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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財政所、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
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規劃的啟動年。為了切實抓好財政系統普法教育工作,進一步推進我縣財政系統依法理財進程,提高財政干部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的能力,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11年普法依法治縣工作安排意見》,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對2011年財政法制和依法理財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為著力點,推進財政法制和依法理財工作,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理財環境。
二、目標任務
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系統財政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強化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水平。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學習宣傳憲法,進一步增強財政干部的憲法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加大財政普法教育力度。年度內使全系統干部接受兩次以上法律知識培訓,使廣大財政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得到加強。
【摘要】稅收行政復議的設計目的在于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把關”,并不是出于訴訟的目的。隨著稅務機關的條條管理的加強,稅務機關上下級關系正在逐漸“融合”,稅收行政復議的作用正在逐步減小,稅務行政復議制度存在的價值日趨微小,建立稅務法院已成為歷史選擇的必然。
【關鍵詞】稅務行政復議,稅務法院
稅收行政復議是指納稅人認為征稅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因而提出審查相關行政行為的申請,并由法定的復議機關進行復查的制度的總稱。
一、我國稅收行政復議的歷史沿革
政務院于1950年制定了《稅務復議委員會組織通則》,第一次對稅務復議制度做出了規定,明確規定復議決定為終局決定,不得對其提起訴訟。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稅收行政復議從一出生就是一個行政機關的把關程序,不帶一絲訴訟的色彩。1958年,稅務復議委員會被取消,復議為申訴所取代。1973年復議制度一度被停止。
改革開放以來,稅收復議制度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1990年12月24日,國務院了《行政復議條例》。1999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行政復議法》。國家稅務總局于1999年9月23日了新的《稅收行政復議》(試行)。這是我國目前稅收行政復議的主體規范性文件。[1]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審查辦法是以書面審為原則,以非書面審查為例外,還沒有進化到訴訟形態。
二,我國稅收行政復議的主要程序
1.管轄。我國的稅收行政復議采取“下管一級”的辦法,國務院管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管各省市自治區稅務局,各省稅務局管各地級市稅務局,市級稅務局管縣級稅務局。記得一位老師曾經形象的比喻這種關系為“父子關系”,現在的稅務條條化管理更加密切了這種關系,而且低一級稅務局的領導大多來自于上級稅務局,使下級稅務局更加了解上級的意圖。尤其是在稅務糾紛中更加積極的去征求上級稅務局的意見,使復議成為一種形式,我國目前的管轄還沒有擺脫自己人管自己事的模式,其客觀公正性歷來為人詬病。最近幾年的稅務糾紛的當事人大多選擇直接到法院起訴也證明了這一點。[3]
摘要:事業單位在我國經濟發展建設過程中充當著重要的角色,對于市場經濟體制完善和刺激市場活力有著不可估量的意義,因此完善先進的稅收體系能夠保證事業單位穩定運行和國家稅收安全。本文就當前事業單位存在的稅收現狀問題深入分析,并為事業單位稅收提出改進措施。
關鍵詞:事業單位財政稅收問題策略
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最大的區別就是非盈利目的,主要發揮著社會服務職能,例如“公共基礎建設、衛生、教育、環境以及科學”等,具有非常明顯的公益性和公共性。2020年財政部數據顯示我國財政預算收入達到了172567億元,同比增長接近7.5%,公共預算支出高達20.3億元,同比增長7.7%。因此,事業單位財政稅收問題更加復雜,給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環境變化帶來阻礙。
一、事業單位財政稅收存在的問題
(一)收費行為缺乏規范和標準
事業單位由于其公益性性質,稅收主要分為免稅和應稅兩種方式。雖然像“醫院、學校”等單位從市場上賺取一定費用,但是該費用按照法律規定不得進行利益分配,只能再次應用于該項事業單位費用支出。很多事業單位對于國家稅收政策認識不夠徹底,不能按照免稅和應稅兩種方式正確納稅,并且對于事業單位運營性質了解較淺,導致很多事業單位財政稅收出現“虛減、少扣少納、稅率錯誤、超標收費”等不良行為。因此,收費行為不規范和不標準會導致事業單位運營出現問題。
