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北方旱區農業水利的生態化轉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傳統水利社會研究
在農村公共品供給研究領域,農村水利因其獨特價值,占據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水利占據著至關重要的地位,維系著農業社會的命脈。從社會科學的視角看,“水利與社會之間的關系,先要確認這種流動的物質是農業社會的核心資源”[1],“水利對于中國社會的理解,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社會史和政治學領域對水利研究成果較為突出。冷戰時期,魏特夫根據文獻資料撰寫而成的《東方專制主義》,將東方政治制度與水利系統進行了因果分析,雖然其結論受到了很多詬病,但是,他將水利與政治聯系在一起進行分析的思路卻與水利本身的運行規律暗合,在魏特夫之后的學者大多也遵循其研究路徑,將對水利探討與政治制度進行一番聯系。
黃宗智探討了華北旱作地區的農業水利與地方政治經濟結構的關系,前后撰寫了兩篇著作———《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和《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通過歷史地域的縱橫比較,黃宗智認為,“兩者也許可以視為同一生態系統里互相關聯的兩個部分,現出自然環境與社會結構之間的相互作用”[2]。在華北平原,水利工程主要由龐大的防洪工程和微小的水井構成,“由國家建造和維修的大型防洪工程與由個別農戶挖掘和擁有的小型灌溉井之間的對比,足以顯示政治經濟結構中的一個強烈對照,即龐大的國家機器與分散的小農經濟之間的懸殊差別”[3],而“在長江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典型的治水工程的規模,介于華北的大型堤壩和小水井之間。三角洲地區有渠道排灌系統貫通江湖。湖邊、低地四周常有堤圩,為防洪、圍田之用。這類水利工程需要數十、數百乃至數千的勞力,是一個宗族的組織所可能應付的”[4]。
不同的水利系統決定性地對社會和經濟結構形態產生影響的這種觀點,在水利史學的研究中也多有體現。冀朝鼎的《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一書通過水利來對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域變遷進行闡釋。而人類學著作則更加強調水利社會的文化網絡,力圖達成水利管理目標的社會如何憑借宗教、宗族、娛樂等文化手段進行整合。在人類學視野中,水利賦予著農業社會多方面的社會與文化特征,主導著農業社會的組織規則,運行邏輯。無論是宗族與國家權力、權力與控制、宗教信仰,甚至道德觀、通婚圈、文化網絡等等都可以透過水利研究得其個中三昧。弗里德曼在中國東南的宗族組織》一書中,對中國邊陲稻作農業社區的水利系統和宗族組織進行研究,得出宗族組織與水利社會的關聯性假設,他說:“水稻的種植是使繼嗣的地方社區易于將自己建立成為一個大的社區的條件之一”[5]。弗里德曼的假說受到來自他弟子巴博德的挑戰,巴博德感興趣的問題是“一個社區的水利系統怎樣影響到該地區的社會文化模式,例如,沖突與合作、勞力的供給和需求以及家庭的規模和結構”,他通過研究力圖表明“地方不同的灌溉模式能導致重要的社會文化適應和變遷”[6]。
