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寫作是一種表達,也是一種探索。我們為你提供了8篇不同風格的文物保護評估參考范文,希望這些范文能給你帶來寶貴的參考價值,敬請閱讀。
海口市是海南省省會城市,是全省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學中心和重要的海、陸、空交通樞紐。海口市人文薈萃,積淀了彌足珍貴的人文史跡。海口古風醇厚,民間傳統文化豐富多彩。瓊劇、木偶戲、八音等極富地方生活氣息;以紀念冼太夫人為主題的軍坡節成為海南最受民眾歡迎的民間節日之一;數百年來盛行于府城地區的元宵換香(花)節演變成為元宵節的主要民間特色娛樂活動。
一、海口市文化遺產現狀
海口文物古跡眾多,經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達1566處(全省不到4000處),占全省不可移動文物總量的三分之一強。其中,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125處,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處6點,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1處,海南省文物保護單位18處,海口市文物保護單位100處。此外,歷史文化保護街區2處:騎樓歷史文化街區、府城歷史文化街區。海口騎樓建筑街區比較完整地保存了騎樓建筑街區的空間形態、走向和尺度,基本保存了南洋風格騎樓建筑群。目前,騎樓建筑多數年久失修,不協調的現代建筑陸續取而代之,地下管網、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落后,建筑立面亂拉、亂掛、亂建,嚴重破壞街面景觀,機動車交通秩序混亂等,已成為十分突出的現象。府城傳統民居建筑街區呈矩形平面、不規則的方格路網結構,城內主路呈錯位十字相交,仍保持東西主軸線(文莊路、忠介路)和南北次軸線(中山路)的原有格局和走向,比較完整地體現出府城城市特色。目前,府城街巷兩側已有相當數量的民居、商鋪被改造為現代建筑形式,整體街區歷史風貌已遭受破壞,“一線天”街巷日趨嚴重,如鼓樓街、關帝巷、尚書直街等。
二、海口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基本建設與文物保護的矛盾依然存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建設的加快推進,在妥善處理基本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上,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二)文物保護制度體系還不夠完整。在引導社會參與、協調基本建設矛盾、做好社會文物監管、加強責任考核等方面,還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和規定。
(三)文物保護經費投入嚴重不足。文物保護經費匱乏是制約我市文物保護和名城保護、管理工作正常開展的瓶頸。經了解,我市文物部門每年的正常項目支出不足40萬元,因此,歷史街區和大量文物保護單位得不到最基本的維護,瀕臨損毀的文物保護單位沒有資金修繕,周邊環境風貌破壞嚴重,甚至連文物保護規劃、修繕設計費也負擔不了,嚴重制約了我市文物事業發展。
(四)全民文物保護意識還不強。全社會保護文物、發展文物事業的認識水平還不高。一些單位和群眾對文物保護和歷史文化名城的認識和重視不夠,文物保護和名城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不強,出現了個別“建設性破壞”情形,如府城傳統街巷整體歷史風貌日漸消退。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一、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各縣區、各單位在旅游等開發建設活動中,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文物古跡和歷史建筑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不得擅自拆除、遷移。對于歷史文化街區、村鎮,要整體規劃保護,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空間尺度以及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逐步改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居住環境。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不得擅自在原址重建、復建。辟為參觀游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縣區政府要依法設立專門機構負責管理,不得將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作為企業的下屬機構或交由企業管理。國有其他文物也要按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嚴格管理,不得贈與、出租或者出售給其他單位、個人,也不得抵押或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二、嚴格執行涉及文物的開發建設活動審批程序。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規劃編制工作,提高規劃的科學性。編制旅游等開發建設規劃時,要堅持文物保護優先,把確保文物安全放在首位,與文物保護單位的規劃相銜接,在服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的前提下,編制專項規劃。在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以及歷史建筑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工程建設的,事先必須依法征得文物、規劃、建設部門的同意,規劃部門要按照《省建設工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批;未經文物、規劃、建設部門同意的,不得立項,更不得開工建設。
