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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社會科學雜志》2015年第三期
魏晉南北朝時期,大批游牧民族進入中原,打破了戰國秦漢以來形成的農牧地域分異的格局,農牧經濟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有關魏晉南北朝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農牧業的問題,很多學者都曾有所研究,如李劍農認為這一時期的北方,大部分始終淪為牧場[1];傅筑夫認為,這時北方經濟區不止是衰落,而且是退化,退化為游牧或半農半牧[2];王利華認為,這一時期畜牧區域曾向內地顯著擴張,但經過一段上升和繁榮之后,畜牧業重漸轉衰[3];劉磐修認為,這一時期總體而言北方農業仍然在向前發展,并且進大于退[4]。這些研究對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農牧經濟格局的整體狀況都做出了自己的判斷,然而其觀點也不盡相同。從目前的研究來看,王利華、劉磐修的觀點似乎更具合理性。然而,有關這一時期農牧經濟格局的動態演變過程,仍是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的課題。本文擬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從這一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的民族格局、農牧經濟、生態環境、社會因素等角度出發,揭示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農牧業經濟格局的動態演變過程。
一、北方農牧經濟格局演變的民族基礎
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農牧經濟格局的打破是從北方游牧進入中原開始的。東漢末年,由于中央集權的衰落,少數民族開始進入中原,農牧經濟格局逐漸受到沖擊。西晉滅亡以后,少數民族大批入主中原,北方民族格局發生重大變化,如關中地區,人口“百余萬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5]。然而,隨著游牧民族在中原長期生活,至北朝后期進入中原的大部分少數民族已經完成“漢化”。北方民族格局的這種變化,成為這一時期北方農牧經濟格局演變的基礎。
(一)魏晉時期北方的民族格局。東漢末年以來,社會動蕩,連年混戰,“百姓死亡,暴骨如莽”[6],北方人口銳減。在這種情況下,游牧民族開始不斷向南遷徙,到魏晉時期游牧民族已經大批進入北方主要農區。最早開始內徙的是南匈奴,東漢末年南匈奴陸續離開緣邊五郡南遷,南下的南匈奴實際上分成河東的於扶羅部、離石的左部和新興的劉豹部等三股勢力[7]。曹操統一北方后,將其分為五部,史稱“五部匈奴”,至“太康中,改置都尉,左部居太原茲氏,右部居祁,南部居蒲子,北部居新興,中部居大陵。劉氏雖分居五部,然皆居于晉陽汾澗之濱”[8];羯族為匈奴的一個別部,隨匈奴遷入山西,主要分布在上黨、武鄉等地;曹魏時期將被征服的氐族遷入關中地區,以補充關中人口空白,到西晉初年,氐族主要分布在扶風、始平、京兆一帶;魏晉時期羌主要分于雍、涼、秦、益四州,即甘肅南部、陜西西部、四川西北部和青海地區;與此同時在河北北部、遼東地區,烏丸、鮮卑等游牧民族也在向南遷移,據《三國志》載:“然烏丸、鮮卑稍更強盛,亦因漢末之亂,中國多事,不遑外討,故得擅(漢)〔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殺略人民,北邊仍受其困”[9],說明鮮卑族也在向中原地區遷徙。《晉書•文帝紀》記載:“九服之外,絕域之氓,曠世所稀至者,咸浮海來享;鼓舞王德,前后至者八百七十余萬口”[10],西晉江統《徙戎論》也稱:“關中之人百余萬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11]。由此看來,西晉初年北方地區基本形成了游牧民族雄踞周邊的民族格局,西北的寧夏、陜西主要有羌、氐等族,山西主要有匈奴、羯等族,鮮卑族盤踞在晉北、河北北部和遼東地區。
