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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論研究中,愈是具有公理性和規律性的事物,愈是具有普適性、兼容性以及共享的特征。正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命題之所以能夠成立,以及“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作為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質的規定性”,就是遵循了“三大規律”———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即遵循了在人類社會發展中,“市場經濟”和“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并非具有制度的排他性的一般規律。這里要特別說明的是:或許有學者基于一脈相承的思維定勢會強調: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最終”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即這一社會主義的“質的規定性”是具有排他性的;但是,如果在理論研究中,對不斷發展的事物要使用“最終”這樣的終極判斷命題,從方法學的角度看,或許要首先破解一個前提性假設,那就是:人類社會“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本質上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而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一方面是否只存在于人類社會發展的某一時期、某一階段或某一社會形態;另一方面,發展的“過程”是否存在“最終”這樣的終極判斷命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是這樣的判斷:“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
另外,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內生化還是一種多維現象:如一些學科特別強調自身話語方式的特殊性,尤其是強調以西方的或古人的理論邏輯來規制和證明今天中國的現實主題;又如,有些學術期刊在編審稿件時,若不見其有各種數據、模型的累積,便以為缺少學術真諦;再如,在我們每年大量產出的程式化、格式化的碩士論文、博士論文,究竟有多少能有效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也是值得我們思考的。當理論研究的內生化已然成為一種慣習,并且進而結構出一種強大的理論情境和邏輯語系時,不僅將對后學者的思維方式和理論視野形成束縛,進而弱化理論的創新,而且將限制理論研究中多學科的交叉,甚至削弱理論體系自身在創新中的科學性與說服力。
二、社會科學理論研究中的全球化與時空維度
有學者認為,提出“全球化”概念的是日本學者大前研一。但筆者認為,最早揭示全球化趨勢及未來特征的是馬克思。馬克思雖然沒有明確使用“全球化”概念,但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發表時就作出了“資產階級由于開拓了世界市場,使一切國家的生產和消費都成為世界性的了”的趨勢性判斷;并強調,“過去那種地方的自給自足和閉關自守狀態,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來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賴所替代了。物質的生產是如此,精神的生產也是如此?!?/p>
在理論研究中,身處特定社會發展場域(場域是各種關系的總和)中的研究者的價值向度,必然要影響其對研究中的時空維度的選擇,即個體的價值向度與研究中的時空維度的選擇,既相互聯系、相互制約,而且還是其開展理論研究的重要前提。雖然任何研究者在理論研究中的時空維度的選擇,都會面臨價值向度、理論視角以及方法應用的差異等問題,但也有共性的基元是可以探尋的。今天的全球化,既是一種發展趨勢、同構環境,更是一種社會存在。當研究者在理論研究中選擇歷史的時空維度時,由于歷史不能假設,人們的基本價值向度首先是恪守,并在強調歷史傳承性的基礎上,進而主張堅持是發展的基礎。但是,這樣的思維方式和研究方法,應用在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及實踐命題中時,就意味著要思考馬克思主義原有理論譜系和邏輯傳統的突破問題。正如,當我們都逐漸認同市場經濟只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種共性手段和路徑,并且由于全球化和信息時代的到來而逐漸培育出一種具有開放和共時特征的發展場域,并培育出崇尚合作、互促、共贏的過程時,從方法學的角度思考,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中基于商品生產和市場競爭,基于對私人占有生產資料必然產生剝削的理論分析,是否也適用于我們今天對全球化背景下的所有市場經濟做更深入的理論研究。筆者以為,歷史既給人啟示,也給人們警示;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而言,看歷史有多深,看未來有多遠,是為深遠。
