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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方理論體系的引進
西方環境社會學理論體系的引進,對推動我國環境社會學的快速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洪大用是最早從學科發展角度系統地介紹西方(主要是美國)環境社會學理論的學者[5],對推動中國環境社會學學科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整體而言,中國環境社會學的發展深受國外理論特別是美國和日本環境社會學理論的影響。國外理論體系的引進,早期是以零星的觀點翻譯介紹的形式呈現到中國學者面前。20世紀80年代末期,《國際社會科學雜志》、《國外社會科學》等學術雜志翻譯介紹了國外學者的觀點和相關會議情況[6-7],但這些觀點并未引起中國社會學界的重視。從20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特別是到2010年前后,國內社會學界開始有針對性地翻譯西方環境社會學著作,相關經典著作和教材由此得到推廣。
2.制度化學術會議的召開
2006年前后,中國環境社會學家積極參與并組織了諸多重要學術會議,這些學術會議是推動中國環境社會學朝向具有學科意識方向發展的有力載體。2006年,首屆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這是國內環境社會學學者首次聚集,當時由于研究力量十分薄弱,實際參會的環境社會學者很少。2007年,首屆中國環境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召開,推動了中國環境社會學朝著國際視野的方向發展。此時,國內參會學者數量增加不少,并有一些從事環境社會學研究的研究生參加,這是本土培養的首批環境社會學研究生。此次會議的召開促成了東亞環境社會學聯盟的成立,對于促進大陸環境社會學家與韓國、日本以及中國臺灣地區相關環境社會學者的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首屆東亞環境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日本召開,中國環境社會學家應邀參會,并由此促成了東亞地區環境社會學的學術交流與學科對話。2009年4月,第二屆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在南京召開,此時,參會的環境社會學學者明顯增多;同年11月,第二屆東亞環境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在中國臺灣地區召開。2011年10月,第三屆東亞環境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在韓國召開。2012年6月,第三屆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見表2)。此外,在此前的相關學術會議上已經商討確定,第四屆東亞環境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將于2013年在南京召開,第四屆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將于2014年在青島召開。由此,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的召開已經步入制度化的軌道。2012年第三屆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期間,形成了環境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工作備忘錄,進一步明確了學術會議的制度化安排。備忘錄明確:中國社會學會環境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定期負責支持籌辦兩個學術會議,即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和東亞環境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均為每兩年召開一次,并形成了環境社會學國內會議和國際會議(東亞)輪流交替進行的格局。可以預期,這兩項重大會議的制度化對中國環境社會學的快速發展將發揮更為積極和重要的促進與推動作用。
3.組織機構的建立
最近五年,有關環境社會學的學術組織和研究機構相繼建立。2008年12月20日,中國社會學會人口與環境社會學專業委員會改組成立,標志著專業化的、全國性的環境社會學學會組織的建立。2009年7月,中國社會學會人口與環境社會學專業委員會正式更名為中國社會學會環境社會學專業委員會。與此同時,國內率先開展環境社會學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組建了相應的研究機構,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組建了環境社會學研究所,河海大學社會學系建立了環境與社會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建立了農村環境與社會研究中心。此外,還有中國海洋大學牽頭組建的中國社會學會海洋社會學專業委員會(籌),這個專業委員會不僅凝聚了國內海洋社會學的主體研究力量,而且將海洋環境研究的社會學者凝聚在一起,有助于將有海洋特色的環境社會學研究推向深入。就學科發展而言,這些環境社會學研究機構對于培養專門的環境社會學人才、促進環境社會學研究的規模化具有重要作用。但毫無疑問,中國環境社會學的學科發展還需要成立更多專業性的研究機構。
