展方向應確定為加強農民自主參與小型水利工程的建管,強化水資源管理,建設節水型社會,充分體現持續的、系統的和動態的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要求,切實加大公共財政對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補助資金為引導,以農民民主參與為主體,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為動力,逐步建立起保障農村水利可持續發展的和諧自主管理體系。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應向下面幾個方向努力:
1.明確分級管理責任機制。
按工程建設的資金渠道和管理階段對小型水利工程可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可將小型水利工程的建管劃分為工程管理、鄉鎮管理和村級管理以及農民用水戶管理四級,并明確各級管理責任,明確分級管理責任機制。
2.加大投資力度,完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維護和運行管理。
除政府持續穩步加大投資以外,同時還可以采取多種投資管理方式。如“土地規模化示范區”的管理模式、“村集體承包土地+轉包小型水利”管理模式、“村委會+用水小組”管理模式、“用水者協會+物業化”管理模式和民營化管理模式。這些模式既減輕了國家經濟負擔,又可以發展民營化水利解決水利投資嚴重不足的問題,并且能夠落實責任主體,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充分發揮工程效益。
3.提高農民素質,在法律上保障各種農民參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合法地位。
建立各種形式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用水合作組織或水利會,是目前實現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有效模式,它既是一種農民水利合作組織,同時也是村級集體民主自治方式的一種延伸,因此應該在法律上得到明確的承認和保護。要明確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法律地位,制定和完善農民用水者協會注冊登記的有關法規,以此對這項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組織的合法性和基本權力、義務。
4.在充分考慮供水成本和用水戶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形成合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的水費計收、使用和管理監督體系。新晨
長期以來水價偏低,水費實收率較低,無法補償供水成本,導致水利工程管、養經費不足、工程老化、病險加劇,一大批水利工程不能正常安全運行。因此,需要對現行水價進行改革,建立靈活的水價調節機制。對農業用水和非農業用水要區別對待、分類定價。合理確定水價,加強水費征收力度,是促進水管單位轉軌變型和實現水利工程良性發展的必然選擇。改進收費辦法,減少收費環節,積極培育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提高水費收繳率。加強計收監督,避免水費征收過程中的截留、挪用、拖欠等,真正體現水資源的商品屬性,明確供水雙方的主體地位。
5.搞好工程發展規劃,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
充分把握當地的農業發展趨勢,與政府農業等部門密切配合,引導當地農民群眾積極參與,因地制宜,合理地制定農村水利工程的長期建設規劃,調整灌溉布局,以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應該將農村小型水利工程規劃納入到新農村建設的規劃體系中。
6.加強工程設施安全,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運行。
提高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防范意識,健全工程設施的管理制度和落實看管責任人。開展以打擊偷盜、毀壞水利設施的專項斗爭,公開審判,嚴厲打擊,并通過媒體廣泛宣傳、弘揚正氣、威懾罪犯,以保障水利設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