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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意義]旨在為解決論文重復發表問題提供參考。[方法/過程]利用Python自編爬蟲在CNKI數據庫中獲取1994—2014年農業經濟領域發表的1830363條論文題錄,提取同名同作者的論文記錄,利用Excel、SPSS等軟件進行統計分析。[結果/結論]有1011論文累計發表2253次;論文重復發表次數多為2次,時間間隔大多在1年以內,主要發生在普通期刊之間、農經類期刊之間;一稿多投是導致論文重復發表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關鍵詞:重復發表;農業經濟;一稿多投;一稿多發;學術不端
2015年11月17日,《北京青年報》刊登了《一篇論文重復發表16次當事講師道歉》文章后一石激起千層浪,各大媒體爭相報道,引起國內學術界的廣泛關注[1]。世界范圍內由于學術不端行為而受到處罰的案例早已屢見不鮮,但在學術界中“一篇論文重復發表16次”的事件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其重復發表次數之多引起學術界的一片嘩然。學術不端的定義有多種,包含的內容也不盡相同。教育部在《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中列舉了必須嚴肅處理的7種高校學術不端行為。曹樹基指出:“學術不端主要指學者涉及抄襲、剽竊的不良行為,也指學者惡意地一稿多投。”[2]在西方學術界,重復發表、一稿多投、抄襲被視為現代學術出版的“三宗罪”[3]。雖然,學術不端最大的“受害者”雜志社早就倡導通過曝光不端行為、撤銷論文和設立黑名單等多種措施來警示作者[4-5],但是似乎對學術不端行為并沒有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學術不端行為損害了讀者和雜志社的利益,損壞了我國學術界的國際形象,破壞了學術界的生態環境。本文以重復發表的期刊論文為研究對象,定量研究論文重復發表的聚散特征和規律,以期為遏制論文重復發表提供參考。
1相關理論與研究
回顧論文重復發表行為是學術不端行為的典型表現之一。耿景海調查了2009—2013年日本媒體公開報道的大學學術論文不端行為,發現論文重復發表占日本大學學術不端行為的15%,緊隨捏造、篡改科研數據和剽竊之后[6]。論文重復發表行為不但影響作者本人的學術聲譽,而且增加編輯勞動量,破壞學術生態,已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7]?!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32條規定:“著作權人向報紙、雜志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15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雜志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紙、雜志社投稿?!彪m然法律層面早已明確對一稿多投的合理限度進行了限定,但相關研究表明,這并未對論文惡意一稿多投起到抑制作用。劉延玲對一稿多投論文進行統計發現,20世紀90年代是80年代的8倍,21世紀以來的近10年又是20世紀90年代的5倍,80年代的36倍。作者推斷,國內一稿多投現象出現于20世紀80年代,90年代以后日趨嚴重[8]。關于論文重復發表的討論也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目前,國內學者對論文重復發表的主流態度是否定的,且很早就有學者旗幟鮮明地提出必須堅持杜絕一稿多投和抄襲現象[9],但也有學者主張一稿多投合理合法[10],甚至還列舉了一稿多投的十大好處[11]。馬建平從經濟學和法律角度分析,認為一稿多投既具合理性,又具合法性,是著作權人享有的合法權利[12];同時指出,論文重復發表實際上是一種平行發表行為,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13]。劉宇等通過CNKI數據庫檢索2001—2010年圖書情報與數字圖書館領域論文,分析發現,擴大受眾為論文重復發表做合理性辯護僅僅是托詞,論文重復發表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作者已知論文質量不高,采用碰運氣的行為進行一稿多投而導致的[14]。