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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五要”工程是浦城縣紀委、監察局經過四年多來的運作、實踐,證明了它的可行性和實效性。為了進一步推廣“五要”工程的經驗和做法,省紀委、監察廳專門在浦城縣召開了現場交流會,并要求在全省農村中全面施行該做法,現將“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實施“五要”工程的目的和意義
(一)是社會主主新農村建設的時代要求。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部署,提出了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二十個字”總體目標,同時省委提出了“四個重在”的實踐要領和“兩個先行區建設”的要求,使我們面臨社會主義新農村“為誰建、誰來建、怎么建”的歷史性重大課題。
(二)是廣大農民群眾的現實期盼。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黨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惠農強農政策,農民得實惠最多,農業投入最大,農村變化也最大。與此同時,農民領帶性越來越強,期望值越來越高,等、靠、要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在新農村建設中常常出現上頭熱、下頭冷,干部熱、村民冷的不協調局面。要扭轉上述不協調局面、解決這些現實問題,需要有一個好的制度作保障。
(三)是深入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客面需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把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和保證,同時將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作為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重要載體和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充分顯示了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在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提出了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因此實施“五要”工程是落實農民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的延伸和提升
二、“五要”工程的主要做法
(一)深入村務公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
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這是實施“五要”工程的基礎。各村要按照上級黨委統一制作的《村務公開欄樣表》對全村的村務進行全面公開。在公開內容上,需向村民公開的各項事務,如村財收支、村干補貼、集體資產出讓或公益性建設工程招標、征地補償、宅基地分配、救災救濟款物、評優評先等。在財務公開方面。實行“季公開”、“流水帳公開”和“零公開”。在公開形式上,有效利用和整合各項社會資源,規范已有的公開形式,采取“上到公開欄、下到議事點、發到聯戶代表、送到戶代表”等形式即時公開或季度公開。具體可以采取以下幾種形式:一是在群眾集聚地、村里醒目的位置設立村務公開欄,及時把村務向村民公開。二是結合村民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村務聽證會、聯戶代表會或戶代表會等各種會議將村務適時向村民通報。
(二)拓寬參政渠道,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參與
村里的事村民要參與,這是實施“五要”工程的前題。要讓村民積極參與到村務中來,必須暢通參政議政渠道。一是設置征求意見箱。在村部、“五要”工程議事點等固定地點設立征求意見箱,廣泛收集村民的意見和建議。二是發放征求意見表。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由村黨支部組織向聯(戶)代表分發本季度需辦理村務的征求意見表,及時收集和掌握村民所思、所想、所盼、所急。三是召開各種征求意見會議。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戶代表會議、聯戶代表會議等向村民征求意見和建議,讓村民暢所欲言、相互溝通、直接參與村務的管理。四是鼓勵各類群眾性組織參與。由村民推選出村務監督小組或新農村建設理事會,代表廣大村民參與村務,對日常村務進行管理和監督。
(三)嚴格決策程序,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
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這是實施“五要”工程的核心。堅持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充分發揮民主,根據村務的輕重緩急,合理劃分決策層次,使村務決策有章有據。一是日常事物由村兩委決策。如黨建工作、計劃生育、村干部(含六大員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兼職組織員)的管理、社會治安管理、各級評優評先、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明確規定的日常事務等;二是重大村務由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戶代表會議、聯戶代表會議決策。如:新農村建設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興辦、“三資”處置、村里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村民普遍反映強烈的事項等。三是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決策。如:推薦各級人大代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以及其它與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特大村務,由村民會議決策,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票決。
(四)明確監管職責,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監督
村里的事村民要監督,這是實施“五要”工程的手段。我們在村務決策后,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積極鼓勵和引導村民參與監督和管理。主要是進一步明確村務監督小組及戶代表或聯戶代表的監督管理職責,按照相關事項指定具體監督責任人,對村務的實施進行全方面的跟蹤監督,并在村務公開欄和“五要”工程議事點公布監督結果,收集反饋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同時,村兩委根據工作需要或村民的要求,及時召開村務聽證質詢會,讓村民了解相關村務的進展情況,接受村民監督。
(五)建立評議機制,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滿意
村里的事村民要滿意,這是實施“五要”工程的目的。工作中,要始終以村民滿意為村干部管理的最終目標,切實轉變干部作風和工作方式方法,緊緊依靠群眾,為村民提供更優質便簡的服務,贏得村民支持和信賴。一是實行“一事一測評”制度。對村里重大事務實行“一事一測評”,即采取召開會議的辦法,由村民代表、戶代表或聯戶代表按照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三個檔次進行測評。測評滿意度評價在公開欄上公布和聯戶代表議事點中公示。二是實行定期考評制度。實行村干部每半年一次民主評議制度,由村民代表、戶代表對村兩委干部進行民主評議,如兩次考評獲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將進行調整崗位。
“五要”工程是從實踐中來又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其根本是農民主體地位的真正確立,實質是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實載體,核心呼應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祈望,要害是民眾的全過程參與與監督,更是與“三資”管理的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