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寫作是一種表達,也是一種探索。我們為你提供了8篇不同風格的稅收管理規定參考范文,希望這些范文能給你帶來寶貴的參考價值,敬請閱讀。
為支持農村金融發展,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經國務院批準,現就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二、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四、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
五、本通知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于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于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于農戶為準。
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貸款。
本通知所稱村鎮銀行,是指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商品混凝土市場管理,規范市場經營秩序,保證建筑工程質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及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意見。
一、實施備案管理
(一)凡在我市范圍內從事商品混凝土經營的企業,應在供需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市散裝水泥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散裝辦)備案。
(二)商品混凝土企業申請備案,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核驗后歸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后留存市散裝辦):
1.企業在姜經營登記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企業生產許可證及實驗室資質批文;
4.外市(區)企業須另提供稅務登記證和注冊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我市營業地稅務機關接受報驗登記的手續;
摘要:新中國成立以來,隨著稅收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進行著深刻變革。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的《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適應了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法制不斷健全、依法治稅和依法納稅觀念不斷增強、信息化在稅收征管工作中應用領域不斷擴大的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與傳統稅收專管員制度相比,稅收管理員制度首次在制度上明確了稅收管理員的具體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為實現稅收征管工作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稅收管理員;管員制度;發展歷程;工作職責
Abstract:SincenewChinawasestablished,developsunceasinglyalongwiththetaxrevenuesystemandconsummates,thetaxrevenuecollectionpatternisalsocarryingonistransformingprofoundly.Atpresent,aroundthecountrypractices"theTaxrevenueManagerSystem(Implementation)",adaptedunderthecurrentsocialistmarketeconomycondition,thetaxrevenuelegalsystemisunceasinglyperfect,governsthetaxlegallyandpaystaxestheideatostrengthen,theinformationizationunceasinglylegallyeconomicsociety''''pareswiththetraditionaltaxrevenuespecialistsystem,thetaxrevenuemanagersystemhasbeenclearaboutthetaxrevenuemanager''''sconcreteworkresponsibilityandtheworkrequirementforthefirsttimeinthesystem,torealizethetaxrevenuecollectionworkscientificstyleandthefinerefinementhaslaidthesolidfoundation.
keyword:Taxrevenuemanager;Tubesystem;Developmentprocess;Workresponsibility
一、稅收專管員制度產生及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7年來,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稅制改革的發展大致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的為適應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建立新中國的稅收制度、修正、改革、簡并稅制階段;第二個階段是1979年至1993年為適應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兩步利改稅”及對原有稅制不斷調整的階段;第三個階段是1994年后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而進行的全面改革稅制階段。
我國稅收征管模式隨著各個時期稅制結構的變化,不斷地進行了一系列的變革與演進。每一次稅收征管改革,既是對過去稅收改革積極成果的繼承,同時又都受到當時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從總體上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專責管理模式(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所謂專責管理,是指固定干部按照區域、行業或性質管理固定工商戶的制度。“一員到戶,各稅統管”是其特征。為了盡量避免和減少“關系稅”、“人情稅”等現象,緩解干部在工作中苦樂不均的現象,提高干部素質的需要,80年代初期又對這一征管模式進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實行了管戶交流和崗位輪換。
摘要:新中國成立以來,隨著稅收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進行著深刻變革。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的《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適應了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法制不斷健全、依法治稅和依法納稅觀念不斷增強、信息化在稅收征管工作中應用領域不斷擴大的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與傳統稅收專管員制度相比,稅收管理員制度首次在制度上明確了稅收管理員的具體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為實現稅收征管工作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稅收管理員;管員制度;發展歷程;工作職責
一、稅收專管員制度產生及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7年來,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稅制改革的發展大致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的為適應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建立新中國的稅收制度、修正、改革、簡并稅制階段;第二個階段是1979年至1993年為適應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兩步利改稅”及對原有稅制不斷調整的階段;第三個階段是1994年后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而進行的全面改革稅制階段。
我國稅收征管模式隨著各個時期稅制結構的變化,不斷地進行了一系列的變革與演進。每一次稅收征管改革,既是對過去稅收改革積極成果的繼承,同時又都受到當時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從總體上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專責管理模式(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所謂專責管理,是指固定干部按照區域、行業或性質管理固定工商戶的制度。“一員到戶,各稅統管”是其特征。為了盡量避免和減少“關系稅”、“人情稅”等現象,緩解干部在工作中苦樂不均的現象,提高干部素質的需要,80年代初期又對這一征管模式進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實行了管戶交流和崗位輪換。