當研究者在理論研究中選擇現實的時空維度時,研究者的價值向度,通常要強調各國、各地實踐條件和環境的差異,強調從國情出發的發展主題的時代性(機遇)和“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實踐性。但是從發展趨勢看,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基本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體,當其都不能規避全球化的共時性場域和同構、互促過程中出現的經濟危機時,其對經濟危機性質的認定,以及分析和研究全球經濟危機的方法等等,是否存在首先設定各國基本制度作為研究經濟危機前提的理論區分的方法,尤其是在全球經濟基于高度分工而相互依存的今天。當研究者在理論研究中選擇未來的時空維度時,理論是一種指導、一種預期或假設,其價值向度既包括堅守制度的階級性和對理想的追求,又包括堅持理論應由實踐來檢驗和修正的方法。因此,一方面,從理論研究的未來趨勢看,當全球化逐漸培育出共時性的同構現象和趨勢,而且“物質的生產是如此,精神的生產也是如此”時,除經濟全球化以外的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和社會生活全球化的互融方式以及程度等問題,都應是社會科學研究者應當關注的;另一方面,從研究未來發展的方法學角度思考,由實踐檢驗理論的“結果”或是或非,都應當被視為一種常態。然而,在我們的社會科學理論研究中,人們不僅很難看到本應同樣常態化的“證實”與“證偽”的互驗研究,而且無論是學界還是政府,都少有對實踐檢驗不成功的理論,再做進一步的理論檢討的研究。筆者提出這一社會科學理論工作者在研究中經常面臨的困惑,或者說是中國學界長期面臨的困撓,是因為這未必只是方法學上的問題,未必只是理論研究者個人的偏好問題,未必只是這個研究群體在理論素養方面存在某種缺失的問題。
三、社會科學理論研究中共性寓于個性方法的深化
馬克思主義實踐論、發展觀的基本方法是把共性寓于個性之中;而且縱觀不同民族和國家的發展,通常都是基于本國國情而采用共性寓于個性的方法,即使當年那些提出“依附論”的國家或民族也是如此。正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命題的提出與實踐建構的基本路徑,就是把馬列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即把馬克思、恩格斯創立的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理寓于中國國情之中。在社會科學研究中,當人們強調從實際出發并運用共性寓于個性的方法時,值得注意的是個性不等于共性,這是因為二者的內涵和外延的邏輯邊界可能存在不對稱的情況。正如,用同樣的研究方法和邏輯理路,對應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論及實踐時,或許會產生出一些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正如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命題而言,與時俱進的方法和路徑是“社會主義”寓于“市場經濟”之中,還是后者寓于前者之中?如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個制度命題,那么就需要研究它與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之間的邏輯關系,以及它在人類社會市場經濟發展中的歷史方位、它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區別等等;因為這涉及到討論“寓于”和運用“寓于”時將產生的一系列關于體制和機制創新的“底線”問題。又如,如果“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兩個命題都是共性的,只是有理論層次上的區分,即其中一個是制度問題,一個是手段和方法問題,那么就需要研究二者在人類社會發展中交叉、重疊的歷史區間、歷史階段問題,因為在社會主義高級階段即共產主義實行有計劃生產是歷史的必然。再如,作為人類社會發展手段、路徑和方法的市場經濟的自身規律,如何在我們的特定制度中得到遵循的問題,因為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與社會主義價值觀之間潛在某些沖突既是常態的,也是客觀的。由此,筆者以為,共性寓于個性的思維方式,以及作為一種研究方法的應用,應是有條件的;而且共性寓于個性的方法未必適用于對各種發展關系的解讀。因而共性寓于個性的研究方法需要深化。為此,筆者在“論中國社會轉型的同源性與非同源性”一文中提出并論證了理論研究的同源性和非同源性命題、視野及方法,進而提出的思考有二: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中說,“生產以及隨生產而來的產品交換是一切社會制度的基礎”。當我們今天形成了公有制為主體和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和“生產以及隨生產而來的產品交換”———多元交換和多元分配關系時,要強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區別,不是簡單地基于共性或個性的視角就能回答,而是在研究方法上要突出現實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的非同源性。但即使如此,從類比研究方法來審視,新困惑又在于:我們或許還需要回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馬恩創立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之間的同源性或非同源性問題。當我們基于全球化的共時性場域和同構趨勢做理論研究時,尤其是把“全球化”視為不同制度發展和同構的某種同源性條件與環境時,我們是否需要思考馬克思主義剖析各種生產方式的理論和方法的同源性問題。雖然從方法論的角度講,研究“方法”有宏觀的和技術的區分,而且這種區分為研究者提供了走出某些研究困境的選擇;但是,研究“方法”本身的同理性和適用的普遍性,是應當受到理論研究者的遵守和依循的。
