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街道工商實業公司人員安置實施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三個有利于”為標準,深化街道經濟體制改革,積極穩妥地做好街屬工商實業公司人員安置工作,進而逐步剝離街道辦事處直接管理企業的職能,為街道集體企業轉制并逐步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奠定基礎。
二、領導機構
成立和平區街屬工商實業公司人員安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情況如下: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區政府街道辦(花園路12號),辦公電話為**,工作人員:**
三、安置范圍
各街屬工商實業公司的全體人員。
四、安置意見
(一)凡在街屬工商實業公司工作的國家公務員一律回所在街道辦事處,予以重新安排行政工作。
(二)集體事業編干部、工人可自己尋找接收單位,調離街屬工商實業公司。
(三)集體事業編干部、工人符合提前內退條件的,可提前內退。
(四)集體事業編干部、工人符合辭職條件的,可辭職。
五、安置條件
(一)對調離的人員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調離手續。
(二)提前內退的條件:男,**年3月31日前出生的干部、工人;女,**年3月31日前出生的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女,**年3月31日前出生的工人。
(三)辭職的條件:男,**年3月31日后出生的干部、工人;女,**年3月31日后出生的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女,**年3月31日后出生的工人。
(四)凡已辦理正式病休勞保手續,享受病休勞保待遇的人員,仍享受勞保待遇,不列入此次人員安置范圍。如遇國家和市區政策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
六、有關規定及待遇
(一)符合提前內退條件的人員。
1.提前內退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由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其事業編待遇不變,到法定退休年齡后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2.辦理提前內退手續后,內退工資以現行工資標準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工齡計算內退工資比例,將提前內退工資總額支付給個人,并給予相應的一次性補助。
3.辦理提前內退手續后,遇政策性調資只調檔案工資。
4.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三險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按現行比例,由各街道辦事處責成相關科室按月上繳。由單位承擔的部分,街道辦事處預留專用資金按月繳納;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從提前內退工資中扣除),一次性繳至到法定退休年齡。遇政策性調整繳納基數或比例時,調整后的“三險金”增長金額,仍按單位和個人分擔的比例按月上繳,由個人承擔的部分每增長一次由個人將增長金額繳至到法定退休年齡,依此類推,如不按期繳納,視為自動終止,后果自負。
5.由單位承擔的住房公積金按現行標準直至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總額支付給個人。個人愿意保留公積金帳戶的,公積金總額不支付給個人,仍按單位與個人分擔的比例繳納,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從提前內退工資中扣除)一次性繳至到法定退休年齡。遇政策性調整繳納基數或比例時,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增長額,全部由個人承擔,單位不再承擔。每增長一次由個人將增長額繳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依此類推,如不按期繳納,視為自動終止,后果自負。
6.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辦理提前內退的人員,如遇國家和市區政策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
(二)符合辭職條件的人員,辭職后其人事檔案關系由本人轉移到有存檔資格的部門管理,并給予相應的一次性補助。
(三)留在工商實業公司的人員,“三險一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公積金)按原渠道繳納;由各街道辦事處根據所屬公司情況自行安排崗位或待崗。如遇國家和市區政策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
(四)離崗掛編人員(有離崗掛編的個人申請或與公司簽訂協議的)與公司解除離崗掛編關系的同時,與所屬街道解除勞動人事關系。其人事檔案關系由本人轉移到有存檔資格的部門管理。
(五)各街道辦事處及街屬工商實業公司自定的已經內退、待崗、下崗、長病(未辦理正式勞保手續的)的人員,凡符合相應條件的人員與在崗人員同等對待。
(六)凡涉及紀檢、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察的人員,涉及違紀違規的債權債務金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人員,不列入此次安置范圍。
七、經費來源
辦理工商實業公司提前內退及辭職等所需經費,一律由各街道辦事處自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街道工委、辦事處要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建立領導小組及專門辦事機構,黨、政主要領導要負總責,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要召開動員會,向有關人員宣講此次人員安置的意義、目的、要求,嚴格掌握政策,統一宣傳口徑,防止隨意解釋政策,確保思想統一,認識到位。
(三)制定保證措施。鑒于此次安置工作所需資金數額較大,各街道辦事處要將提前內退人員的提前內退工資、補助金分兩次支付給個人,**年底前全部付清,以確保安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格申報、審批程序。凡符合提前內退、辭職條件的干部、工人,須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審批表,由各街道辦事處審批后一式三份,分別存入個人檔案、街道辦事處備案及區政府街道辦備案。
(五)積極穩妥處理債權債務。安置工作前要凍結公司資產,在公司直屬企業任廠長、經理或承包企業的人員,要進行離任、離崗前的審計。如違反此項規定要嚴肅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
(六)維護穩定。要加強溝通,及時交流,對不穩定因素特別是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掌握并上報,提前做好工作,確保工作穩妥有序。
(七)做好培訓工作。實施安置工作前,要組織專門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本安置意見的解釋及與之相關的政策、法規,特別是勞保待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有關規定。
九、時間安排
安置工作自**年3月3日至**年3月31日止。
(一)3月3日至3月7日為動員培訓階段;
(二)3月10日至3月20日為個人申請報名階段;
(三)3月21日至3月31日為審批驗收階段。
十、本安置意見由區政府街道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