格爾茲則在對巴厘水利社會的研究中,剖析了灌溉社會的政治邏輯,通過灌溉會社來透視巴厘社會組織、社會分層以及“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為東方社會水利研究提供了一個社會上逐級分層、空間上散布四方、行政上非集權化、道德上實行強制性的儀式義務團體[7]。費孝通從對開弦弓村灌溉排水的觀察中,敏銳地意識到水利與農民合作的問題。“水的調解是需要合作進行的。在灌溉過程中戶的成員,包括女人和孩子都在同一水車上勞動。在排水時必須把一瑾地里的水從公共水溝里排出去。在同一瑾地里勞動的人是共命運的。因此便出現了一個很好地組織起來的集體排水系統”[8]。
正如姚漢源先生所期待的那樣,水利作為社會發展的一部分,應該有一個從政治、經濟、社會等多角度探討水利及其互動關系的研究局面[9]。水利社會就是“以水利為中心延伸出來的區域性社會關系體系”。所以,挖掘當前中國普遍出現的農業社會水利缺失的社會肌理,縱深地探究維系水利延續的社會關系網絡的斷緒,才能重新將當代水利放置于一個可能再生并可以維護生態良性發展的社會網絡之中。
1949年之后,國家通過對農民進行了強有力的組織,借助資源調配優勢,農田水利設施發展很快。1980年代中后期,由于國家力量逐漸退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領域,水利變成市場化、家庭化,農村水利社會出現了許多現實性的問題,水利社會的應用性研究成為三農研究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鄉村水利作為公共品,具有私人提供不經濟,只能由一些農戶聯合起來提供的特征”[10]。水利利用管理的討論牽涉到多層次多方面的問題,如國家與社會,政府與民間組織、私人市場化與重新“集體化”等等。
由于水利討論牽涉國家、社會關系最多。主張通過市場化辦法來解決微觀水利供給問題的學者,多主張弱化政府權力,發揮市場化所帶來的公正與效率[11]。主張強社會弱國家模式的學者借鑒國外經驗,設計出農戶用水協會組織這樣的自治性質的管理機構,其具體結構是,由農戶以村民小組或村為單位組織用水協會,由農戶選舉產生用水協會會長,由會長負責收取水費并組織農戶灌溉[12]。賀雪峰、羅興佐則通過調查指出,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村普遍存在公共品供給不足的問題,當前農村水利遇到的最大障礙是農民“原子化”,“缺乏社會記憶與缺乏社會分層”的社區,無法組織化地利用水利資源,由于合作成本高,國家提供的低成本水利資源無法與微觀的農業用水戶之間掛鉤。羅興佐、賀雪峰認為,在水利運作的管理上,由于宗族和宗教等傳統力量消失,導致農村社區在公共品管理上缺乏道德監督,搭便車現象嚴重也是阻礙農田水利組織化的障礙。
綜上,我們似乎發現,學者們似乎總是通過對某個或某幾個水利社會的研究來構建一個宏大的闡釋,其實,通過對這些研究成果的綜述,我恰恰要說明,“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區域,水利具有的意義,可能因此有所不同。這些不同能導致什么樣的社會和文化地區性差異?這些文化和地區性差異,與中國歷史中國家與社會關系的地區性差異之間,又有什么聯系?若說傳統中國社會圍繞著‘水’而形成這些復雜關系,那么,這些關系是否對于我們今日的水利和社會起著同樣重要的影響?問題等待研究”[13]。本文研究建立在我國北方某一旱地農村社區的調查基礎上,通過跨時空的比較,來將這一地區面臨的水利困境鎖定在特定的時空條件下,在探討水利社會常用的“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國家/社會研究框架之外,引入生態緯度,為水利社會研究提供一個新的研究視角。
