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法》由王秀艷擔任主編,由吉林省行政學院主辦的一本政法類省級期刊。該刊創刊于1984年。主要刊登政法學科方面有創見的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本刊為月刊,A4開本,全年定價¥220.00元。郵發代號:12-154,歡迎廣大讀者訂閱或投稿。
《行政與法》是一本由吉林省行政學院主管,吉林省行政學院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政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省級期刊。 影響因子為0.65 《行政與法》主要內容欄目有公共管理理論、基層黨建、社會治理、博碩專欄、行政法研究、法學論壇。
《行政與法》主要發文機構有:中共吉林省委黨校(發文量505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政府;行政;農村;主義;社會主義”;吉林大學(發文量488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行政;政府;法律;政治;司法”;吉林省行政學院(發文量281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行政;公務;公務員;政府;主義”。
《行政與法》主要發文主題有行政、政府、法律、法治、司法、訴訟、公務、公務員、主義、社會。其中又以”行政(1635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政府”(1127篇),發文量第三的是“法律”(981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社會”,僅發文233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政法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政法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政法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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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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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共吉林省委黨校 | 505 | 政府;行政;農村;主義;社會主義 |
吉林大學 | 488 | 行政;政府;法律;政治;司法 |
吉林省行政學院 | 281 | 行政;公務;公務員;政府;主義 |
復旦大學 | 243 | 法律;行政;政府;司法;訴訟 |
河海大學 | 114 | 行政;法律;政府;規制;合同 |
武漢大學 | 107 | 行政;政府;公務;公務員;政法 |
中國政法大學 | 105 | 行政;訴訟;法律;法治;司法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95 | 行政;政府;法律;訴訟;權力 |
東北師范大學 | 94 | 行政;法治;政府;權力;權利 |
湘潭大學 | 86 | 行政;政府;公務;公務員;法律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271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98 |
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 | 86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29 |
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 | 28 |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重點學科基金 | 27 |
遼寧省社會科學規劃基金 | 24 |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 | 24 |
山東省軟科學研究計劃 | 19 |
江蘇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基金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