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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政治、經濟與文化發生了巨大變化,“單位制”的解體為城市社區發展開辟了一條嶄新的道路。社區作為社會構成的基本單元,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治理過程中,無論是社會治理,還是社區治理,“多中心”治理都將是最終的理想狀態。為此,在多中心治理視角下探討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多中心治理;社區社會組織;社區治理;
社區治理作為城市治理的最小單位,是整個治理體系能否實現的關鍵,社區治理的好壞將直接影響社會治理的成效。隨著多中心治理理論在我國的傳播與發展,社區社會組織逐步活躍在人們的視野,并用其非營利性、民間性與志愿性等特點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黨的報告中明確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社區治理的實質就是要破除國家強制權作為管理的唯一中心,從而建構起主體多元的合作治理機制,破除過去的“統治”“管理”理念,逐步構建“多元共治”的合理格局。
一、多中心治理視角下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必要性
(1)歷史必要性。隨著我國社區治理模式的不斷轉變,社區社會組織作為新型治理主體已經基本符合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的要求。縱觀我國社區建設,我們已經從政府主導轉向了社區合作。在政府主導下,社區事務由政府全權包攬,極大地削弱了社區本該有的自治性。而在社區合作模式下,政府不再是唯一主體,改變了自上而下的社區管理模式,因此,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較為符合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的要求。(2)現實必要性。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后工業時代,社會面貌發生了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日益復雜、社會矛盾不斷激化、城鄉差距逐漸拉大等社會問題,使社區社會組織必須充分發揮其優勢特點,真實探測與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與訴求,切實參與到社區治理中去,整合社區資源,不斷滿足社區居民公共服務需求,順應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的趨勢。(3)理論必要性。多中心治理理論以承認政府能力有限為基礎,以支持“權力分散、管理交疊和政府市場社會多元共治”為特征,在政府與市場這兩大中心之外引入第三個中心。多中心治理理論逐漸成為滿足居民需求,提高服務質量的理想模式。“多中心”具體表現在空間上的多中心、治理主體的多中心與權利向上度的多中心。該理論的產生為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提供了發展契機,奠定了理論基礎。
二、多中心治理視角下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功能
(1)提高社區公共服務水平。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公共服務需求也在逐漸增加,社區公共服務整體上呈現出多樣化、多元化與多變化的特點。因此,單靠政府已經不能滿足實際的需要,容易使居民產生負面情緒,造成不良影響。而社區社會組織來源于社區、立足社區、服務社區,它能夠有效避免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準確、及時地發現公共服務需求的變化,從而為居民提供各種充實有效的服務,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居民滿意度。(2)培育社會公益精神。社區社會組織作為社區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服務的專業化水平,開辟了社區服務社會化的新道路,在這個過程中,單單依靠自己的力量與政府較有限度的支持是遠遠不夠的。因此,需要越來越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其中,而這種社會力量正是社會公益精神的產物。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能夠激發廣大民眾的參與意識與公益精神,逐步實現公益精神與公益活動的統一。(3)維護社區穩定與和諧。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是各項事務能夠順利開展的前提,社會治理亦是如此,正是各個社區的穩定共同營造了整個社會的安定,由此看來,社區矛盾的有效化解應是治理主體進行活動時需要考慮的首要因素。社區社會組織作為政府與居民溝通的橋梁,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將社區居民的利益訴求如實反映給政府部門,并從實際需要出發,幫助政府制定各項惠及民生的有效政策,不斷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區的穩定與和諧。
三、多中心治理視角下完善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對策
(1)深化社區社會組織與多元主體的合作治理機制。在社區治理中,各治理主體應時刻將治理理論作為依據,以服務居民為宗旨,轉變傳統觀念,實現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與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切實有效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形成各多元主體在社區治理中的良好合作機制。社區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邁向“善治”的重要基礎。為此,要優化社區治理機制,正確處理政府、社區社會組織與居民之間的關系,加強各主體在公共事務上的交流與合作,明確主體職責,完善社區治理結構,不斷提高社區治理能力。(2)加強社區社會組織自身能力建設。第一,完善社區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在建立完整組織結構的基礎上,通過章程、規范、行為準則對組織成員進行約束,廣泛發揚民主精神,提升決策與執行能力。第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吸納有素質、有能力、有技能的專業化人才,定期對現有員工進行培訓,不斷提高服務的專業化水平。第三,制定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財務部門,配備專業財務人員,加強對資金的監管與保護,保證組織的資金能夠充分用于社區服務與社區治理。(3)大力扶持與培育社區社會組織。政府應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的扶持力度,盡可能彌補其“小、弱”的缺陷。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的資金扶持,為其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等支持,深化政府向社區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機制,充分放權給能夠更好滿足基層需求的社區社會組織。其次,要積極培育樞紐型、支持型社區社會組織,以此服務、引導與孵化社區社會組織,不斷滿足多中心治理主體的內容與要求。(4)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府及相關部門應重視社區法制化建設,加快社區社會組織立法建設,使其擁有合理的法律地位。其次,降低社區社會組織登記門檻,推行備案登記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完善的法律法規必定能使社區社會組織最大限度發揮作用,促進社區治理的良性發展。(5)增強社區居民的參與意識。提高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保障居民的參與權、知情權與監督權,增強社區居民責任意識。在培養政治民主、政治意識的基礎上,培育居民的集體觀念和參與意識,使其能夠自覺地投入并參與到社區治理的工作中。健全利益訴求表達機制,暢通居民利益表達渠道,使居民與各治理主體之間形成良好的互信互通關系。
四、結語
社區社會組織雖然存在一定缺陷,但正是由于其民間性、草根性、志愿性的特點,使其能夠觸及到政府與其他組織難以深入了解的層面。社區社會組織通過提供專業化的社區公共服務,不斷滿足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減輕了政府工作的壓力,促進了社會公益精神的形成。其次,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是符合當今社會發展需要的潮流趨勢,是提升社區治理水平的重要環節,對于塑造社區多中心治理模式具有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夏建中.中國城市社區治理結構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2]褚松燕.城市社區治理中的關系與邏輯及其整合[J].探索與爭鳴,2017(4).
[3]李曉南.治理視角下社會組織發展路徑選擇[J].公共治理,2015(21).
[4]何欣峰.社區社會組織有效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途徑分析[J].中國行政管理,2014(12).
[5]陸春萍.社區建設中政府與社會組織合作治理研究[J].中州學刊,2013(6).
作者:張欣甜 單位:沈陽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