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意實施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44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的通知》(冀政發〔*〕12號)下發以來,各級各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新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參保職工總量過半,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初步建立起公務員醫療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保險等辦法,較好地保障了不同層次參保人員的醫療待遇。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
*年全省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00萬人,*年達到520萬人。
沒有啟動實施醫療保險制度的縣要抓緊出臺方案,在*年3月前務必組織實施。
抓好經濟效益好的企業職工參保工作。各級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通過政策引導、勞動監察、輿論監督和思想政治工作等,督促其做好參保工作。駐冀中央和省屬單位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積極參加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
抓好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的參保工作。堅持權利與義務相對等、繳費與待遇掛鉤的原則,把有一定規模、勞動關系規范、經營穩定的企業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對規模不大、經營不穩定、人員流動快的企業及個體經濟組織,可以在明確雇主責任的前提下,先參加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
積極探索解決農村進城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原則上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可按單位參保的辦法納入醫療保險統籌范圍;不具備參加單位醫保條件的,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解決。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各統籌地區要在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盡快建立包括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社會醫療救助制度等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已經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但還沒有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盡快把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落實到位。醫療補助的水平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負擔能力相適應,并隨經濟發展逐步提高,保證國家公務員原有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主要用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補助和個人自付超過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補助及醫療照顧對象的醫療費用。
督促有條件的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以由單位自行管理,也可委托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代管。提取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直接從成本費用中列支。補充醫療保險不得劃入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患重病、大病個人經濟負擔比較重的職工、勞動模范、科技和經營管理骨干的醫療費補助。
建立和完善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在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以外,向用人單位、參保職工和退休人員籌集少量資金,設立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金,單獨列賬管理,用于補助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以上部分的大額醫療費用。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職工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做好城鎮特困群體的醫療保障工作,盡快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對無力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困難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因患大病個人經濟負擔較重的參保職工實施醫療救助。社會醫療救助所需資金可以通過各級財政在預算內適當安排一部分、開展獻愛心活動籌集一部分、社會各界募捐一部分等多種渠道籌措。醫療救助的方式,可以由社會醫療救助資金直接為救助對象支付部分醫療費用,也可以由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部分免費或減費醫療服務。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社會醫療救助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民政、財政、衛生、審計、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共同做好救助工作。
三、認真研究解決困難企業職工參保問題
根據困難企業經濟承受能力差異較大的實際情況,采取分類指導的辦法逐步解決。
對于具有一定繳費能力的困難企業,通過降低繳費率,采取只繳納統籌基金和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暫不建立個人賬戶等辦法參加醫療保險。
對于關閉破產或改制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國有資產變現、土地出讓所得優先用于支付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用,不足部分按隸屬關系由同級政府從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中補足。
對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前已關閉、破產企業的退休人員,按照當地退休人員的實際醫療費用水平及城鎮居民平均壽命,由同級人民政府多渠道籌集資金,參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辦法解決。
各統籌地區要積極探索和實施多渠道的籌資辦法,解決好困難企業和退休人員較多的單位職工參保問題??筛鶕數亟洕l展水平、職工收入和醫療費消費狀況,相應調整單位繳費率。
四、切實做好離休干部、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等人員的醫療保障工作
按照“單位盡責,社會統籌,財政支持,加強管理”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確保離休干部醫藥費按規定據實報銷,不發生拖欠。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確保其醫療待遇不變。對安置在鄉鎮的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縣(市)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妥善解決其醫療問題。離休人員醫療費管理職能和機構未劃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市、縣(市、區),應盡快按有關規定劃轉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對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3號文件規定退休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醫療待遇,由各設區市政府參照當地離休干部醫療水平確定。
五、進一步完善和加強醫療保險管理
加大基金征繳和基數稽核力度,確?;鸬牡轿宦?。各級財政要足額安排應由財政負擔的醫療保險費。為防止發生拖欠行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醫療保險費,應按照有關規定向經辦機構繳納。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完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和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標準;加強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的認定、費用支付的管理工作;嚴格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嚴禁擠占挪用;各地要形成基金使用情況報告分析制度和預警制度。
完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通過有效的協議管理辦法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分類管理和信譽等級制度等,使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更規范、更有效。搞好醫療保險管理基礎建設。簡化辦事程序,公開辦事規則,繼續推行經辦服務規范化,樹立良好的行業服務形象。加強隊伍建設,搞好業務培訓,充實具有一定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人員,不斷提高經辦能力。
六、繼續深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等三項改革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醫療費用分擔機制,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競爭機制。發展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物價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研究制定深化三項改革的有關政策。
打破區域、行業隸屬、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等界限,擴大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品零售藥店范圍,建立和完善準入定點和退出定點機制,促進醫療機構之間、醫療機構藥房和零售藥店之間、零售藥店之間的公正、公平競爭。督促醫療機構深化內部改革,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降低醫療服務成本,改進服務態度,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
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的管理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價格的調控,大力推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讓利于患者。各級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參保單位資金使用和繳費情況的審計。對有能力而拒不參保的單位,各級各部門可以在評先、獎勵及調劑養老金和再就業基金等方面督促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對有能力而拒不參保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