四、社會科學研究中的解放思想與理論創新
解放思想既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強大思想武器,也是推動理論與時俱進的重要社會機制。然而,“解放思想”作為一種思想武器和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機制,包括“破與立”兩個方面和兩種功能,那就是:破除舊思想、舊觀念、舊的思維方式和舊的行為方式,樹立新思想、新觀念、新的思維方式和形成新的行為方式。應當說,“破”是“立”的前提,“立”是“破”的目的。因此,就整個社會而言,包括理論研究中的解放思想,其實質是要在“破”的基礎上樹立新思想、新觀念和新的思維方式,進而形成統一認識、統一思想和統一行動。在理論研究中,當人們強調“一脈相承”的理論創新方法時,既是在強調理論與時俱進的前提,也是在強調理論創新中解放思想的“底線”;而且強調“一脈相承”通常是指對原有理論體系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的堅持;但筆者以為,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本身也需要與時俱進,因為“生活之樹常青”。由此,在社會科學研究中的解放思想與理論創新之間,有一系列的關系值得認真思考。彼如,一種理論體系在與時俱進中,自身是否會發生理論產生的前提、社會條件和價值系統“一脈相承”的和諧與否的問題;如一種理論體系在創新發展中自身的和諧問題,是否要影響到理論指導實踐和與實踐相結合的和諧問題;如理論在指導實踐中的和諧與否問題,是否要反映在人們的實踐結果上……如此等等。其實,當實踐的結果產生出“三農”這類“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社會問題時,基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的方法,或許首先應當檢視的就是理論或政策(政策是理論聯系實際的現實形態)。
在理論研究中,經過實踐檢驗是正確的思想、觀點、立場和方法,人們通常視為“真理”;但研究者在面對“真理”并以此作為再研究的論據時,其學術態度和方法,是應當恪守而不越雷池一步,還是應該把“真理”再視為“理論”,由實踐再檢驗?這里提出的并非是一個偽命題。因為恩格斯1886年在《致愛德華•皮斯》的信中強調,“我們對未來非資本主義社會區別于現代社會的特征的看法,是從歷史事實和發展過程中得出的確切結論;脫離這些事實和過程,就沒有理論價值和實際價值”;而列寧在強調的真理不能跨前“半步”時,并不僅僅指“歷史事實”,而是同時針對了“發展過程”。在現實生活中,當政策作為理論聯系實際的現實形態,在面對實踐基礎和實踐環境存在巨大差異時,一線實踐者的角色緊張(rolestrain),在于難以把握“一切從實際出發”和“堅決貫徹”之間的關系;而理論研究者的角色緊張,在于難以把握解放思想與理論創新之間同源泉性和非同源性的關系?;蛟S有研究者認為,從實際出發去貫徹或基于同源性開展非同源性研究,就體現了二者的統一。但無論是實踐者還是理論研究者的困惑依然:理論創新、政策創新、實踐創新的尺度、底線和權限在哪里的問題。人們都知道,“授權”是開展各種“改革試驗”的前提(行政免責),但哪一行政層級的創新需要授權,而且理論研究是否也需要授權?這里要順便指出的是,有些人把“雙百方針”中的“百花齊放”解讀為“理論研究無禁區”,其實這是一種無知的臆想;因為“百花齊放”本身就是標準,即絕不等于“百草隨長”。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到2020年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形”的目標。因而解放思想無論是作為強大的思想武器還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機制,是否需要思考其如何走向制度化的問題,即鼓勵全社會解放思想所要崇尚和追求的,是理性、科學、規范、秩序乃至法治,還是其他?縱觀改革開放35年的歷程,以整個社會為對象的解放思想,通常都涉及到國家意識形態、生產關系的調整甚至變革,如否定“兩個凡是”和“以階級斗爭為綱”,如“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等。這與強調社會個體、單位組織的所謂解放思想顯然是不同層次的。因此,社會科學研究者在理論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不僅要考慮研究主題和內容所涉及的層次,而且要考慮理論成果聯系實際所提出的政策建議,是否需要授權的可操作性問題。另外,當研究者在推動一種理論創新時,通常會借助從其他理論體系中抽離出某些思想、觀點、方法和具有共性的原理,來嵌入其創新的理論體系中。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從其他理論體系中抽離出來的“東西”,如果脫離了那些“東西”產生的社會歷史條件和發展基礎時,其理論創新的科學性是提高了還是下降了?另一方面,當一種理論體系具有持續的與時俱進的空間、具有巨大的邏輯張力能夠兼收并蓄其他理論體系的成果時,除了說這一理論體系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更加符合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之外,這種情況還同時說明了什么?
