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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治國以德的文化傳統中,佛教之所以能夠有一席之地,正是因為佛教文化能夠形成道德自治。佛教的覺悟包括兩個層面,一是自覺,二是覺他。這兩個層面合力推動佛教為善去惡的價值導向,強化了其道德教化的功能,勸導人們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佛教追求道德清凈的本質,使人不因惡小而為之,不因善小而不為,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形成道德自治,保持內心的清凈,正如六祖慧能在《壇經》中所說的:“佛性常清凈,何處有塵埃?”意思是說要保持內心的清凈,摒棄過多的欲望,不要為外物所干擾。佛教的因緣佛性體現了為善去惡的道德修行論,明代王陽明“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6]說的也是這個意思。事實上,佛教之所以能夠形成道德自治,是因為佛教認為人心在具體的社會實踐中是有善惡的,故而強調要以智慧區別善惡、知善知惡,在修行上則要為善去惡,以保持清凈狀態。佛教文化形成道德自治的意義重大。治國以德具體到實際操作中,就是要以德育人、以德化人和以德自治,佛教在其中起著非常獨有的作用,因為佛教的許多道德理念與倫理規范是非常值得社會借鑒和吸取的,比如緣起因果、去惡從善、平等慈悲、自覺覺他、知恩報恩等價值觀,都具有歷久彌新的道德價值。“十善”提倡人要行為善、言語親、心態正等,為人的道德修養提供了具體易學的操作方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因之,人的精神就不會虧欠道德的滋養。反之,倘使人的精神支柱缺乏了人類社會和自然規律所賦予的道德沾溉,就會發生自我監控與自制力的缺位,就不可能扼制私心貪欲,就會使整個社會乖離了“尊道貴德”的價值中樞。這也可以說是佛教的道德旨歸對人的社會本質的揭示。佛教的輪回學說對于培育人們改惡從善的道德自覺,也具有重大的警世意義。形成道德自治的具體要求與佛教倡導的行為準則,如五戒、十善和四攝、六度等不約而同。其中,五戒和十善都側重于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四項德目,用現在的話說也就是不侵犯人或動物的生存權、財產權,不亂搞男女關系,不造謠,不傳謠等。這些道德準則是對人的欲望與道德、對人性的內涵和本質的深刻把握與清醒認識,是維護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道德屏障。佛教強調六道輪回,使人在心理上產生為惡的畏懼感與為善的未來期待,讓人形成一種通過佛教道德修持實踐就能進入到幸福境界的共識。這也可以說明佛教輪回說的道德啟迪意義是極具正能量的。佛教文化的精神精髓,即佛教道德觀的基本精神與社會功能包括自利和利他的辯證統一、自律和他律的辯證統一、理論教化和典型示范的辯證統一、鼓勵和承諾的辯證統一等。佛教強調針對性,而不是浮泛的、空洞的說教,特別是從佛教的道德教育方式角度來看,佛教展開道德觀念教育時特別注重樹立不同類型的道德典范或以高僧大德之道德作為學習的榜樣。譬如,在四大菩薩中,觀音有大悲之德,地藏有大愿之德,文殊有大智之德,普賢有大行之德。此外,佛祖的十大弟子也各有所長:舍利弗是智慧第一,摩訶目犍連是神通第一,摩訶迦葉是頭陀第一,須菩提是解空第一,富樓那是說法第一,摩訶迦旃延是論義第一,阿那律是天眼第一,優婆離是持律第一,羅睺羅是密行第一,阿難是多聞第一。佛教在踐行道德自治的過程中,特別突出強調“高僧”的地位和作用,《名僧傳》、《高僧傳》就是為高僧所立之傳。正如慧皎撰寫《高僧傳》時所說:“若實行潛光,則高而不名;寡德適時,則名而不高。”[7]就連唐代大詩人白居易都在詩歌《贈宗密上人》中感嘆:“世間只是重高僧。”這些高僧可謂是佛教宣揚道德自治的榜樣和典范。
二、佛教文化客觀上有利于培育道德自覺
事實上,佛教文化無論從其基本觀念、歷史內涵,還是文化效應、民族心理影響方面,都與以德治國關系甚大。正所謂“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萬物尊道而貴德”。[8]佛教文化與以德治國在歷史淵源、文化內涵、精神實質上不約而同地產生出許多交集。撇開佛教文化來談論以德治國,那么中國社會發展的文化基因也就必然殘缺不全,社會精神文明的偏殘缺廢也就在所難免。再往后看,人類的精神文明要想進一步飛躍,也必須找到人類文明的道德芯片,找到道德衍生的源頭活水。因為人的修身向善之心未能普遍推行于世,人的欲望就會失去道德準繩的規范與制約,而這必然也會引起社會的動蕩。正如春秋戰國時晉文公欲發動稱霸戰爭,狐偃勸導說時機還不成熟,因為道義、信用、禮儀等道德自覺尚未深入人心。于是,晉文公廣行道義教化,經過幾年的準備后,一舉稱霸諸侯。