三、合理確定文物景區游客承載標準。文物、旅游等部門要立足文物安全,科學評估文物資源狀況和游客流量,抓緊研究制定文物旅游景區的游客承載標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各級文物部門每年都要對利用古遺址、古建筑、石窟寺等易受損害的文物資源開展旅游等開發情況進行安全評估,對可能造成文物資源破壞的要及時采取保護措施,確保文物安全。
四、加大對文物保護的投入。各縣區政府要將文物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增加。要切實保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搶救保護投入和日常維護經費。要加大基礎建設投入,改善文物本體及其環境狀況,加強文物保護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建設。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要專門用于文物保護。文物旅游景區門票收入、經營性收入要優先用于文物保護,具體比例由縣區政府確定。
五、加強文物旅游的指導和監管。各縣區文廣、旅游等部門要將依法保護文物、確保文物安全列入旅游景區質量標準管理體系。對文物保護與安全管理規定不落實,造成文物破壞、損毀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要建立文物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警機制、巡視檢查制度、專家咨詢制度,定期組織評估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狀況并向社會公布,促進文物保護和文物資源的合理利用。
六、切實落實文物保護責任。各縣區政府及其文物部門是文物保護的第一責任主體和直接責任主體,要始終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把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文物保護機構隊伍建設,解決文物保護面臨的問題,做到文物保護與其他重點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查、同落實。各縣區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專項檢查活動,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文物保護法律法規落實及文物保護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對領導不力、決策失誤、失職瀆職,造成文物破壞損毀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七、認真履行文物保護職責。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共同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文物部門要加強對文物保護的監督管理,統籌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履行好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旅游部門要在旅游業發展中,切實落實文物保護的相關規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對文物保護設施的投入,把好涉及文物的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審批關;財政部門要加大文物保護經費投入,加強經費使用情況監督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考古遺址等重點文物保護用地及土地利用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管;建設、規劃、文物等部門要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以及歷史建筑的依法保護;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損毀文物特別是國家保護珍貴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
一、古城鎮消防特點與問題
老城用地類型復雜,建筑密度大,人均建筑過小。老城通過長時間的發展建設,用地類型涉及較多,通常以居住、公園綠地等用地為多。老城建筑密度大,人口密度大,每公頃達到為200-400人。老城人均建筑面積小,僅為20-50平方米/人,遠低于《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正常95.0-115.0平方米/人。文物建筑材料耐火性差,又與周圍建筑直接相連,易形成火燒連營情況。文物建筑本體建筑材料通常為磚木材料,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耐火等級為四級,耐火性能差。且文物建筑與周邊建筑直接相連,防火間距不足,通常不存在防護措施,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水平蔓延,并帶來火燒連營嚴重后果。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缺失,消防通道難以達到消防車通行要求。老城通常無消防站,且消火栓等消防設施規模不足。除主要道路外,老城內街巷無法滿足消防車通行要求,消防車難以到達文物建筑周邊。
二、潮州老城現狀概況
潮州老城位于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內,分布于潮州古城與韓江兩岸,東起韓江西岸,南至環城南路,西至葫蘆山,北起環城北路,占地2.33平方公里。潮州老城現存有許駙馬府街區、舊西門街街區等17個歷史街區與地段,廣濟橋、許駙馬府、開元寺、韓文公祠共19座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
三、劃定消防分區結合現狀
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布,考慮文物建筑毗連的建筑集中分布區,遵循上位規劃劃定的歷史地段保護范圍,通過現場踏勘,根據現狀用地性質,利用道路、湖泊、河流作為消防分區界限,滿足相關要求,確定消防分區范圍界限。因此,本次規劃共劃定130個消防分區。
