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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門,省駐地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適應“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對土地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土地的水平,積極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增強土地供給對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行署決定年為全區“土地管理年”。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加強土地管理有關要求,現就開展“土地管理年”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省政府關于加強土地管理的大政方針,廣泛開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等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全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自覺性,積極推進全區土地管理體制和機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創新,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土地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著力于強化對國家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認識。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和業務指導,在思想和行動上與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著力于建立規范有序的土地管理和執法監察體制。進一步深化土地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加強地區、縣、鄉國土資源管理體系建設,變事后處理為事前防范、事前把關,切實做到依法依規管好地,用好地。
(三)著力于建設合法、快捷、高效的用地申報、審核、審批機制。加強審批管理制度創新,力求在提高行政效能上取得突破。
(四)著力于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在土地征收(用)過程中,堅決防止損害被征地農民利益現象的發生,切實落實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生產有著落、長遠生計有保障的政策措施。
(五)著力于建立用地與造地有機結合的管理機制。大力實施土地開發整理,確保全區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六)著力于加強國土資源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全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管理水平、業務素質、愛崗敬業精神、執法水平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水平。
三、活動內容
“土地管理年”活動從年2月開始至年12月底結束。重點開展以下五個方面的活動:
(一)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
1、月份,開展“土地管理年”宣傳活動。圍繞“土地管理年”宣傳主題,各縣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通過舉辦現場咨詢會、宣傳標語、板報、宣傳車巡游等方式進行宣傳;圍繞“建設平安國土,構建和諧”宣傳主題,認真開展土地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印發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宣傳資料送到村、組及居民手中;召開各層面群眾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及時處理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2、月份、月份和月份,開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等宣傳活動。圍繞宣傳主題,在《農民報》推出一個土地宣傳專版;發送5條宣傳短信;組織一次文藝活動。
3、—月份,開展土地調研活動。聘請地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國土資源監督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調研工業園區集約節約用地情況;地區和各縣確定2個以上的土地管理重點課題,貼近實際開展調研,總結先進管理經驗,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
4、月份,在電視臺開展為期1個月的土地資源及管理知識講座和咨詢。
5、-月份,編印《地區開展“土地管理年”活動資料匯編》,將國家、省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地區開展“土地管理年”活動的文件、信息等進行匯編,確保全區各級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國土資源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具體工作人員人手一份。
(二)抓好六項工作
各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統籌安排,有序開展,及時開展好以下工作,并將完成情況及時報行署。
1、組織實施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重點是抓好年黃河谷地百萬畝土地開發整理各項工作;全面完成年前已實施的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收尾工作;積極爭取新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2、組織實施村莊整治示范工作。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加強村鎮規劃,大力推進村莊整治,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改善村容村貌和農民居住條件,年內每個縣抓好1個以上村莊整治示范點。
3、組織實施好土地征用工作。嚴肅土地征用的主體,嚴格按照土地征用的程序開展征用土地,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土地征用補償,保質保量完成全年土地征用工作任務。
4、組織好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及土地整治規范的編制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以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的有關規定,采用二調數據成果資料,按照《關于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的意見》有關規定,體現鄉(鎮)特色,突出規劃重點,年內完成各縣、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
5、抓好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建設工作。從完善國土資源管理體系建設、為群眾排憂解難、化解矛盾為根本出發點,積極抓好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建設,推動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建設的規范化進程,為保護土地、維護地方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6、組織培訓土地管理工作人員工作。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開展培訓工作,對全區國土資源系統干部職工進行一次全面輪訓,提高干部職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創新能力。
(三)開展土地管理秩序整治專項行動
地區國土資源局牽頭開展以下8個土地管理秩序整治專項行動,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合理安排,月底全面完成專項行動工作任務,每完成1個專項行動,及時向行署專題匯報。
1、開展好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制定切實可行的地區實施方案,按要求開展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再次確保全區零約談、零問責。
2、開展在耕地上取土、挖砂等違法違規行為清查專項行動。主要是清查未經批準在耕地里挖砂、取土、建房、堆放固體物,使土地耕作層嚴重損壞,不能恢復耕種的違法違規行為;以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畜牧業養殖等為名,非法圈占耕地和基本農田進行各類非農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
3、開展違規批地、違法占地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專項行動。主要查處年度未依法取得用地審批手續,未批即用、邊報邊用和批少占多等違法違規行為;超越批準權限、非法使用集體土地等違法違規行為。
4、開展非法出租、轉讓等違法違規查處專項行動。主要查處—年度未經批準將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出租、轉讓或買賣用于非農業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
5、開展房地產用地專項清查專項行動。主要清查—年度房地產項目在用地中是否存在規避招拍掛行為、是否存在超出合同約定期限欠交、緩交土地出讓金行為;是否按照批文或出讓合同約定如期開工、竣工,是否存在不認真履行開工、竣工時間,拖延工期甚至囤積土地行為;是否存在改變土地用途、少批多占和移址建設等情況。
6、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清理專項行動。主要清理年至年經國務院、省政府批準的城鎮批次和單獨選址項目用地,掌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履行情況。
7、開展休閑觀光項目用地查處專項行動。主要查處在耕地上違法建設永久性餐飲、工廠化農產品加工等違法用地。
8、開展礦業用地專項檢查“回頭看”行動。對礦業用地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對未辦理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已過期的礦業權人辦理用地手續;超越批準面積的礦業權人要進行整改。
(四)規范和強化管理
1、規范土地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土地管理的主體地位,強化土地征用的責任意識,加強土地整治項目管理,形成主體明確,責任清楚,規范有序的土地管理秩序。各縣人民政府將落實情況于5月底報行署。
2、規范建設用地報批管理。認真貫徹執行省政府關于簡化和改進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工作的規定,提高行政效能,促進依法規范用地、管地、批地。地區國土資源局將規范建設用地報批情況于7月底報行署。
