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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各地的大學城、新校區也隨之不斷涌現,新校區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全面開展。但在跟蹤過程中,跟蹤審計的模式、方法各有不同,沒有統一的規范和標準,很難透過表面現象看到審計事項的本質,無形中增加了跟蹤審計的風險。審計專業判斷貫穿于整個跟蹤審計過程,判斷的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審計報告的質量,判斷的水平高低直接關系到跟蹤審計的質量和審計人員所面臨的風險。在新校區工程建設跟蹤審計中,由于審計跟蹤環境復雜,審計人員應具備更多的專業判斷技巧,盡量減少影響審計判斷的因素,多方面提升審計專業判斷能力,這樣可以有效提升跟蹤審計質量,降低跟蹤審計風險,從而提高審計隊伍整體素質。
一、跟蹤審計專業判斷及其評價標準
(一)跟蹤審計的專業判斷
審計專業判斷是指審計人員為實現其審計目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在審計實踐和感性認知的基礎上,通過一系列思維過程,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對客觀審計事項進行比較、識別的主觀審計思維活動,并為最終形成審計意見提供基礎。其內容包括:一是對審計人員行為是否符合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等進行的判斷;二是對審計事項主要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真實、合規、有效等進行的判斷。審計專業判斷既是對單個審計事項的判斷,又是對整個審計總體的綜合判斷。
(二)跟蹤審計的評價標準
在跟蹤審計中,所作出的審計專業判斷是否準確、有效是評價判斷效果的核心。由于審計專業判斷的抽象性,決定了其判斷標準也相對抽象,無法量化和細化,一般可以采用可驗證性和可防范性來檢驗判斷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客觀的審計意見可以由不同的判斷主體加以驗證,即不同審計人員根據相同的資料作出判斷的一致程度。同一個審計人員對同一事項在不同時間作出判斷的一致程度越高,表明審計判斷結果越接近判斷對象的真實狀況,其客觀性越強。可防范性是指審計專業判斷結論應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審計證據是審計判斷的載體,任何一個審計專業判斷都應有充分的判斷證據支持,從而可以對抗來自第三方的置疑,盡可能避免審計專業判斷偏誤帶來的審計風險。
二、跟蹤審計專業判斷的影響因素
(一)審計專業判斷受主體因素影響較大
任何一個審計專業判斷都是由審計人員做出的,審計人員是審計判斷的主體,他們的主觀意識直接影響著審計專業判斷質量,審計專業判斷是主觀感性的認知過程。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的知識、經驗、性格、習慣、心態、道德標準等因素都會帶到審計判斷過程中,從而影響到審計專業判斷的結果。新校區工程建設環境的復雜性更有可能增加判斷的不確定因素。相同的審計事項,由于審計人員主觀因素的影響,做出的專業判斷可能會大相徑庭。審計專業判斷作為主觀思維的一種方式,實質上是審計人員綜合審計能力的一種體現,給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專業判斷要求審計人員憑借精湛的專業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穩健的心理素質和良好的溝通能力,對跟蹤過程的客觀審計事項進行比較、識別,并為最終形成審計意見提供基礎。審計專業判斷能力的高低是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強弱的體現,是衡量審計人員專業水平的核心指標。
(二)審計事項信息狀況對審計專業判斷產生直接影響
構成一個審計專業判斷必須有特定的判斷任務,即審計判斷客體。其或者是客觀的審計事項,或者是審計人員的主觀行為,審計判斷客體的信息狀況會直接影響到審計專業判斷的結果。在新校區建設中單體項目多、施工工期緊、建設任務重,因此在跟蹤審計過程中,來自各方的信息資料紛繁雜亂。在審計信息的形成過程中,由于建設程序的復雜性和建設各方有其趨利的特性,工程信息資料存在著一定的模糊性。工程信息是經過分類、匯總、判斷和分配過程得出的結果,會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對于跟蹤審計來講,審計人員需要從大量的、模糊的工程信息中做出合理判斷,確定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有效性。在跟蹤過程中,審計人員所面臨的審計對象多、審計事項復雜,在工程信息的獲取上處于劣勢,在與被審計單位的博弈中處于被動地位。因此,審計人員應在各個方面提升審計專業判斷能力,利用已知的信息對未知的信息進行推理判斷,從而澄清事實,透過表面現象看清事物的本質,有效地削弱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環境差異對審計專業判斷產生影響