四、消防安全評估體系構建
4.1影響因子
一、工作思路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總書記對文物工作一系列重要論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持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實國家、省政府有關文物保護、旅游發展等各項工作要求,深化落實《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以高鐵時代為契機,圍繞文物保護是首任,安全生產是底線,開放利用(景區質量)是生命線,增加收入是保障,改革創新是動力這五大發展定位,進一步加強文物系統“七級責任”目標體系的完善落實,全力抓好黨的建設、疫情防控、文物保護、文物安全、文物執法、文物開放利用、對外交流合作、智慧景區建設、營銷推廣、文創產業、隊伍建設十一項重點工作,全面提升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水平和景區的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文物的歷史和文化價值對旅游產業發展的支撐,助推國際旅游城市建設。
二、工作目標
景區安全生產實現“零事故”,全市文物保護水平明顯提升,文物執法能力有效加強,圍繞建設“平安景區、文化景區、智慧景區、魅力景區”的目標全面打造山莊及周圍寺廟景區“5A+”的全國一流景區。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黨的建設
一是深入開展迎慶建黨一百周年基層黨建質量提升工作。認真謀劃組織,緊扣質量提升標準,不斷加強基層黨組織陣地化建設,繼續為基層黨組織完善建設黨員活動場地等硬件建設,確保各級黨組織健全完善。
二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引導黨員干部認真貫徹學習《準則》和《條例》,進一步開展糾正“四風”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堅定不移抓好反腐敗斗爭,構筑起防腐拒腐的政治底線。
一、浙江現代作家故居的利用現狀
目前,浙江現代作家故居的利用方式主要有博物館、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空置不用、拆除等,除被辟為博物館的故居外,其他大部分故居均未得到充分利用。即便是那些已經被辟為博物館的故居,也大都門庭冷落,參觀者寥寥。被用作辦公用房的故居保護也較好,一般采取在利用中保護的方式。但被用作商業用房尤其是私人住宅的故居,情況就極不樂觀,不僅私搭亂建和電線雜錯現象嚴重,有的還極大地改變了故居原有的格局和功能。空置不用的故居則大多破敗不堪,面臨倒塌的威脅。從調查來看,辟為“博物館”的故居多達29處,用作“住宅”的故居有10處,用作“辦公用房”的故居有2處,用作“商業用房”的故居有1處“,空置不用”的故居有7處,已經被“拆除”(或基本被“拆除”)的故居有7處。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一般辟為“博物館”,少部分用作“住宅”或“辦公用房”,而未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則很少被辟為“博物館”,大都用作“住宅”或“空置不用”,有的則已經被“拆除”。
二、浙江現代作家故居保護和利用存在的問題
(一)機制運行不暢故居保護的具體管理部門不夠明確,目前已經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主要由文物部門負責管理,但也有一些用作辦公用房的故居則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管理;而未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則基本處于無人問津的境地。即使是已經對外開放的故居,有的由專門的故居管委會管理,有的則由當地文管所管理。現有的《文物保護法》、相關城市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是故居保護的主要依據,但專門針對故居的具體規劃、實施細則等尚未出臺。現有的宏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僅適用于已經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未被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點)的故居在實際保護中則“無法可依”,再加上故居的評定、監督等的缺位,導致一些故居正在遭受建設性破壞,有的則已經在舊城改造中煙消云散了。2014年2月的《國家文物局2014年工作要點》中雖然明確提出要名人故居保護利用原則,國家有關部門要出臺《名人故居保護認定辦法》草案,但時至今日,尚未見相關文件出臺。
(二)產權關系雜亂故居的產權關系中,私有房產、辦公用房、租賃房屋等不一而足,因此,“既有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又有私有財產,有的甚至沒有明確的產權歸屬。產權歸屬的凌亂,導致其適用對象也較為復雜。作為國有財產,故居的產權所有者是各級政府、各系統所屬的機關、企事業單位”②;作為集體財產,故居的產權所有者大多是街道、社區、鄉村;作為私有財產,故居的產權則大多屬于作家后代所有,有的甚至已經轉讓他人。
(三)管理模式陳舊很多故居一味采用早年的管理模式而不思創新,尤其是產權屬于國有的故居大都存在機制僵硬、管理落后的弊端,配有專門解說員的故居寥寥無幾。有的故居雖然配有講解員,但講解不夠到位,紕漏百出,無法吸引游客。大部分故居展陳形式單一,缺乏參與性和互動性。有的故居展陳主題思想不夠明確,有關文物、圖片的說明缺乏新意、內涵挖掘不深。有的故居展陳內容單調陳舊,因為無法征集到更多的文物,展陳的主要是圖片和文字。
