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文學》是一本由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文學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文學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省級期刊。 《福建文學》主要內容欄目有小說縱橫_重點推介、小說縱橫_短篇、新銳、詩歌現場_頭題、詩歌現場、百名詩人致敬百年華誕、散文風尚_實力、文藝探索等。
《福建文學》主要發文機構有:中國作家協會(發文量46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福建師范大學(發文量36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文學院(發文量18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
《福建文學》主要發文主題有文學、小說、詩歌、散文、文學作品、組詩、代文、作家、現代文、現代文學。其中又以”文學(731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小說”(552篇),發文量第三的是“詩歌”(364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現代文學”,僅發文167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文學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文學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文學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2、作者簡介:
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國作家協會 | 46 | |
福建師范大學 | 36 | |
文學院 | 18 | |
廈門大學 | 15 | |
華僑大學 | 8 | |
福建社會科學院 | 7 | |
福州大學 | 7 | |
中山大學 | 6 | |
集美大學 | 4 | |
黑龍江省作家協會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