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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在多方調研及實踐基礎之上,旨在通過安全生產主體概念界定、法律法規對比研究、事故案例分析研究來說明事業單位作為安全生產的主體也適用或者參照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可以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實施監管監察等工作,并提出事業單位作為安全生產的主體建立科學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必要性、原則和方法。
【關鍵詞】安全生產;事業單位;主體;責任體系;監管監察
由于事業單位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執行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主體適應性,監管部門是否能夠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實施監管監察等存在諸多爭議。為此,在多方調研和大量實踐基礎上,本文試圖就事業單位是否能夠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以及如何構建責任體系進行探討和研究。
1事業單位能否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
1.1安全生產的主體如何界定
(1)從法律法規的規定分析。《安全生產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86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指合法或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單元,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根據以上條款,生產經營單位應具備兩個要素:一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二是具有一定組織形式的單位。不管單位是企業性質、事業性質還是社團性質,只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就應該界定為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發生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是根據《安全生產法》制定的,事業單位,特別是具有實體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的事故調查和處理也必然會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調查事故,在安全管理當中必然要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法律法規的要求。
(2)從概念上分析,一般以“生產經營”的概念為切入點,認為生產經營單位應該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單位,應定位為企業或是和企業屬性相近的組織,如個體工商戶等。根據百度或《辭海》,“生產經營”是指:圍繞企業產品的投入、產出、銷售、分配乃至保持簡單再生產或實現擴大再生產所開展的各種有組織的活動的總稱。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從事盈利性的業務,圍繞產品的投入、產出、銷售、分配、簡單再生產或擴大再生產而開展經營業務,其業務行為完全可以定義為生產經營行為。從這個角度來說,除了純行政輔助類事業單位,只要具有生產經營行為的,就應該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
(3)從監管職責分析,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不能簡單以安監部門的視角和職責來審視甚至界定安全生產法的適用范圍。多年以來,安全監管部門因責任追究問題、監管力量問題、監管能力問題等,一直將安全生產法的調整范圍界定在企業的概念范圍內,特別是在文件及相關制度制定上,主要都指向企業。新《安全生產法》頒布以來,特別是《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實施以來,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理念和要求得以更加深入的貫徹和落實。《安全生產法》第9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各行業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在安全生產法上具有同等地位的主體資格。各部門負責監管的行業領域也必然是《安全生產法》的調整范圍。教育系統、衛生系統以及文化、體育等系統監管的大量事業單位,應作為《安全生產法》的調整范圍,安全監管部門仍舊履行綜合監管職責,而具體監管職責應由各部門負責,這符合新《安全生產法》的立法初衷和監管格局設計。
近年來,我國安全生產事故頻發。一些法學研究者認為,
究其原因在于安全生產相關法規不健全,堅持修改相關立法;另一部分法學學者認為,我國安全生產事故發案率較高是由于相關法規實施效果不好。筆者認為,不可否認我國在涉及安全生產領域立法不完善,但我國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我國的安全生產相關法規的實施存在嚴重問題。
一、我國安全生產法規的立法現狀
我國制定了大量的安全法規,這些法規或是專門的安全基本法,或是安全行政法規,或散落在其他部門法里。另外,各地方人大和政府也制定了專門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一)憲法中的安全生產相關的條款
作為國家根本法的憲法,其規定都是原則性和概括性的,對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具有指導意義。我國憲法中對安全生產也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培訓。憲法此規定是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與從事各項工作的總指導方針。
(二)刑法中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條款
安全生產事故是嚴重危機到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事故,其影響往往波及面很廣,社會影響較大。例如,山西潰壩事故造成254人死亡,鶴崗煤礦火災造成31人死亡,“9.21”礦難造成37人死亡,這些事故在國內以及國際社會上造成了深遠的的影響。我國刑法對安全生產事故的刑事責任作了規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至第一百三十九條,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責任罪等九種罪名。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了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此外還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環境監管失職罪等。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以“實施《安全生產法》,為主線,以深入貫徹《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和》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為重點,通過豐富多彩,扎實有效的活動,大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氛圍,強化全民安全法制意識,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質,提升“雙基”工作水平,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為建設“平安北宿”實現安全生產年目標,提供思想保證和輿論支持。
二、活動主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三、活動的事項和組織機構
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安排,“安全生產月”活動時間為6月1日至30日。為組織好這次“安全生產月”活動,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設在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策劃、組織、協調全鎮“安全生產月”活動。
四、活動的內容及具體安排
(一)開展《安全生產法》執法督察活動由鎮安委會統一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牽頭組成督查組,于6月上、中旬分別到鎮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中小學校或重點單位督查。重點督查《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九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實施情況、“雙基”工作落實情況、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情況等,了解存在的問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隱患。