(四)資金投入匱乏因為沒有建立長效的財政投入機制,致使經費問題已經成為故居當前面臨的最為棘手的難題。財政撥款只能解決工作人員的工資、故居日常的水電支出等,對其他業務活動大多鞭長莫及,致使故居年久失修、設施簡陋,展陳長年無法更新。正因為資金短缺,有些故居不得不視《關于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于不顧,還在收取2-20元不等的門票。位于桐鄉烏鎮的茅盾故居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理應免費向社會開放,進入故居雖然不用另行購票,但卻要購買150元進入東柵景區(當地打造的兩大景區之一,另一個為西柵景區)的門票方能進入參觀。或多或少的門票,阻礙了部分打算前往觀瞻的游客的步伐。由此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故居為了生存而不得不收取門票,游客本就很少愿意參觀此類人文景點,何況還要“買票入場”,其結果就造成了故居的冷清。
三、浙江現代作家故居保護和利用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有深厚學術造詣的文博專家,至今尚缺乏具有全國影響力。以中青年學者為骨干的管理型人才、學科帶頭人,以及階梯式的人才結構也未形成,事業發展的需求與人才缺乏的矛盾日漸顯現,客觀上制約了市文物事業的健康發展。一是要提高行業準入門檻,積極引進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年輕創新型人才,改善隊伍結構,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二是要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推行以提高業務素質和能力為目標的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制度。三是要降低人員分流門檻,妥善安置富余人員。四是改革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根據“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將職工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相掛鉤,形成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分配激勵機制,營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的和諧氣氛。
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文物是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筑樣式、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
一、文物概況
其中世界文化遺產1處即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1處即涪陵白鶴梁題刻;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處(附表1市文物保護單位148處(附表2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131處。有國家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批準公布的中國歷史文化名鎮13個(附表3市歷史文化傳統街區2處、歷史文化名鎮20個(附表4具有悠久的歷史和光榮的革命傳統,1986年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目前全市已知不可移動文物達12898處。
其中:市文物考古所(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1家,全市共有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共40家。區縣文物管理所39家。全市現有館藏文物總量39萬余件(含化石及動、植物標本)其中珍貴文物2萬多件。另外,全市配合基本建設考古發掘出土未鑒定的文物近10萬件。
二、文物特點
一)歷史悠久
龍骨坡發現的距今約200萬年前的人”化石,巴渝文化發祥地。據研究可能是目前世界上發現的早期人類化石標本之一。舊石器時代的銅梁文化、煙墩堡遺址、高家鎮遺址,新石器時代的大溪文化、玉溪遺址、哨棚嘴遺址、中壩遺址等發現,表明自古以來就是人類活動、文明起源和發展的重要區域。先秦時期,為古代巴國的中心,秦以后歷稱巴郡、楚州、渝州、恭州等。公元1189年,取“雙重喜慶”之意,得名“1929年,正式設市,抗戰期間為國民政府戰時首都和陪都。
市的文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下,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門的關心和指導下,全面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法》,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切實加強歷史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挖掘整理、宣傳展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2008年,我市被國務院命名表彰為“全國文物工作先進縣(市)”;市博物館先后被省文化廳、人事廳表彰為“全省十佳文博單位”、“全省文化先進集體”,被市文化局表彰為“全市博物館免費開放先進集體”、“十佳文物保護單位”、“十佳文化單位”、“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先進集體”。市博物館先后被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宣傳部授牌命名為“中小學德育教育基地”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具體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田野文物保護工作情況
市是大溪文化的分布中心區、是楚文化分布的核心區域,是三國古戰場所在地,文物古跡眾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共發現文物點286處。目前,市域內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5處,其中:國保單位2處(關廟山遺址、青山古墓群),省保單位3處(問安楚墓群、龔家臺遺址、烽燧遺址),市級保護單位6處,市級保護單位4處。