任何審計專業判斷都是在一定的環境下進行的,審計環境的差異總是對審計專業判斷產生深刻的影響,并使得審計專業判斷在審計活動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其一,健全規范的法規制度可以減少對審計專業判斷準確性的影響,一方面法律規范為審計判斷提供必要的評價依據,另一方面審計準則提供了統一運用審計證據的要求,對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給以約束和規范。其二,審計機構的質量控制體系和外部監管體系的完善程度也會影響到審計專業判斷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建立一套嚴密而健全的質量控制制度和外部監管機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減少可能因審計判斷失誤而造成的審計責任,強化審計專業判斷的一致性,為提高審計專業判斷質量提供客觀保證。其三,審計的獨立性也會影響到審計專業判斷的結果,實際審計活動中,審計人員由于受組織管理體制、跟蹤審計的管理模式等因素,審計人員很難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到審計專業判斷的客觀公正。
三、跟蹤審計專業判斷能力的提升途徑
(一)完善審計人員培訓制度與提升審計人員綜合素質
審計人員是審計專業判斷的主體。改善審計判斷效果,提升審計判斷能力應首先從審計人員開始,通過強化后續教育、研究審計業務檔案、定期開展審計專業判斷交流會、參與審計專業判斷實踐等一系列的培訓活動,積累一定的經驗,形成直覺的判斷力和洞察力,準確地把握客觀事物的本質。審計判斷是專業技術強、綜合程度高、判斷過程復雜的一項心理活動。具備熟練的審計、會計、工程、法律等專業知識是對跟蹤審計作出準確判斷的基本要素。同時,審計人員的判斷經驗、職業道德、溝通技巧、個性心態所綜合反映的能力因素是影響審計判斷效果的重要方面。對每一個具體的審計專業判斷而言,都是審計人員所擁有的知識與外部審計矛盾運動的過程,只有擁有較高的知識水平并具有將知識水平協調融入外部審計環境能力的審計人員,才能通過識別與分析,形成合理科學的審計專業判斷結論。
(二)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與外部監管體系
從審計專業判斷的角度來看,質量控制體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機制是集體判斷。集體判斷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向他人咨詢或與他人共同判斷,這樣可以彌補個體認識的局限性,避免或減少個體判斷可能產生的失誤。另一種形式是復核,復核也是一種判斷,要明確復核內容、復核要求、復核人的責任,對于重要的審計事項,可以增加各環節的復核人員,實行相互監督,增強復核判斷結論的可靠性。還應完善對審計人員的外部監管體系,適度強化法律責任將對審計人員形成足夠的壓力,促使其遵守審計職業道德,保證審計專業判斷思維在審計職業道德框架內有序進行,使審計人員做到清正嚴明、廉潔自律。只有這樣,才能維系審計專業判斷的準確性、有效性。
(三)加強審計部門與審計人員高度獨立性
跟蹤審計過程中涉及的部門、人員眾多,關系復雜,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應保持組織獨立、經濟獨立和工作形式上的獨立,同時也要求審計人員不受人際關系、領導干預、威迫利誘等因素的影響,保持客觀公正、不偏不倚的審計態度,從而實現審計上的實質獨立。獨立是審計人員最為顯著的職業特征,獨立性是審計人員作出準確判斷的基本要求,是審計職業的靈魂。審計的獨立性才能使得審計專業判斷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擾和影響,審計評價才能保持客觀和謹慎,審計決策才能做到公正和合法。
(四)建立有效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
在建設項目的跟蹤過程中,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加上對審計人員監管的缺失,很容易導致審計人員的機會主義傾向,可能使審計人員在跟蹤過程中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職業道德受到一定的考驗,從而影響審計專業判斷。在外在利益誘惑的驅動下,審計人員可能甚至故意做出不合理和不符合職業道德的選擇。因此,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是提高審計專業判斷質量、促使審計人員發表客觀審計意見的有力措施,同時也是激發審計人員主動提升專業判斷能力的有效機制。一方面,審計部門可以設立審計判斷獎勵基金,對審計判斷質量較高的審計人員給予物質獎勵,并將審計專業判斷水平列入職務晉升的選擇標準,以滿足審計人員在精神和物質上的需要,激勵審計人員努力工作,不斷提高其自身綜合素質。另一方面,通過建立審計責任風險分擔約束機制,約束審計人員的機會主義行為,督促其保持審計的獨立性和職業謹慎性,在審計專業判斷中做出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