(二)開展《安全生產法》大學習、大宣傳活動全鎮上下普遍掀起大學習、大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壁報欄,大幅標語、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和宣傳工具,不間斷地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和規程。沿街鎮直各部門、單位、企業要做好安全生產標語懸掛,做好門口豎牌;村級要結合衛生整治后的樣板路街,搞好安全生產標語懸掛、張貼。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規范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的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本辦法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村(居)委會負責安全生產巡查工作的人員、協助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本轄區內開展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加強我鎮村(居)委一級安全生產管理、加強對本轄區安全生產狀況的巡查、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履行以下職責、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履行職責、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應符合以下條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的安全生產專業培訓工作、對巡查員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表揚和獎勵、責任追究等,具體材料詳見:
第一條為加強我鎮村(居)委一級安全生產管理,規范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的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法律,參照《**省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村(居)委會負責安全生產巡查工作的人員。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村(居)委會應當協助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本轄區內開展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加強對本轄區安全生產狀況的巡查。鎮政府將定期檢查督促村(居)委會執行本辦法。
村(居)委會應根據本村(居)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在村(居)委會領導下依照本辦法開展安全生產巡查工作。配備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所需經費由村(居)委會承擔。
第四條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在市、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
第五條村(居)委會安全生產巡查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能源與節能雜志》2014年第八期
1煤礦法制建設存在嚴重的紕漏
a)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內容存在著諸多問題和不足,內容還不完善,相關制度建設比較落后,中國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實施時間比較晚,由于缺乏實踐經驗,導致中國關于煤礦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太精細。主要體現在:(a)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條款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已有的條款內容相差無幾,執行時很難對號入座[2];(b)責任不明確,比如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濫用職權,應依法給予行政處分;(c)一些對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間存在不銜接或沖突的現象;(d)對于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規定的自由裁量不固定;(e)多數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是人為結果,源自于職工的違章操作,但是在中國制定實施的煤礦安全生產法規當中對普通員工的違規行為并沒有制定明確處罰細則,相關煤礦自身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違規行為處置不夠嚴厲,流于形式[3];b)煤礦安全執法方面的不足:(a)中國的煤礦安全執法隊伍執法經驗不足;(b)煤礦安全執法隊伍不夠專業,缺乏法律專業執法人員;(c)執法隊伍的工作環境差。
2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2.1完善現行的法律法規明確煤礦安全法律法規的指導性作用和實際的可操作性國家在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后,其具體的執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實際中的生產監督者和執法者自身的認知和掌握水平,因此就需要在實際的立法過程中充分考慮中國煤礦生產的具體情況,制定全面具體的細則,保證地方執法者能夠熟練運用于實際的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真正地做到法律制定具有極強的可執行性,堅決杜絕制訂了的法律法規因為客觀因素受到限制,無法發揮法律的威懾性和威嚴等情況的發生。特別是在煤礦的安全生產方面更要加以重點關注,確保煤礦的安全生產,推動相關產業的有序發展。
2.2加強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進行細則的量化a)充分調動煤礦生產企業工人總會、職工對安全生產條例的熟知和重視,確保條例能夠在實際中得到充分的落實和使用,實行安全生產自主監管,促進煤礦生產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4];b)煤礦生產相關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逃逸通道等管理細則,保證其設計和布局符合安全生產標準;c)建立中國煤礦安全生產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生產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從業人員能夠掌握良好的應急知識和手段,提高生存能力;d)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對安全風險的評估和管控信息進行全企業公示,保證員工能夠切實了解相關信息;e)制定合理科學的災害應急預案,并且對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制度進行有效地監管,保證勞動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2.3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a)作為煤礦日常開采工作的一線人員,礦工對煤礦的安全隱患具有清晰的認知,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考慮,煤礦職工應積極地參與到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工作中來。積極推動關于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落實和員工自身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制度的確立,與相關部門聯系,進行常態化的交流溝通,促進煤礦開采安全有序地進行[6];b)將煤礦安全隱患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新形勢下煤礦隱患源頭治理、操作規范化進行的基本要求相結合,并且形成規范化的法律文本來約束日常生產行為,保障中國廣大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解決目前中國煤礦企業普遍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工作環境,推動煤礦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7]。
3結語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決策部署,扎實開展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宣教行動”),根據省、市、區有關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和省、市、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認識和把握新時期安全生產的特點和規律,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和“安全生產年”及“責任落實年”各項工作部署,以引導各系統各單位更加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職工安全技能為重點,創新方式方法,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增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思想基礎、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為實現我區經濟持續領跑創造良好的安全發展環境。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宣教行動,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全面推動系統各單位切實將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省、市、區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通過加強教育培訓,促使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得到明顯加強。
二、工作重點和活動內容
1、協調消防部門和安監部門對轄區內娛樂和網吧經營場所、文物保護單位等實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各文化經營單位業主、文物保護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員工做到“三懂三會”,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2、強化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要結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實施周年日等時段和節點,做好以《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一崗雙責”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平安文化市場”創建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宣傳活動。采用有效形式,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普及,提高企業負責人和職工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提升從業人員依法維護生命健康權益的能力。
