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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大后新領導集體務實開放的執政風格,為與憲政主義開展對話協商提供了契機和可能,依據憲政主義的基本主張,對話協商可以分作三個層面:堅決斗爭的一面,可以爭論的一面,需要妥協的一面。對話協商不同于民主協商,重在批判教育和說服引導,對話協商能否順利開展關鍵在于執政黨的政治自覺。
關鍵詞:
憲政主義;對話協商;政治自覺
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學者吳敬璉說:“在我看來,中國已經到了一個如果不能夠全面地推進改革,就會發生嚴重的經濟和政治問題這么一個關節點上,就會對中國的前途和命運造成嚴重的后果。”[1]十八大前夕,各思想流派紛紛就如何“深化改革”問題密集發聲,尤其是憲政主義的有關主張引起了各方密切關注和激烈討論。
1對話協商之緣起
憲政主義也可直接稱作憲政,本質“是一種以法治為形式、以民主為基礎、以分權制衡為手段、以個人自由為終極目標的現代政制。”[2]憲政主義來源于西方,背后的理論基礎實質是自由主義。[3]“自由主義為了戰勝其他價值,逐步將西方的自由憲政體制作為評判其他憲政體制的標準,由此不僅自由、人權成為憲政的核心價值,而且有限政府、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和違憲審查之類的制度安排,甚至民主選舉、多黨輪流執政之類的政治制度都成為理想憲政的標準。”[4]中國絕大多數憲政主義學者從自由主義的立場出發,吸取了憲政主義的合理成分,但主張放棄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在中國用西方的自由憲政體制代替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制度,通過制衡政府公權力,保障公民自由民主權利。憲政主義理論基礎深厚、理論系統性較強,有一定的道義基礎和群眾基礎,隨著全球化、市場化和信息化的不斷推進,憲政主義的影響力可能不斷增強。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協商民主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會決定“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強調在黨的領導下,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5]聯想到2012年11月30日,新任中紀委書記向外界推薦法國自由主義思想家托克維爾《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這讓我們有可能提出這樣一個理論課題:與憲政主義開展對話協商。
2對話協商之可能
學術界普遍認為我國發展民主協商的基礎條件已經具備:“市場經濟的繁榮與發展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奠定了必要的經濟基礎,多元開放的公民社會的逐步形成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中國共產黨的支持和領導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提供了政治保障,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發展與完善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提供了制度基礎,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的“和”文化為協商民主的實行提供了文化基礎。”[6]筆者認為對話協商不同于民主協商,重在批判教育和說服引導,開展對話協商的條件要求低于民主協商,民主協商的條件具備,對話協商自然可以順利開展。與憲政主義開展對話協商還具備了特殊條件,這種特殊條件可以概括為“天時、地利、人和”三個方面。天時,十八大順利召開,領導層更新換代,社會各界對新一輪改革期待很高;地利,當下中國一方面社會急劇轉型,另一面社會的抗風險能力也相應大大增強;人和,中共新領導層開放、自信,執政2年多已經充分顯示了堅韌的政治意志力,敢于涉險、勇于承擔責任的精神,人民群眾經歷了多重洗禮、承受了無數風雨,更加理性、自信和成熟。在此種氛圍下對話協商的價值和意義凸顯,憲政主義或許可以為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一種視角。
3對話協商之特點