(二)西晉滅亡以后的民族格局。由于西晉王朝統治者的腐化和爭權奪利,很快就發生了“八王之亂”,這時雄踞北方的游牧民族乘亂紛紛南下入主中原,內遷的主要有匈奴、羌、氐、羯、鮮卑等,史稱“五胡亂華”。這一時期整個華北,包括關中和黃河流域中下游平原都被游牧民族侵占,內侵的游牧民族相互混戰,先后在北方建立政權。從西晉惠帝永興元年(304年)匈奴貴族劉淵起兵建立漢至公元439年北魏拓跋燾統一北方的135年間,北方政權林立,史稱“十六國時期”。這一時期各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及其主要的勢力范圍和生產方式如表1所示。通過表1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游牧民族向中原地區的遷移從甘肅、陜西、山西逐漸擴展至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幾乎遍布淮河以北的整個中國北方。雖然魏晉早期進入中國北方的部分少數民族已經不同程度的“漢化”,但是十六國時期進入中原的游牧民族大多依然從事游牧業,畜牧經濟在北方主要農區大肆擴張。這些民族在與漢族長期的雜居相互影響的過程中逐漸“漢化”,尤其是北魏孝文帝實行“漢化”改革以后,大部分游牧民族與漢族相互融合,到北朝后期大多數南遷的游牧民族已經完成了“漢化”,與漢族已經難以區分。這種民族格局的變化,為北方農牧業經濟格局的演變奠定了基礎。
二、北方農牧業的分布變遷
隨著北方民族格局的轉變和游牧民族的“漢化”,北方農牧經濟格局也在不斷發生演變。漢末戰亂,致使北方經濟受到嚴重摧殘,少數民族趁虛而入,北方農牧局經濟受到沖擊;西晉滅亡以后,農牧格局發生重大轉變,農業受到極大摧殘,畜牧業大肆擴張;在整個五胡十六國時代北方地區戰亂不斷,農牧業的發展格局極不穩定,時有反復,直到北魏以后農業才逐步占據了優勢,在黃河流域逐漸占據統治地位,為隋唐時期經濟大繁榮奠定基礎。
(一)曹魏統一北方與農業生產的破壞。曹操統一北方以后,經歷了戰火和動亂的黃河中地區,漢代那種“整個西北黃土高原中部郡縣相望,炊煙繚繞,農田牧場隨處可見”[12]的盛況早已不見。黃河中游的寧夏,自“戰國秦長城以北廣大地區,成為少數民族牧獵的重要場所,畜牧業超過農業,社會經濟轉入以牧為主的半農半牧經營”[13];兩漢時期農業高度繁榮的關中地區也出現了“百姓不專農殖,乃無車牛”[14]的情況,關隴地區“強者四散,弱者相食,二、三年間關中無復人跡”[15]。為彌補戰爭造成的人口空白,在統治者的默許下游牧民族不斷內附,而這些民族大部分“以產牧為業”,因此秦漢時代屬于中央政權的重要農區河套地區(新秦中)、河潢谷地、河西走廊,包括關中以北的廣大地區都被匈奴、羌等游牧民族占領。這些原本在兩漢時期的主要農業區,此時大部分都成為游牧民族放牧的游牧區。另外,在河北北部、遼東地區,烏丸、鮮卑等游牧民族也在向南遷移[16]。這說明當時少數民族已經開始雄踞整個北方的周邊地區,并逐步內遷,北方農牧經濟格局受到嚴重沖擊。黃河下游地區,農業生產也遭到極大破壞,生產凋敝,原本從事農業的地區,田地荒蕪,“名都空而不居,百姓絕而無民者,不可勝數”[17],河南、山東破壞嚴重,農業生產大幅度萎縮;整個北方地區,唯有河北地區的農業生產遭受破壞程度較輕,據《晉書》載“其地有險有易,帝王所都,亂則冀安,弱則冀強,荒則冀豐”[18],說明河北地區的農業生產受到的破壞較關中等地輕。