在生態十分脆弱的北方社區,研究水利的視角既不能局限于傳統水利社會的思路中,為水利不興而哀嘆,也不能簡單地用國家/社會的研究框架,將水利問題的解決寄托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前者多眼光鎖定傳統的水利自治管理模式,期望通過模擬傳統水利社會中的宗族、宗教、娛樂等組織和道德規范來挽回當今水利社會的頹勢;后者則陷入自由主義和國家主義的意識形態爭論中,對認識問題于事無補,我認為這些觀點都沒有真正切中水利問題的關鍵。末級水利與地方性社會邏輯關聯最近,遇到的問題也最有可能千差萬別,無論是借鑒傳統模式,還是討論國家與市場的關系,都要根據實際出發,必要的時候轉變思路,才是找到解鎖之鑰的良策。
二、歷史脈絡中的水利社會
我調查的地點福鎮位于內蒙古赤峰市西部偏北,距離市區行車要3個半小時。從赤峰進入大廟沿途有老哈河的支流,沿河而居的田地里可以種植水稻。當時我下去的時候,正值春天,插秧時節,看農民挑著嫩綠的秧苗下田插秧,頓覺有塞外江南之感。快到福鎮,老哈河支流不再北流,陡然南下,山峰多了起來,地表水流則稀見,水田也絕不再見了。我所在的營子位于大廟北20分鐘路程的地方,整個營子被一群群不高的山峰合圍,山峰的南北隘口被一條來自外界的路穿過,這條路東南通赤峰,西北聯結著娘娘廟、東山等等大大小小的鄉鎮、直到蒙古族比較多的巴林左、巴林右旗等地。路也穿行于村子,路是泥土路面,允許兩輛面包車并行通過的寬度,村民沿路蓋房,村子形成了狹長的一條,分東、西兩部分。營子周圍是村里的耕地,平地幾乎都被開墾了,山坡上也部分地開墾出了一些農用地。近幾年由于封山造林,不讓在山坡上開墾耕地,由于耕地稀缺,還是有人偷偷地開墾,春天要是降了雨,就趕緊播種些谷子等抗旱的作物,要是一個春天都沒有降雨也就荒廢不種了。
營子當中有一棵大槐樹,以它為界整個營子被分為南北兩個部分,南邊是3組、4組,北邊是5組、6組,我住在6組是位于營子的最北頭。不少老人說,這個老槐樹有些年頭了。以前槐樹旁邊有口井,現在家家都打了機井之后井也廢了,被添平了。干旱少雨困擾著當地農民,由于長年機井灌溉,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每當春耕灌溉水量需求大的時候,地頭的機井總是不停地工作,地下水位突降,幾乎家家的井都宣告干涸,人們只得治井來維持生活用水的供應,地下水位則繼續下降,形成惡性循環,每年因為春耕的灌溉,地下水的水位都要突降4米左右,我真為生活在這里的人們擔心,一旦水沒有了,該怎么辦。這個春天,我和營子里所有人都等待著一場好雨,廟會開始的頭一個星期,終于下了一場雨,整整下了一天的大雨使旱情終于得到了緩解。當地有一個小型的水利設施,叫紅衛渠,曾經從老哈河支流引水灌溉,雨水充沛時,其水量可以形成一條寬達三十幾米的河流。這個涂抹著革命色彩的渠,修建于上個世紀60年代,如今50歲往上的老人還記得當時父輩們是如何為之出力流汗的。和中國的其他許許多多農村一樣,“自1980年代中后期以來,該地區對水利建設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大大削弱,甚至于一些現有的水利設施的維護和保養都已經得不到保證,水利設施毀損和新的水利困難接踵而至”[14]。紅衛渠也在七年前徹底被廢棄不用了。
