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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機制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及分析
1.1指標體系的構建通過文獻調查和訪談調查,對于如何來評價一個企業的科技創新機制的建立情況,具有較大的分歧。多位專家側重軟評價,認為制度和文化是最為重要的東西,但是仍有多位專家側重硬評價,認為投入、產出和保障等各個方面是更為重要的科技創新機制。為此,本研究團隊進行了大量的文獻查閱,同時綜合10位專家的意見,對于民營企業創新機制,構建了創新投入能力、創新實施能力、創新產出能力、創新保障能力四個一級指標、19個二級指標,詳細見表1。(1)創新投入指標:主要是指民營企業對于科技創新的投入和參與情況,是最能體現企業是否重視科技創新的指標。包括研發人員占比、研發投入占比、承擔省級以上科技立項、合作開發的項目、參與制定國家及行業標準情況,五個指標,這些指標體現了從資金、人員以及在技術領域的深入情況,能很好的體現一個企業在科技創新方面的投入;(2)創新實施指標:是衡量成果轉化的重要指標,科技創新的目的是讓成果轉化,才能形成生產力,為此包括:國內先進技術(設備)、生產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比重、銷售人員占比、銷售費用占比,主要是指在轉化階段,人員、設備以及營銷方面的投入;(3)創新產出指標:是衡量科技創新成果產出的重要指標,包括產品(服務)收入占比、軟件著作權、擁有的專利、非專利技術、市場占有率,主要體現了這一個階段,科技創新成果給企業帶來的收益以及企業擁有的創新成果情況;(4)創新保障指標:是綜合的經濟指標,是讓科技創新成果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包括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利息保障倍數、流動比率、綜合毛利率。綜上所述,科技創新機制從創新投入能力、創新實施能力、創新產出能力、創新保障能力四個方面來評價,涵蓋了科技創新的前中后,是科技創新機制的最完全體現。
1.2評價指標權重設計為了構建有效的評價指標體系,在構建好指標體系以后,我們針對所建立的指標體系,再次訪談了10位學者,讓10位學者對指標體系進行賦分。根據賦分情況,利用spss進行了聚類分析(ClusterAnalysis),同時應用層次分析法(AHP)求得權重。最后根據不同指標評分建立判斷矩陣,并進行一致性檢驗,建立矩陣和一致性檢驗。通過層次分析法得到最終權重值,得到分配指標的權重如表2所示。
2科技創新機制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相關性模型構建及分析
2.1分類指標的計算為驗證假設模型Y=α+βF+δ,本文對構成F所涉及的分類指標的具體計算為。
2.2核心競爭力指標Y的計算選取衡量企業盈利能力的資產收益率和主營業務利潤兩個指標:(1)主營業務利潤:是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得來的,是營業利潤的主要構成,是反映科技創新成果的最直接指標。(2)資產回報率(ROA)=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平均資產總額*100%根據對浙江省內50家民營企業的調研數據,樣本超過30,適合做回歸分析。首先,我們將50家民營企業的調研數據進行標準化,然后進行KMO檢驗,KMO檢驗的結果是0.5,適合做主成分分析。為此,我們將數據進一步做了主成分分析,得到主成分的特征值:因子為資產收益率,特征值為0.5148,剔除主營業務利潤。為此,我們可以得到Y的組成是0.5148資產收益率。
2.3模型的建立首先將通過層次分析法得到的由X1到X19共同得到的F值作為自變量,核心競爭力指標Y作為應變量,Y和F的pearson相關性檢驗結果為0.637,存在顯著相關,單側顯著性為0.434。為此我們進一步做回歸分析,最終擬合的Y和F的回歸模型如下。
2.4對模型的總結(1)一個企業的科技創新機制的建立涵蓋科技創新投入、科技創新實施、科技創新產出和科技創新保障四個方面。本研究共設19個指標,根據層次分析法結果,19個方面的貢獻率不同。(2)而核心競爭力的評價通過主成分分析法,識別出了唯一主成分,為資產收益率,提出了主營業務利潤作為核心競爭力的評價指標之一的假設。根據主成分分析法,我們得到核心競爭力Y=0.5148資產收益率(3)通過線性回歸,從模型中我們可以看出,科技競爭機制的建立對于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具有正相關關系。但是科技創新機制對于核心競爭力的影響不是完全正比的,一倍的科技創新機制投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影響,但不能得到同樣倍數的增長。
摘要: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是促進城市交通關鍵技術攻克、應用和推廣的有效手段。當前我國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機制存在創新要素構成及工作方式不明確、創新成果保障機制不完善、創新成果轉化率低等問題。為此,結合示范應用提出相應的對策:建立科技創新聯盟,形成協同創新驅動機制;建立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平臺,形成創新成果保障機制;建立服務需求庫,形成創新成果轉化機制。