3、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及耕地保護責任體系。行署與各縣人民政府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將確保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納入各縣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做好基本農田保護的圖、表、卡、冊,將基本農田保護落實到地塊。各縣國土資源局將基本農田保護的圖、表、卡、冊建立情況于8月底報地區國土資源局。
4、建立國土資源違法的事前防范機制。建立健全巡查、批后監管、供地備案、部門聯合執法、執法責任制等各項制度。地區國土資源局將落實情況于9月底報行署。
5、對發現的非法占用、轉讓、倒賣和批地等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既查處事、又查處人”的原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當地人民政府,并堅決移送司法部門立案查處;行署責令違法違規行為嚴重的縣人民政府寫出檢查,并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在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中,行署對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0%的縣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進行約談,對比例達到13%的縣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進行問責;國土資源部門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時,按照規定以最高額度進行處罰,嚴肅處理當事人。各縣國土資源局將土地違法違規查處落實情況及時報地區國土資源局。
6、完善國土資源管理體系。通過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建設,進一步完善全區國土資源管理體系,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清正廉潔、服務優質”的國土資源隊伍。地區國土資源局將落實情況于11月底報行署。
(五)搞好典型評選及總結
評選一批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在全區上下形成學習先進、自覺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良好氛圍。通過逐級推薦、群眾投票、專家評審的方式,評選1個“土地執法先進縣”,評選6個“土地管理標兵”,評選2個“節約集約用地企業”。12月份召開總結大會對開展“土地管理年”活動情況進行全面認真總結。
四、工作職責
(一)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土地違法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理,對各縣、各相關單位上報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會審,依法下達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法律文書。
(二)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巡查、制止和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的支持配合力度,依法制止、查出妨礙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執行公務的案件,依法對國土資源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土地違法案件予以立案、偵查、移送、起訴和查處。
(三)監察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加強對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移送并需要追究責任的違法違規用地案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的監督管理,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收益流失;負責對土地違法案件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接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移交的罰沒物品(包括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依法予以處置。
(五)建設部門負責督促建設單位在項目施工場所掛牌公示用地批準文件;對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前,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規劃部門對應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不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嚴禁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項目,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項目,房管部門不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電力和市政公司等單位不予通電、通水、通氣。對已經辦理相關審批、許可手續的違法違規用地項目,在接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函告后,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注銷有關審批或許可,不得辦理證照年檢、驗證、換證等手續,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違法用地項目繼續建設。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各司其責,認真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五、工作要求
開展“土地管理年”活動,是行署做出的一項重要決策,各縣、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務求實效。
(一)充分認識這次活動的重要性。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強化土地集中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保護和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保證。開展這項活動,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需要,對正確處理好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發展經濟與保護耕地關系十分重要。通過開展“土地管理年”活動,堅持把依法規范合理用地、節約集約用地貫徹落實到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始終,對于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量,加快盤活存量,努力實現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走符合我區實際的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道路具有重要意義。各縣和行署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認真實施,確保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領導。開展“國土資源管理年”活動,是今年全區國土資源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縣、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保活動取得實效。行署成立“土地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由行署分管領導任組長,行署分管副秘書長、地區國土資源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地區監察局、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司法局、發改委、農牧局、審計局、公安局、林業局、環保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經商委、文廣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地區國土資源局,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各縣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落實領導責任制,明確工作職責,并將具體實施方案和領導小組、專職人員名單上報地區“土地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精心組織。“土地管理年”活動從年月開始至年月底結束。各縣、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署的統一部署,加強協調配合,落實工作責任,每月編印“土地管理年”活動簡報不得少于2期,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活動開展情況及下個月活動安排計劃。同時,積極參加行署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強化督查。地區“土地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各有關部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及時掌握活動實施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確保活動不走過場。
(五)務求實效。各縣、各有關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活動,著力在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自覺性上下功夫,著力在推進土地管理體制和機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創新上下功夫,著力在增強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土地的能力上下功夫,增強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做到既有聲有色,又扎扎實實,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同時,各縣要以工作上臺階、創成效、爭先進為目標,把各項任務細化分解,定工作標準,定時間進度,定責任主體,確保取得實效。
各縣政府和行署有關部門將活動開展工作總結于月20日前書面報地區“土地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后專報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