二、中國環境社會學的研究特色
在當前社會轉型加速期,傳統、現代、后現代等各種錯綜復雜影響因素的交織,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信息化、全球化進程的共同作用,使中國正在跨入一個復合型環境風險頻發的環境高風險時代[8]。在這樣的環境高風險時代,中國環境社會學界積極開展對本土環境問題的審視與洞察,并形成了鮮明的研究特色。在某種程度上,這些特色的形成與主要研究者所在單位或者行業有很大關系。
1.水環境研究
水環境研究是中國環境社會學經驗研究中頗具特色的研究領域,主要體現在對水污染形成的社會文化機理、水污染導致的社會后果及其社會學治理等方面。首先,水污染的社會文化機理研究。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陳阿江對太湖流域的水環境進行了系統研究,其“東村個案”研究已成為這一領域的重要范本。他認為,農業社會形成的生產與生活方式有利于維護圩田系統的生態平衡,同時,村落的社會規范及村民的道德意識有效地約束了村民行動。但20世紀90年代以來,村落及其周圍水域被迅速污染。他認為,水污染問題主要不是科學技術問題,而是經濟社會問題,與市場經濟體系相適應的法律制度建設是解決水污染問題的根本途徑[9]。與工業污染相對照,陳濤對淮河流域一個非工業社區的研究發現:社區在過去人口數量相對較多的情況下保持了生態平衡,而20世紀90年代以來,人口尤其是常住人口大大減少,而污染卻日益加重。他認為,村落社會變遷、“公水悲劇”、差序格局、組織程度與社區歸屬感的弱化是污染產生的深層原因[10]。陳阿江的水污染研究有著明確的理論假設,即水環境惡化有著特定的社會文化邏輯,并通過三組研究假設予以解讀。一是“外源污染”與“內生污染”。外源工業污染不僅污染了水域,而且導致了村落的內生污染。村民在水污染解決無望時,被動地適應改變了的環境。由于水域高級功能的喪失,居民在無意識中開發了水體的低級功能———納污功能,由傳統的保護者變為現代的污染者[11]123-143。二是文本法與實踐法的分離。水污染源于不遵守法律規范:不該降生的企業準生了,本該達標排放的卻沒有達標;個別污染事件雖作出賠償,卻又難于執行;對污染責任人的處理并不嚴格,污染事件的處理甚至是權宜之計,由此文本法與實踐法的分離不可避免[11]156-157。三是“次生焦慮”。中國在外界壓力下選擇了追趕式現代化道路,加之歷史文化壓力和中國人特殊的心理文化結構,在追趕現代化的過程中產生了社會性焦慮,即次生焦慮(與韋伯意義上的清教徒的焦慮相對應)。次生焦慮是中國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文化根源[11]187。此外,他還提出了利益相關者分析框架[11]7-85,批判了環保部門“脫貧致富”現象。陳濤等則指出,地方環保部門的“應然”功能與“實然”表現大相徑庭,根源于它所處的“稻草人化”的尷尬境地。其中,主動層面的“稻草人化”是指污染企業通過向政府施壓等方式,迫使地方環保部門在違法排污面前無能為力,使之“稻草人化”;被動層面的“稻草人化”是指在現行的制度框架下,面對企業的違法排污現象,地方環保部門并不具有真正的“一票否決”權,相關的環境監督職權被架空,猶如花瓶,處于擺設地位[12]。“稻草人化”的分析框架并沒有否定一些地方環保部門“不作為”的社會事實,而是從特定的社會結構視角出發探究其“不能作為”的深層原因。事實上,在特定的結構體系下,完全寄望于環保部門解決環境問題要么是一廂情愿,要么是徒勞。其次,水污染導致的社會后果研究,主要涉及水污染導致的社會不公與環境非正義問題。水污染中社會不公的表現形式是:上游企業、居民等排污,下游地區的居民與政府等承擔水污染的后果;城市將河流當做排污通道導致農村環境致病社區化;嚴重的水污染導致水資源與環境“代際”分配不公[13]。水污染導致的不僅是某一水域的污染,還會通過食物鏈的原理影響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日本水俁病是這方面最為典型的案例[14]。近年來,我國水污染問題同樣導致了諸如癌癥等問題,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由此,“污染—疾病”/“環境—健康”關系成為學術界關心的熱點。但是,水污染與疾病以及居民健康的關系非常復雜,確定清晰的因果關系并不容易。張玉林認為,由于缺少全面而系統的調查,尚不清楚那些污染嚴重的區域和流域的整體發病情況。但其推測分析,山西的環境污染所造成的生命健康損害可能已經超過日本的“四大公害”引起的健康損害,在污染嚴重的涑水河沿岸,受害群眾極可能高達數萬人[15]。顧金士等在鄉村居民的環境維權問題研究,張金俊在社會轉型期安徽兩村的農民環境維權問題研究對此提供了具體案例和深度解剖[16-17]。