吳美潮認為,一稿多投主要是編輯部的問題,其次才是作者的問題[15]。梁牛認為,編輯部審稿周期太長,且審稿過程不透明,在審稿過程中處于強勢地位,作者一稿多投實屬無奈[16]。王菊香對護理科技期刊作者一稿多投原因進行調查,證明了這一點。[17]重復發表分為分割數據重復發表和幾乎相同的數據提交給2個或多個期刊重復發表2種形式[18]。張菊在腫瘤學核心期刊中對“臘腸切片”相關論文進行調查發現,2005年發表的論文中,出現了將同一個研究結果分成多篇的情況[19]。國內論文重復發表的相關研究多集中在理論層面,主要包括分析原因、類型、價值、態度或立場以及造成的影響,并提出應對措施,在實證方面的研究仍較欠缺[20]。國外學術界對論文重復發表關注較早。早在1969年,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就了英格爾芬格規則(IngelfingerRule),聲明不接受一稿多投的稿件[21]。M.Errami和H.Garner使用eT-BLAST搜索超過62000份Medline文獻的摘要,以此判斷高度相似的文獻,手動檢查后確認與不同作者重復率為0.04%(抄襲),同一作者重復率為1.35%(重復發表)[22]。S.Blancett等研究發現,1986年1月—1990年12月NursingResearch共發表了642篇論文,其中181篇(28%)被列為重復發表[23]。XingshunQi等對中國作者發表的關于布加綜合征(Budd-ChiariSyndrome)的1914篇論文分析發現,其中,184篇論文屬于重復發表(10%),涉及62個機構(10%)和119個期刊(26%)[24]。E.vonElm等以56篇麻醉與鎮痛領域的論文為樣本,通過統計參考文獻發掘重復。研究發現,1234條參考文獻中有65篇文獻重復發表(5.3%)[25]。V.Lariviere等使用WebofScience(WOS)數據庫,檢索了1980—2007年18647254篇文獻記錄,發現4918篇了9836次,重復發表率為0.05%,相當于每2000篇論文就有1篇發表在另一個期刊上[26]。K.A.Amos通過對2008—2012年在PubMed發表隨后又被撤銷的論文進行研究,發現重復發表涉及149次,占所有撤回論文的18.1%[27]??偟膩碚f,關于重復發表的相關研究仍以文獻研究居多,實證研究較少,量化研究尤其少見。
2數據來源本研究
以農業經濟領域期刊論文為研究樣本,通過對農業經濟領域論文重復發表進行實證分析,為評估該領域學術生態提供參考。本研究以CNKI數據庫為數據源,選擇學科領域為“經濟與管理科學”下的“農業經濟”子目錄,搜索數據時間段為199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使用Python自編爬蟲下載論文題錄1830363條,提取相同題名且相同作者的論文記錄作為重復發表的研究樣本。為保證研究樣本的學術性,將載文期刊限定在2014年12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公布的第一批學術期刊中,同時人工剔除會議報道等非學術論文,最終得到1011篇論文,共發表2253次。需要說明的是,本研究無法抓取論文標題不同而內容相同的論文。雖然不能全面反映農業經濟領域論文重復發表現象,但可以有效揭示重復發表現象的分布特征。
3結果與分析
統計發現,1994—2014年,CNKI數據庫農業經濟部分的1830363篇論文,其中有1011篇在2個或2個以上學術期刊上,累計發表了2253次,重復發表的論文占期間總發文量的0.12%,相當于每2500篇論文就有3篇論文重復發表。由于此前農業經濟領域尚無重復發表量化研究文獻可供參考,若參考V.Lariviere等研究成果,即WOS數據庫中所有學科的平均重復發表率為0.05%(1/2000)[26],國內農業經濟學論文重復發表率則多達2倍多,反映了我國的學術不端行為比西方學術界嚴重。
3.1論文重復發表首發時間1994—2014年論文重復發表首發時間分布。1994年以來農業經濟領域年論文重復發表數量整體呈上升趨勢(擬合優度R2=0.3102),但2010年后年論文重復發表數量整體呈下降趨勢。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論文重復發表數量或多或少增加,這與M.Errami和H.Garner觀察到的生物醫學領域論文重復發表數量增長一致[22]。
3.2論文重復發表數量占比論文重復發表數量占當年發文量的比例。1994—2014年,年論文重復發表數量占當年發文量比例呈下降趨勢(R2=0.8665),且2006年以來論文重復發表所占比例均維持在0.05%以下,低于V.Lariviere等研究WOS數據庫所有學科的平均重復發表率為0.05%(1/2000)[26]的結果。說明了近年來農業經濟領域學術生態有明顯的改善,究其原因主要得益于期刊編輯工作的計算機化和論文系統的普及。