佛教之所以有利于培育道德自覺,除了自身理論外,很大程度上還在于傳入中國后汲取了儒家的仁、義、禮、智、信等社會倫理的核心價值理念,以及關于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的道德規范,并將其沉淀為佛教處理社會關系的道德準則。佛教宣揚“五戒即五常”說,并將五戒和儒家的五常調配起來。因果報應說作為佛教道德倫理的核心價值觀念,是中國傳統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佛教的自作自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德理念建立了行為與動機之間的良性循環,給人們在道德與行為上提供了一種帶有規律性的選擇路徑。這種路徑進而成為驅動人們自覺進行道德實踐的內在力量,激發人們通過向上、向善來實現人生的理想價值,不言而喻,將其應用于社會道德建設,有利于形成道德自覺,促進道德實踐和社會進步,有利于社會健康發展。吸取因果報應說的合理內核,在當代道德建設中也能發揮積極作用。從道德修養的角度看,道德自覺發揮著心的功能與作用,佛教稱為“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善惡之事,由人心作。”[7]有了道德自覺才能產生善行、善念,才可能“其心和順,不相妨礙,離于妒嫉、斗諍、嗔恚”[8]。相反,沒有道德自覺,心中的善念必然泯滅,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善的道德行為,即使有,也是偽善。具體來說,佛教將形成道德自覺的修煉描述為“明心”、“凈心”、“攝心”、“治心”等道德自覺,通過內心的善來抑制、克服、消除內心的惡,在心靈中形成高強度的道德防火墻,用佛家的話說就是離煩惱心、善調順心、善寂靜心、善修治心等。在此基礎上,還有以“四攝”(布施、愛語、利益、同事攝)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和智慧)為核心的“菩薩行”善業。以此種道德體系所構筑的底線是為世間善之根本。由此可見,佛教文化體現出培育道德自覺的強大的內生動力,佛教的十善以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三種身善業;以不妄語、不惡口、不兩舌、不綺語四種語善業和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三種意善業,在觀念、語言和行為上都以善為準則。這些都會在靈魂深處對每一個皈依佛教的人產生作用。印度杰出政治家尼赫魯曾說:“人們必然會問,佛陀的教誨對當今世界究竟能有多大的作用呢?它或許能起到很大作用,也或許不能。問題是如果我們處處能夠遵循佛陀的教導,我們必將能為世界贏得和平和安寧。”
三、佛教文化是落實與踐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方略的助推力量
佛教文化的社會效益是什么呢?簡單地說就是可以提高人的道德自覺、精神自覺,升華人的精神境界,有助于解答人應該成為什么樣的人。佛教文化明確提出人應該堅守嚴格的道德底線,朝著古圣先賢的方向自我管理,成為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能夠在處理個人與他人的關系、個人與群體的關系、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個人與民族國家的關系以及個人與自然的關系之時保持一種淡定和諧的心態。正如孔子所言:“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10]對國家如此,對個人也是如此。佛教文化通過影響人的道德觀、群體觀、社會觀、政治觀、民族觀、國際觀、自然觀,對主客體之間的價值關系進行整合而形成觀念形態,集中體現主體的愿望、要求、理想、需要、利益等,從而提高人們遵紀守法的自制力,最終表現為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的提高。而佛教文化所包孕的道德觀,既是中國傳統文化關照的核心問題,基本社會關系的是非判斷,也無疑是落實與踐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方略的內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服務社會的重要力量。綜上所述,佛教文化與以德治國方略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佛教文化包孕的核心價值觀與以德治國方略都以道德教育為主要內容,其主要任務就是實踐道德理性,使人的道德修養漸趨完備。佛教關于道德倫理的價值觀在當代社會仍有其積極的作用,它對以德治國的踐行是很有價值的思想,既作為信仰者的道德生活指南,能起到凈化人心的作用,又對和諧倫理會產生理論上和實踐上的啟發意義。可以說,佛教的“修心”、“修德”,有助于全社會形成道德自治,從而實現全人類的道德和諧、社會和諧。
作者:王國棉單位:山西省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