“污染—疾病”關系不清及制度安排問題等因素致信息不全以及村民相關科學知識的缺乏,是村民環境健康風險認知的根本性障礙。但是,村民會利用“熟人社會”的社會結構和文化機制把有限的信息無限利用,進而應對信息不全的困境[18]。陳阿江對孟營村的案例研究表明,“癌癥村”研究需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19]。顯然,有關水污染與疾病的復雜關系還有很多亟待深入研究的地方。再次,水污染治理的社會學研究。周曉虹研究了秦淮河污染何以“問題化”的機制。他認為,秦淮河的污染和治理歷史長達百年之久,但是,真正成為全民矚目的“社會問題”則是近10年的事情。在媒介的積極報道和干預下,從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秦淮河污染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開始凸顯為“全民矚目”的事件。受到環境保護與“十運會”召開的雙重壓力,媒介和民間社會的呼吁引起了地方政府或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視。同時,發展旅游業等市場機制的驅動也推動了秦淮河治理。而相比之下,盡管在問題的形成方面,社區或社會的力量已經逐步顯現,但離真正影響污染治理的進程尚有相當的距離。因此,只有在國家、市場和社會之間建立起一種互動式的合作模式,才能最終實現環境的有效治理[20]。江瑩在秦淮河水污染治理研究中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21]。在環境運動中,居民的參與體現的往往是淺層的公民性[22]。事實上,在中國的環境治理實踐中,“社會”的力量都很渺小,“社會的缺席”具有一般性。由于水污染是一個“多因多果”問題,解決水污染需要多方入手、系統解決。治理水污染要從調節人的行動著手,結合考慮深層的社會結構和文化。陳阿江認為,水污染的解決需要系統性。首先,監管好污染者,中央和省級政府需要加強水污染技術監控網建設。其次,實施“河長制”,以解決“公水悲劇”問題。再次,要管好干部,地方干部能否執行以及執行的力度和效果是水污染治理的關鍵。最后,發展民間環保力量[23]。就“河長制”的實施而言,它具有應急的過渡性,需要通過它形成全社會參與環境管理的機制,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治理制度[24]。目前,發源于蘇南地區的“河長制”已被很多地方所仿效,被認為是解決環境問題的一劑良藥,但各地方的成效差距較大,若作為一項制度設計加以實施的話,還必須經過完善,使之更加縝密。中國環境社會學界在水污染研究中不僅積累了豐富的研究成果,而且形成了一些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學術觀點與研究論斷。諸如DDPM(“人水不諧”)與EESD(“人水和諧”)的分析框架[25]、從外源污染到內生污染、文本規范與實踐規范的分離、次生焦慮等論斷在學界產生了廣泛影響。這些研究觀點與論斷的提出,體現了本土環境社會學家扎根鄉土、凝練觀點的學術追求。但是,水污染研究仍然有很多未解之謎,亟待學術共同體深入探討。其中,水污染與環境健康的關系尤其值得學術界深入研究,這在當前中國社會結構轉型的背景下顯得特別具有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一方面,工業化與城市化進程中的環境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治理,導致了諸如“癌癥村”等問題。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們更加關注生活質量,環境意識有了很大提高。在此背景下,隨著信息社會的快速發展,水污染與疾病/健康的關系經由大眾傳媒的傳播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而且普通公眾對政府部門的調查信息有著某種本能的質疑或不信任,由此引起了很多社會性的恐慌。當下,我們不時地能聽到或看到諸如“癌癥村”的新聞報道,隨著網絡社會的發展,“污染—疾病”關系往往被簡單地建構,甚至存在“被妖魔化”的傾向。受專業知識的限制,普通公眾甚至環境社會學家都難以做到有效的辨析,面臨著很多的困惑。因此,環境社會學家不能沿襲媒體工作者的思路,不能追求實效性,出現一起“癌癥村”就“報道”一起,而要能夠開展具有長期追蹤性并且十分嚴謹的研究,這樣的研究結論才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目前,一些媒體所報道的“癌癥村”等問題確實需要深入的研究,以便證實或證偽。因此,在環境問題紛繁復雜的背景下,環境社會學家如何理清思路,特別是建立相應的跨學科研究機制,將“環境—健康”研究引向深入。在美國,環境社會學家不僅與經濟學家、政治學家、歷史學家、法學家、人類學家、心理學家等開展深入合作,而且頻繁地與氣候科學家、地理學家、湖泊學家、城市規劃師、生物學家一起開展跨學科研究,進而促進了學科發展[26]。在環境問題日趨復雜的背景下,建立跨學科的研究機制,將“環境—健康”這一議題中的基本社會事實澄清并將研究推向深入,既是社會的普遍期待,更是環境社會學這個學術共同體的重要使命。
2.草原環境研究