3、充分發揮媒體作用,通過發放宣傳單、懸掛橫幅,積極開展以“關愛生命、安全發展”和“第四個全國文化遺產日”為主題的消防知識宣傳,普及安全用火用電、撲救初起火災、火場逃生知識。
摘要:明確交通建設工程中安全生產法的重要性,并對安全生產法進行完善。針對當前交通建設工程中安全生產法的法律依據,通過整合相關資料以及文獻信息進行分析,應加強領導重視度,建立完善的法律規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職責等,更好地對安全生產法進行優化和完善,才能為交通建設工程的有效開展提供保障。
關鍵詞: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完善
1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應以法律為依據
針對相關的法律要求,交通建設部門必須要對實際工作情況進行分析,并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法律上的不足進行有效分析,對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進行優化,從而確保交通建設工程科學有效地開展。
1.1 注重深入落實,杜絕走形式的現象發生
只有全面有效地提升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才能為交通建設工程開展安全標準化管理提供保障,也能為交通建設工程有效開展奠定堅實基礎。所以,應從實際角度來分析,開展交建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不是走走形式就可以的,而是必須要全面有效地落實到實際工作當中,才能將其優勢和作用發揮出來,并為建設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保障。當前,我國國民經濟正在快速穩定地發展當中,交通行業也在這樣的環境下得到快速發展。而且在新的科學技術的不斷推動下,交通工程建設的規模也在進一步擴大,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交通工程質量的提升提供了一定保障。但由于工程施工周期長、環境較為復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有待完善的因素,使得交通建設工程中不僅要重視安全生產,也要加強相關法律的完善,這樣才能為交通工程施工提供保障。另外,在交通建設工程中,不僅要以法律為依據開展相應工作,也要進一步提升整體的安全意識,建立更為完善的安全化管理體系,這樣才能為各項工作有效開展提供保障,必須要以安全生產法為標準,有效提升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性,降低由于事故問題而帶來人員以及財產損失。而且,在實際中也必須要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要求擺在第一位[1]。由于近幾年在交通建設中存在的安全事故問題,給交通建設工程帶來較大影響,因此,必須要全面注重施工安全,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并且要深刻地吸取教訓,針對施工問題以及法律不完善等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從而制定強有力地政策措施,為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奠定堅實基礎。
1.2堅持法律為依據,注重處罰力度的提升
在近幾年的環境下,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逐漸向良好的方向不斷發展,但從實際角度來看,一些交通建設工程中,存在處罰力度不夠的現象,這導致實際工程中難以更為規范地開展相應工作,對于整體工作質量以及安全性會帶來一定影響。而解決該問題最有效的方法是以法律為標準,注重安全意識的提升,但因當前我國的法律體系尚未得到全面完善,而且處罰力度也呈現較為薄弱的現象,甚至會出現無法可依、有法不依以及違法不究等問題,導致交通建設安全生產中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各項工作有效開展。在實際交通建設工程中,必須要注重法規的完善,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更為合理的建設標準,為交通建設安全生產提供良好的法律依據。所以要注重執法的嚴格性[2]。想要滿足標準要求,就必須要在實際工程中以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開展工作,并且在工程中建立完善的管理標準。對于那些違反規定的現象進行嚴格處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這樣才能進一步提升施工安全性,保障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科學有效地進行。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一年來,我局的安全生產工作在實踐中求創新,在發展中促完善,堅持“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是關鍵,健全組織是基礎,責任到位是重點,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按照黨委分工的領導責任制,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基層領導直接抓,充分發動職工、依靠干部職工、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形成了自上而下重視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多年來,我局始終堅持按季度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堅持每月召開一次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調研會,專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常指導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局黨委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了重要議事日程,逢會必講,強調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須要抓好安全生產。今年水利系統領導班子做了較大調整,因此,各單位對安全生產組織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負責制。全系統共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18個,共計126人,其中專職19人,兼職安全員86人,形成了黨、政、工、青、婦領導上下齊抓共管的局面。同時還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職責和制度,對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安排,進一步從組織上、領導上和措施上得到了落實,從而有效的保證了安全生產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是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措施。根據區委、區政府和市水利局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書,針對本系統的實際情況,局里同下屬17個責任單位分別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基層單位又與下屬76個站、所、廠、隊、班、組簽訂了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書。做到了責任到人,任務明確,嚴格檢查考核,有效地增強了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從而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到了實處,形成了各負其責,相互協調,互相監督,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
三、加強宣教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為了把這項工作開展的有聲有色,局里成立了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為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法規宣傳領導小組,各單位也相應成立了3~5人的安全生產法規學習領導小組,專抓學習宣傳工作,使《安全生產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通過學習《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生產法規,使廣大干部和職工掌握了安全生產知識,提高了自我防護能力,進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在注重抓好專職、兼職安全員的學習培訓的同時,我們又采取了“六個”結合的方法(安全生工作與責任書結合起來;與責任人的任期目標結合起來;與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起來;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結合起來;與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學習結合起業;與獎懲辦法結合起來),進一步把安全生產工作做深、做細、做扎實,提高了全系統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增強了安全生產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了“安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