3.4論文重復發表時間間隔分析論文重復發表時間間隔見圖4。論文重復發表的時間間隔大多在1年以內(93.7%),這與國外學者的研究結果基本一致。V.Lariviere研究顯示,60%論文重復發表時間在1年之內,25%論文重復發表時間在1~2年之間[26]。研究發現,論文重復發表間隔時間在半年之內的比例高達81.1%。參照M.Errami和H.Garner的研究結果,1篇論文平均審稿過程需要4.3個月,有97%的論文在10個月內完成此過程的結論[27]。以此推斷,農業經濟領域大多數論文重復發表都是在首發論文尚未發表的情況下再次投稿引起的,即一稿多投是導致重復發表的最主要原因。這也佐證了曾果果和劉宇的研究結論[28]。同時,有33.6%論文重復發表與首次時間間隔小于1個月。假設大多數期刊從
3.5論文重復發表作者單位分析對論文重復發表的作者單位進行分類。論文重復發表的作者普遍存在于各種類型的單位。來自高校的作者占比最大(54.2%),來自研究所的作者占比較少(15.2%)。高校中普通高校占例最大(34.3%),“985工程”高校占比最少(8.7%)。這說明科研實力相對較弱的高校作者更傾向于論文重復發表。與此相反,科研實力較強的國家級研究所論文重復發表數量多于其他類型的研究所。
3.6論文重復發表的作者職稱分析論文重復發表的作者職稱見表2。從表2可以看出,初級職稱占比1.9%,中級職稱占比15.4%,副高職稱占比16.6%,正高職稱占比15%。其中,初級職稱作者論文重復發表比例最少。此外,有51.4%沒有顯示作者的職稱信息,這反映了我國期刊作者簡介的必要內容不統一。
3.7論文重復發表的路徑分析支持論文重復發表合理性的一個最重要的理論依據,就是可以拓展知識的受眾,傳播知識。為驗證此說法,我們把期刊分為農業經濟類(農業科學S和經濟F)和非農業經濟類2類,把重復按照首發和重發的先后順序分為4個學科,即農經—農經、農經—非農經、非農經—農經、非農經—非農經。若需滿足拓展知識受眾、傳播知識的設想,不難推斷出農經—非農經和非農經—農經2個學科占比較大。然而,從表3可知:農經—非農經和非農經—農經占比僅18.8%和14.8%,比重較??;而農經—農經占比最大(46.7%);非農經—非農經占比次之(19.7%)。故得出農業經濟領域論文重復發表行為主要發生在學科內部,并不能達到拓展受眾的目的。另一個理由是:作者由于對稿件質量把握不準,為了論文能夠發表到更高學術聲望的期刊而選擇重復發表。為檢驗此說法,我們依據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8年、2011年6個不同版本《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將期刊劃分為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兩類,把重復按照期刊類型分為4個路徑,即普通—普通、普通—核心、核心—普通、核心—核心。從表3可知,普通—核心占比僅19.1%,而超過一半以上的重發路徑為普通—普通(50.6%),后者為前者的2倍多,即作者在重復時大多是在明知自己稿件質量不高的情況下“全面撒網”。
4結語
學術的魅力在于創新。論文重復發表把內容相同的在不同的期刊上,造成各編輯部重復勞動,浪費了人力、物力,不但損害了期刊和讀者的利益,而且嚴重破壞了學術生態,應該堅決禁止。本研究顯示,論文重復發表次數多為2次,時間間隔大多在1年以內。拓展受眾、傳播知識作為重復發表的托辭不能成立。雖然法律層面對重復發表進行明確界定,目前仍未有行之有效的解決論文重復發表措施。主要原因是論文投稿到正式發表,這段時間處于“真空”階段,難以發現一稿多投。有學者提出,構建論文刊發以前的數據庫[29]。筆者也認為這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措施。值得欣慰的是,近年農業經濟領域重復占比低于國外學者研究得到的平均重復發表率0.05%(1/2000)。說明農業經濟領域學術生態整體呈轉好趨勢。重復發表作為學術不端的典型表現之一,問題的解決也需要一個過程,非一朝一夕之功,仍需要各編輯和作者共同努力。
作者:李斌斌1;鐘鳴宇;2劉宇3 單位:1.上海大學圖書情報檔案系,2.上海大學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3.云南大學歷史與檔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