(二)魏晉時期北方農業生產的恢復與畜牧業的發展。面對北方經濟殘破的局面,曹魏政權采取了一系列的恢復農業生產的措施,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獻帝至許昌,“奉天子以令不臣”,開始在許縣屯田,屯田使得因戰亂流離失所的農民又回到土地。據史料記載“魏武于是乃募良民屯田許下,又于州郡列置田官,歲有數千萬斛,以充兵戎之用”,“郡國列置田官,數年之中,所在積粟,倉廩皆滿”[19]。建安九年(204年),又頒布戶調制,這一系列政策促使黃河中下游地區農業生產得到恢復,此時的北方,“關中豐實”,涼州“又廣開水田,募貧民佃之,家家豐足,倉庫盈溢”,敦煌“得谷加五,西方以豐”[20],說明內地經濟殘破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好轉。在曹魏時期經濟發展的基礎上,西晉初期晉武帝司馬炎在位時又采取了許多重大政治經濟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歷史上稱為“太康之治”。由于魏晉政權交替是以和平“禪讓”的方式實現的,北方的農業生產得以在曹魏經營的基礎上持續發展。太康元年(280年),實行“占田制”,頒行戶調式,鼓勵廣大窮苦農民開墾荒地,提高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的恢復。根據記載“是時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咸安其業而樂其事”[21]。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晉初期社會經濟恢復發展的情況,尤其農業生產較漢末有了很大的恢復發展。曹魏和西晉初期,北方的畜牧業也發展迅速,“曹魏時期即曾在號為農田沃野的‘三魏近甸’區域設立‘典牧’,大片土地被規占為養牛牧場,西晉初年尚有牛四萬五千余頭”[22];西晉的京畿之地——司州(轄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東接河北南部及山東西境),在兩漢時期乃為人口最密、農業最盛之區,此時卻是牧苑廣闊,“豬羊馬牧,布其境內”[23]。這一時期,在西北黃土高原,西起河西走廊、北鄰大漠南界關中,“龍門—碣石”一線以北到秦長城以南、河北北部、遼東海河平原的廣闊地帶,為農牧結合帶的主要地區;關中、華北平原、黃淮平原等主要農區的農業生產又得到了恢復,但是整體來看依然不及漢代,畜牧業的發展依然在向主要農區推進。
(三)西晉滅亡以后農業的摧殘與畜牧業的擴張。西晉滅亡以后,整個北方被游牧民族侵占,連年混戰,大量田地荒蕪,史料記載“羌胡相攻,無月不戰”,“諸夏紛亂,無復農者”[24],關中“雍秦之人死者十八九”[25],洛陽“饑甚,人相食,百官流亡者十八九”[26],農業生產受到極大摧殘。由表1可知,各少數民紛紛在北方各地建立政權,其生產方式以半農半牧為要,游牧民族在進入中原腹地的同時也將他們傳統的生產方式游牧業帶入內地,游牧業大肆擴張。傅筑夫認為“這時北方經濟區不止是衰落,而且是退化,退化為游牧或半農半牧”。由此看來,這一時段北方原來的農業區大部分淪為半農半牧區,包括黃河下游的關中、洛陽等平原地區,農業生產受到巨大破壞;與之相反,游牧業卻得到迅速發展,尤其是在黃河中游宜農宜牧區,今寧夏、陜西北部、山西這些地區“水草肥美”,出現了許多大型的國營牧場。北朝著名民歌《敕勒歌》就描寫了這時陰山腳下游牧業興盛的動人畫面:“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由于牧草過于豐茂,牛群羊群統統隱沒在一起,忽隱忽現,到處都是,整個草原充滿勃勃生機。因此,這一時段的北方,無論是黃土高原,還是黃河中下游平原,農業生產普遍受到破壞,官私畜牧業生產大行其道。雖然部分地區農業也有所發展,如河北、遼東海河平原、河西地區,但是這些地區的經濟結構依然是半農半牧農牧交錯。