(一)加強領導、部門協作、齊抓共管、不留漏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每年召開有關文物保護工作的專題辦公會,及時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2011年12月30日市政府召開打擊盜墓犯罪活動專題辦公會。2012年12月28日,市政府主持召開專題辦公會,市文體旅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問安、仙女、七星臺、白洋等有關鄉鎮負責人參加會議,就加強文物安全防范措施,打擊文物盜掘犯罪活動作出了具體部署。
早在2010年,市人大就組織開展了機關學法活動,邀請市文物局文物科長王家德講解《文物法》,市人大機關工作人員、市人大常委、市人大代表及文化局、博物館有關人員共70多人參加學習,為執法檢查和調研工作奠定了法理基礎,并組成專班對我市文物保護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到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了實地考察,走訪了農村合同制文物保護員,并在市博物館召開了座談會,深入了解文物保護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并提交市政府和督促相關部門予以解決。
2012年11月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要求規范行政決策程序。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系統全面地掌握實際情況,深入分析決策對各方面的影響。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市委、市政府在進行公益性建設項目時,邀請市博物館專業人員參加評審會,先后在“一縣一品”文化品牌創建、城南區改造、五柳樹公園改造、濱江公園及沿江大道景觀設計、新農村建筑、城市健身廣場等設計方案評審會上,聽取了市博物館專業人員關于文物保護、弘揚地方歷史文化遺產方面的建設性意見。
近年來,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在市域內加大重大建設項目的文物保護工作。在項目建設之前,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編制下發《市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辦法》,建設部門邀請市文物部門參加專門會議,安排進行項目涉及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先后進行農村土地平整項目、山水集團樹脂廠、浙江醫藥廠、川氣東送管道工程、漢宜高速鐵路、318國道新改建工程的文物調查和考古勘探工作,確保了項目占地范圍內的文物安全。大型項目如漢渝高速公路、318國道新改建工程還將文物考古專業人員安排進駐指揮部工作專班,參加專題辦公會,并下發施工文物保護文件,要求施工單位依法保護文物。大型建設項目設計時,在文物調查的基礎上,避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11月,318國道新改建工程設計涉及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烽燧遺址·白洋擂鼓臺(三國時期烽火臺),市政府為了保護這一古文化遺址,將318國道新改建工程線路避開,增加了民居拆遷戶和施工土方工程量,超出設計費用200多萬元。對部分具有旅游開發價值的文物保護單位,如關廟山遺址、青山墓群、董市老正街古民居群等制定了保護開發規劃,規劃了建設保護地段。召開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董市老正街修復規劃聯席會議,要求設計單位“保持特色,保持原貌,搶救維修,逐步改造”。市統戰部宗教局邀請文物部門參加水府廟規劃管理會議,聽取文物部門的意見,加強寺廟古建筑和文物保護工作。
【摘要】
古建筑文物是全人類的財富,對其進行科學的防火保護是全民的責任。火災給歷史文化遺產造成許多重大的損失,作為文物管理工作者,本人對迪慶古建筑文物的防火現狀進行初步的思考和探索,以便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和對策,在預防火災方面提供有益參考。
【關鍵詞】
迪慶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防火對策
對文物古建筑的各項保護工作中,防火保護毋庸置疑是其重中之重的一環。2013年發生在達摩祖師洞和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的火災和2014年發生在獨克宗古城的火災,給我州文化遺產造成了許多的損失。為了汲取經驗教訓,現結合迪慶州實際,本人對迪慶古建筑文物的防火現狀進行初步的思考和探索,以便對采取有效措施和積極防預方面提供參考。
一、迪慶文物古建筑的分布情況
迪慶藏區文物工作起步于1984年的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截止2013年5月,全州已有5個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古建筑有3個(即中心鎮公堂、茨中教、壽國寺)。12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目前古建筑有8個(即歸化寺、葉枝土司衙署、東竹林寺、飛來寺、奔子欄佛塔殿壁畫、同樂傈僳族傳統民居建筑群、迪慶州人民政府舊址、建塘阿布老屋)。20個州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目前古建筑有9個(即雪達貢木林、扎塘活佛靜室、巴卡活佛私邸、念阿帕達老宅、羊拉佛堂壁畫、金龍街古建筑群、托洛底傈僳族民居建筑群、小維西教堂、拖頂大村傈僳族民居建筑群)。37個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古建筑有6個(即上橋頭紅軍橋、金江特區人民政府舊址、大壩心觀音廟遺址、巖瓦牛氏老、高泉風雨、云登寺)。全州26個古建筑文物均為全木結構、土木結構或磚木結構,它們零散地分布在各個縣域內,有的在高山之巔,有的在叢林深處,有的是老百姓的私家住宅,有的則是信教群眾朝拜的圣地,它們是迪慶各級文保單位中一顆顆璀璨的明珠。
二、迪慶古建筑文物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