關鍵詞:城市交通;共性關鍵技術;協同創新機制;服務需求庫
1研究背景
我國城市交通正處于高速發展的重要時期,其中保障運營安全、提高運輸服務水平與質量始終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與其他研究領域技術相比,城市交通運營與服務的關鍵技術在對乘客出行的影響、市場競爭能力、政府管控力度、技術研發周期和難度等方面有明顯差異,具有效益上的準公益性、技術上的長周期性和高難度性,這些特性決定了要保障城市交通關鍵技術的順利研發和可持續發展,必須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機制。目前,我國對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機制的研究并不多見,對其構成也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何郁冰[1]、劉建生[2]、曲洪建等[3]、李梅芳等[4]從狹義的角度將協同創新機制定義為協同創新模式,也就是創新要素的構成及其關系。劉洪民[5]認為協同創新機制應當具有更加豐富的內涵:協同創新模式為協同創新提供了工作基礎和驅動力,應當進一步建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平臺,為技術的可持續研發提供保障。姜麗君等[6]和肖丁丁等[7]認為協同創新機制應當進一步延伸到創新成果的轉化,建立有效的創新成果轉化模式,如信息服務平臺、需求庫、服務庫、服務需求庫等[8],最終實現成果的集成、共享和應用。本文認為,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機制是指為保障城市交通關鍵技術研發而制定的,從關鍵技術立項到研發、再到應用推廣的全生命周期的機制。根據協同創新開展的過程,可以將其劃分為基于創新要素構成及工作方式的創新驅動機制、基于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平臺的創新成果保障機制和基于服務需求庫的創新成果轉化機制。作為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上述三個方面相互銜接,才能促進城市交通領域關鍵技術的攻克。從以上三點出發,對我國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剖析,提出相應的對策,并以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領域內的“突發情況下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化運營指揮與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示范應用)開發進行分析,以期對該機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2我國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機制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創新要素構成及工作方式不明確
創新要素構成和工作方式是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的基礎和驅動。整體來看,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協同創新存在創新要素構成及工作方式不明確的問題,難以為協同創新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驅動。(1)創新要素的構成不明確。在創新要素構成方面,我國經歷了從“產學研”到“產學研用”再到“政產學研用”的轉變,其中應用單位和政府部門的作用逐漸得到了重視[1-3],但在城市交通技術領域,仍然是以研究單位為主體展開的相關研究。城市交通技術應用單位雖然具有關鍵技術突破的需求,但是缺乏相應的技術能力、研究水平和資金投入,同時考慮到城市交通的公益性,其在關鍵技術方面突破的動機性大大降低。政府部門雖然具有改善交通服務的職責,但是其科技部門管理的學科領域和技術范圍較廣,沒有足夠的和專業的人才實現對城市交通技術的管理。當然,由于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和強烈的技術成果轉化的需求,科研單位展開關鍵技術突破的能動性不足,更偏向于學術論文的寫作。(2)各創新要素之間如何開展工作不明確。目前,城市交通技術領域內“政產學研用”的相關單位也嘗試通過協作,就部分關鍵技術展開相應的研究。常用的工作模式如下:針對某一項關鍵技術,政府部門投入資金,科研單位展開相應的研究,應用單位進行示范應用[1]。表面上看,政產學研用的各要素都參與到關鍵技術立項、研發、應用的過程中,但是其中存在多種問題:其一,確定的關鍵技術不一定是應用單位最緊迫需求的技術,因此應用單位的關注度和參與度不高;其二,政府單位對于關鍵技術的研發過程缺乏相應的監督,對于后續應用、推廣和改進的關注度不高;其三,應用單位和科研單位之間缺乏相應的溝通協調,難以促進技術成果的轉化;其四,科研單位過于單一,關鍵技術的攻克能力不足,通常需要多家科研單位共同參與。