草原環境問題是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之一。20世紀60年代以來,我國草原生態系統就出現了較為嚴重的衰退。據統計,我國90%以上的草原處于不同程度的退化之中,并由此引起了生物多樣性破壞等連鎖的環境問題。草原退化既有自然原因,更有社會因素,與人類不合理的資源利用和草原開發方式緊密相關。由此,以民族問題研究專家為主導的學術共同體開創了草原環境問題的社會學研究,成為環境社會學經驗研究中富有民族特色的重要研究內容。首先,草原環境變遷中的民間習俗與地方文化研究。麻國慶認為,處于不同生態環境下的游牧民、山地民、農耕民所擁有的民間環境知識,對其生存與發展及社區的環境管理都有一定的功能[27]。游牧本土生態知識不僅是以“風險感知”為中心的“關系性”的知識分類系統和以“流動性”為中心的放牧技術,更是一套以牧民自主決策、互惠合作為基礎的富于彈性的社會組織方式以及以“神圣自然”觀念為基礎的自覺保護自稱的環境倫理[28]。傳統知識是適應當地的自然環境所產生的知識體系,在當地人的生活實踐中逐漸總結出來的。盡管這些知識看起來可能有些混亂,卻在數千年歷史中保護了當地環境。在草原地區,游牧并非落后的生產方式,而是順應了草原的變化,逐水草而居,從而保護了草原[29]。而草原環境問題的出現恰恰與牧區生產方式的變遷高度相關。游牧民輪牧的生產方式有利于草原環境的保護,但是,從游牧的生產方式轉為農耕的生產方式后,對“水”的利用形式和方法發生了很大變化,環境問題由此出現[30]。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實施的一套現代制度(草蓄承包制度和市場機制)和其中蘊涵的“私有地”觀念與“自然資本化”態度改變了當地牧民原有的放牧模式、經濟形態、合作精神以及自然觀念,一定程度上加深了草原沙化程度[31]。特別是,“外來者”的介入與市場機制的“嵌入”,更是加劇了傳統生態智慧的瓦解與草原沙化程度[32]。鑒于傳統民間習俗在草原環境保護中的積極作用,今天的環保實踐同樣需要注重民間習俗和相應的環境知識在環境保護中的重要作用[33]。在很大程度上,草原沙化與現代性之間有著密切聯系,環境問題的出現既源于我們打破了傳統的生態平衡法則,也源于我們破壞了傳統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基本理念與相關規則。因此,重拾傳統文化中的生態智慧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草原生態的“問題化機制”和生態移民研究。荀麗麗等研究發現,草原沙化問題并不是什么新問題。早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草原退化已經相當突出,但始終未成為國家政策與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在鼓勵經濟增長的發展主義話語體系下,“生態”只是個邊緣詞匯,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進入21世紀后,肆虐京津及北方地區的沙塵暴使草原沙化問題迅速升級。特別是在申辦北京奧運的背景下,沙塵暴災難性的震懾使“生態議題”和作為風沙源區的草原地帶成為國家政策和公眾輿論的關注焦點[34]。由此,中央政府實施了包括生態移民在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而生態移民是因為生態或為了生態而發生的搬遷行為或現象[35]。生態問題與貧困問題通常表現為互為因果、相互制約的關系,所以實施生態移民已經是一些國家和地區消除區域性貧困和改善生態質量而采取的重要戰略行動[36]。在我國,生態移民政策在西部生態脆弱區已經得到了廣泛實踐,它延續了中國長期形成的政府動員型環境政策“危機應對”和“政府直控”特點。生態移民政策的實施過程是一個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市場精英、農牧民等多元社會行動主體在內共同參與的社會過程[34],這種復雜而龐大的權利體系與利益網絡也給生態治理帶來了不確定性。再次,草原環境保護政策績效研究。研究表明,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自上而下的“現代化規劃”始終包含著對草原生態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病理化的診斷”。荀麗麗從產權邊界的建構、自然觀的轉型、市場主義的擴張等維度分析了現代化發展背景下草原“密集型資源開發體制”得以形成的社會歷史過程,揭示了現代國家權力在邊緣地方社區中的扎根機制[37]。由于超載放牧被認為是草原退化最重要的原因,所以,政府實施了以控制牲畜放牧為主要手段的草原環境保護政策。但研究表明,將草地退化歸結為人口壓力的增加是過于簡單化的結論,將人口簡單地外遷也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草原畜牧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需要動態的管理理念[38]。我國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加強了草原環境保護,最初措施是通過草場承包試圖解決“公地的悲劇”,但并沒有實現初衷,因為承包打破了草原的整體性,破壞了草原牧區的地方規范。2000年以后,國家試圖通過補貼和干預牧民的微觀生產行為保護草原生態,但同樣未達到預期效果。