這一時期整個北方地區大部分地區形成半農半牧、農牧交錯、游牧業興盛的經濟格局。(四)農牧交錯到農業帶的恢復。具體如下:1.十六國后期北方農牧業的發展。西晉滅亡以后,各民族在北方連年混戰,農業受到極大摧殘,畜牧業大肆擴張。然而,各少數民族政權的統治者在混戰中逐漸認識到,只有發展生產才能保證政權的穩固和領土的擴大。中原地區適合農業生產的自然環境和優勢,逐漸被游牧民族認識。因此,至北魏統一之前,大多數進入中原的少數民族已經開始“漢化”,逐漸開始從事農業生產。由表1可知,在北魏統一之前,大多數進入中原的游牧民族的生產方式處在半農半牧的階段,北方地區西起河西,東至遼東,乃至黃河中下游地區形成了農牧交錯的經濟格局。(1)北魏統治區內的農牧經濟格局。山西、河北等地的農牧業的發展主要受北魏政權的影響。公元386年拓跋珪建立北魏,加快了鮮卑族封建化的進程,拓跋珪即位后,“幸定襄之盛樂,息眾課農”,重視農業生產。登國六年(391年)“破衛辰,收其珍寶、畜產,名馬三十余萬、牛羊四百余萬,漸增國用。既定中山,分徙吏民及徒何種人、工伎巧十萬余家以充京都,各給耕牛,計口授田”,登國九年(394年),“使東平公元儀屯田于河北五原,至于棝陽塞外”,又“勸課農耕,量校收入”,“躬耕籍田,率先百姓”。拓跋嗣時,采取農牧并重的統治策略,時有勸農言曰:“凡庶民之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拓跋燾即位以后,采取“因俗而治”的統治措施,“開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由此看來,北魏統治者非常重視農牧業的發展,正是依靠農牧并重的統治措施,在雄厚的農牧業經濟的基礎上,北魏實現了對北方的統一。
北魏統治者的這些措施使得北方農業生產有了一定的恢復,如河北地區“北魏占有河北不久,農業就已成為其主要經濟部門”。然而,北魏統治者對農業生產的重視還是有限的,北魏作為游牧民族,其農業化過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畜牧業仍然是其重要產業。如世祖時,“平統萬,定秦隴,以河西水草善,乃以為牧地”,高祖即位之后,“復以河陽為牧場……每歲自河西徙牧于并州”,并州和河陽都是傳統的農區,可見,此時北方畜牧業的發展還是非常繁盛。另外,黃河中下游的重要農區的畜牧業發展,也非常引人關注,據《魏書•宇文福傳》記載:“時乃遷洛,敕福檢行牧馬之所,福規石濟以西,河內以東,拒黃河南北千里為牧地。”王利華認為,此時黃河中下游在一定程度上復歸于戰國以前的“夷夏雜處、農牧交錯”的局面。由此可見,盡管此時北方部分地區的農業生產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但是北方地區的社會經濟格局仍然是農牧結合、農牧交錯。(2)北方其他地區的農牧業發展狀況。河西地區,由于“晉末戰亂,大量中原人民流入河西,加上前涼措施得當,既促進了河西經濟的發展,又導致了其社會經濟主體由畜牧向農業的演變”;關中地區,苻堅建立秦政權以后,非常重視農業生產,王玲認為“氐族全面而大規模的從事農業生產當是在進據關中,并建立了前秦政權以后”;遼東地區,“鮮卑慕容氏統治區和涼州張氏政權統治區內,農業生產也有一定發展”,遼東海河平原等地已經形成以農業為主、游牧業為輔的經濟結構。2.北魏統一以后北方農業的恢復。北魏統一后,進入中原地區的大部分少數民族已經開始甚至完成了“漢化”。原先從事游牧業的很多游牧民族,轉而開始從事農業生產。由于社會的穩定,農牧業生產恢復較快,人口迅速增加。大量畜牧業的存在,已經很難滿足“不斷擴大的北魏統治機構和其他方面對糧食的要求”。為適應統治需要,北魏統治者開始實行全面“漢化”改革,大力發展農業生產。太和九年(485年)十月北魏均田詔令,遣使“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還以生死為斷,勸課農桑,興富民之本”,“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均田制的實施,使大量無地的流民重新回到土地上,大量荒地得到開墾。