2.2創新成果保障機制不完善
法國作為歐洲最具代表性的中央集權制國家,自二戰中后期開始著力加強國家在科技創新領域的主導作用,先后面向基礎交叉科學和重大應用產業設立了若干國際一流的大型公立科研機構,科研機構內設有若干與美國國家實驗室名稱相近的國家研究所,如國家核物理和粒子物理研究所(Nationalinstituteofnuclearandparticlephysics,IN2P3)等,但這些國家研究所的組織模式和運行管理模式與美國國家實驗室不同,主要通過法國公立科研機構的協同創新機制在更大范圍實現國家實驗室的功能和目標。本文結合法國協同創新體系的特點和優勢,分析法國對國家實驗室體系建設的思考和做法,以期對我國推進國家實驗室建設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法國公立科研機構協同創新機制的特點
作為17世紀啟蒙運動最早的發源地之一,法國在思想上的率先解放和進步迅速推動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軍事等各方面繁榮發展,支撐法國在數學、物理、化學等自然科學領域逐步確立全球領先地位并一度成為世界重要的科學中心。之后,得益于拿破侖和戴高樂在工程師精英制教育制度和科學國家主義方面的歷史貢獻,法國不但在絕大多數基礎科學領域保持一定優勢,如諾貝爾獎和菲爾茲獎獲獎專家人數位列全球前列,而且在航空航天、民用核能、生物醫藥、高速鐵路、軍工制造等重大高科技產業的全球影響力和市場份額也同樣保持世界強國的地位。法國之所以能取得以上成就,主要是依靠戴高樂時期建立的獨立自主的科技創新體系,以及服務于“舉國體制”的協同創新機制。這種體系和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濃重的科技國家主義色彩。法國在歷史上一直是歐洲大陸最具中央集權制傳統的國家,每次國力處于巔峰均是在中央集權制最鼎盛的背景下實現的,因此法國科技創新體系特別是二戰后由戴高樂建立的現代科技創新體系具有政府主導、中央垂直管理的特點,與我國科技創新體系非常相似。法國通過在若干戰略科技領域設立公立科研機構,構建和完善國家科技計劃、評估、咨詢和成果轉化體系,建立各創新主體協同創新的有效機制,有效保障了國家在科技創新方面的戰略需求,為支撐法國在科技與高新技術產業實現“輝煌三十年”(20世紀60—80年代),捍衛法國在全球經濟、軍事和科技創新上的大國地位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二是大型公立科研機構在國家創新體系中占據絕對核心主導地位。與美國以高校為側重的科技創新體系不同,法國是以大型公立科研機構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在1939年即成立了歐洲最大的公立科研機構——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NRS),大力夯實和強化基礎研究。在二戰結束不到10年的時間內,聚焦核能、航空航天、信息技術、農業、能源等領域,成立了法國原子能與可替代能源委員會(CEA)、國家空間研究中心(CNES)、國家通信研究中心(CNET)、國家農業科學院(INRAE)、石油研究院(IFP)等一系列公立科研機構,建立了以自由探索為導向的“科學與技術類”和以應用研究和產業化發展為導向的“工貿類”二元公立科研機構體系。不但數量和規模較其他歐美國家占優,而且總體實力位居全球前列,在2016年底美國湯姆森路透集團“全球十大最具創新力公立科研機構”排行中,法國原子能與可替代能源委員會(CEA)、國家科研中心(CNRS)、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院(INSERM)同時入選,法國成為入選榜單數量最多的國家。從某種意義上講,法國的公立科研機構可被看作是按照領域布局的“廣義國家實驗室”。三是法制化保障的跨機構和跨學科創新生態。為高效利用科研人才,促進機構協同創新,法國政府在1982年和1985年先后頒布實施《科研與技術發展導向與規劃法》和《科學研究與技術振興法》,首次以立法形式賦予科研人員享受國家公職人員的社會地位與福利待遇,實現不同公立科研機構、高校之間科研人員“同工同酬”,科研人員可以根據研究興趣和科研任務所需在不同機構之間自由流動,而不再受制于不同機構在個人工資、獎金、津貼等待遇方面的差異。此外,2013年,法國政府出臺《高等教育與研究指導法案》,進一步深度促進高等教育與科研的融合,公立科研機構的科研人員可以與高校的教職人員聯合組建混合研究單元(UMR)。據統計,目前90%的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NRS)的研究單元是與其他機構合作設立的混合研究單元,85%的法國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院(INSERM)研究單元與大學醫學院、醫院以及法國國家科研中心、法國巴斯德研究院等共同資助和管理。這類混合研究單元的物理工作場所可自由設在公立科研機構或合作高校的園區內,進一步促進了“廣義國家實驗室”之間的深度融合和協作,成為法國公立科研機構強化統籌動員能力的一大特色。四是政府主導的官產學研國家協同創新聯盟。由政府依托公立科研機構、在國家層面牽頭組建若干領域的創新聯盟或虛擬主題研究所,是法國近年來強化公立科研機構“廣義國家實驗室”地位的創新舉措。該舉措旨在加強公立科研機構在重大戰略科技領域全創新鏈的主導能力,推動和促進不同創新主體之間開展更深度的交流與合作。目前,由法國國家科研署(ANR)牽頭,已在全國范圍內按照領域組建了生命科學與健康研究聯盟、國家能源研究協調聯盟、數字科技研發聯盟、環境研發聯盟和人文科學聯盟五大聯盟。各聯盟成員單位包括主管部委、科研機構、高校、企業等相關機構,通過理事會的方式共同凝練未來發展方向,努力實現“同頻共振”。此外,為確保聯盟建設取得務實成效,每個聯盟內部還按照學科設立不同的虛擬主題研究所,促進不同機構的研究團隊開展橫向交流和合作。盡管這些虛擬研究所并無經費支持,但利用其官方搭建的全國性合作網絡將國家研究需求下沉到研究團隊。