一眼眼機井密密麻麻地遍布整個村莊,村子南邊有幾家廢棄的院子———因為水位下降,井水枯竭,而搬遷到了北邊,村子在悄無聲息地向北部蔓延,荒蕪的南邊則呈現了沙化的跡象。莊稼長起來了,其代價是大量地開采地下水,水位嚴重下降,天然植被遭到毀滅性地破壞,在村子里,除了幾株樹齡較長楊樹還依然吐綠,幾乎寸草不生。福鎮基層水利陷入了多重困境,如政府公共資金缺位;水利設施的管理和提供基本實行承包制,導致水利設施建設投入不足,水資源利用出現嚴重的短視效應;農戶組織無序,搭便車現象嚴重。就當地的生態狀況看,用不了多久,打井取水的做法無異于飲鴆止渴。福鎮的水利困境應該是全國農業區水利困境的一個縮影,在全國許多地方,都存在因以上因素而造成的公共水利設施癱瘓,分散利用水資源浪費的情況。“利”作為水存在于農業社會之本,水利總是被視為一筆重要的財富。無論對于普通農戶,還是康莊之家,水利關乎土地收益。作為農業社會的利之所在,就維系在水的上面①。
水利可以使莊稼收成,轉化為食物和貨幣以外,水利作為財富有時候表現得更為直接。1949年以前,地方社會水利管理系統將水作為可以買賣的資源進行分派并實施貨幣化操作。事實上,水是可以買賣的資源的這種觀念,一直植根于這個水利管理系統中。山西的《晉祠志》記載了這個方面的資料。“……訊之北河渠長據稱:‘晉祠用水自古及今有例無程,每年先澆晉祠無程地,然后?及各村有程地”等語,據此則九口稻地原在應澆之例矣。王杰士居住王郭村,為南河四村渠長一十六年,越界強霸九口稻地水例,無錢不許灌澆,謂無例地也’”[15]。以及作為輪流供水體系的一個部分,渠長們向用水的村民收費,同時出售剩余的水。截至1916年,在數百年的時間內,花塔渠長一直按照每畝26文錢的比例收取費用,而所有用北河水灌溉的土地,則每畝增收50分文錢的費用[16]。這也是花塔渠長在夏季輪流灌溉結束后售水的標準價格。
甚至據傳,當地有婦女出嫁,竟然帶走了水利管理權,“傳言:舊名鄧家河,系東莊營鄧姓經營河事。不知何年鄧家有火需婦再醮,將《河冊》隨至北大寺村武家,遂憑《河冊》自為渠長,東莊營人爭之不得”[17]。婦女可以帶走的財產中竟然包括了水利管理權,坐水利來漁利,確實可見,在農業社會,水利作為重要財富的事實。對這樣的情況,劉大鵬在《晉祠志》如此評價:“灌溉麥田已畢,謂公事完竣,即許渠甲售水魚利,此大弊也。夫溉麥已畢,仍系兩程水,此水為村中公共之水,非渠甲可擅為己之水,胡為任其售耶?同為村人而有錢者澆,無錢者即莫能灌,事不均平,一至于此,殊可扼腕”[18]。對于農業社會來說,水利的興敗關乎一方土地的富庶與否,明清時期,山西洪山泉水域介休水利主宰了當地經濟的興衰。水利興時,洪山泉域成為明清時代直至解放初期介休最為繁榮富庶的地區。到了“源涸難繼”時,當地的經濟也受到了致命的打擊[19]。
任何財富都需要血來祭祀,水利也不例外,越是農業發達的地區,對水的要求越強烈,常常會演化為暴力沖突。水利社會研究的學者大多會注意到,械斗貫穿于地方社會水利史的幾條主線中,所謂“械斗之動,動于利也”[20]。劉興唐注意到泉州地方志記載的帝國法令:“近聞漳、泉一帶,百姓嘯傲好斗。強宗大族,仗勢多人眾,欺壓弱宗小族。……”械斗起因一是田畝之爭,其次就是水利之爭了,而且正是由于水具有流動性和季節性,不易看守,所以更成為械斗的導火索。“世仇的操縱簡化成一個體系,相互仇視的家庭時刻準備攜帶劍器和棍棒參加這些并不總是不流血的爭吵。在這些地方,敵對的雙方相距甚近,從事著他們的勞作和收獲每一方都生活在對方的眼皮底下,不時地出現喚起心中仇恨的機會。假如一方在仇家的小塊田地扒開缺口,將水放入自家的田地……兩個村落的所有村民都卷入沖突之中”[21]。
如果說水利之利在于其財富性,那么水利之水就在于其公共性。在中國的各個地方,人們對水利管理遵循一個倫理原則,即公正。人們對這一倫理觀念的價值表述是這樣的:
問:植物為什么能生長?
答:因為有土地和雨水。
問:為什么?
答:因為它們從土和水內獲得了能量。
問:雨水有能量嗎?
答:有。
問:誰賦予雨水以能量?
