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與創作》是一本由湖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湖南省音樂家協會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教育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教育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省級期刊。 《音樂教育與創作》主要內容欄目有講臺、園地、講臺、論壇、三湘樂壇、論壇、園地、三湘樂壇、樂壇人物、園地。
《音樂教育與創作》主要發文機構有:湖南師范大學(發文量232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音樂;教學;教育;藝術;樂教”;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發文量75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音樂;教學;教育;樂教;鋼琴”;中國音樂家協會(發文量67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音樂;教育;歌曲;審美;樂教”。
《音樂教育與創作》主要發文主題有音樂、教育、藝術、樂教、歌詞、音樂教育、歌曲、作曲、藝術創作、教學。其中又以”音樂(2823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教育”(1300篇),發文量第三的是“藝術”(1235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教學”,僅發文543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教育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教育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教育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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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湖南師范大學 | 232 | 音樂;教學;教育;藝術;樂教 |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 75 | 音樂;教學;教育;樂教;鋼琴 |
中國音樂家協會 | 67 | 音樂;教育;歌曲;審美;樂教 |
湖南省文聯 | 52 | 音樂;歌詞;歌曲;藝術;音樂教育 |
長沙師范學院 | 45 | 音樂;教育;樂教;音樂教育;教學 |
中南大學 | 38 | 音樂;藝術;文化;教學;樂教 |
新鄉日報社 | 36 | 音樂;歌詞;音樂教育;教育;樂教 |
湖北省黃梅縣教育局 | 29 | 音樂;音樂教育;教育;樂教;歌詞 |
仙桃市文化局 | 27 | 音樂;歌詞;音樂教育;教育;樂教 |
長沙學院 | 22 | 音樂;文化;高校;教育;課程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 | 41 |
湖南省教育廳科研基金 | 30 |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 | 17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15 |
湖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 12 |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 7 |
湖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 | 6 |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 | 5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4 |
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