與憲政主義的對話協商既不同于政黨協商,也不是民間協商,具有民主協商的一般特征:“1)參與者是多元的;2)參與者是平等的;3)參與者表達意見和要求的方式是自由的;4)參與者是富有理性的;5)參與協商是以利益為導向的;6)參與者是有責任感的;7)協商過程是公開的;8)協商是遵循一定的規則和程序的;9)協商的目的在于達成廣泛的共識”,[7]還有其特殊性所在。
3.1對話協商有既定前提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進行對話協商的前提。這個前提不是人為設置,而是由以往歷史經驗與現階段客觀國情所決定,無論什么政治思潮、政治力量如果否認這個前提,必將陷入空想和虛妄。前提存在是事實,拋出前提卻是對話協商的藝術,執政黨需要在對話協商的開始謹慎地提出,耐心地解釋,將此作為開展對話協商的準入門檻。
3.2對話協商無特定對象
當前憲政主義主要是一種政治思潮,尚未形成固定的政治運動,沒有統一的組織和公認的領袖,具體觀點內部也存在分歧,對話協商對象難以固定為某個團體和個人。因此,需要將憲政主義各個派別、各種代表性觀點納入對話協商的視野,但甄別對話協商對象的政治原色是基礎,有政治擔當和歷史使命感的派別才有必要與之對話協商;拿捏對話協商主題是核心,有學理支撐、實踐源頭、階層基礎的觀點才有必要與之對話;確定對話協商方式是關鍵,一般的方式如民主懇談、詢問質詢、界別協商難以展開,通過報刊雜志、新聞媒體進行學術討論、政策辯論應是可以嘗試的選擇。
3.3對話協商雙方能量不對稱
執政黨掌握海量資源,憲政主義處于社會邊緣,無論是政治地位還是資源調配,無論是理論準備還是實踐歷練,雙方均不在同一水平線上。如何在對話協商雙方能量明顯不對稱的情形下進行平等對話協商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雙方需要積極主動地營造自由寬松的政治氛圍,讓弱勢的一方去掉壓迫感,能夠自由自愿地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強勢的一方不應居高臨下以對話主導者的身份出現,不可獨自講解和論證,不能壟斷媒體的使用,控制信息傳播的渠道。如有可能對話協商應向人民公開,請人民監督,讓人民判斷。
4對話協商之層面
依據憲政主義的基本主張和內在實質,本著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的“法治”精神,借鑒解放戰爭時期和建國初黨與自由主義力量的民主協商經驗,執政黨與憲政主義的對話協商可以分作三個層面:1)堅決斗爭的一面———“否定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2)可以爭論的一面———“實行西方的自由憲政體制”;3)需要妥協的一面———“對公權力進行監督和制衡”。
4.1關于斗爭
采取斗爭的策略在于雙方觀點水火不容,沒有談判討價的余地,但斗爭并非一棍子打死,而是批判教育、鞭策引導。正當的教育鞭策對于分清是非,使憲政主義明白他們所要走的道路行不通非常必要。“否定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必然也就否定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共的執政地位,這不僅是“馬克思主義有沒有過時”這個層面的斗爭,它實質是要改變現存制度。中國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走社會主義道路,中共長期執政”,都是歷史形成的,經過60多年的曲折發展確實改變了中國的面目:國家繁榮強盛,社會安定和諧,人民幸福安康。如果有人抱定一種虛無縹緲的政治理想強行改變現存制度和政權,起碼很長一段時間內國家社會難以步入正軌,甚或陷于混亂和動蕩,國家現代化進程可能被打斷,改革開放的成果可能喪失殆盡。誰這樣做,誰就是歷史的罪人。因而,通過斗爭,批判教育憲政主義逐漸認識到己方觀點的虛幻性、危害性,引導他們明白堅持這一制度不是執政黨出于黨派利益,而是從全民族的長遠利益思考的結果,雙方均有義務維護、發展、完善這一制度。
4.2關于爭論
采取爭論的策略在于雙方觀點分歧巨大,通過爭執辯論使真理愈辯愈明,達到說服與被說服的目的。執政黨和憲政主義雖然存在分歧和矛盾,但雙方在法律上的地位卻是平等的。“所以當他們面臨矛盾和分歧的時候,唯一能用的武器就是言語的說服,即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表明自己的觀點和理由,力求對方的認可和支持。說服與被說服是雙向的,當然也有雙方都不能說服對方的時候。”[8]在中國“實行西方的自由憲政體制”是一個長期爭論不休的問題,歷史和實踐反復證明,歐美先進的政治制度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但西方的自由憲政體制不適合中國國情。