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發展家庭服務業管理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基本原則。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大力推進家庭服務業社會化、市場化、產業化;堅持政策扶持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積極實施扶持家庭服務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倡導誠信經營,加強市場監管,規范經營行為和用工行為;堅持滿足生活需求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相結合,通過發展家庭服務業,為家庭提供多樣化、高質量服務,帶動相關服務行業發展,擴大服務消費;堅持促進就業與維護權益相結合,努力吸納更多勞動者尤其是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妥善處理好家庭服務機構、家庭與從業人員之間的關系,維護好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二)目標任務。到“十二五”期末,建立起完善的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協調機制、政策體系和監管措施,形成基本適應社會需求的家庭服務市場、規模化的經營機構和服務網絡體系;使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不斷提高,勞動權益得到維護,基本健全家庭服務業行業協會或社會組織;家庭服務消費需求滿足率達到60%以上;培育和壯大有實力的家庭服務業經營機構20家以上,建設家庭服務業示范培訓基地10個以上,培訓家庭服務人員10萬人以上,新創造就業崗位8萬個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三)制訂實施發展規劃。根據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服務業發展主要目標,制訂全區家庭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各盟市要根據自治區規劃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本地區家庭服務業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保障措施,突出具有本地特色和競爭力的優勢品牌。各有關部門要制訂或完善相關行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研究制訂家庭服務業發展評價體系,促進發展規劃的實施。
(四)統籌各類業態發展。適應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和生活節奏加快的趨勢,重點發展家政服務、社區服務、養老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業態,滿足家庭的基本需求;鼓勵發展殘疾人居家服務。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消費變化,因地制宜發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各類業態,滿足家庭的特色需求。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逐步發展面向農村牧區尤其是中心集鎮的家庭服務。
(五)培育壯大品牌企業。發揮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促進家庭服務業各種生產要素的集聚。鼓勵和引導家庭服務企業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加快改造和升級步伐,盡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服務企業或企業集團,促進家庭服務業向專業化、市場化、規模化、品牌化方向發展。
(六)建立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在現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資源及“金保工程”建設中統籌考慮建立自治區家庭服務網絡中心和各盟市網絡中心。設立區域性家庭服務電話呼叫號碼,整合資源,增加投入,實施家庭服務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工程。充分發揮各方面信息資源的作用,利用公共服務電話、互聯網等,擴大信息覆蓋面和服務范圍,為家庭、社區、家庭服務機構提供公益性服務,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依托家庭服務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健全供需對接、信息咨詢、服務監督等功能,整合各類家庭服務資源,對家庭服務機構的資質、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評價,形成便利、規范的家庭服務體系。
(七)發揮社區的重要作用。各級政府要加大社區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支持社區老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建設,開展社區養老和居家養老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社區困難老人、空巢老人、殘疾老人等提供無償、低償的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根據各類服務特點,將洗染、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家用電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區保潔、社區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務站點納入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范圍,通過依托各類社區服務設施改造建設、以獎代補等方式,為家庭服務機構提供場所設施。支持大型家庭服務企業運用連鎖經營等方式到社區設立各類便民站點。加快社區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為家庭提供信息服務,支持社會組織開展互助志愿服務活動。
(八)加強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工作。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培訓,對參加家庭服務業職業培訓符合條件的,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把基礎家務培訓與專業技能培訓相結合,突出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并在理論培訓中適當安排勞動者權益保護、政策法規、城市生活常識、求職技巧等方面的知識,有效提升從業人員文化素質和技能水平。通過實行職業培訓“基地化”、“項目化”、“訂單式培訓”等措施,降低培訓成本,提高培訓效果,將“殘疾陪護員”納入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中,為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提供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和推薦就業一站式服務。加強家庭服務業職業技能鑒定和專項能力鑒定工作,對初次申請鑒定并經鑒定合格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充分調動社會各培訓機構積極性,改革課程設置和教學方式,鼓勵職業院校開設家政服務專業。
三、扶持政策
(九)財稅支持。充分利用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引導資金,將家庭服務業作為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支持重點,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自治區、各盟市、旗縣(市、區)用于社會事業和民生工程的資金,要把發展家庭服務業作為扶持對象。各級財政要根據家庭服務業發展需求,合理安排就業資金預算。
對新創辦的家庭服務企業除初始創業者營業稅起征點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外,要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全民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政發[]120號)減免有關稅費和享受創業政策扶持;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向主管地稅部門提出減免稅申請,并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家庭服務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家庭服務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給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營業稅的支持政策;我區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個體工商戶和其它個人按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提高至月營業額10000元,按次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十)鼓勵各類人員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把發展家庭服務業與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緊密結合起來,鼓勵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和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高校畢業生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對各類家庭服務機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在家庭服務企業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自主創業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城鄉創業者,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全民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政發[]120號)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人事勞動檔案保管和跟蹤服務等“一條龍”服務。高校畢業生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在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時享受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應聘人員有關政策。鼓勵開發家庭服務業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有關政策,鼓勵和扶持具備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從事家庭服務業。