因為環保政策是強硬和具體的,在國家和牧民之間缺少一個中間環節將簡單一致的環境政策轉化為適合地方具體實際的操作。由于牧民利益得不到有效表達,他們常常采取普遍的違規來對抗生態政策。王曉毅指出,國家干預失敗的根源在于決策的簡單化和決策過程的“再集中”。“一刀切”的治理政策和村民被排除在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之外是導致草原生態退化的重要原因,也是草原修復政策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的重要原因[39]。因此,簡單的“一刀切”政策無法適應草原環境的多樣性,草原環境保護政策應以鼓勵村民參與和發揮村民集體行動的能力為核心[40]。此外,政府主導的環境治理模式本身存在缺陷。在政府主導的自上而下的草原生態治理的脈絡里,作為草原生活者的牧民背負著草原破壞者的標簽并處于邊緣化的失語地位[28]。草場劃分到戶和市場機制的引入不僅增加了牧民的風險暴露程度,而且使牧民原有低成本的災害應對策略失效。而中央和地方政府實施的一系列草場保護項目則給牧民的災害應對施加了諸多限制,由此導致牧民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減弱和脆弱性增加[41]。目前,這種理念在學術界已經達成共識。但是,在草原環境治理以及其他區域的環境治理實踐中,“簡單化”和“一刀切”及政府主導模式依然常見。可見,去除“簡單化”和“一刀切”的學術呼聲還沒有真正進入政策實施層面,或在政策實施階段再次偏離軌道。草原環境問題的社會學研究群體,既有少數民族地區的學者,也有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學者(主要集中在民族院校和科研機構)。近年來,一些漢族學者對草原沙化問題開展了“異文化研究”。可見,這一研究領域已經形成了“欣欣向榮”的格局。在草原環境問題研究中,多數研究將之歸為“公地的悲劇”范疇,但私有化的管理方式似乎并不能包醫百病,甚至會加劇環境退化,出現了“私地的悲劇”。其背后有著深層次的社會性和文化性的根源,但現有的研究框架解釋力還比較有限,有待更為深入的、更具解釋力的概念工具和研究框架的形成與發展。
3.海洋環境研究
海洋為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豐富資源,而為了獲取海關生態系統的資源,漁民像農民耕作土地那樣去耕作海洋[42]。在生態功能方面,海洋對于全球氣候和生態環境具有重要調節作用。但隨著海洋開發的深入,人類活動對海洋環境的污染加劇,海洋開發與保護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43],海洋正遭受前所未有的生態危機。目前,我國沿海各省(市)均在大力實施海洋開發,并紛紛將之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與此同時,海洋生態壓力空前增加、重化工產業不斷積聚沿海也是不爭的事實。有鑒于此,社會學者開始著手研究海洋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根源、社會影響及其治理路徑。
第一,海洋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根源研究。崔鳳認為,海洋與社會之間是一種互動關系。一方面,人類的開發利用活動促使海洋發生巨大變化,海洋再也不是原先意義上的“完全自然”的海洋,而是深深地打上了人類活動的烙印。另一方面,變化了的海洋對人類社會產生著深刻影響。從海洋環境與社會發展的關系看,我國海洋環境受到了嚴重破壞,主要表現是近海污染越來越嚴重、海洋資源枯竭、海洋生態失衡。而實現海洋與社會之間的協調發展,制定海洋與社會協調發展戰略,必須明確如何進行海洋與社會協調發展研究[44]。王書明認為,在各種環境問題中,海洋環境問題是最難解決的,常常令各國束手無策。棘手的原因雖有技術層面原因,更多的還是社會層面的問題[45]。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海洋環境變遷的最大特征是海洋環境惡化越來越嚴重。追根溯源,沿海地區的工業化、城市化與高污染的、粗放的海洋開發活動是海洋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根源[46]。
第二,具體海洋環境問題的研究。王書明在對沿海灘涂資源開發的研究中發現,沿海灘涂開發已經形成了新一輪的熱潮,并帶來了很多的環境危機,因此,必須及時加強有效的環保對策研究,以促進沿海地區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進而更好地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47]。陳濤梳理了美國社會學界有關海洋溢油事件的研究,將之分為“根源論”、“影響論”和“博弈論”三個方面。他指出,隨著海洋開發進程的加快,中國溢油事件已經屢見不鮮,對社會運行產生著深刻影響。鑒于此,中國社會學界需要增加學術自覺意識,積極扭轉海洋溢油事件中社會學話語體系缺失的局面[48]。而墨西哥灣溢油事件的分析表明,海洋開發中蘊藏著諸多環境風險,包括破壞海洋環境的風險、破壞海洋生態系統的風險以及由此帶來的次生風險等,這些風險主要由制度因素、組織因素以及技術因素等造成[49]。唐國建從資源開發與環境變遷等視角研究了海洋漁村何以終結等問題。他認為,“竭澤而漁”式捕撈方式的出現,是社會結構中的制度使然[50]。趙宗金則研究了海洋環境意識,認為它存在特定的結構,包括海洋環境經驗、海洋環境感知、海洋環境情感、海洋環境意向等要素。此外,海洋環境意識表現為個體海洋環境意識、公眾海洋環境意識和組織海洋環境意識三種主體形式[51]。