(二)票據管理體系問題
票據管理問題已經成為影響事業單位財政稅收問題的主要因素,并且票據是法定憑證和核算依據,主要有“直接支付憑證、授權支付憑證、繳款書”等內容。長期以來我國事業單位其特殊的營運性質導致上級領導忽視財務管理工作造成核算、審計等工作流于形式,一線財務人員稅務意識較差和財務專業水平下降,無法高效完成財政稅收核算和審計。并且,長期粗放式管理造成權責關系混亂和票據管理制度松散,無法保障財務數據準確性和完整性。財務收稅管理人員專業水平培訓不積極,忽視專業人才培養和技能提升,對國家征稅政策和標準了解不夠深刻全面,出現“高稅率、低稅率”等現象。
[關鍵詞]稅務會計,獨成體系,問題
[摘要]本文簡要地闡述了我國稅務會計分立以后發展中的現實問題。
稅務會計是在財務會計的形成發展過程中逐步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會計分支,它以國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稅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以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專業會計。
一、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稅務會計模式
隨著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的改革,我國稅法與會計準則之間的差距呈擴大趨勢,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標逐漸出現差異,財務會計不再融財務、稅務的要求于一身,而是遵循會計準則。稅法也在力求獨立,如稅法第一次制定了資產的稅務處理就是明證。這使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成為可能。兩者分離是不是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呢?從法、德、日等國家的經驗看,卻又未必。這些國家所采用的財稅不分或盡量相統一的會計模式和美國的相比,不論實務或理論都沒有嚴謹的財會體系,但并不妨礙各國的經濟發展。
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實質內容。綜觀各國的稅制規定,盡管美國是會計準則與稅法、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互獨立的國家,但財務會計中的謹慎性原則仍深深體現在稅務會計中。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及一體化的到來,會計國際化已經成為會計發展的必然趨勢,這就要求我們處理好國際化與本土化的關系。因此,我國在稅務會計模式的選擇上,在考慮國際化的同時也要適當顧及我國的客觀現實、社會經濟背景,建立既符合國際貫例,又能適應我國國情的稅務會計模式。
二、遵循流轉稅會計和所得稅會計并舉的稅務會計模式,應加快稅收法規建設,創造良好的稅務會計發展環境
市財政局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增強財政干部的法制觀念為先導,以促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依法理財為目標,按照省財政廳印發的《省財政法制宣傳教育第四個五年規劃》的要求,加強領導,健全制度,嚴密組織,狠抓落實,我局“普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財政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省財稅宣傳先進單位,榮獲全省反腐敗抓源頭工作先進集體、省級治安模范單位和全省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多年被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目標管理優勝單位,每年都受到市政府表彰,市財政集中收付中心被評為全國青年文明號。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一是領導重視,健全組織。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同志為組長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理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由于機構改革,我們及時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將普法辦公室設在稅政條法科,確保普法工作的連續性。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明確職責,研究措施,推動普法工作。局黨組定期聽取普法工作匯報,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制定相應措施,做到堅持制度定期議,發現問題及時議,重大問題現場議,特殊問題專題議。二是狠抓宣傳,營造氛圍。我們堅持普法工作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將日常財政普法成果運用到預算、執行、監督各項工作中去。對新出臺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時進行專題學習,讓廣大財政干部和財會人員全面及時掌握新法律、新法規,用法律、法規指導財政工作。