二、啟示與思考
國家實驗室是二戰期間萌芽的一種新型科研組織模式,是美國聯邦政府在特定時期,圍繞物理、生物、能源等領域設立的創新主體,該模式在美國成功實施“曼哈頓工程”并率先研發出原子彈而備受各國關注,開辟了公立科研機構與大學、企業或非營利機構合作的新模式,現已成為象征美國科技實力的“名片”。受本國政治制度和傳統觀念的影響,法國并未采用類似美國國家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模式,在科技創新體量和投入方面也并不占優,但憑借其以公立科研機構為核心的國家協同創新體系以及在基礎研究領域的長期積累,法國在航空航天、民用核能、生物醫藥、能源等戰略性高科技領域的創新實力與美國保持在同一水平,且保持了自身特色。這對我國推進國家實驗室建設具有啟發意義。一是,國家實驗室體系是實施高效科技創新的一種模式,須結合本國國情和科技發展階段“量體裁衣”。法國與美國政治制度不同且國家體量相差較大,因此法國利用中央集權制的制度特色,為公立科研機構統籌協調全國創新資源、牽頭組織聯合攻關提供根本制度保障,并在不同領域按照“廣義國家實驗室”的概念構建全國性的協同合作網絡。相比之下,美國國土面積是法國的近20倍,有50個州,每個州都具有一定的司法和行政獨立性,造成聯邦政府在國家層面的布局和決策必須建立在平衡聯邦和州政府各自關切和利益的基礎上方可實施,跨州資源調配存在制度性壁壘,聯邦公立科研機構充分統籌國家資源,因此由聯邦政府投資、依托國家實驗室所在地的大學、企業或非營利機構運營的建設和運行模式符合美國國家創新體系的特點。二是,機構間協作藩籬和人才流動壁壘是國家創新體系面對的傳統挑戰,協同創新機制的制度性建設至關重要。從全球科技創新發展趨勢看,科技創新的概念和范疇不斷拓展,包括國家實驗室在內的公立創新主體,其功能和定位從最初單純開展科研攻關,正向成果轉化、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下游延伸,科研機構、高校和企業之間的合作正日趨深入和頻繁,不同創新主體之間傳統體制性和機制性問題很難通過另起爐灶的策略解決,必須利用法律和合同等手段建立和健全協同創新機制。法國和美國在法律保障、政策支持以及激勵機制上的成功實踐值得參考和借鑒。三是,公立科研機構依然是國家實驗室建設不可替代的戰略支撐力量。無論是美國聯邦政府出資建設的國家實驗室,還是法國公立科研機構內設的國家研究所,其本質都是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對大體量科學設施平臺、人才、經費等資源的組織協調主體,公立科研機構成立的背景和定位決定了它與大學從事教育和創造知識、企業創造產業價值的定位均不相同,在肩負“國家事”和“國家責”方面具有更強的遺傳基因和使命感。因此,在國家實驗室建設中應充分利用公立科研機構在國家創新體系的牽頭作用,發揮和提升其在新創新格局下的戰斗力。
三、相關建議
中國和法國在政治制度、科研體系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處,大型公立科研機構在整個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占據絕對的主導地位,是國家科技競爭力的核心力量。法國公立科研機構的協同創新機制對我國推進國家實驗室建設提供了歷史性借鑒,相關建議如下:一是充分結合我國國情和科技創新體系發展階段特點,在遵循實事求是原則的前提下做好國家實驗室的統籌布局和頂層設計和規劃,聚焦解決我國科技創新體系存在的歷史性問題。二是針對我國科技創新體系機構間協作和跨學科交叉瓶頸問題,應加快努力做到設施平臺“物盡其用”、科研人員“各盡其才”,提升“創新濃度”。三是發揮好公立科研機構在國家創新體系中“廣義國家實驗室”的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公立科研機構可以作為我國科技創新體系中試行科研人員同行和跨部門設立混合研究單元的試驗田,探索建立跨學科、跨機構的協同創新模式,構建協同創新生態,使國家實驗室體系更加貫通高效。
作者:茹志濤 單位: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
1在農業科技運行機制和體制上進行改革和創新
按照科技發展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深化農業科技隊伍體制改革,優化科技布局及機構設置,努力營造科技人員潛心工作的政策環境。尤其要加強農業前瞻性高新技術的原始創新,加大農業信息技術研發力度,取得農業新技術成果,加快建設一批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群,搶占農業高新技術制高點,同時還要圍繞引領支撐農業優勢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著力加強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技術集成創新,突出品種、技術、裝備創新重點環節,在制約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