憲政主義堅持這一主張,實際上犯了兩個邏輯錯誤:其一,將憲政僅僅等同于西方自由憲政體制;其二,將西方自由憲政體制簡化為多黨競爭、三權分立、自由媒體、普遍選舉等所謂“普世價值”。事實上任何制度模式都不是空中樓閣,“自由、民主、普選”也從來不是抽象的,它們都同一國歷史背景、文化傳統、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聯系,呈現出多種樣式和多種層次。[9]歐美的樣式有范型意義,中國的樣式特色鮮明,雙方不是相互沖突的關系,而是相互競爭的關系。因而,通過爭論、說服爭取憲政主義逐漸認識到中國樣式必須堅持,但“歐美樣式”和“中國樣式”有可能通過努力構建出相通、合作的平臺,使歐美的先進的制度、文化、價值經過改造為我們所用,發展出更具中國特色的“自由、民主、普選”樣式,實現中國政治制度的現代轉換。
4.3關于妥協
采取妥協的策略在于雙方觀點接近,經過談判、博弈、相互讓步,有達成共識的可能。對于執政黨來說,就是團結、聯合憲政主義,盡量在言論和行動上采取一致的做法或配合行動。“對公權力進行監督和制衡”是憲政的基本精神,保護公民的民主自由權利是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制度的本質要求,這是雙方觀點接近的地方。當前各方均認為我國政治體制有待完善,法律體系有待健全,民主質量有待提高,公權力缺乏有效地監督和制約。鑒于憲政主義對市場改革的認同,向西方學習的熱情,有一套系統的政治主張等,因而在完善民主法治,制約監督權力,防范遏制腐敗等方面執政黨可以尊重、吸收、利用憲政主義的觀點、經驗和力量,雙方可以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如針對具體的問題發出一致的言論、采取一致的行動共同完成某項工作。因而,通過妥協,團結聯合憲政主義,使其向自己接近和靠攏,但需要引導他們逐漸認識到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完善民主法治必須在憲法的框架內推進,對公權力的監督和制衡不應削弱黨的領導。
5執政黨政治自覺
與憲政主義的對話協商,關鍵在于執政黨的政治自覺。現實層面上需要注意以下三點:第一,分清真偽憲政主義。分清了真偽憲政主義,有利于憲政主義的分化,有助于憲政主義向執政黨方面靠攏,便于協商談判,取得共識。第二,將主義和人區分開。雙方斗爭、爭論的重點是主義,是要廓清這種主義錯誤和不切實際的一面,清除它在人們頭腦中的不良影響,并不是專門針對哪些人進行人身攻擊。第三,避免學術問題和政治問題掛鉤。當前雙方的對話協商主要屬于學術爭論的范疇,兼有向政治爭論過渡的性質。不能將學術爭論和政治斗爭混為一談,更不能用處理政治問題的方法處理學術問題。深遠層面上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首先,適應政治治理環境的變化。當下中國民權意識不斷覺醒、各種政治思潮不斷涌現、社會對于執政黨的監督明顯增強、要求明顯提高,執政黨必須學會和適應在這種環境下治理社會。其次,轉換政治治理理念。治理當下社會、鞏固執政基礎,執政黨需要從過去專政、管控的社會政治治理思維轉換為民主、協商的國家政治治理理念。最后,提高政治治理能力。持續從容執政,執政黨需要從各方面提高治理能力,特別是要加強兼容和同化能力建設,通過制度化的程序,把社會力量甚至異己力量盡可能納入到自己的政治體制或政黨體制中來。
參考文獻:
[1]吳敬璉.為改革大戰役做準備[J].黨政論壇:干部文摘,2013(24).
[2]荊南翔.為什么中國不能把憲政民主當成改革目標[J].理論界,2013(11).
[3]唐忠民.自由主義憲政觀評析———兼論憲政的核心價值
[4]強世功.白軻論中國的黨國憲政體制[J].開放時代,2014(2).
[5].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J].求是,2013(22).
[6]王彩玲.論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條件[J].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3(5).
[7]張書林.黨內協商民主與黨內和諧的互動[J].中共成都市委黨校學報,2007(1).
[8]曹建坤.解放戰爭時期執政黨與自由主義力量的關系論述[J].中共黨史研究,2010(3).
[9]汪亭友.對“普世價值”問題的一些看法[J].學習活頁文選,2013(30).
作者:邵儉福 宮捷 唐承蘭 單位: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 揚州商務分院 江西省社會主義學院 江蘇省南京市第一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