第二階段:征、管、查分離(80年中期至90年代初)。增加稅務稽查,從省到市縣各級稅務機關都成立了稅務稽查隊,實行“多員進廠,征、管、查分離”的征管模式,強化了內部約束監督機制。國家稅務局于1989年12月下發了《關于全國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征管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及方法、步驟等,稅收“征、管、查”三分離、兩分離的模式在全國全面推廣。
第三階段:申報、、稽查模式(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1993年1月1日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以及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1994年我國對稅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使稅收征管又面臨了新的挑戰。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在北戴河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向征管轉移、向基層轉移”的方針,考察和借鑒國際上稅收征管的成功經驗,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具體規定,確立了“申報、、稽查”的征管模式。
關鍵詞:稅收管理員;發展歷程;工作職責
一、稅收專管員制度產生及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7年來,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稅制改革的發展大致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的為適應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建立新中國的稅收制度、修正、改革、簡并稅制階段;第二個階段是1979年至1993年為適應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兩步利改稅”及對原有稅制不斷調整的階段;第三個階段是1994年后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而進行的全面改革稅制階段。
我國稅收征管模式隨著各個時期稅制結構的變化,不斷地進行了一系列的變革與演進。每一次稅收征管改革,既是對過去稅收改革積極成果的繼承,同時又都受到當時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從總體上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專責管理模式(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所謂專責管理,是指固定干部按照區域、行業或性質管理固定工商戶的制度。“一員到戶,各稅統管”是其特征。為了盡量避免和減少“關系稅”、“人情稅”等現象,緩解干部在工作中苦樂不均的現象,提高干部素質的需要,80年代初期又對這一征管模式進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實行了管戶交流和崗位輪換。
第二階段:征、管、查分離(80年中期至90年代初)。增加稅務稽查,從省到市縣各級稅務機關都成立了稅務稽查隊,實行“多員進廠,征、管、查分離”的征管模式,強化了內部約束監督機制。國家稅務局于1989年12月下發了《關于全國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征管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及方法、步驟等,稅收“征、管、查”三分離、兩分離的模式在全國全面推廣。
第三階段:申報、、稽查模式(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1993年1月1日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以及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1994年我國對稅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使稅收征管又面臨了新的挑戰。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在北戴河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向征管轉移、向基層轉移”的方針,考察和借鑒國際上稅收征管的成功經驗,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具體規定,確立了“申報、、稽查”的征管模式。
第四階段:“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三十字模式(1997年至2004年7月)。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和《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中國國情、科學嚴密的稅收征管體系,1997年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1號文件轉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主要內容概括地講,就是建立“一個制度,四個體系”。一個制度,即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四個體系,即建立以稅務機關和社會中介組織相結合的服務體系、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監控體系、人工與計算機結合的稽查體系和以征管功能為主的機構設置體系(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政策法規四個系列劃分)。
一、稅收專管員制度產生及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7年來,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稅制改革的發展大致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的為適應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建立新中國的稅收制度、修正、改革、簡并稅制階段;第二個階段是1979年至1993年為適應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兩步利改稅”及對原有稅制不斷調整的階段;第三個階段是1994年后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而進行的全面改革稅制階段。
我國稅收征管模式隨著各個時期稅制結構的變化,不斷地進行了一系列的變革與演進。每一次稅收征管改革,既是對過去稅收改革積極成果的繼承,同時又都受到當時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從總體上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專責管理模式(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所謂專責管理,是指固定干部按照區域、行業或性質管理固定工商戶的制度。“一員到戶,各稅統管”是其特征。為了盡量避免和減少“關系稅”、“人情稅”等現象,緩解干部在工作中苦樂不均的現象,提高干部素質的需要,80年代初期又對這一征管模式進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實行了管戶交流和崗位輪換。
第二階段:征、管、查分離(80年中期至90年代初)。增加稅務稽查,從省到市縣各級稅務機關都成立了稅務稽查隊,實行“多員進廠,征、管、查分離”的征管模式,強化了內部約束監督機制。國家稅務局于1989年12月下發了《關于全國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征管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及方法、步驟等,稅收“征、管、查”三分離、兩分離的模式在全國全面推廣。
第三階段:申報、、稽查模式(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1993年1月1日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以及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1994年我國對稅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使稅收征管又面臨了新的挑戰。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在北戴河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向征管轉移、向基層轉移”的方針,考察和借鑒國際上稅收征管的成功經驗,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具體規定,確立了“申報、、稽查”的征管模式。
第四階段:“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三十字模式(1997年至2004年7月)。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和《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中國國情、科學嚴密的稅收征管體系,1997年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1號文件轉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主要內容概括地講,就是建立“一個制度,四個體系”。一個制度,即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四個體系,即建立以稅務機關和社會中介組織相結合的服務體系、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監控體系、人工與計算機結合的稽查體系和以征管功能為主的機構設置體系(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政策法規四個系列劃分)。