第三,海洋環境治理研究。有別于陸地上的環境治理,海洋環境治理更加復雜。由于海洋環境的急劇惡化,各國紛紛進行制度層面的設計,其中,建設海洋自然保護區成為一項制度舉措。但是,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在選址、規劃、建設與管理中存在很多漏洞,這不僅源于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缺陷,還源于保護區法律制度構建不足以及人們對海洋保護區重要性認識不足[52]。因此,建設海洋自然保護區并不能有效解決海洋環境問題。唐國建認為,跨界海域環境治理涉及不同部門和不同區域,在政策的具體執行中采用的是科層制管理方式。條塊分割、職責明確、文牘主義是科層制組織高效管理的最基本要素。但是,在環渤海環境治理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因為“條”、“塊”不對稱等原因,科層制管理中出現的官僚主義作風、政府部門間的敷衍推諉、地方政府間的利益沖突和地方執行機關的形式主義等導致了政策失靈,從而導致環境治理難以達到預設的目標[53]。從整體上看,相比內陸區域的河流與湖泊污染問題,海洋環境問題更具系統性與復雜性,一旦污染,短期內不可能達到生態修復的目標。
在環境社會學領域,海洋環境問題研究具有一定特色,但目前還十分薄弱。在某種程度上,這與學者們的“大陸思維”或“大陸情懷”有一定關系。由于我們生活于陸地之上,對陸地上的環境問題往往有著本能的敏感。而海洋污染形勢盡管十分嚴峻,但還沒有引起環境社會學家足夠的重視。目前,雖然海洋環境問題引起了學術界的關注,但是,如果仔細探究其研究者的“身份”,不難發現,基本都是海洋/海事大學與研究機構的學者,在非涉海單位,海洋環境問題似乎還難以“成為”一個顯著問題。因此,海洋環境問題的社會學研究需要重視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學術研究需要走向深入,目前的研究還處于淺層次的“素描”層面,沒有形成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學術觀點;二是主流社會學家需要對海洋環境問題增強“現實關懷”與“理論自覺”,加強對海洋環境問題的研究。
三、中國環境社會學的本土理論探索
一門學科的發展離不開理論建設。中國環境社會學要與國外環境社會學展開對話,在國際環境社會學界產生一定影響,就必須加強本土理論建設。近年來,這一呼聲不斷強化。洪大用主張,努力洞察中國社會轉型以及轉型期社會成員行為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增強“理論自覺”意識[54]。林兵認為,中國環境社會學應當以中國環境問題的現實為基礎,在“經驗—理論”研究的基礎上,逐步推進中國環境社會學的理論建設[55]。目前,中國環境社會學既沒有形成成熟的理論模型,更沒有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但已經初步構建了一些概念和理論假設,這些概念和理論假設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對于中國環境社會學的理論建設具有奠基性的作用。社會轉型范式為環境社會學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工具。洪大用認為,這主要是指將中國的環境問題納入社會轉型期的背景中分析,探討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機制、建構機制以及社會變革。他認為,隨著社會轉型的加速進行,環境問題日趨嚴重,而轉型社會的環境問題有其獨自的特征。中國的環境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是經由轉型期的特定社會過程建構的,因此,環境問題的解決策略必須考慮到中國社會的特點[56]。比如,要深入探究農村環境問題,必須要考慮二元社會結構這種宏觀因素[57-58]。事實上,社會轉型范式主要是一種研究視角,是將環境問題放置在社會轉型期這樣的社會大背景中加以考察,與成熟的理論體系尚有距離。此外,針對將“環境—社會”關系視為環境社會學研究主題的觀點[1,2,59],洪大用提出了異議,他認為,所謂環境與社會的關系,只是這門學科的基礎與研究的出發點,而不是研究的中心問題。環境社會學的研究主題是“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根源及其社會影響”[56]59,這種論斷具有重要的學術創新價值,對于如何開展環境社會學研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這一表述還可進一步拓展,即環境社會學的研究主題是“環境問題產生的社會原因、社會過程及其社會影響”。所謂社會原因,即探究環境問題產生的深層次社會原因;所謂社會過程,即研究環境問題何以問題化、何以被建構以及何以被解決,并探究這一復雜過程背后的社會因素;所謂社會影響,即研究環境問題出現后,在社會層面所產生的廣泛而深刻的效應。“人水不諧”與“人水和諧”提供了水環境研究的理論框架。所謂“人水不諧”型,即人與水環境的互動呈惡性循環:水污染導致疾病問題產生,影響經濟發展甚至誘發貧困,而水污染形勢的惡化會導致人口遷移,進而加劇社會分化與社會不平等。這樣的社區可以概括為“環境衰退、疾病、貧困”的“人水不諧”類型,稱DDPM型,簡稱D點。