2制定、出臺扶持農業科技創新的相關政策
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與科技產業政策關系密切,要從實際出發,一方面充分發揮已制定的人才優惠政策、科技創新創業政策;另一方面圍繞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和人才引進培養,加快制定能滿足豐城市農業科技創新與成果推廣應用需求的新政策,構建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人員的分類評價體系,健全農科教結合的推廣機制。同時,還要以產品創新和產品市場創新為中心,對那些技術含量多、市場潛力大、產品附加值高的農業產業予以重點產業扶持,加速其產業化;對涉農企業,則要注重落實稅收減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優惠等政策,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和升級,鼓勵企業承擔國家各類科技項目,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3加大農業科技創新投入
應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資本為補充的多元化農業科技創新投入機制。在政府財政投入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需求對農業科技進步的導向和推動作用,鼓勵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并綜合利用各方力量和財政金融政策支持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信貸、風險投資等社會資金參與建立農業科技創新基金,以貼息、投資或無償資助等方式,支持涉農企業開展科技創新。
4加快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的培養和建設
首先應加大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力度。高層次農業科技創新人才是發展現代農業最重要的資源和主要推動力,是構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核心內容,應著手建立農業科技創新人才資源優化配置新機制,在創新平臺、科技項目、科研經費等科技資源的配置,以及科研成果評價、個人業績考核、生活待遇提高等方面出臺相關政策,為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氛圍,激發他們的創新熱情和積極性。其次應促進農業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應大力發展農業科技教育。農民是科技成果應用的主體,應把培養高素質的新型農民作為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的重點,作為構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內容。農民科技教育應以農民實際需求為主要培訓內容,通過農廣校、技術講座、信息網絡、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分層次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農民創業培訓、農民致富技能培訓和農民上網培訓,著力提高農民對產業技術的承接、應用和轉化能力。
1新疆農業科學院科技創新取得的成效
1.1科研創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貯備增強新疆農業科學院的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貯備較“十一五”明顯增多。一是新疆農業科學院承擔國家部委、自治區重大項目明顯增多。“十二五”以來,共承擔國家、自治區級重大項目(課題)37項,爭取科研項目經費大幅度增加。截至2013年年底,爭取科研項目財政經費累計3.22億元,3年已達到“十一五”累計財政經費總額的118.4%。二是科技成果水平質量顯著提高。“十二五”以來,取得科技成果27項,獲得各類獎勵44項;審(認)定農作物新品種39個,4個品種獲得植物新品種權;獲國家授權發明專利51項、實用新型專利65項;獲得軟件著作權登記1項;編制完成109項農業行業及地方標準;686篇,其中,SCI收錄22篇;出版專著36部。三是基礎研究力量進一步加強。“十二五”以來,國家和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分別獲批36項和50項,立項數和經費數均創院歷史新高。