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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國次貸危機及其暴露的問題
(一)次貸危機概述
美國次貸危機有著復雜的成因,但總體上主要體現為投資銀行采用杠桿模式動用大量資金,與最初的房貸銀行簽訂CDO(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擔保債務憑證)合同,再讓這些合同流通于CDS(CreditDefaultSwap,信用違約互換)市場,而這些層級之間的利潤則主要來自于美國的次級貸款,這些真正的貸款人是普通的房地產投資人。他們將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投資房產,為還銀行利息,將房子再抵押給銀行,貸款付息。而當房價漲到一定程度停止上漲時,普通投資人無法付息則把房子甩給銀行,于是CDS市場各投資方因違約倒閉,銀行積壓大量房產。次貸危機實質上是以次級房產按揭為載體,以金融資本運作為鏈條,用投資行為掏空實體經濟的惡性循環,它使得規則細密、監管嚴密的美國金融市場受到前所未有的質疑與挑戰。
(二)危機暴露的問題
美國次貸危機暴露的直接問題是金融監管制度的缺失,其深度原因則是美國政府奉行的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政府減少對企業的干預。金融危機發生之前,美國完成了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的轉變,但仍是一種規則監管模式。從1999年頒布《金融服務現代化法》至2005年,美國已經形成了聯邦和各州一百多個監管機構,各監管機構在自己的范圍內頒布法規實施監管。多層監管機構在規則監管模式下暴露出監管效率低下,監管重疊與監管真空并存以及監管部門之間的沖突問題,監管覆蓋不全面與前瞻性的缺乏直接削弱了監管機構對新形勢下新的金融實體及金融投資模式的監管效果。同時,美國著力提高其在全球金融市場的份額和競爭力,過于強調做大金融市場,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缺乏整體的金融安全意識及控制。另外美國奉行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在國內對寬松監管環境的要求下,政府及監管機構對經濟發展的危機感放松警惕,對現實金融體制存在的問題采取忽視的態度,也沒有統一的機構有足夠法律授權來對整個金融體系作協調工作,所以這既是意識問題又是制度問題。
二、危機對我國金融投資監管的啟示
金融危機的爆發除影響我國實體經濟外,更重要的是對金融體制的沖擊,這種沖擊在給中國金融業國有資產投資帶來巨大影響的同時也帶來了巨大的啟示。
第一,對金融國有資產的監管要從宏觀著手構建科學的監管框架,要準確定位各監管機構職能,避免美國多重監管的弊端。目前,我國對外進行金融投資及監管的體系是多元化的。首先,作為政府組成機構直接對外投資,如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外匯儲備;其次,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對外投資,有些經營公司還同時履行監管職能,如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投)及下轄的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匯金),中投公司可以對外直接投資,中央匯金則在國內向各大國有控股銀行注入資本間接投資;最后,作為實體金融公司的各大國有控股銀行直接對外投資。金融監管體制基本是“一行三會”,另外財政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等也各自擔負一部分監管職能。我們經常提到加強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之間的信息共享與合作,但不同部門間并沒有行政隸屬關系,這種合作基本停留在制度層面而缺乏操作性。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結構性缺陷是監管機構的監管目標不同,從而帶來潛在的監管沖突,而中國目前雖然盡量追求整齊劃一的監管標準,但由于部門分工不同,并且涉及不同的投資實體,也會導致監管出現真空地帶,所以是選擇剝離金融資產重構制度還是選擇在現有制度基礎上進行各方協調就顯得尤為重要。
第二,增強監管的透明度,加強對金融衍生品和海外投資的監管。目前,包括我國政府機構、國資經營公司在內的國資監管機構海外投資債券的行為并不透明,而且官方媒體一向是報喜不報憂。國有金融資產投資海外金融衍生品等事件一般是通過外國官方公布的數據以及新聞媒體的關注才使其曝光,甚至要媒體根據美國財政部公布的中國海外投資數額來進行側面了解才能得知。比如,“兩房”債券事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央行公布的外匯數據“打架”事件。為此,需要建立長效的信息公開及監督機制,使國有財產至于全民的監督之下。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金融投資實質上變成一種虛擬經濟,金融衍生品作為一種高風險的投資工具,需要謹慎選擇。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通過金融衍生工具,使得房地產資產以證券化方式進入投資市場,發達國家尚不能完全適應新的經濟體制及投資工具,對于發展中的經濟實體,更應該多做功課而不是賭博。國有資產海外投資虧損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也頻見報端,而投資實體及主管部門卻鮮有回應。如自2007年成立以來,中投在海外投資的戰績實在說不上出彩,可以說是“屢戰屢敗”。而目前又曝出中投公司投資東京電力,虧損在所難免。國內對其問責機制的質疑連連,這不僅是如何進行海外投資監管的問題,更是如何總體完善監管制度的問題。我國目前對國企海外投資的控制和監管依然缺位,沒有相關的法律保障和問責制度可供執行,又鑒于中投公司有著特殊的地位,更增加了此類問題解決的難度。
第三,準確定位金融監管價值,采取科學合理的監管模式,確保本國金融體制及投資安全。金融業的監管價值一是做大市場增加市場份額,二是保護市場和投資者利益。長期以來,美國金融業的目標過度癡迷于做大市場份額,突出表現在次貸危機的次級貸款及其金融衍生品。巨大的虛擬市場,一旦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整個鏈條就會產生斷裂,所以我國對金融國有資產不能像實體經濟基本建設項目一樣追求鋪攤子,上規模。
另外,對于金融監管模式的選擇,并不是單純的原則和規則問題,原則固然重要,規則必不可少。金融危機后,美國雖然對原則監管表現出青睞,但畢竟美國和中國的監管體系是不同的,我們可以探求制定統一的法律來解決監管規則、監管權限沖突的問題,但美國聯邦制下似乎要困難的多。
三、小結
金融體制及投資安全是國有資產投資監管的主要目標,要轉變觀念,增強全面風險意識,同時以相對統一的監管目標為指引,將金融投資與監管與普通國有資產的監管進行剝離,可以嘗試建立獨立的金融監管體制;同時國家應該建立健全監管主體內部控制和問責機制,妥善協調各國資監管機構在之間的關系,做到分開管,一盤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