建立健全財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認真總結財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加強引導,使財政財務會計等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三是領導帶頭,學法用法。局黨組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學法內容,遇到新的法律法規出臺,領導先學一步,人手一冊,局領導親自給廣大干部講法授課,取得良好效果。四是結合實際,制訂規劃。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落實,年末有總結,促使整個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五是明確目標,嚴格考核。科室長是第一責任人,年終考核驗收,把普法工作與評先評優、年終獎勵掛起鉤來,充分調動了廣大干部職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精心組織,狠抓培訓
一是抓好財政普法骨干的培訓。幾年來,先后請市司法局、市委黨校和會計函授學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舉辦師資骨干法律培訓班,專題講授《憲法》、《行政處罰法》、《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稅法》等10多部法律法規知識,全市財政干部共1000多人參加了培訓。五年來我們共派出200多人次參加了上級組織的法律法規培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抓好普法保障工作。幾年來,在業務費緊張的情況下擠出必要的資金用于購買《財政普法讀本》、《政府采購法》、《預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共計1400余冊,發放給每個干部職工,做到自學有教材,學習有場地,記錄有本子。三是抓好普法培訓工作。利用《會計法》頒發20周年之際,舉辦培訓班,邀請省財政廳專家講課。把每年的4月做為宣傳教育月,組織有關人員上街進行宣傳,有效促進了財政法律法規宣傳的效果。
三、建章立制,依法理財
近幾年,我局狠抓支出改革,進行財政自我革命,年年都有新進展。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我局財政資金的運行真正體現了規范、透明、安全、便捷。我們完善了內控制度,制訂了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內含24項制度,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由財政監督科對資金運轉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進一步完善了部門預算制度,認真貫徹《政府采購法》,深化了“收支兩條線”改革。加大了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評審力度,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非稅收入專項檢查和黨政干部拖欠公款清理,對預防腐敗起到了積極作用。拓展監督理財內容,逐步實現對財政預算執行、預算內外收支、政府擔保等各個方面和環節全方位的監督與監管,充分發揮財政監督的預警、監測、分析、保障、規范作用,提升了依法理財的層次和水平。
四、聯系實際,確保效果
[摘要]:依法治稅的主要內容是:依法治稅的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稅收政策制定的規定、稅收執法制度體系的建立,稅收執法質量與效率考核,稅收執法的監控與制約規定,稅收宣傳與稅收服務,協稅與護稅的規定等等。
關鍵詞:依法治稅行政執法征管改革《稅收征管法》
推進依法治稅工作,應建立一套規范化的措施。其內容應主要包括:依法治稅的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稅收政策制定的規定、稅收執法制度體系的建立,稅收執法質量與效率考核,稅收執法的監控與制約規定,稅收宣傳與稅收服務,協稅與護稅的規定等等。應注意將內容精細化、規范化、科學化。為此,我以為當前應完善以下措施:
一、改革與完善稅源監控措施及稅收計劃的制定和分配辦法,提高其科學性、準確性
為此,要進一步改革稅源監控措施,逐步將稅源的動態發展置于稅務系統的有效監控之內,要進一步將稅收計劃的制定與各地國民經濟的發展聯系起來,要在全國實現以國民經濟的稅收負擔率替代“基數加比例”作為計劃制定與下達的主要依據。
二、加強教育培訓力度,全面提高全系統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素質
首先,各級稅務機關領導要學習和熟悉履行領導職責所必須的基本法律和知識,提高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稅務行政法律事務的能力,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凡事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不搞狹隘的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如省級收入要與市(縣)級收入并重,稅源充裕地區要力爭多收超收為國家分憂,地稅國稅應主動通報情況協調行動等等。二是公平觀念。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類型企業都是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權利平等,義務平等,違章受追究平等。任何不符合政策的對個別企業的“特別關照”都是對其他企業的歧視,也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格格不入的。三是服務觀念。稅務人員是人民的公仆,代表國家執行公務,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義不容辭,任何特權思想和盛氣凌人、頤指氣使的工作作風都是不可取的。