“十二五”以來,在全區累計示范推廣各類農作物新品種(系)187個,新品種及栽培技術示范累計推廣面積約208萬hm2;累計示范推廣農產品無害化生產、病蟲害綜合防治、高效實用節水、果樹優質高產栽培、果糧(棉)間作等實用技術98項,建立各類科技示范點161個,累計技術服務面積47萬多hm2;累計推廣殘膜回收機、熱風爐、卷簾機、滴灌設備等新機具及新產品5400多臺(套)。這些成果和技術為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區的農業科技發展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1.2學科建設進一步優化“十二五”以來,圍繞自治區現代農業全局性、方向性、關鍵性重大技術問題,新疆農業科學院對現有學科進行戰略性重組,形成了10個重點學科、25個重點專業的學科建設戰略框架,為院學科發展確定了目標、任務和方向。另外,形成了應用基礎研究、應用技術研究和技術開發類研究結構合理、特色鮮明、重點突出的優勢學科體系。一些如西甜瓜、棉花(長絨棉)、加工番茄、紅花、油菜、甜菜等特色作物優良品種選育和栽培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和先進水平。同時,積極開展了新興學科專業建設,探索了與國民經濟發展、產業興起密切相關的潛在學科和專業,拓寬了科學研究與發展領域。
1.3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強“十二五”以來,啟動實施了“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工程”,大力推進了人才強院戰略,并進一步完善了人才工作機制,出臺了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少數民族科技骨干遴選等意見辦法。同時,加大了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聘請14名院士、國家級專家擔任特聘專家和客座研究員;在職培養博士19名,其中,與中國農業大學聯合培養15名,取得博士學位3名;引進急需緊缺專業博士7名;遴選院“少數民族科技骨干一、二、三級”人選18名,并進行重點資助。
1.4科研設施和條件建設不斷增強建院以來,新疆農業科學院共有國家、省部級科技平臺76個。特別是“十二五”以來,條件平臺建設能力進一步增強。一是2011年成功獲批農業部30個重點學科群中2個區域重點實驗室和7個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并且“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烏魯木齊)”順利舉行揭牌儀式。二是新疆農業科學院申報的“特色林果產業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獲國家發改委批準命名,組織申報的5個自治區級工程中心項目獲得批準。
2新疆農業科學院科技創新存在的問題
2.1農業科技創新機制不健全農業科技創新是一個復雜的綜合體系,是農業經濟發展的內生變量,不僅包含硬技術創新和軟技術創新,還包括農業科技在農業生產方面的多次應用[2]。新疆農業科學院現有的農業科技創新體制與農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日益突出,難以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自治區現代農業健康、快速、持續發展的核心基礎作用。具體表現在:農業科技力量布局不合理,條塊分割、力量分散,缺乏學科間的大聯合、大協作機制;科研與推廣的投入比例存在不合理之處,“重科研,輕推廣”現象長期存在,導致推廣工作停滯不前,阻礙科研成果的有效轉化;自身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以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的人事制度改革、以體現能力和業績為重點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加強管理和提高效益為重點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實現。
2.2產學研創新機制不完善市場機制在自治區農業科技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充分發揮,產、學、研結合尚未在體制機制上解決。一是目標不趨同。科研機構以新產品、新技術為目標,高等院校以項目、論文為導向,而企業是以研發適銷產品為需求。二是信息不對稱。科研、高校和企業研發人員缺乏信息互通,3種類型人員缺乏整體思考。三是成果難共享。在當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情況下,相關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協調和統籌安排,科研、高校、企業的研發成果難以共享,就算是合作,也往往是為了爭取項目臨時組合,缺乏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
《科技創新與品牌》2017年第10期
