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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摘要:隨著互聯網的新興傳播方式博客的興起,傳統(tǒng)把關人理論也隨之發(fā)生變化。文章就傳統(tǒng)把關人理論的演變進行梳理,對博客的傳播形式和特征進行分析,并就博客傳播對傳統(tǒng)把關人理論的沖擊進行觀點性的評析。
一、傳統(tǒng)把關人理論在傳播學中的確立
最早提出把關思想并在理論上開啟把關探究之先河者是傳播學奠基人之一的美國社會心理學家?guī)鞝柼?盧因(KurtLewin)。盧因于1947年的《群體生活渠道》一文中明確提出"把關人"概念。他認為,在群體傳播過程中,信息的流動是在一些含有"門區(qū)(Gate)"渠道里進行的,在這些渠道中存在著一些"把關人",只有符合群體規(guī)范或把關人價值標準的信息內容才能進入傳播的渠道。盧因還從人自身的心理因素來進行分析影響"把關人"有關方面摘要:一是人的認知結構;二是動機,包括選擇的價值判定,需求和要克服的干擾或障礙[1。
將"把關人"這個概念引入新聞傳播領域的是傳播學者懷特。懷特提出新聞篩選過程中的"把關"模式,即通過對輸入信息和輸出信息的對比,考察在一個具體的把關環(huán)節(jié)上,信息是怎樣被篩選、過濾的。懷特的調查之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他不僅首次為新聞傳播中的"把關人"的存在及功能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和證據,同時也為"把關人"這一概念在傳播探究中得以確立奠定了基礎,正如麥奎爾所說的,"懷特以此給探究傳播的整個學派命名"[2。
之后,蓋爾頓和魯奇在《國外新聞的結構》文中提出了"選擇性守門模式"。直到1969年,巴斯在《使守門人概念更趨完善》提出"雙重行動模式",即信息流通中,最關鍵的是把關人是傳播媒介[3。傳播媒介的把關活動分為前后兩個階段步驟摘要:一是新聞采集,這里的把關人主要有記者,因為記者是最接近信源和最傾向和信源的人。二是新聞加工,這個階段的把關人主要是以編輯為代表,編輯是那些對流入的新聞內容進行挑選、修改或剔除的人。這樣,他們的工作最具有守門意義,巴斯的這一"雙重行動"理論也更深刻地強化和鞏固了守門人及守門行為在新聞傳播中的地位及其功能表現。
從盧因、懷特到巴斯,他們對守門人探究的主要特征,是對一個由信源到受眾這樣復雜的新聞運轉過程中的寫作、修改、刪節(jié)、合并、舍棄、過濾、擴充、編輯等守門現象進行描述和分析。這類探究的特征表現為信息傳播的流動是單向的,專業(yè)的傳播者把握著對信息生殺予奪的大權,在信息流通過程中對受眾發(fā)揮著重要影響。早期的"把關人"探究是對那些直接處理新聞的記者、編輯行為的實證考察,其方法是面談或親自觀察[4,從探究者的視野來看,"把關人"探究所帶來的不僅僅是探究信息的社會控制新問題,而且還可反映出對傳播者(大眾媒介)角色定位的探尋。但不管如何,把關人理論在新聞傳播過程中作為一種理論模式,它的存在對新聞傳播的探究起到里程碑式的功能,它引導著新聞傳播探究者向更縱深的方向和更宏觀的層面上發(fā)展。可以看出,大眾傳媒對新聞和信息的選擇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換言之,"把關"過程及其結果,在總體上是傳媒組織的立場和價值的體現。
二、博客傳播
博客("Blog或Weblog")一詞源于"WebLog"(網絡日志)的縮寫,是一種十分簡易的個人信息方式。讓任何人都可以象免費電子郵件的注冊、寫作和發(fā)送一樣,完成個人網頁的創(chuàng)建、和更新[5。假如把論壇(BBS)比喻為開放的廣場,那么博客就是開放的私人空間。完整地理解博客應該涵蓋如下三個方面摘要:一是指以日記體方式進行個性化表達,并充分利用網絡超鏈接在互聯網上實現點對點互動的個人網絡空間;二是指在自己的博客空間里經常發(fā)表文章或轉貼相關內容,并和其他博客互動交流的個人;三是指一種網絡交流方式,這是繼E-mail、BBS、ICQ(IM)之后出現的第四種網絡交流方式,一種自媒體(WEMEIDIA)的形式。
傳統(tǒng)的傳播模式是摘要:傳者-媒介-受者,而博客的傳播模式是傳授合一。博客是"所有用戶"面對"所有用戶"進行的傳播,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傳播方式[6。"傳受合一"是博客傳播中最根本的特征,在傳播過程中,每位博客都是即充當信源又充當新宿的角色,具有"傳者"和"受者"的雙重身份。
博客精神的核心并不是自娛自樂,甚至不是個人表達自由。相反,是體現一種利他的共享精神,為他人提供幫助[7。博客可以是表現自我情感的場所,但是在博客王國里,真正耐人尋味的是一種最具個人化的內容,卻最具有公眾性的形式。
在西方,Blogger們被喻為"草根記者"和"過濾者",通常被傳統(tǒng)媒體作為重要新聞來源來使用。《連線》雜志曾評論說摘要:"博客已經成為傳統(tǒng)新聞記者的預警系統(tǒng),提前提醒即將爆發(fā)的、不引人注目的,但是突發(fā)性的新聞。"
佐證博客是傳播新銳的經典事件摘要:1998年的德拉吉報道引爆的"克林頓萊溫斯基緋聞案";2001年的美國"9.11"恐怖襲擊;2002年伊拉克戰(zhàn)爭期間薩利姆.帕克斯頓博客;2004年年底的"東南亞海嘯博客"。對于一個博客來說,僅靠自己動手去寫是不夠的,需要大量依靠對其他博客的鏈接、粘貼或引用。在每個博客網站的后面,都隱藏著若干數量的博客,依靠鏈接迅速地擴大自己的信息。對于一個博客而言,隨著越來越多的博客發(fā)現這個站點并把它和自己的網頁建立超鏈接,這個博客就會吸引越來越多的讀者。博客提供信息的信息量的大小,取決于信息受大家討論的熱烈程度;同時,信息被連接的次數越多,其包含的信息量也越大,博客新聞逐漸成為專業(yè)媒體的重要信息源。