五、社會科學研究中“基本原理”的堅守與應用
我們熟悉的研究范式是把基本原理作為理論研究的前提和公理。但什么是“基本原理”,或許理論研究者有不同的認知。其實,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發展觀,任何基本原理本身也要發展。無論是在理論研究中還是在實踐中,被多數研究者和官員所認同的基本原理通常有三大類:其一,經典的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及方法。對實踐者和研究者而言,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不僅客觀上存在差異性判斷和多樣性選擇,而且在現實中,研究者是否有權認定哪些基本原理已經過時、哪些不過時。如果說,沒有過時的就是“基本原理”,過時的就只是“一般理論或觀點”,其實這樣的解釋不僅牽強,而且沒有說明任何問題。其二,把某一時期黨和國家重要文件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精神視為“基本原理”。這類基本原理通常具有很強的時期特征和所指對象的特定性。因此這類基本原理的應用,不能脫離特定的社會發展環境和條件,如1989年鄧小平同志特別強調的“穩定壓倒一切”;同時,在某一時期提出的新理論或政策,既源于實踐,又高于實踐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而所謂超前性的部分,恰恰是需要通過新的實踐去檢驗和求證的。
當一些研究者把本身就需要由新的實踐去檢驗和求證的東西也視為不可討論的“定律”,并作為論據使用時,是一種怎樣的學術態度和研究方法?從方法學的角度看,這種將抽象的概念視為真實存在,并以其為真實存在來對待的理論研究過程與方法雖類似于“實化”(reification),但應用實化方法的重要前提,是對事物發展時空維度的選擇和符合于差異性的具體實際。其三,一些研究者把某級領導的個人認識、看法和觀點當作“基本原理”。這種情況值得思考的問題更多:對基層實踐者和研究者而言,誰能區分哪些東西是某領導個人的思想和觀點、哪些又是代表地方黨委和政府?如當一些地方把主要領導的思想作為“基本原理”,特別是當一些地方的高級主官頻繁更替甚至極個別出了問題,而后續領導的一些基本觀點與前任者又不一致時,無論是實踐者還是理論研究者,都會面臨諸多的困擾。
理論研究中對于基本原理的應用,在于基本原理揭示了事物的階段性本質和與之對應的規律。但事物的本質又是抽象的,人們要把握事物的本質,只能通過該事物的外部特征去認識;同時,事物的“本質”是該事物區別于他事物的“質的規定性”,即倘若某一事物的質的規定性發生了改變,那么該事物就演變或改變為他事物或新事物。按照這一基本原理,對于身處一線的理論研究者而言,研究者是否能以此作出自己在研究中的判斷和作出的判斷是否有價值。理論研究者都知道,反映事物本質的外部特征和特點通常是多元的,而且這些多元要素之間又是互促、制約和關聯的,并與事物發展的階段緊密聯系。在通常情況下,事物發展愈是走向高級階段,其多元外部特征的關聯度既可能提高、又可能發生分化,甚至一部分外部特征或特點還可能開始消失、一些新的特征和特點又會呈現出來。這一過程與事物以“量”的變化為基礎而使然的“質”的局部變化相關聯。這意味著人們在某一發展階段揭示并形成的基本原理,客觀上都潛在某種歷史的局限性。因此,在理論研究中堅守基本原理固然重要,但發展基本原理更為重要。
理論是政策的基礎,政策是理論聯系實際的現實形態并對未來新的實踐起指導作用;這也是政策在實踐中接受再檢驗的過程。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把需要求證的“東西”作為經驗論據,還是作為衡量新實踐和理論創新的尺度,都是需要進行科學嚴謹思考的。對社會科學工作者而言,當我們堅守實踐是檢驗理論的惟一標準時,理論研究成果的科學性,既要由昨天的實踐即歷史來檢驗,更要由現實的“發展過程”即新實踐說了算。誠然,筆者知道這不僅會使理論研究者產生新的困惑,如實踐檢驗理論的周期有多長?生產力作為檢驗事物發展標準的應用周期如何選擇等等?而且實踐者的困惑也是存在的,如在實踐中我們很難建立追究非科學發展政績者歷史責任的機制。但筆者堅持認為,只有建立起對為政者歷史責任的延伸追究機制①,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作者:戚攻單位:中共重慶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