摘要:當前社會發展越來越快,科學技術發展逐漸被關注。二十一世紀是信息化時代,信息變化日新月異,科技創新逐漸突出其重要性,青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所以高校科技創新尤為重要。但高校科技創新也離不開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創新,基于此我們針對高校科技管理的創新進行探究。
關鍵詞: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創新
1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創新的意義
創新是現在社會的主題,尤其鼓勵大學生在校期間對所學學科進行創新。同時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也要根據高校科技變化的實際情況進行創新,有效的組織科技與學術活動,實施方便有效的管理辦法,達到幫助科技發展的目的。創新高校科技管理體系,促進科技創新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客觀需要,使高校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是目前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2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1高校科技管理理念陳舊
高校科技管理工作還是一個沒有找準定位,迷茫的工作,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工作需要協調各方面的科技資源,來幫助科技更好更快的發展,只是一個上傳下達的行政性管理機構,缺乏服務于科技的思想。現在高校科技需要和市場經濟高度接軌,科技發展的再快,作用不到實際生活中,就不能發揮其真正的作用。而高校科技管理對科研人員和科研項目沒有進行真正的人性化管理,他們重點在于管理,這樣恰恰放錯了重點,他們應該將為了科研人員和科研項目提供服務作為工作的主要部分。高校科技發展很快,但他們的實際應用率不到百分之十,這樣導致高校科技與市場經濟脫軌,降低了高校科技的社會和經濟影響力。
[摘要]本文從農業基礎依然比較薄弱、農業科技創新較為落后、農業科技體制不夠完善、農業科技供給側亟待優化等方面,對當前農業科技創新發展的阻礙因素進行了詳細分析,并提出在新媒體時代下,應從明確農業科技創新主體定位、完善科技計劃管理和投入增長機制、加強農業科技條件及能力建設等六個方面全面創新。
[關鍵詞]新媒體;農業科技;創新發展
隨著我國新媒體的不斷發展,農業科技創新作為一項實現現代農業的重要戰略手段,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我國現代農業發展,同時還可以實現精準扶貧。但是從我國農業發展的整體狀況來看,農業科技自主創新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具體表現在自主創新能力較弱、科技與生產和產業發展之間出現嚴重脫節等問題。而且在農業科技創新過程中,受到的影響因素較多,如農民素質、自然因素等,大大限制了農業科技創新的發展。為此,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針對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采取科學措施,進行戰略性調整,加強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資源的利用率,提升農民科技文化素質,促進農業勞動生產率以及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對促進我國社會穩定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農業科技創新發展的意義
新媒體時代下,以“科學布局,優化資源,創新機制,提升能力”為總體思路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主要包括四個方面:(1)核心目標為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提高科技創新效率。(2)實現手段為合理整合和有效利用資源,并建立農業科技創新機制。(3)主要任務是以糧食為主,其中包括生態安全、農民增收以及糧食安全。(4)系統設計,包括技術創新、知識創新、產品創制、成果創新。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為開放式體系,主要由四部分組成,即企業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國家農業技術創新基地、試驗站以及企業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在新媒體時代,科技創新的作用逐漸突出,對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我國農業要實現由傳統粗放型向現代集約型轉變,關鍵要依靠農業科技創新的支撐。