而所謂的“人水和諧”型是人與水環境的互動呈現出良性循環:良好的生態環境下發展生產會產生可觀的經濟效益,而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增進了環境保護動力,進而為社會發展提供了經濟基礎。這是一種生態、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類型,稱之為EESD類型,簡稱E點[25]。就長時間段而言,環境問題的解決有一個“拐點”,陳阿江據此提出了“生態利益自覺”的概念,即自覺意識到生態或環境的“外部性”能給系統(企業或社區)造成經濟損失(成本)或者帶來經濟收益。“生態利益自覺”包括“生態利益后覺”和“生態利益先覺”,其中,前者是在遇到挫折后進行轉型,進而走上“生態—經濟”互利共生的發展類型,而后者則是主動利用“生態”中隱含的技術效益和市場機遇,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類型[60]。景軍在有關環境抗爭中文化因素的個案研究中提出的“生態文化自覺”與陳阿江的觀點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他認為,環境抗爭的持續性與地方文化有著密切關系。個案地區從生態環境極度惡化轉變到可持續發展是一個認知革命和文化自覺均起到關鍵作用的過程[61]。這些研究概念是從中國本土經驗出發,根據中國環境問題及其治理實踐而提出,具有重要的學術創新價值。但很明顯,這些概念尚顯單薄,而且概念與理論尚有距離。因此,要建構成熟的理論體系,必須對概念和研究假設之間的邏輯關系做深入的梳理與推演。“政經一體化體制”研究了體制/制度與環境污染之間的深層關系。張玉林認為,在“壓力型體制”和自身生存壓力之下,基層政府在相當程度上已經演變為“企業型的政府”或“準企業”。與提供“公共產品”相比,它更加關注經濟增長以及由此滋生的“利潤”。在此背景下,引導地方政府行為的公共權力邏輯已經被市場邏輯所替代。在“增長”與“污染”的關系方面,基層政府往往更加重視短期的經濟增長,而不是環境惡化及其社會后果。由此,地方政府與企業關系更加密切,甚至超過了計劃經濟時期的“政企合一”、“政企不分”的格局,出現了“政經一體化”的傾向。因此,單就主要由制度壓力和內在利益決定的地方政府的行為取向而言,非常容易導致它與企業結成牢固的“政商聯盟”。于是,雙重的和帶有遞進意義的“政經一體化體制”由此形成,它似乎已成為推動和操縱中國目前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機制[62]。環境污染事件爆發后,政府要么公開為企業辯護,要么否認肇事企業與污染事實之間的明確因果關系,要么對污染企業的“關停并轉”態度“曖昧”乃至法外留情。而當污染者與受害者分屬于不同的行政區域,這種包庇則會達到更加肆無忌憚的程度[63]。中國環境的惡化既源自制度缺陷,也與全球化的深刻影響有關。“中國模式”整體上具有“自虐式發展”的特征[64]。“政經一體化體制”提供了體制/制度層面解釋環境問題的分析框架,具有很強的解釋力。然而,誠如包智明等認為,制度/體制缺陷的因由何在是該理論需要進一步探討的更為深層的問題[65]。此外,就理論而言,現有內容也尚需豐富和拓展。隨著經濟水平的提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特別是網絡社會的發展,地方政府與污染企業間的“利益同盟”或“利益共謀”形式也發生著微妙的變化,因此,“政經一體化體制”的解釋框架也需對此進行回應。
近年來,學術界開始關注環境治理中的困境與缺陷。荀麗麗等認為,在環境治理實踐中,地方政府集“型政權經營者”與“謀利型政權經營者”的雙重角色給自上而下的政府動員型環境政策走向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甚至偏離了既定的生態保護目標[34]。童志鋒等認為,當前中國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環境治理面臨著雙重困境,即環境侵權的模糊性困境與環境司法的體制性困境。走出“雙重困境”的關鍵要從健全環境治理體制入手,不僅要完善政府治理機制,還要激活民間治理機制,只有“雙管齊下”,才能最大程度地克服“雙重困境”[66]。陳濤認為,中國環境治理范式是“事件—應急”型,為“擺平”污染事件的社會壓力、消除社會影響,環境治理凸顯出“短、平、快”特征。這種治理范式具有嚴重弊病:一是嚴重的污染源得不到應有的重視,缺少初端預防或監管不力;二是一旦環境問題爆發,往往“關停并轉”所有相關中小產業,其效果只能是治標不治本。他據此提出了“預防—控制”型治理范式,主張通過初端預防和源頭控制,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互利共生[67]。隨著“五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形成,地方政府必然會在種種因素影響下,加大環境整治力度,但是,如何科學治理同樣需要環境社會學界的深入介入。