加上這一時期北方農業生產技術的進步,農業生產得到加速恢復發展。北方農業生產出現了自漢魏以來不曾有過的欣欣向榮的局面,史書記載:“自此公私豐贍,雖時有水旱,不為災也。”北魏統治者重視農業生產和傳統生產方式的結合,對這一時期黃河流域的經濟結構變化產生了重大影響,以糧食生產為主、輔之以多種經營的農業結構基本形成。這樣既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有利于豐富人民生活結構。這一時期出現的農業科學技術巨著《齊民要術》,詳細記載了北方黃河中下游地區先進的旱作農業生產技術,反映了農業生產的進步和發展。這一時期最突出的是牛耕的普及,游牧民族的入侵使得馬牛羊等牲畜大量增加,特別是耕牛數量增加,為北朝農業發展提供了充足的畜力,促進了北方農業的恢復和發展。北方的關中、華北平原、黃河中下游平原的農業生產比重大幅提高,農業得到恢復并有所發展,農牧結合帶大大向北推進。這時的統治者基本形成了一種農牧并重的統治觀念,為了養活更多人口,在平原地區大力發展農業;在宜農宜牧區,農牧并進;在北方抵御其他游牧民族,如柔然等進攻,保護農牧生產。同時,《齊民要術》的問世也標志著我國北方以耙、耱、犁為中心的旱作農業體系的成熟,為我國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區經濟在隋唐時代的發展繁榮奠定了基礎和前提。
三、北方游牧民族農業化的自然和社會原因
這一時期北方的畜牧業在經歷了一段時期的繁榮之后,繼而重新衰退,到北魏中期向南推進的游牧區和農牧交錯帶又逐漸向西北退縮,中原地區曾一度變為牧場的土地又恢復了農業生產。除大型官營畜牧業外,南遷的游牧民族大部分轉而走上了農業化的道路。魏晉南北朝時期農牧經濟格局的這種演變過程,同北方地區的自然和社會條件有著深刻的內在邏輯和緊密關系。
(一)華北地區農業發展的水熱環境。自然地理環境和氣候條件是影響農業生產方式的決定性因素,我國的華北大部分地區處在溫帶季風氣候區,雨熱同期,適宜發展種植業。這就決定了發展畜牧業并不是北方大部分地區最佳的生產方式。然而,有學者認為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氣候寒冷是導致北方畜牧業發展的重要原因。據研究,公元初到公元600年為第二寒冷期,當時我國東中部地區冬半年平均氣溫較今低0.4℃以上,其中,最冷30年出現在南北朝中期(481-510年),冬半年平均氣溫較現代低1.2℃。但是,同樣在氣候變冷的明清時期,我國北方地區并沒有出現大規模的畜牧業的擴展,農業反而得到很好的發展。因此,魏晉南北朝時期氣候的這種變化,并沒有改變華北地區適宜發展種植業的基本自然生態條件。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北方地區水資源還是較為豐富的。王利華教授對中古時期華北的水資源狀況進行了考察,認為“中古時期(公元約3-9世紀),華北地區仍然具有良好的水環境,大小河流在枯水季節亦能維持可觀流量,湖泊沼澤眾多,丘陵山地來水豐富,與當代嚴重缺水的情況迥然有別。其時,華北內河航運發達,水稻種植規模可觀,水力加工在若干地區曾一度相當興旺,河湖之濱的漁業具有一定經濟意義,這些均因豐富的水資源為之提供了環境支持”[46]。據《資治通鑒•魏紀五》記載,魏晉時河南榮陽附近鹿多為患,政府不得不允許民間捕鹿以保證農業生產,“群鹿犯暴,殘食生苗,處處為害,所傷不警,民雖障防,力不能御。至如榮陽左右,周數百里,歲略不收。