三、博客傳播對把關人理論的沖擊
在博客的寫作中,每個作者都是把關人,都相對獨立地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制作、傳播全流程。在博客傳播活動中,博客作者完全按照自己的好惡、立場取舍推薦,他們的選擇較少受制于政治經濟利益集團和國家意識形態(tài),所以往往能重新發(fā)掘那些被專業(yè)傳媒組織濾去的信息資源,賦予其新的價值和生命。博客真正實現了話語權、知情權和傳播權的統(tǒng)一,這是在以往的媒介組織中絕不可能存在的傳播平等和自由,新聞自由的涵義開始真正凸顯到公眾的面前來。
但是除了那些自建網站的博客外,這些托管網站不會對博客有任何干預,博客托管網站肯定不會坐視不理。如2003年木子美的《遺情書》,在11月11日之后,由于各方的壓力,博客不得不把《遺情書》下撤。所以說,博客的出現,并不能改變"把關人"的存在,在某些時刻,"把關人"是消失了,但當需要出現的時候,"把關人"亦會毫不猶豫地出現。不可否認,博客背后還是存在著深層的控制,但博客傳播仍然標志著由大眾控制的"草根"新聞時代。
由于上述現象的出現,一些人認為,博客在新聞傳播方面具有革命性的意義摘要:博客是未來的新聞傳媒;"新聞博客"將顛覆現有的新聞媒體,徹底改變目前新聞傳媒的"點對面"的、單向的壟斷傳播或精英傳播或"大教堂式"的傳播,形成一個交互的、"集市式"的、由大眾控制的"草根"新聞傳播時代[8。由此,新聞傳媒和受眾的界限將不復存在,新聞傳播的現實圖景將無可避免地因為"新聞博客"而徹底改變。而"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知識稀缺的國度,博客的繁榮,具有更非凡的意義。博客在中國不僅是航海者,還是盜火者。在漢語世界中的自娛自樂,最終將會使中國走向狹隘,而對新知道探索之旅越加布滿荊棘。"[7。
四、自律和他律
當前對博客把關探究的觀點集中于兩個觀點摘要:自律和他律。自律的觀點認為,博客世界的道德規(guī)范和自律自愛,將是博客健康發(fā)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在讀者面前塑造博客世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每一位博客作為把關人都應該有一定的規(guī)范自律。
方興東曾在"木子美"事件后,提出了一份《博客道德規(guī)范倡議書》,雖然是形式上的他律規(guī)范,其實質其實是自律摘要:老實和公正原則(依靠于個人品性)、傷害最小化原則(自由以自由為限)、承擔責任原則、號召廣大博客自律、凈化博客環(huán)境。
但是自律從來都不是解決人類新問題的充分條件。博客的勃興,代表了媒介越來越尊重個人的趨向迎合了人們的需要,是媒介技術人性化的又一次進步。媒介是人的延伸,不僅僅是肢體上的,也會是欲望上的延伸,博客無疑就是人的自由欲望的延伸。
人的本性就是不自律,無限自由。自律的動力來自于哪里?我們只能說自由以自由為限。自由是博客的最高精神,但和世界上沒有絕對的事物一樣,博客是人類自由精神的輝煌的產品,但博客也沒有絕對的自由。個人的自由需要有個前程,不妨礙他人的正當自由。個人追求自由無可厚非,關鍵是要明白自由的邊界。
他律摘要:官方對網絡進行監(jiān)管,并擬實行博客實名制。認為《博客道德規(guī)范倡議書》,《博客公約》,博客本身的自律,能夠為博客世界創(chuàng)造一個健康良性的發(fā)展環(huán)境。和此同時,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是保障博客正常有序運行的有力保障。
但是,博客實名制就能夠解決新問題嗎?相反,在博客中發(fā)泄情緒時謾罵他人、挑戰(zhàn)傳統(tǒng)社會道德、攻擊社會制度等等,對社會并不是徹底的負面影響,一定程度上,博客充當了社會平安閥,是對社會負面情緒的疏導,當然付出一定的代價是在所難免的,我們就必須在社會平安閥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我們對博客傷害首先要有寬容的心態(tài),再一個就是要明確我們對這種傷害的容忍度。那就是傷害最小化原則,明確自己對傷害的容忍度,對別人也應該把程度控制此程度內。博客實名制對廣大博客們并沒有實際的好處,這決定了實名制不可能實行下去,因為人是追求利益的動物。
正如約翰.彌爾頓在《論出版自由》中,指出的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摘要:使凡屬社會以強制和控制方法對付個人之事,不論所用手段是法律懲罰方式下的物質力量或者是公眾意見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它為準繩。這條原則就是摘要:人類之所以有理有權可以各別地或者集體地對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動自由進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衛(w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