答:雨水是由玉帝的下屬———龍王創造的。雨水中含有龍王的力量。
問:為什么龍王要下雨?
答:水是萬物之源,沒有它人們便無法生存,龍王下雨以救人類。
問:當雨水尚未落地之時,它歸誰所有?
答:盡管龍王按玉帝的命令行事,但雨水為龍王創造,所以歸龍王所有。
問:雨水落地之后它是否還歸龍王所有?
答:土、水為公(歸大家所有)。[22]
對水利分配的公正原則的追求,促使人們在地方共同體為基礎的單位,進行組織化的管理,在中國東南邊陲的漢人社會,出于保護財富的需要形成了各種防御性組織,如弗里德曼認為,在該地區宗族存在的原因是由四個變量造成的,前兩個重要變量為:水稻栽種需要水利的灌溉,稻作農業導致財富的剩余。而在中國北方地區,圍繞著對水利的分配、保護和管理,則形成了以追求公正為目的的分層化社會管理機制[23]。“與中國南方及其他區域不同,宗族勢力、鄉紳集團在晉水流域水資源的爭奪和祭祀活動中并沒有顯現出特殊的角色功能,而各村莊推舉出的渠甲卻有著無可替代的、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是,渠甲并不是宗族和鄉紳的代表,相反則是某一村莊利益公共體的代表。……以村莊為共同利益的公共團體,才是晉水流域多村莊水利祭典中最重要的實際角色”[24]。地方志中對水利管理的記載,充分說明了人們是如何利用組織力量來對利益進行巧妙配置,以實現水利分配倫理中的公正原則。“山西地方使水溉田,每渠大都分別有長期固定之秩序,也有因時而定之序次。如此秩序或次序,時在從前特定的社會形勢和時代背景下產生的,是鄉村大眾利益的需要,是圍繞著公平合理的精神制定的,它基本反應了清代三晉農民的意愿,即民眾主張有合理的灌溉秩序”[25]。
清代,三晉地區的民間社會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水利管理系統,即主要是由擁有水利并列入渠冊的農戶來進行自組織管理。在臨汾、趙城、洪洞地方,每個有相應規模的引水渠上都立有渠冊,規定“水例”條款。遵照渠冊規定,于每條渠道上設立渠長,具體操辦河渠公務,下設水甲若干名,協助渠長工作,渠長和水甲皆由民選,按年輪換,屬于一種差役。在普潤渠上,各村夫頭(由水田的農戶代表,也由公選)人等限二月初一日俱至某村某廟聚集,公舉有德行之長為渠長,總管夫役,每年輪流更替。每村仍舉甲頭(溝頭)二人,巡水三人,分管該村渠事。一般渠上的組織機構有兩個層次,渠長和水甲。選舉渠長和水甲的時間一般在正月初至二月初,而各渠還有特別的固定時日。渠長、水甲有候選人,候選人稱“夫頭”。先由百姓選出,然后再由夫頭集會,選出渠長和水甲。……各渠的渠長統籌渠務,預先布置水利活動,應用物料要制備齊全,及時召集水甲及夫頭集議渠事,安排河道、渠堰工程。水甲時常巡查渠道,看守渠堤工程,并巡查情況匯報渠長。
每年開春,土地解凍時,渠長要通過水甲或溝頭組織水戶挑浚河渠。人員和時間規定很嚴密,如“每夫(幾畝或幾十畝定為一夫)每日撥夫二名,限十日內掏完。”“掏渠工竣,渠長擇日傳各夫興工堵堰治水,引水如渠,挨次灌溉,不得有誤,如此而已,有誤科罰。”渠長及溝頭撥派夫役,組織農戶進行渠務活動,是根據“夫薄”分配勞力的。“夫薄”是按渠冊所載條款訂立的。各渠先編夫立冊,然后再派役興工。編夫的辦法是按土地的數額來折算。受益多則付出人力也多,反之亦然。無論開渠還是筑堤打堰,所需經費皆由渠長自籌。……通常情況下,俱為用水農戶集資自興。有時農民自行組織,有時官府勸諭發起或督率組織。各渠所在村莊,除了均出夫役外,渠道所需和備用工程物料、雇募用款,一列在村民中攤派。河渠堤壩經費,除了按畝均攤外,有時一些官吏、紳士也捐獻錢物。