方今天下生財者甚少,而糜鹿之損者甚多,卒有兵戎之役,兇年之災,將無以待之。惟陛下寬放民間,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則眾庶永濟,莫不悅豫矣”。這反映了畜牧業興盛以后,土地荒蕪,植被覆蓋率上升為野生動物提供了生存空間,然而隨著農業生產的恢復,鹿的生存空間又受到不斷擠壓而導致了這種現象的出現。這些情況都說明,這一時期的華北地區無論是氣候還是生態條件都適宜農業生產的發展,從事農業生產仍然是在這一區域生存的最佳抉擇。這就決定了進入北方宜農區的游牧民族,要獲得更好的生存和發展,最終走上農業生產的道路是必然的。
(二)南北朝時期社會的發展與游牧民族的“漢化”。在先秦時代,畜牧業和農業逐漸出現分區的現象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人口的增長和土地的開墾不斷侵占了畜牧業的生存空間,導致畜牧業逐漸向北方退卻。魏晉北朝時期畜牧業之所以能夠明顯發展回升,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因是這一時期的人口銳減和農田荒廢給畜群提供了廣袤的草場。粗放的游牧生產可以滿足當時人口生存的需要。然而,隨著社會的穩定,人口的迅速增加,畜牧業的巨大局限性就顯現無遺。在人口的生存壓力下,走上農業化的道路也是必然的。據統計,公元263年,曹魏戶口數663423戶,人口數為4432881口。西晉太康元年(280年),戶口數為2459840戶,人口數16163863口;太康三年(282年),戶口數為3770000戶,吳、蜀戶不能居半。前秦建元六年(270年),前燕的戶口數為2458969戶,人口數為9987535口[47]。這說明西晉滅亡以后,北方人口大量南遷,加上連年混戰,人口銳減,大量土地荒蕪,這就為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發展畜牧業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因此這一時期畜牧業大肆擴張極度繁榮。到魏明帝熙平至神龜年間(516-519年),戶數達到5000000戶,比西晉太康元年增加一倍多,人口約3000多萬口[49]。據王利華推算,在唐代農耕地區一平方公里的土地理論上農業可以供養62.5人,而畜牧業只能養活6人。那么,在擁有3000多萬人口的北魏,農業化已經成為國家發展、人民生存的唯一選擇。因此,到北魏中期以后農業在華北的經濟格局中又回到了支配地位。
加快游牧民族農業化的另一個社會原因是,北魏統治者主導的“漢化”改革。雖然北魏前期已經開始重視農業生產,但是進入中原以后,受傳統畜牧生產的影響,大量農田被圈占為牧場,導致這時的農業難以滿足不斷擴大的北魏統治機構和其他方面對糧食的要求。另外,北魏統一后民族和階級矛盾尖銳,民族起義不斷,這就迫使北魏統治者必須實行“漢化”改革,以鞏固統治。在這種背景下,北魏統治者開始全方位的“漢化”改革。在思想上“農為政首”、“務農重谷、王政所先”[52]的農本思想得到確立;在經濟上推行均田制和新的租調制。這樣大量流民重新回到土地上,荒地重新被開墾為農田,加速游牧民族的農業化進程。我國北方宜農區的農業生產重新得到恢復,農業生產又向北推進,畜牧業向北退卻。綜上所述,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農牧經濟格局經歷了一個漫長反復的發展過程,然而正是這一過程促使農牧這兩種經營方式得到充分交流、相互補償,為北方地區隋唐時期經濟的大發展大繁榮奠定了基礎。
作者:劉壯壯 樊志民 單位: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人文社會發展學院 中國農業歷史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