其次,要提高稅務干部的整體素質。稅務人員素質從廣義上說包括受教育程度、政治理論水平、政策法律知識、業務技術能力、創造能力、公關能力、辦事態度及效率等。稅務人員素質的高低,關系到稅收執法行為是否公正,關系到稅務機關的地位、形象,關系到稅務行政執法質量。鑒于部分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問題,必須通過學習培訓來解決。一要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使稅務執法人員樹立堅強的政治責任感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深刻認識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性和不執法的危害性,牢固樹立為稅收事業獻身的崇高信念。二要進行多層次、多形式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除了業務方面外,還要組織學習《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使廣大稅務干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能夠正確執法。三要開展具體執法操作程序的培訓,狠抓崗位練兵,培養征管能手。四是實行培訓考核與執法資格掛鉤辦法。對不參加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給對外執法證,決不能心慈手軟,偏袒放任,對那些嚴于律己、秉公執法者則要大張旗鼓地宣傳,樹立先進典型,并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摘要1994年,我國進行了一次全國性的稅收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稅制體系的基本框架,是建國以來的一次全面性、整體性和規范性改革,無論從涉及的范圍和改革的深度看都是前所未有的,對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國稅收法律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加入WTO以后出現的新變化,現行稅制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矛盾已日漸突出,必須對現有稅制進行改革。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了“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指導原則,對新一輪稅制改革做了部署。新一輪稅制改革已經全面啟動。為推動這一改革的順利進行,筆者指出了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在稅收法律管理及稅收立法、納稅人權益保護、納稅人歧視、稅務行政處罰、稅務稽查以及增值稅類型選擇和增值稅起征點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分析了這些問題存在的背景和原因,并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出發,側重稅收法律理論和其他相關法律知識視角,根據自己在稅收工作崗位上的多年工作積累,結合國內學者專家研究的現狀,提出了從國情出發,借鑒吸納國外成功經驗,積極與國際接軌,進一步規范我國的稅收法制管理,全面加快稅收立法進程,加強完善納稅人權益保護,消除納稅人歧視,健全稅務行政處罰,改革稅務稽查體制,優化增值稅征收管理,適時推行增值稅轉型,取消增值稅起征點政策的法律思考。
關鍵詞:稅收制度;法律思考;稅收法律制度;納稅人權益;稅制改革
第1章緒論
1.1研究背景
1.2研究現狀
1.3研究方法與研究框架
第2章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及相關法律問題概述.
2.1我國稅收制度概述
摘要:文章以上海地區六所開設稅收學專業的高校為考察樣本,基于培養方案的視角,對比分析了六所高校稅收學專業的建設和培養情況。從培養方案中的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兩大方面進行了詳細的統計和比較分析,發現這六所高校的稅收學專業建設和培養都能結合學校自身的定位和特點,注重發展各自的專業特色,以避免不同院校專業之間的同質化,實現錯位競爭。從培養方案中反映的專業特色上來看,上海財經大學和上海海關學院的專業特色比較明顯。同時,各個學校都更加注重培養學生的應用、實踐和創新能力。
關鍵詞:稅收學專業;培養方案;專業特色;稅收實務
一、概述
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的是眾多社會經濟主體對于稅收學專業學生的龐大需求。稅收學專業屬于應用經濟學科,是近年來社會需求增長較快的一個新設專業,既以企業經營管理中的稅務問題為主要研究對象,同時也培養學生理解國家稅收政策和稅收制度以及分析企業稅務發展戰略的能力,符合應用型、創新型、復合型人才的需要。稅收學專業又被叫做稅務專業,在國家教育部2012年9月最新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稅務專業改為稅收學專業,專業代碼為020202。目前全國共有52所高校開設稅收學本科專業,其中上海共有6所學校開設,分別是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上海海關學院經濟與工商管理系、上海商學院商務經濟學院、上海政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本文將從這六所高校稅收學專業的培養方案入手,基于培養方案的視角來探究上海本科高校稅收學專業的建設和學生培養情況。