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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體系是指具有不同職權的國家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授權的執法組織為執行法律而構成的相互配合、相互分工的有機聯系的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體系就是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組織機構與有關部門職責科學分工、行政執法人員合理配置、監督執法機制協調高效的統一體,即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機構、人員、職責、機制的有機結合。
一、當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存在主要問題
(一)編制機構不全,基層監管工作步履艱難。繼2002年11月1日頒布施行《安全生產法》后,國務院依據《安全生產法》作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以下稱《決定》)。《決定》指出“縣級以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充實必要人員,……”。經過2年努力,截止2006年9月,浙江省101個市、縣(市、區)已全部設立了獨立的監管機構。在此基礎上,2006年11月1日頒布施行了《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稱《省條例》),《省條例》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或者確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了這個“尚方寶劍”,鄉鎮(街道)相繼組建了相應的監管機構。2008年2月29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08]14號,以下稱《意見》)。《意見》指出,一是要充分認識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確了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能;三是要切實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至此,縣級以上尤其是鄉鎮(街道)級政府的安全監管職能得到進一步明確,安全監管執法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但是,由于省(市)級政府至今尚未出臺與《安全生產法》、《決定》、《省條例》、《意見》相配套的、剛性的、統一的編制機構文件。負有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包括機構職責、機構名稱、機構只數等)不統一,上下不對口,一定程度影響上傳下達以及上級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己經組建的鄉鎮(街道)級監管機構,因上級政府沒有正式下達行政或事業編制,其監管機構有“巢”無“鳥”,既使有人,或是內部調劑,或是身為其人,實是兼其職,鄉鎮(街道)監管執法層面仍然是斷層,處于最基層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依然步履艱難。
(二)監管力量薄弱,難以適應執法監察需要。以我區為例。西湖轄區總面積312.43平方千米,轄2個鎮、9個街道和118個社區、54個行政村,常住人口66.75萬人,暫住人口10.71萬人。區內有全國文物保護單位3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建有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的陵墓、牌坊、陳列館16處。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機關均集中設在西湖區。西湖風景名勝區、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杭州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江北區快和浙江大學等近百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坐落區內。到2008年6月止,全區法人企業達9814家,個體工商戶17000家。而在監管力量方面,目前區級層面僅有行政編制10人、事業編制6人;11個鎮(街道)雖組建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科),規定增配科室副職1名、明確1名科室人員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其人員是內部調劑,增配的1名副職和明確的1名科室人員均還兼管其它工作,其實每個鎮(街道)只有1人是專職安管人員。與我區監管范圍、監管任務相比,我區的安全生產監管力量極為薄弱,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呈“倒金字塔”結構,越到基層,監管監察力量越薄弱,難以適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需要。
(三)監管職責不清,綜合監管部門職能難以履行。安監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從理論上講不難理解,它是一個大安全、大概念、大范疇。但是,由于對綜合監督管理本來涵義被曲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成了個“大籮筐”,只要是涉及安全的都往里面裝。突出的問題表現在。一是綜合監管部門與專項監管部門的監管內容、監管范圍、監管職責不清,越位、錯位、推委現象難以避免。尤其是發生事故后,遭老百姓遣責的不是專項監管部門,而是安監部門,直接把安監部門推向一線。專項監管部門也是能推則推、能避則避。二是綜合監管內涵不清,綜合監管部門職能不能正常履行。《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后,雖然國家也頒布實施了一些配套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但仍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規范,不能適應監管執法工作實際需要。尤其是《安全生產法》中確定的綜合監督管理內涵不清,使得綜合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職能不能正常履行,一些法律規范確定的制度得不到有效執行,一定程度影響了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開展。三是一些常識機構設置重疊,不利綜合監管和協調。為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均設立了諸如“安全生產委員會”、“防火安全委員會”、“交通安全委員會”等組織。這三個組織不能說不重要,也不能講不可設。問題的關鍵是,就這三個組織而言,其指導思想都是圍繞安全這個中心開展的。而現在是一分為三。各唱各的調、各自為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現象也難以避免,不利宏觀管理和指導,不利綜合監管,不利統籌協調。
(四)監管手段落后,安全監察工作受到制約。經濟的快速發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及新設備不斷應用于生產經營領域,安全生產監管手段、執法水平與當前經濟快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突現。主要表現在。一是財力、物力、人力配備少,資金、車輛、人員、通訊工具匾乏,影響正常工作開展。二是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專業技術性強,大部分執法監察人員因缺乏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執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安全生產執法監察缺乏有效的技術保障手段,安全生產信息、宣傳、培訓、應急救援等體系極不健全,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和鑒定、安全標識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國各行業普遍、有效地推行,執法監察難以有效開展,這些情況嚴重制約著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有力開展。
二、對當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幾點見解
(一)建立健全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執法機構是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體系的核心。一是監管機構編制及人員的配置,應依據當地管轄范圍大小、任務輕重、生產總值(GDP)、人口等綜合要素,依法、科學、合理配置機構編制及人員,切忌“一刀切”。二是在鄉鎮(街道)級政府建立與之相對應的監管機構。目前,絕大多數鄉鎮(街道)雖組建了相應的機構,但是,各地做法不盡相同,就人員而言,有的是通過地方途徑招聘解決人員,有的是在鄉鎮(街道)內部調劑解決人員,且組建的編制機構找不到法律依據,主要是省(市)級政府尚未下達過有關編制文件,缺乏法律支撐,使必造成人員得不到穩定、工作經費落實不了、正常監管執法工作開展不起來。對此,鄉鎮(街道)級政府監管機構,應由省(市)編制委員會依據上述要素確定機構、編制和人員,統一機構名稱、統一編制性質、統一監管范圍、統一監管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省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和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保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決把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作為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步好轉的有力抓手。按照國辦發〔〕號文件要求,緊緊圍繞打好安全生產煤礦整合關閉和瓦斯治理、尾礦庫治理、危化企業搬遷和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攻堅戰,抓住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主線,強化基層和企業基礎工作,突出重要時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
二、主要任務
突出抓好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含尾礦庫)、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確定的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執法,對發現的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重大隱患依法處置率達到;對檢查企業的復查率達到;法律適用的正確率和執法程序的正確率達到;案件歸檔率達到。重點打擊和查處以下行為:
(一)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二)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小煤礦應關未關或關閉計劃不落實的;
(三)私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尾礦庫違規排放的;