各渠所屬村莊之各段水田澆灌時,一般皆要輪使牌照,稱為水牌。使水時將水牌立于界區,無牌不能澆。如麗澤渠規定“本渠上起置木牌一面,長二尺,厚二寸,闊一尺。木印一顆,長八寸,厚五寸。渠水流到時刻,并行水牌、水印、水歷,預先交付。”有的渠道是用“溝棍”代替水牌,性質相同[26]。②
以上資料翔實地記述了傳統社會地方社會水利資源管理狀態。首先,地方社會是通過組織行為來進行水利資源的管理,并且通過管理水利強化了地方社會的組織性;其次,水利組織具備了良好的社會分層,社區精英承擔了推動組織運行的責任,這些被民間社會推舉出來的精英,同時也被官方賦予一定的權威,除了承擔地方水利組織工作外,還負責稅收等官方職責;再次,地方社會人們之間能夠較為默契地分享水利使用中的倫理,即公平觀念———將水利看作是“公共財富”,人們力圖將水資源轉化為自己的私人財富,同時也能夠遵守習慣法中的共同約定,投入勞力,維護水利。農業社會的慣習化倫理,成為水利組織有序運行最為有力保障。最后,水利也成為了整個國家體系與地方社會發生關系的關節點,國家通過對地方水利組織的合法性認定,并且憑借官方權威來強化水利的公共性與公平性而博得地方社會的道義支持③。
格爾茲在巴厘島的田野發現對我們理解農業社會水利組織的政治邏輯具有概括性的啟發:人們關注最基層灌溉單位是否“合理”,然后逐級向上感知,……“(從分水閘到一塊塊的水田)在這一體系的每一個層次上,從最基本的層次到最綜合的層次,存在著一種由分水閘與水渠確定的單位之間的互補性對立。在整個體系中,眾多具有結構性對等意義的單位共同構建了一座逐級遞升的用水權(管理)金字塔”[27]。
三、當代水利———農業水利向生態水利的轉型
從清代的晉中水利轉到當代———我所面對的內蒙古東部農業區,歷史恰似流動著的水一樣,帶走了往昔那一幕幕因水利而被凝聚的世家大族、因水利而結下的血海深仇、因水利而祭起的水母、龍王、因水利而篆刻下的碑刻銘文
首先,與擁有發達水利文化的傳統社會最大不同的是,當今農村農業收入占農戶人均收入比重大大下降。就我調查的福鎮,政府公布的2003年人均年收入為1090元,我所在大隊當地人均土地面積為1·1畝,以種植玉米為主,當年玉米畝產約500-600公斤,當年玉米8月中旬收購價為0·38元,那么,人均農業收入最高為228元,占人均年收入比重約為12%,而占了人均收入比重百分之88%的部分則來自于非農業收入,即外出打工收入。在人均農業收入的228元中,我并沒有計算生產投入的費用。當年春耕時期,我房東老兩口耕種了三畝多的玉米地,花費灌溉費用64元。隨著土地沙化日益嚴重,不可能發展經濟作物種植,當地人早就意識到,依賴土地沒什么出路,所以不僅年輕人,甚至60多歲的老漢,只要身體沒什么大毛病的,都外出打工賺錢。人們對土地和水的關注越來越淡薄,很多人認為,種地只是在盡一點農民的本分,不指望著靠莊稼掙錢。同時,當地的農產品貨幣轉換率也越來越低,每年種下的小麥幾乎全部留作自己食用,玉米磨成粉以后,則與北部山區的農民換土豆粉和口蘑,糧食的商品價值很低。[31]