此外,環境治理和環保目標的達成,不僅依靠政府,而且需要公眾形成環境意識自覺[68]。目前,中國社會結構的不斷分化和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已經促進了公眾環境意識的覺醒[69]。但是,公眾的環境意識自覺如何形成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推動環境治理尚需更為深入的實證研究。整體而言,在理論探索方面,中國環境社會學取得了初步的成就,這種成就可以概括為兩點。一是改變了“一無所有”的格局,初步解決了中國環境社會學沒有自身理論的問題,這是環境社會學發展中非常重要和關鍵的一步。二是體現了中國環境社會學“理論自覺”的學術品質,也提供了進一步的本土理論創新的可能。現有的學術概念和理論假設主要源于本土實際和經驗研究,體現了學術界從本土經驗出發、解釋中國社會的可貴品質。中國環境社會學的理論發展必須堅持這一方向,通過對本土環境問題的深入研究,提煉概念與理論框架,進而建構“中層理論”。正如林兵所言,中國環境社會學理論研究要立足于本土環境問題的社會性因素的理論思考[70]。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當前的環境社會學理論建設仍處于初步的探索期。現有成果以零散的概念和研究假設為主,尚不成體系,離成熟的學科理論還有很大距離,這也是中國環境社會學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結論與前瞻
當前,中國環境社會學學科發展具有兩個“滯后性”:一是在國內,相比環境法學、環境經濟學和環境政治學等環境社會科學而言,環境社會學的發展要滯后得多;二是相對于國外環境社會學,中國的環境社會學發展要滯后很多。雖然如此,環境社會學近年來在中國取得了非常快速的發展,在經驗研究領域形成了鮮明特色,并在理論探索方面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目前,中國環境社會學的研究特色集中在水環境、草原環境與海洋環境這三大領域。今后,中國環境社會學界需要在更多的領域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在未來的研究中還需要進一步彰顯區域特色,從而為形成中國特色和區域風味的環境社會學奠定扎實基礎。與此同時,我們需要加強理論的凝練,與西方環境社會學的對話,絕不僅僅意味著我們要熟悉西方的理論,用西方的話語體系與西方學者對話,而是要用中國的話語體系與之開展平等的對話,這才是學術對話應有之格局。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理論構建不足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中國環境社會學的學科發展。就理論構建而言,有兩條路徑可供選擇。一是加強對傳統文化資源的挖掘。美國環境社會學家在對卡爾•馬克思和馬克斯•韋伯等經典社會學家理論梳理中發現,他們早就對環境問題發表了見解,而且這種見解至今仍有啟迪,他們甚至因此被看做是早期的環境社會學家[26]。中國歷史悠久,先賢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方面早有論述,對這些文化思想的深入挖掘與系統梳理對本土理論的構建無疑頗有裨益。二是在本土環境問題研究的基礎上加強“理論自覺”意識,注重理論提煉與構建。我們認為,這一路徑對構建本土環境社會學理論更具現實意義。因此,深入的經驗研究及其基礎上的系統化理論構建是中國環境社會學今后發展的重點。只有這樣,才能形成中國學派,才能增強在國際環境社會學界的話語權,才可能用中國的話語體系與西方展開平等的學術對話。
此外,中國環境社會學還沒有專業性的學術刊物。目前,《中國人民大學學報》、《學海》、《河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等學術雜志成為發表環境社會學研究成果的重要陣地,但這些學術雜志仍遠遠不足以適應當前的學科發展形勢。2012年,第三屆中國環境社會學學術研討會期間形成的工作備忘錄明確將定期出版《中國環境社會學》文集,作為環境社會學專業委員會的會刊,但這畢竟不是專業學術期刊,而且所收錄文章是已經在其他學術雜志發表過的文章。因此,創辦相應的專業性學術刊物顯得十分重要而迫切。環境社會學是一門新興的朝陽學科,方興未艾,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在中國環境社會學未來的學科發展中,我們需要秉持本土化、特色化和理論化的發展方向,以更加寬闊的視野,對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各種環境問題開展扎實而嚴謹的深入研究。在此,我們不僅需要深化既有的研究主題,強化對環境治理模式的深入調查與理論反思,更需要對現代化乃至后現代化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問題開展前瞻性的學術研究,其中諸如核輻射、海洋溢油、氣候變化、垃圾處理等問題已經日趨顯著化甚至“白熱化”,亟待加強環境影響評價與社會影響評價研究。
作者:陳濤崔鳳單位: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