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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當前,農村土地糾紛呈現出復雜多樣的特點,土地糾紛也反映了農民對土地問題認識不夠。土地糾紛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權、收益分配、征收、流轉、繼承等方面的糾紛。
關鍵詞:
土地糾紛;類型;發展趨勢
1土地糾紛主要類型
1.1土地收益產生的糾紛
目前在農村發生較多也難處理的土地糾紛是土地收益問題,這種糾紛的特殊性是因為土地的主體難確定,土地的主體只有取得了身份資格才能享有土地收益。實踐中較常見的處理辦法是以主體的居住地為依據,或是以其戶籍為依據來確定其主體身份。但有一種特殊情況是兩方面均被否定,這多為外嫁、大學在校生、當事人離婚等,他們的權利是被懸空的,收益是不被認可的。以大學生為例,他們一經錄取,之后就會留在城市工作,與所在家鄉的聯系不大。但是隨著就業壓力增大,一些畢業生沒找到適合工作,會在家呆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是應該享受土地收益權的,但是由于法律等原因使得他們無法享受應有的權利。
1.2土地所有權產生的糾紛
我國多項法律都明確規定土地是國家和集體兩級所有,但是實際上實行的是農民集體所有,集體所有權是有名無實的。農民集體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其不是個人,也不是農民集體所有權的主體,農戶們直接占有生產資料,享有所有權。當前多數地方是土地承包到戶的,村委會是發包方,農民是承包方,土地實際占有量是由土地的數量決定的。所以相當多的土地糾紛是由于土地主體不清楚引發的,農村集體所有是國家所有的附庸,是國家控制社會的手段,農村集體所有只是一種形式而少內涵。所以國家與集體所有權糾紛、不同集體之間的糾紛、村集體擅自發包的土地的糾紛等都直接侵害的是農民的利益。
1.3土地承包合同產生的糾紛土
地承包合同糾紛主要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糾紛兩方面。其中發包方糾紛主要是發包人資格比較混亂,例如在發包時有的是村級發包,有的是組級發包,有的是將一塊土地同時發包給幾個村民,這樣都會引起糾紛。同時發包的程序不規范,如在發包時并未召開全體村民會議,并未有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發包也會引起糾紛。或發包時以低價發包,一旦出現土地漲價,就會引起糾紛。另外發包合同不規范也是引起土地糾紛的另一個原因。這種不規范主要表現在土地承包時沒有簽訂合同,而是采取口頭協議;或簽訂合同但是內容不明確,條款不清楚,都容易引起糾紛。
1.4土地征收和流轉產生的糾紛
土地征收糾紛主要是土地在進行征收時,發包人干預承包人的自主經營權,使承包人的權利不能正常享有,發包方甚至貪污或截留被征收土地農民應得的錢款。產生沖突的根本原因是發包方假借政府公共利益的名義,不公開征收的程序,不按照發放征收補償款,或補償款分配不公平,將土地用于商業開發,從中獲取巨額利益。土地流轉糾紛主要是發包方以各種借口強迫承包人在非自愿基礎上進行土地流轉,主要是流轉形式不規范、內容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如土地流轉多是以口頭形式達成的,發生糾紛時法官無法取證;有的發包方違反了所有權人的意愿,私自將土地發包或隨意解除原來合同發包給另外的人。
1.5土地調整產生的糾紛
土地調整產生的糾紛主要是因為土地調整頻繁,在調整中管理不規范造成的。主要是回收農民土地以抵銷欠款或高費用轉包引起的糾紛;人口調整后減少的人口不愿意放棄土地,增加的人口得不到土地,農民在土地資源失衡方面引起的糾紛;對于機動土地管理不規范引起的糾紛。
2土地糾紛的發展趨勢
2.1長期化趨勢
在國家實行稅改后,農民種地后的負擔明顯減輕,各項惠民政策也都給農民帶來了實惠,許多農民開始想要承包更多土地。與此同時,基層干部為了經濟發展又在爭奪土地。農民植根于心的土地意識使他們不會放棄土地,針對政府的占地必將采取行動,那么基層官員與農民的土地之爭會加劇,由占地問題引發的糾紛會長期存在。
2.2增多化趨勢
我國農民有9億多人,這就決定“三農”問題是關系國家和社會穩定的基礎。特別是近年來我國實行的鼓勵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使土地的收益明顯提高,也激發了農民對土地的渴望。然而村集體和農民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當他們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村集體作為土地的發包人,在土地流轉時會占主導地位,會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侵犯個別人的利益從而引起糾紛。
2.3復雜化趨勢
隨著經濟發展,農民的活動范圍不斷擴大,可以跨組、跨村甚至跨市,這樣導致的糾紛也不斷增多。許多承包合同由之前的一因一果逐漸轉變為一因多果或多因一果,即形成糾紛的成因多,過程復雜。通常涉及的當事人是多個,甚至是家庭或村寨,或涉及幾十或上百人,這樣也增加了解決糾紛的難度。
2.4多樣化趨勢
之前我國的農村經濟還是比較單一的,但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農村的經濟也呈現多元化趨勢。主要是土地承包主體的多元化,導致了土地承包糾紛的多樣化。如承包合同糾紛、流轉糾紛、征收糾紛、調整糾紛等。
參考文獻:
[1]譚崢嶸.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及解決機制研究[J].湖南行政學院學報,2009,(04).
[2]陳發桂.試論我國農村土地糾紛的現狀及解決機制[J].桂海論叢,2008,(01).
作者:魏國華 單位:前郭縣王府站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