構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是一個系統的龐大工程,基于科技的產生與供給這條線索,可分為農業科技創新需求、農業科技創新投入、農業科技創新推廣和農業科技創新的組織制度四個部分,構建新時代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通過梳理與分析,總結其相關研究成果得出:農業科技創新的投入作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經濟基礎,對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資源來源具有決定性作用。在研究過程中,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對農業科技創新投入機制的分析研究,二是對農業科技創新投入的規模與結構的分析研究,三是對農業科技創新投入的效益進行分析研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最主要的動力因素是農業科技創新需求,其主體包括農戶和農業企業,相關研究也主要從這兩個方面入手;農業科技創新的組織制度是農業科技創新的核心,其承擔的任務一方面是對科技新產品進行研究,另一方面在于分析研究現階段農業科技創新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其構建。農業科技創新推廣作為農業科技創新的輸出端是應用,其承擔的主要任務是農業科技的供給側,并主要從三個角度進行研究,即模式、推廣主體和推廣體系。
二、農業科技發展的阻礙因素分析
1.農業基礎依然比較薄弱。農業基礎條件差,設施薄弱,裝備落后。科技進步與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需要不相適宜。
2.農業科技體制亟待改進。全國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工作涉及部門多、層次多,科技創新資源分散,創新效率不高;產學研聯系松散,農業科技協調創新培育重大成果的機制尚未形成;學術評價體系和導向機制尚不完善等。
摘要:經濟新常態下,科技創新成為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的第一動力,而高校作為知識創新和人才培養的核心力量,在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中至關重要。論文建立了資源型城市校地協同創新的演化博弈模型,發現在超額收益較大、合作成本較低、機會主義帶來的損失大于收益時,地方政府和高校傾向于選擇協同創新,并從建立多元化協同創新模式、協同創新中心、協同創新座談會制度、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等方面提出了資源型城市校地協同創新的實現策略。
關鍵詞:資源型城市;協同創新;高等學校;博弈論
資源型城市是依托資源開發而興建或者發展起來的城市,其過度依賴資源發展的經濟模式表現出強烈的“鎖定”特征,進而陷入“礦竭城衰”的困局,使得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成為一個世界性難題。在經濟新常態之下,科技創新成為帶動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的首要動力,但由于創新資源稀缺、創新主體缺少協同,致使資源型城市的技術進步動力不足、技術創新緩慢。校地協同創新是政府、高校、企業等為了實現重大科技創新和知識增值,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而大跨度整合的一種新型協作方式。對于資源型城市而言,地方政府是科技創新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科技創新資源的主要配置者,而高等學校則是引領科技創新、培養技術人才的核心力量,協同雙方在各自的領域均有各自的優勢,建立良好的協同創新機制是彰顯地方政府和高校各自優勢的必然途徑。
一、資源型城市校地協同創新博弈模型的建立
資源型城市政府和高校作為協同創新博弈的兩個主體,博弈雙方均有合作和不合作兩種策略可以選擇。對于政府方來說,我們不妨設A1表示地方政府決定合作,選擇這種策略概率為p;A2為地方政府決定不合作,選擇這種策略概率為(1-p);同理,對于高校方而言,B1代表高校決定合作,選擇這種策略概率為q;B2代表高校決定不合作,選擇這種策略概率為(1-q)。當政府和高校都選擇不合作時博弈結束,政府和高校分別得到最初的基本收益R1和R2。當選擇合作時:(1)若政府和高校都選擇合作時,政府和高校都會產生合作成本,假設其合作成本分別為C1和C2。同時假定政府和高校在進行合作后的超額收益分別是N1和N2,可以得到(N1-C1)、(N2-C2)均大于零。(2)若政府選擇合作而高校選擇不合作時,政府則需支付C1的合作成本,高校方在取得R2基本收益的同時,從其機會主義行為中能額外獲利V,且V<N2。同理,當高校選擇合作而政府選擇不合作時,高校則需支付C2的合作成本,而政府從其機會主義行為中額外獲利M,且M<N1。
二、資源型城市校地協同創新動態博弈的穩定策略
資源型城市政府和高校協同創新博弈的系統有兩個穩定點,我們稱之為均衡策略,組合的策略分別為:(A1,B1)和(A2,B2)。其中(A1,B1)代表政府方和高校方均選擇合作;(A2,B2)表示政府方和高校方均選擇不合作。
1、超額收益N1和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