(十一)加強就業服務。強化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就業服務平臺要為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為家庭服務機構招聘人員和家庭雇傭家政服務員提供推薦服務。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庭服務勞務品牌,強化輸出地與輸入地的對接,促進有組織的勞務輸出。
(十二)支持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將國家和自治區關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到家庭服務企業,為企業設立、經營等提供便捷服務,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小企業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絡給予積極支持。加大對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的多元化融資支持,拓寬融資渠道,擴大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建立健全信用風險分散轉移機制,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鼓勵興辦從事家庭服務的個體經濟組織,為家庭提供靈活多樣的服務,在行業發展中起到重要補充作用。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及各種攤派行為。
四、規范秩序
(十三)制訂落實行業標準。研究制(修)訂家庭服務各業態服務標準,推進服務標準化試點,逐步擴大標準覆蓋范圍。各盟市、各行業協會和企業要積極開展標準化工作,切實抓好家庭服務業行業標準的貫徹實施。按照讓家庭滿意、讓從業人員滿意的要求,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提高服務質量。
(十四)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制定和完善《家庭服務業管理辦法》、《家庭服務人員職業守則》、《家庭服務業行業公約》、《家庭服務協議示范文本》、《家政服務員勞動報酬指導價位》等,逐步形成完整的行業制度規范體系。
(十五)加強市場監管。依法規范家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開展市場清理整頓,加強市場日常監管,嚴肅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非法職業中介,維護家庭消費者合法權益。制訂家政服務機構資質規范,家政服務機構或從事家政服務經營的,須向有關部門備案。
(十六)積極推進誠信建設。大力開展家庭服務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家庭服務機構誠信經營教育和家庭守信教育,形成供需各方相互信賴、安全可靠的市場環境。要將職業道德作為從業人員崗前培訓的容。逐步健全失信懲戒和守信褒揚機制,在家庭服務機構資質評級以及日常監管、表彰獎勵中,要重點考核誠信經營情況,將家庭服務供需各方誠信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并與其他部門的誠信記錄聯網。
五、維護權益
(十七)規范家庭服務機構與家庭及從業人員的關系。招聘并派遣家政服務員到家庭提供服務的家政服務機構,應當與被派遣家庭服務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簡易勞動合同,執行家政服務勞動標準。家政服務機構應當與家庭簽訂家政服務協議。以中介名義介紹家政服務員并定期收取管理費等費用的機構,要執行派遣制家政服務機構的勞動管理規定。家庭應當與通過中介組織介紹或其他方式自行雇傭的非派遣制家政服務員簽訂雇傭協議,并參照家政服務勞動標準等因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他家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執行勞動法律法規一般規定。
(十八)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和休息權益。家政服務機構支付給派遣制家政服務員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家政服務機構向派遣制家政服務員收取管理費的,不得高于規定的比例。派遣制家政服務員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家政服務機構及家庭應當保障其依法休息權利。
(十九)以靈活方式鼓勵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非派遣制城鎮戶籍靈活就業家政服務人員,可以自愿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非派遣制農牧業戶籍家政服務人員可以自愿參加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愿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吸引家政服務員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并做好轉移接續工作。
(二十)建立多渠道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權益機制。按照“鼓勵和解、加強調解、加快仲裁、銜接訴訟”的要求,及時妥善處理家庭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之間的勞動爭議。建立包括企業調解、基層調解及區域性調解、社會調解的工作網絡,將簡單爭議化解在基層。通過簡化受理立案程序、使用簡易程序審理,提高仲裁效率。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家庭服務機構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家庭與非派遣制家政服務員之間因履行雇傭協議引起的民事糾紛,引導當事人依法通過人民調解、行業協會調解、訴訟等渠道解決。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通過政策咨詢、法律援助、維權熱線等方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權益維護工作。
六、組織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有關部門單位參加的自治區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聯席會議制度。自治區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聯席會議要按照工作規則,組織研究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重大問題,推動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劃計劃、政策措施。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就業服務局,辦公室要搞好統籌協調,加強對工作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工作落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做好涉及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文化生活、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黨團和工會建設等各項工作。各盟市也要建立相應的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家庭服務業的組織指導。各級就業服務局要設立負責此項工作的專門機構,加強對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信息統計調查和信息交流。
(二十二)健全行業組織。建立“自治區家庭服務業協會”,負責行業組織協調和指導服務工作;各盟市也應成立相應的組織,負責本地區行業組織的協調指導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家庭服務業協會的管理和支持。家庭服務業協會要積極發揮政府助手作用,加強行業管理、信息交流、業務培訓,不斷增加會員數量,提高隊伍素質,擴大經營服務范圍,積極創新發展,促進行業自律。
(二十三)建立人才激勵機制。積極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政策環境,鼓勵和支持家庭服務業人才培養。提高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政治待遇,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選要適當推薦家庭服務業工作人員,各級群團組織在每年全區先進評選中要明確一定比例的家庭服務工作者名額。開展“優秀家庭服務企業”和“優秀家庭服務人員”評選活動,對獲獎者給予一定的獎勵。實行政府津貼制度,對企業規模、服務質量、吸納就業人數、獲得榮譽等方面達到一定要求的家庭服務企業的優秀管理人員發放政府津貼。
(二十四)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國家和自治區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方針政策,宣傳家務勞動社會化的新觀念,宣傳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社會貢獻。充分發揮輿論導向的作用,每年組織一次全區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評選和表彰活動,以專欄、專訪等方式大力宣傳家庭服務業中的典型事例、先進人物、先進企業,增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榮譽感和知名度,加深廣大群眾對家庭服務業的認識和了解,擴大家庭服務消費,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關心、支持家庭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發展家庭服務業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盟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注意研究新情況、分析新問題、總結新經驗,不斷探索我區發展家庭服務業發展規律,切實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