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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特別是“十五”以來,我國信息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科技水平不斷提高,綜合實力明顯增強。2005年,信息產業的增加值已達到1.32萬億元,占全國GDP的7.2%。在信息產業中處于核心地位的通信業得到了較大的發展:電話用戶總數、互聯網上網人數和產業規模均已位居世界前列。期間,自主創新能力得到了較大的提高,在集成電路、軟件開發等核心技術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批國內自主設計開發的CPU和SOC芯片相繼問世;尤其是對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的開發取得了較快進展,由我國自主提出的TD—SCDMA標準的相關系統研發及其產業化進程已獲得重大突破,產業鏈初步形成;電信新技術、新業務的開發和應用也取得積極進展,網絡結構不斷升級優化,新的服務模式層出不窮,涌現出一批具有廣泛影響力、各具特色的服務和業務品牌。這些創新成果的取得,顯著提高了全行業的科技水平,為推動通信業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通信業自主創新仍處于起步階段,同世界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核心技術受制于人,關鍵技術自給率低;自主創新能力不強,一些關鍵領域對外技術依存度偏高,不少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值產品還主要依靠進口等等。通信業的創新能力,還遠遠不能適應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要改變這種被動局面,趕上或超過發達國家,把我國通信業做大做強,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就成為當前和未來信息產業發展的中心環節。而通信業要進行科技創新,首要任務是要解決創新基金的問題。
雖然目前通信業科技創新資金的來源可以利用電子發展基金和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政府基金,但是由于這些基金使用涉及面廣、資金使用過于分散,同時還存在著研發技術人員分布不均,造成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投入嚴重短缺及重點領域科技創新投入缺口較大等諸多問題,無法有力地推動通信業自主創新方面的重大突破,也不能有效地促進通信業整體科技創新。設立專項的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就可以從行業總體發展角度統籌考慮,在通信業內部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合理引導、有序投資,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充分保證通信業科技創新的資金需求,進一步激發通信業各企業、機構的創新意識,推動通信業科技創新活動的蓬勃發展,促進通信業科技創新能力的不斷提高。
2.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的創立
2.1基金的性質
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應當是經國務院批準,由中央財政、通信運營商、骨干通信設備制造商及其他社會力量共同出資設立,用于支持通信業重大項目、關鍵技術和產業薄弱環節科技創新的專項基金。從性質上講,我國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既非完全公共性質的國家財政計劃基金,也非完全商業性質的投資基金,而是介于二者之間、兼有二者特征的一種特殊的基金形式,是一種政府引導型創新基金。
該基金的使用將緊密圍繞國家經濟發展、和諧社會建設與產業由大到強的戰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中心,堅持服務國家為目標,引領產業發展、市場技術互動、統籌規劃協同的指導思想,持續突破核心技術,全面掌握關鍵技術,以點帶面,逐步實現通信產業科技的整體性突破和跨越式發展。
2.2基金的支持對象及支持方式
基金的支持對象主要是:
①對通信業發展有較強的支撐和推動作用,市場前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有較大的影響力和顯示度的重大項目;
②利于解決通信產業發展瓶頸問題的關鍵技術項目;
③通信業產業鏈條薄弱環節的相關技術創新項目;
④中小通信企業的創新項目。
基金的支持方式主要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和資本金投入等三種形式,支持技術創新、業務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和扶持通信業的產業化發展。同時基金在支持通信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時,既要注重對核心技術,關鍵領域重大投資項目的支持,也要結合中小通信企業發展的特點和現狀,給予中小通信企業必要的創新基金支持,并鼓勵大型通信企業與中小通信企業的合作,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完善通信產業鏈,進一步推動通信產業的發展,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通信產品服務需求,促進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在基金運作的企業化程度不完全的初期五年,30%的項目擬采取無償資助,30%項目擬采取貸款貼息,40%項目擬采取資本金注入的方式。