由此可以看出:幾十年來,雖然我國稅制經歷了持續的變革,但國家稅收管理思路的變革始終以基層稅收專管員制度為依托。伴隨著稅制改革的征管改革,不論是“征、管、查”三分離模式、“征收、、稽查”三位一體模式,還是三十字模式,都包含著稅收專管員制度。
一、稅收專管員制度產生及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7年來,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稅制改革的發展大致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的為適應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建立新中國的稅收制度、修正、改革、簡并稅制階段;第二個階段是1979年至1993年為適應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兩步利改稅”及對原有稅制不斷調整的階段;第三個階段是1994年后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而進行的全面改革稅制階段。
我國稅收征管模式隨著各個時期稅制結構的變化,不斷地進行了一系列的變革與演進。每一次稅收征管改革,既是對過去稅收改革積極成果的繼承,同時又都受到當時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從總體上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專責管理模式(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所謂專責管理,是指固定干部按照區域、行業或性質管理固定工商戶的制度。“一員到戶,各稅統管”是其特征。為了盡量避免和減少“關系稅”、“人情稅”等現象,緩解干部在工作中苦樂不均的現象,提高干部素質的需要,80年代初期又對這一征管模式進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實行了管戶交流和崗位輪換。
第二階段:征、管、查分離(80年中期至90年代初)。增加稅務稽查,從省到市縣各級稅務機關都成立了稅務稽查隊,實行“多員進廠,征、管、查分離”的征管模式,強化了內部約束監督機制。國家稅務局于1989年12月下發了《關于全國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征管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及方法、步驟等,稅收“征、管、查”三分離、兩分離的模式在全國全面推廣。
第三階段:申報、、稽查模式(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1993年1月1日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以及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1994年我國對稅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使稅收征管又面臨了新的挑戰。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在北戴河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向征管轉移、向基層轉移”的方針,考察和借鑒國際上稅收征管的成功經驗,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具體規定,確立了“申報、、稽查”的征管模式。
第四階段:“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三十字模式(1997年至2004年7月)。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和《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中國國情、科學嚴密的稅收征管體系,1997年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1號文件轉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主要內容概括地講,就是建立“一個制度,四個體系”。一個制度,即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四個體系,即建立以稅務機關和社會中介組織相結合的服務體系、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監控體系、人工與計算機結合的稽查體系和以征管功能為主的機構設置體系(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政策法規四個系列劃分)。
由此可以看出:幾十年來,雖然我國稅制經歷了持續的變革,但國家稅收管理思路的變革始終以基層稅收專管員制度為依托。伴隨著稅制改革的征管改革,不論是“征、管、查”三分離模式、“征收、、稽查”三位一體模式,還是三十字模式,都包含著稅收專管員制度。
摘要:新中國成立以來,隨著稅收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進行著深刻變革。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的《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適應了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法制不斷健全、依法治稅和依法納稅觀念不斷增強、信息化在稅收征管工作中應用領域不斷擴大的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與傳統稅收專管員制度相比,稅收管理員制度首次在制度上明確了稅收管理員的具體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為實現稅收征管工作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稅收管理員;管員制度;發展歷程;工作職責
一、稅收專管員制度產生及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7年來,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從總體上來看,我國稅制改革的發展大致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的為適應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建立新中國的稅收制度、修正、改革、簡并稅制階段;第二個階段是1979年至1993年為適應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而進行的“兩步利改稅”及對原有稅制不斷調整的階段;第三個階段是1994年后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而進行的全面改革稅制階段。
我國稅收征管模式隨著各個時期稅制結構的變化,不斷地進行了一系列的變革與演進。每一次稅收征管改革,既是對過去稅收改革積極成果的繼承,同時又都受到當時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從總體上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專責管理模式(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所謂專責管理,是指固定干部按照區域、行業或性質管理固定工商戶的制度。“一員到戶,各稅統管”是其特征。為了盡量避免和減少“關系稅”、“人情稅”等現象,緩解干部在工作中苦樂不均的現象,提高干部素質的需要,80年代初期又對這一征管模式進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實行了管戶交流和崗位輪換。
第二階段:征、管、查分離(80年中期至90年代初)。增加稅務稽查,從省到市縣各級稅務機關都成立了稅務稽查隊,實行“多員進廠,征、管、查分離”的征管模式,強化了內部約束監督機制。國家稅務局于1989年12月下發了《關于全國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征管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及方法、步驟等,稅收“征、管、查”三分離、兩分離的模式在全國全面推廣。
第三階段:申報、、稽查模式(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1993年1月1日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以及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1994年我國對稅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使稅收征管又面臨了新的挑戰。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在北戴河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向征管轉移、向基層轉移”的方針,考察和借鑒國際上稅收征管的成功經驗,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具體規定,確立了“申報、、稽查”的征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