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馬頭發電廠、發電廠、發電廠、市供電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八所、中國石化分公司: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重點縣(市、區)、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市年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方案》和《市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決定于6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二個“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特別行動月”活動,重點對非煤礦山、電力、機械和危化等行業的部分企業進行集中執法檢查。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集中執法行動,進一步監督企業全面落實安全
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查處企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督促企業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真正把“安全發展、預防為主”落到實處。
二、執法檢查方式及分組
市成立兩個執法隊,由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牽頭,相關業務處室配合組成執法隊,同時邀請相關領域安全管理專業專家參加。
檢查對象:負責檢查中國石化分公司、馬頭發電廠、發電廠、發電廠、市供電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八所。
各縣(市、區)安監局,各有關對口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和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辦〔〕30號),按照月日市長在全市安全生產、社會穩定、送溫暖、保增長會議上的講話要求,根據市安委辦關于“雙節”、“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確定在全市開展年安全生產首季集中執法檢查。此次執法檢查由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負責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內容
此次執法檢查以部分市屬及以上生產企業和部分縣(市、區)的重點行業民營企業為主,突出對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冶金、機械等行業企業進行執法檢查。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總局24號令)的相關事項為內容,重點檢查企業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市政府關于《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管理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方面的落實情況。
二、執法檢查時間
執法檢查分四個時段進行:
第一時段:年月日至月日,組織執法隊對企業實施現場檢查;
第二時段:年月日至月日,對第一時段已檢查企業進行復查和案卷整理;
一、指導思想
2012年,全縣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實施,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全縣工礦商貿企業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指標控制在市政府下達的考核指標內,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危領域和重點監管單位的監管面達到100%;違法行為查處率100%;高危行業事故隱患整改率100%。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加強依法監管。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強化事前預防性執法檢查,完善執法聯動協調機制,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二)繼續深化打擊“三非”行動。加大對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學校、特種設備、農機、旅游、水利、氣象、電力等行業安全的專項整治力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以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追究責任。通過聯合執法,依法關閉、取締一批證照不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生產經營單位。
(三)深化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
一、總體思路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落實省、市、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安全生產年”、“責任落實年”活動為主線,在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機制,提升擋水平的基礎上,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日常執法檢查,強化部門協調聯動,提高執法準備效率,深化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二、工作目標和要求
區安監局、各鎮(街道)安監辦、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執法、敢干負責、敢抓敢管,通過實施跟蹤執法、跟蹤監管,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要依法嚴懲,以儆效尤,進一步增強監管執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努力實現執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深化落實,安全生產形勢得到進一步好轉。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執法機構自身建設,重點解決執法人員、經費、裝備辦公條件不到位的問題,今年內務必落實執法人員全部到位,做到編制、人員、機構、工作經費“四到位”,努力確保執法機構的穩定性、工作相對獨立性和工作機制的完整性。
(二)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定期學習制度,采取以會代訓、走出去請進來、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教材,切實提高執法人員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
(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24號)要求,根據監管的權限、執法人員數量、技術裝備、經費保障等實際情況,有所側重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計劃,編制現場檢查方案。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檢查的通知》(安委明電〔〕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特別行動的通知》(辦字〔〕號)要求,結合暑期特點和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市政府決定自年月日至月日,在全市開展“奮戰九十天,安全迎國慶”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特別行動(以下簡稱特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奮戰九十天,安全迎國慶”為主題,以聯合執法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為手段,以實現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目標,組織動員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執法檢查業務骨干力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聲勢浩大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各種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嚴肅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典型案件,治理消除一大批事故隱患,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為建設“安全暑期、和諧暑期”和迎接新中國成立六十周年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執法檢查范圍
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冶金有色、建材、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港口、鐵路、民航等行業企業;建筑施工、城市燃氣、民爆器材、電力等行業企業;水利、農機、漁業、林業等行業企業;旅游景區(點)、大型商場(超市)、學校、醫院、賓館、網吧、歌廳、洗浴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行業的職業危害情況等。
三、組織形式和工作分工
(一)組織形式
1.市執法檢查。市執法檢查分為聯合執法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聯合執法檢查以市安委會《關于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行動的通知》(安〔〕號)要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分別組織。
各縣(市、區)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安委會《關于開展“決戰四季度,安全隱患銷號”行動和“奮戰一百天,安全保兩會”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冀安委[]11號)精神,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四季度和明年“兩會”期間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市安委會決定在全市開展“奮戰一百天,安全保兩會”專項執法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年10月12日至2012年1月17日。
二、階段安排
此次活動分三個階段。
1、集中執法階段(年10月12日至12月10日)。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建材、輕工機械、地面其他企業、中介機構、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施工、特種設備和旅游等行業領域為重點,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以打擊容易導致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為目標,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四季度及明年“元旦”期間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為明年“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奠定良好基礎。同時各執法隊按照分區域分行業將今年以來歷次執法未復查銷號企業進行銷號。
2、回頭看階段(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結合確保元旦期間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對對今年以來歷次執法情況進行“回頭看”,對發現隱患進行銷號、幫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