2.3基金的規模及來源
從政府的引導作用、到電信設備制造商的參與度以及電信運營企業的現實需求等方面因素考慮,在基金結構安排上,應當主要由政府、電信設備制造商、運營商和社會閑散資金構成,出資比例大致可按1:5:3:1。根據我國通信業主要運營商和設備制造商目前科技投入10%左右的強度,每年的科研投入為600億元左右為依據,考慮到基金的杠桿作用,并參照政府對電子基金的出資額度,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規模初步定為50-60億元較為適宜。
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的資金來源由中央財政撥款、電信運營商、制造商以及社會閑散資金及其銀行存款利息等構成。其中:(1)中央財政撥款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安排撥入;(2)各通信企業投入的創新基金額度以主營業務收入或利潤為基礎計算分配。即通信設備制造商和運營商都以其在通信科技創新基金總規模中所占的份額為基礎,按各自收入或利潤的比重在各企業間分配繳納。
2.4設立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借鑒國內外創新基金的發展,我國通信業在創立科技創新基金的過程中應注意做好:
(1)在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的起步階段,政府應主動參與,發揮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在我國目前條件下,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所需要的配套條件和法規尚不完善,此時政府更應出面進行協調。如果完全由市場機制進行調節,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就不可能順利地發展起來。
(2)要制定明確的科技投入目標和管理模式。從國內外經驗來看,不同的科技投入目標相應的會采用不同的組織模式與管理模式,不同的資金渠道也會影響到投資的性質。因此,制定明確的科技投入目標和管理模式顯得尤其重要。
(3)拓展穩定的資金來源和融資渠道。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目前尚缺乏一套引導資金投入科技創新的有效渠道,要想建立一個完善的引導機制,需要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穩定的資金來源和融資渠道,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投入體系。
(4)在基金扶持項目的選擇上必須謹慎行事,盡量不出現失誤。
3.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的運作
3.1基金的管理模式
作為政府引導型基金,基金管理原則上應由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各司其職,共同管理。雙方聯合設立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項目審查委員會,負責對基金項目的審查工作。由信息產業部下屬主管通信業的部門負責組建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其性質為非營利性事業法人,在科技部和財政部指導下,負責通信業科技創新基金的管理工作。針對申請對象和項目的不同,主要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兩種方式,有條件的可采取資本投資方式。在初期不以營利為目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基金規模的擴大,條件成熟時,可以嘗試采用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的方式,以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
基金具體采取信息產業部門決策和監督、專家咨詢和指導、基金管理機構組織和實施的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管理中心的負責人應該具備豐富的基金管理經驗,管理中心成員的構成應具有充分代表性,基金管理人成員構成中應該包含選舉委員、任命委員和當然委員的三種不同力量,以保證各方利益的相互制衡,突出基金管理委員會的權威性、公正性,有利于最大程度上保護和實現基金的利益。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設有受理部、審理部、計財部、監理部。分別負責創新基金立項審查及立項實施過程中的項目受理、專家評審、提出立項建議、簽訂合同、撥付資金、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以及項目驗收等各個環節。
3.2政府在基金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在基金管理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制定產業化發展方向。作為技術依存度很高的行業,我國通信業的發展必須符合世界通信業技術和業務的發展趨勢,因此,作為基金的倡導者,政府必須深入了解世界通信業的發展趨勢,結合國家科技發展“十一五”計劃及2020年中長期規劃(綱要)和信息產業科技發展“十一五”計劃,確定通信業的產業化發展方向,從而給出創新基金項目的資助指南。
(2)協調行業協調發展,完善通信產業鏈。通信業內企業發展不均衡,各企業的行為往往受短期利益的驅使,使得產業鏈上出現許多薄弱環節,而通信業技術和業務的發展周期又非常短,市場調節往往具有滯后性,因此,政府可以利用創新基金的杠桿作用,通過創新基金的資金的使用方向,重點支持產業鏈上的薄弱環節,以協調行業內部發展的不均衡,完善通信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