培養方案的修訂在高校的人才培養和教育教學工作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教學管理的重要文件和基本依據,是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培養工作、教學管理、質量評估和學位授予的主要依據。本科生的專業培養方案是對本科生進行規范化培養和管理的指導性文件和主要培養依據,培養方案的科學性、完備性和合理程度直接影響了本科生培養的質量。一般來說,培養方案應包括培養目標、培養要求、修業年限(學制)、學分要求、學位、課程設置(教學計劃)等內容。下面我們將主要從培養方案中培養目標和課程設置兩個核心部分進行比較分析。
二、培養目標
培養方案的首要問題就是確定培養目標,通過四年的本科培養將學生塑造為什么樣的人,這個目標應該是有一定標準的,各個學校結合自身的定位、特色,以及對社會需求的把握,確定自己的培養規格和類型,因此培養目標在培養方案中起著綱領性的作用,而培養要求、修業年限、學分要求和課程設置等內容都是在培養目標的指導下來安排。上海財經大學與其他五所高校的區別。上海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研究型大學,211工程院校,財政學和稅收學專業都是學校的傳統優勢學科。鑒于學校層次較高,上財要求學生具有在國內外高校和研究機構中進一步深造的能力。對于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這一點是其他五所高校的培養目標中都沒有體現出來的,這也說明了各個學校對自身的定位不同,并不是每所學校都定位于研究型大學,其他五所學校都是偏重于對學生應用能力的培養,滿足用人單位對求職者技能的要求。其余五所上海市市屬高校的專業培養目標各具特色。比較突出的是上海海關學院和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關學院是直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專業海關學校,立足于學校自身的辦學特色,上海海關學院的稅收學專業在經濟、財政、財務的基礎上強調了對關稅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養。在全國開設稅收學專業的高校中,以關稅方向為培養重點的并不多見。上海理工大學是以理工科為主的應用型研究大學,也是開設稅收學專業較晚的學校,依托于學校“制造業黃埔軍校”的學科優勢,突出了培養目標是主要面向經濟領域中的工商和現代服務業。其次,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是由原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和原上海金融學院合并而成,稅收學專業的師資力量主要來自原上海金融學院的財稅和公共管理學院,整合了原有會計專業的優勢之后,強調了對財務會計技能的掌握。上海商學院是以商科專業為特色的院校,強調了對于高素質商科人才的培養,突出了稅收實務操作的培養目標。上海政法學院是上海地區最晚開設稅收學本科專業的學校,為了突出自身政法學院的特色,在培養目標的第一句中就強調了財稅法的理論基礎地位,稅務工作在實踐中往往與經濟法、稅法等法律法規聯系緊密,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會使學生更加具有競爭力。
三、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是本科生培養的核心部分,本文選取了稅收學專業課的課程設置情況進行分析,專業課的課程設置體現了一個學校在專業培養方面的實力,開設專業課的多少,教師素質,開課質量都關系到培養目標是否得以實現。在課程設置方面,我們重點關注稅收學專業課的開設情況,包括專業必修課的開課門數、專業選修課可選擇的開課門數,以及每個學校所開設的特色課程。我們發現開設專業必修課最多的是上海財經大學和上海海關學院,均為14門,但是兩所學校的情況不同。其中,上海財經大學不僅開設了較多的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的可選門數也最多,達到了21門,這是因為,除去一般的專業課之外,還開展了與培養目標相適應的個性化培養課程。根據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對職業生涯的規劃,個性化培養課程分為兩類:拔尖型和創業型,針對不同類型的人才開設有不同的課程。對于拔尖型人才,培養的方向是能夠繼續進行深造,因此課程設置強調了對其學術能力的培養。對于創業型人才,要注重其實踐方面的能力培養,因此開設了市場調查與預測、創業學等對口課程。而上海海關學院則是由于設置了4門關務基礎的必修課,進出口商品歸類、海關估價、原產地原則和進出口通關實務,上海海關學院的特色課程主要是圍繞進出口、國際貿易和關稅等方面的專業課程,與其學校特色相一致,培養的學生具有扎實的關稅相關知識,在稅收學的關稅方向表現突出。除了上海財經大學,在其余5所市屬高校中,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開設的可供選擇的專業課選修課門數最多,為17門。而且這些課程都與稅務的實際操作聯系較為緊密,比如稅務綜合案例分析、還有稅務欺詐與法務調查、企業涉稅風險分析等課程既具有實用性,同時充滿了趣味性,較多的選修課程可以提供給學生多樣的選擇性,根據學生自身的情況,選擇自己感興趣的方向,注重差異化教學。上海商學院和上海政法學院緊隨其后,開設了16門選修課程,其次是上海理工大學開設有12門,這些選修課程都是以實務類課程為主,注重對稅務實踐,尤其是企業稅務操作能力的培養,增強了學生就業、創業方面的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