農民早已經被卷入市場化經濟,依賴貨幣生存,但是土地卻越來越不能滿足農民的貨幣需求,所以農民們不可能象傳統社會的農民們那樣,將注意力和精力都投入到農業生產中,相應地,對于農民而言,水利所體現出來的價值也越來越微弱,水利對地方社會的維系能力下降。一方面是人才問題,眾所周知,當今農村人才外流現象十分嚴重,即使是在村的能人,他的精力基本不放在農田水利方面。所以如必然活躍在傳統水利社會中的地方精英———渠長、水甲、渠斗,現在則很難找尋。形成不了“社會分層”的社區,農民呈現“原子化”傾向,組織過程要付出極大的成本,這是許多“缺乏分層與缺失記憶的低關聯社會村莊”無法成立地方水利自治組織的普遍困境[32];另一方面,任何組織系統的維系都會消耗成本,對于鄉土社會來說,成本包含了兩個層面上的意義,除了錢———這一硬性成本以外,還有柔性成本,如人際溝通,包括說服、監督、沖突、排斥、整合等。在農民心里,“掂量”該不該行動,所包含的考量,柔性成本的部分要遠遠大于硬性成本,在當地人的心里天平上,10元+合作成本>50元+零合作成本。表述在人們口中的說法是“懶得生操那分心”。對于北方旱地農村社會,農民選擇不合作是出于理性的選擇,選擇荒疏水利也是理性的選擇。
伴隨著農民對水利建設日益冷漠的是農民對社區依附性減弱,基層組織參與度降低,農村基層社區不再是一個能夠吸引能人、資金、道義和國家關注的焦點,就社會資本吸引能力而言,當今農村基層組織被邊緣化,成為消散優勢資源的弱勢組織。與歷史上的地方水利文化相比,如今的市場化、分散化和低利潤化的農業社會已經將再現往昔的豐富強大的水利文化了,歷史終成為歷史。目送歷史的背影遠去,我們發現,當今的農村基層水利建設思路不能局限于對過去的想象中,尋找切合實際狀況的水利建設路徑,才是解決問題之道。就北方旱地農村,尤其是生態環境脆弱的地區而言,應該將水利建設從農田型水利轉變為生態型水利,即放棄水利是農民生計手段的觀念,建立起水利是生態資源的觀念。放棄前者,則水利市場化之路不通,既然在當地,農業利潤率非常低,農民就不應該再向市場付費,或者說,用水泵抽取地下水賣給農民種莊稼用,賣水戶得到的錢,和農民收獲糧食得到的錢,都沒有因水資源浪費而造成的損失大,所以,放任市場化經營水利,是造成環境惡化的主要因素,市場化的利益主體應該從水利供給上退出;選擇后者,則將水利建設放在關系生態環境的高度上,將政府引入到基層水利建設責任主體的位置上,為基層水資源的可持續使用提供有力保障。
水與其說對農民的生計之本,不如說是國家的生態之盾,水對于國家的生態環境的意義要遠遠高于增加農業產出量的價值。就生態層面上來講,國家是有義務承擔起建設節水生態保護型水利工程,國家應該成為北方干旱半沙化地區水利供給的責任主體。在北方旱地地區,用水的主題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生存與發展,而是現代意義上的生態與可持續發展,在這個意義上,傳統的水利是造福一地,而現代的水利是關乎一方,這一方代表的是上萬平方公里的環境資源。例如,省市一級政府要積極介入到基層水利的使用和建設中,設立基層水利管理機構,開發小農田水利項目,建立引水、蓄水井窖,做到“節水、攔蓄、補源”。這一效果的達成需要合法化的組織保障,在目前的分散型用水模式下,浪費無法遏制。所以,國家權力要保證下達到基層,將農戶納入到集體化的用水組織中,抑止分散的個體用水造成的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