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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價模型
一、概述
學校里對人的評價時時刻刻都在進行,但多數是針對于學生的評價,隨著近年來對師資隊伍建設的不斷重視,高職院校在教師評價上也予以規范。2019年,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的意見》提出,高等職業院校通過校企共同研制組建高水平、結構化教師教學創新團隊,推動課堂革命。對于高職院校來說,其教師隊伍更加特殊,因為高職教育主要是針對技術性的教育,因此教師不僅要有理論方面的學術技能,也需要有技能方面的能力,此外高職院校近年來為了促進教育能力的提升,也在不斷地實現更為多樣化的教育方式,其中創新創業教育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為了能夠提升創新創業教育的能力,高職院校聯系企業實現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在此情況下有利于高職院校創業教育的進一步完善,而與此同時,高職院校也面臨著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評價問題。教育部的《關于實施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的意見》也表明對高職院校師資隊伍的評價應該從多方面的角度進行,不僅要重視甄別和選拔高職院校教師,還應該重視激勵反饋和調整。
二、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價現狀及問題
(一)評價形式創新創業教師的評價是創新創業教育管理的關鍵環節,它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校企協同中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能力,幫助教師實現成長。目前的創新創業教師評價主要分為行政性評價和發展性評價,其中行政性評價是一種傳統的評價方式,主要是以量化的學生學業成績指標為主,就創新創業教育校企協同的特殊性來說,對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的評價內容只看學業成績也不夠現實,更沒有科學依據,因此當前的高職院校對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的評價內容應該從學業成績轉向為多方面,重視學生主體,院校,企業主體及其他評價主體,從單一轉向多元性,公正客觀的評價創新創業教師的能力,有效的保護,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的教學積極性,同時積極幫助創新創業教育教師提升創新創業教學水平。因為行政性評價缺乏科學性,故而多數高校對創新創業教師的評價多數是以發展性評價為主,這種評價方式有著一定的科學性,但是不夠量化。目前發展性創新創業教師評價主要是以自評為主,教師,企業,高職院校的行政管理部門,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評價制度。
(二)存在的問題創新創業教育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的勞動評價,需要從多方面的因素來考慮。以往的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師評價存在著諸多問題。一是創新創業教師多處于被動接受檢查。多數是高職院校組織相關的專家組,或者說是由校內之間對創新創業教師進行評價,或者是依據學生評價學生的創新創業課程所獲得的學業成績來對教師進行評價,這種評價方式中,教師都是處于被動接受檢查的地位,而且方式也不夠科學。二是評價結果不夠完善。創新創業教育多數都是以學生現階段的創新創業教育成績,或者說是在校內所舉辦的一些創業活動來進行評價的,但是這種方式不重視長期性和久遠性,就美國歐洲等一些發達國家的創新創業教育來看,其對學生創新創業教育能力的評價所延續的時間是非常長的,在學生走入社會之后,學校還會跟蹤調查了解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對學生的創業成績進行長遠性的評價。在這種情況下所評價的內容更加具有科學化的特征,如果只是重視眼前對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評價,而忽視長遠性,這對于教師創新創業教學技能,創新創業教學效果的評估也不夠科學化和完善。三是評價結構往往與獎勵評職稱掛鉤。高職院校的獎勵方式多數是職稱或者說是校內的一些榮譽頭銜,這種評價方式主要是以精神激勵或者說是職業激勵為主,當然也是有著一定的科學性,但是在這種激勵之下也會產生不良的效果,很難真正的幫助創新創業教師提升創新教育能力。四是企業參與性比較低。在對校企合作中的創新創業教師進行評價之時,多數是以高職院校為主體,模型也多數是以高職院校為主體來建立評估模型,但是因為高職院校對創新創業能力素質評估的不足,再加上創業和實踐性聯系較高,因此如果能夠結合企業的力量,共同完成對創新創業教師綜合性評價,將會對創新創業教師師資隊伍評價實現更為科學性的評估,進而有利于教師可以更好的提升創新創業教育能力。
三、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價模型構建
創新創業教師的評價不應該僅僅局限于評價,而應該重視幫助創新創業教師提升在校企協同中的教學實效,而不僅僅是為了展現某一個評價系統是否科學,作為評價主體,應該充分了解創新創業教師需要怎樣的幫助,換位思考,給在一線校企協同教學的教師提供鼓勵,保護教師的自尊,同時改進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的積極性,給教師提供個性化的幫助。
(一)模型構建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價模型構建,應該按照已經確定的高職院校專業教育能力素質進行評價,同時對其創新創業教育能力進行評估。當前的高校評價在評估學生時會按照權重打分系統評價,這種基于權重打分系統的綜合評價模型同樣也可以適用于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價,這種評價系統的基本要素:被評價對象、評價指標、權重系數、綜合評價模型和評價者。同時結合層次模型理論,可以對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層次情況進行分析,并且可以看到不同層次創新創業教育教師的差距,具體可按照下述方式進行評估:
(二)模型分析該模型主要應用了層次模型對各項評價,賦以權重的方式進行模型建設和分析,主要是從教師的過往教學經歷,學生的評價,學業的成績,院校內部的評價,以及專業專家組對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師的評價角度出發,通過量化加權,得出相關的評價結果,進而從多方面的角度來評價教師。1.模型案例分析通過不同的權重比重來確認教師自評,與他人評價創新創業教育能力素質,從而實現一個良好的教育,采用該種模式建模,充分考慮多種元素,在評價上盡量做到客觀真實全面,同時基于不同的相關方來進行評價(如表1)。院校和企業可以自主商議指標、權重和層次要求,如學校的要求是檔案層次1、學生創新創業結業測試結果層次2……企業的要求是檔案層次2、學生創新創業結業測試結果層次3等等。2.層次評價模型的優勢一是主體多樣化。因為高職院校的創新創業教育也分為不同的情況,高職院校也分為不同的類型,因此高職院校在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教師的評價也應該基于真實情況,對不同的主體賦予不同的權重,采用加權分的方式進行評價,一方面保護教師的積極性,同時另一方面也能夠促進創新創業教師之間的競爭,真正體現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評價的發展性,促進性和引導性。二是結果明晰化。基于層次模型的建立,其實是一種更為完善的評價方式,這種方式一方面對教師進行評價,非常清晰的看到教師和院校的要求、企業要求的差距,另一方面有利的對教師的積極性進行進一步改善,合理的評價教師,給教師提供公正客觀的創新創業教育環境,同時也有利于高職院校提升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整體能力素質。三是注重長效。根據相關的數據調查資料顯示,創新創業教師從入門到勝任工作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教學實踐,而熟練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則需要三年的教育實踐,但是社會是在不斷發展和變化的,創新創業教育本身就要與時俱進,如果一個教師在高職院校內部進行三年的教學實踐,而不進行繼續教育和深造,那么在三年的教育學實踐后,雖然教師擁有了較為成熟的校內創新創業教育技能和經驗,但是也可能與社會所脫節,所教授的創新創業教育知識無法滿足學生的要求。因此教師從單獨承擔創新創業教師任務,到真正成為優秀的創新創業教師,一方面是在校內積累,一方面也需要繼續教育,才能夠真正實現創造性的創新創業教育。層次模型是將教師的評價分為不同層次,而某個能力處于低層次的教師,可以重點提升這一層次的內容,對于院校來說,也可以基于這一層次給教師提供更為完善的創新創業培訓機會。
(三)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估模型的執行再好的評估模型,如果不能及時執行,隨意評估,那評估結果也就不具備科學參考意義。從當前高職院校職業教育的發展趨勢和校企協同的整體情況來看,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是職業教育創新創業培養的主要方向,培養具有創新創業教育能力的人才,對于高職院校開展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學活動有著非常關鍵的意義。而對教師的評價是對教師的有力激勵,也是完善促進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師培養的保障。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估模型的建立需要各大高職院校按照實際情況設定相關指標,同時也要結合相關教育部門,企業等多種方式促進對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的評估,做好后續的完善。一是教育部門應該重視對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估的執行。雖然當前的《教育法》等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對高職院校校企協同的相關內容有一些法律規定,但此類法律規定多數是針對高職院校和企業的,很少針對教師的評價,因此創新創業教師的原則性,目標性也缺乏必要的實施細則,評價多數是以高職院校自主為主。很多的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師來自于企業,而相關的法律條款對企業中參加校企協同中創新創業教師的義務和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對企業的兼職教師法律約束性并不強,在實踐中,企業相關人員參與到校企協同的創新創業教師隊伍中的積極性完全是靠個人的責任感和興趣,缺乏一套對兼職教師的評價系統。基于高職院校校企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評估模型,可以對兼職教師劃分層次,教育部門可以出臺鼓勵政策,或者相關機制,約束和提升企業創新創業兼職教師重視評價結果,提升教育質量。二是高職院校將評估結果和教師晉升、職稱等聯系在一起。高職院校應該重視對創新創業教師師資隊伍的評估,到了校企合作期間,應該做好及時的調查,在校企合作前,校企合作中,校企合作后,分別對專職創新創業教師和兼職創新創業教師進行分別的評價,了解教師的層次,在下一次校企合作期間能夠對現有存在的創新創業教師問題進行完善或培訓,提升創新創業教師的層次。三是企業應該將評估層次和績效聯系在一起。雖然創新創業和企業之間的聯系并不大,但是現階段人才的培養對于企業也是非常關鍵的因素,企業和高職院校合作也是為了能夠獲得更多優秀的人才,而很多的企業創新創業兼職教師,在校企合作中有一些不負責任的行為,這些也將對企業在高職院校中的形象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企業也應該約束創新創業教師,按照對創新創業教師評估層次的結論,將評估層次和績效融為一體,從而激勵創新創業兼職教師可以主動提升教育層次,有利于高職院校和企業的共贏。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當前對高職院校創新創業師資隊伍評估現狀的主要問題是評價方式不夠科學,創新創業教師多處于被動接受檢查,評價結果不完善,評價結果往往與獎勵職稱掛鉤,很難真正幫助創新創業教師提升創新創業教育能力。此外企業參與性也比較低。在此種情況下,筆者設計了層次評估模型,層次評估模型一方面是根據相關的指標計算,了解當前創新創業教師的層次情況,同時也結合高職院校要求與企業要求,分別對創新創業教師進行能力上的了解,進而有利于督促創新創業教師了解自己的層次,并且根據現有能力的不足而提升不同層次方面的內容。在具體的指標測評方面,需要高職院校和企業分別根據不同的要求來設置相關的指標,這套評估模型非常之靈活,它主要使用了層次模型,但是在具體的評估中不同的指標可以根據高職院校和企業對創新創業教師的要求來設置不同的指標和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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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薇 單位: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